1. 股東變動後章程修改疑問
注冊資本不變,增加股東,那就是有一位股東進行股權轉讓了,按照公司法,這不屬於注冊設立時的出資,如果是股份公司,股權轉讓是自由的,只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裡面的股東列別,出一份章程修正案就可以了,然後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即可。其他的都可以不變化。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類同。唯一不同的是股份公司涉及上市和股權託管管理問題,上市後,新轉入的股東和原股東的股份鎖定期是一樣的,沒有變化,只是要審查的更嚴格,例如突擊入股什麼的,其次未上市股權託管,還要走一道股權託管變更的手續,章程中除股東列表有變化外,其他的都無變化。這個出資認繳時間無關,只需要股東之間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即可。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自由,簽署轉讓協議後,提交給董事會,董事會召開會議修改章程,並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只需修改章程,而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召開股東會,其他股東要放棄優先受讓權,修改章程,無需重新驗資。
2. 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怎麼修改章程
一、公司章程修改流程:
1、由公司董事會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 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夢囈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 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二、申報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三、辦理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條。
1、審查受理: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
2、核准: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
3、發照: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領取營業執照
四、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受理後當場辦結。
五、收費標准:
變更登記費100元;工本費10元(每個副本),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414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
六、修改依據:
1.第九條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公司章程規定,登記機關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注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2.第十條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3.第十一條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有最低限額的,減少後的注冊資本應當不少於最低限額。
4.第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3. 公司章程能不能董事會修改
公司章程由出資人決定,授權董事會修改的,董事會才有權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流程:
1、由公司董事會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 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 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3)雅化集團修改的10處章程擴展閱讀:
一、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6月24日國務院第156號發布,2005年12月28日修正)第三十七條: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
二、公司章程變更: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應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並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 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6、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
4. 成立集團公司,母公司如何修改原章程」
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條修改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和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關聯交易、利潤分配、資產重組、對外投資、資金佔用、借款擔保等方式損害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損害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公司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5. 總公司有章程,但又新增了分公司,總公司章程怎麼修改呢,急急急,
如果章程工商局已經備案,就寫一個《章程修正案》內容大概如下
時間
地點
參加人員
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成立XX分公司;修該章程第幾條。
6. 集團母公司名稱變更的章程修正案應該怎麼寫
查看原章程,看是第幾條,然後修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