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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選舉監事議案

發布時間:2020-12-26 10:59:41

① 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累積投票制,亦稱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選舉董事時具有所欲選董事數的表決權。例如欲選4 名董事,持有30 股的股東,享有的表決權為120 個,可以將120 個表決權分別投向不同的候選人,也可以集中投向一個候選人。此種選舉方法,系借鑒美國國會議員選舉中的比例代表制。優點在於有效地保護小股東利益,給他們提供了選任自己信任的人參加公司管理的機會,避免大股東對董事會的壟斷。缺點在於,計算方法麻煩,由此選任出的董事容易造成天生的派系對立。
再舉個例子:某公司要選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東共10人,其中1名大股東持有510股,即擁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東共計持有490股,合計擁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個表決權,則控股51%的大股東就能夠使自己推選的5名董事全部當選,其他股東毫無話語權。但若採取累積投票制,表決權的總數就成為1000×5=5000票,控股股東總計擁有的票數為2550票,其他9名股東合計擁有2450票。根據累積投票制,股東可以集中投票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並按所得同意票數多少的排序確定當選董事,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其他股東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當選,而控股比例超過半數的股東也最多隻能選上3名自己的董事。

② 股東會會議作出選舉一名懂事和更換兩名監事的決議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為什麼 這4道題怎麼做

根據《公司法》規定,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版資設立的有限責任權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該有職工代表,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也應該有職工代表,其他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工代表。因此,股東會只能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並決定其報酬,對於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根據規定,應該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的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另外,所有的監事會均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組成,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的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更換也是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更換的。所以股東會只能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而非全部監事。

③ 選舉股東代表監事是由監事會向股東大會提案嗎

是的。

因為我國公司法上沒有提名權,由公司章程自行約定。所以對於監事的提名權在章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董事會、監事會、股東都有提名權。及股東代表監事的提案監事會、董事會和股東都有權向股東會提起。

董事會也無權干涉監事會的運作,因為依法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是章程是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會有提案權,可以召開股東會修改監事會的議事規則,但須過半數通過(或者章程規定的比例)。

(3)股東會選舉監事議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④ 董事會能不能出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結論:法律並未賦予董事會制定監事會換屆選舉議案的權力,從法理上分析版,也不可能賦予董事會這個權權力。

公司法之所以不賦予董事會有制定監事會換屆選舉議案的權利,是因為現代公司是一個四權分立的組織結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是決策機構,董事會是經營機構,經理是執行機構,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是監督機構。

⑤ 同時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時,議案結尾的寫法

先理清是抄監事會和董事會有沒有先後順序。如有,議案中自然會有已經過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另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審議許可權有公司章程已經約定,所以在提案中不需要寫明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而是在股東會的議案中會寫明,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股東會審議...事項。結尾直接寫:現提請各位董事審議。

⑥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的議案是否必須先通過董事會決議後才能提交

股東會否決不包括已經生效的提議和涉及第二人的合同,股東會否決董事會的決議並未越權。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

(6)股東會選舉監事議案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1、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綜上可以看出,臨時股東大會需要董事會決議的情形只有一條,董事會認為必要時通過決議可以召開。其他情形不需要。

⑦ 監事是否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有權提議召開股東臨時會議

臨時股東會會議簡稱臨時股東會議,也稱特別股東會議,是指為解決公司所遇到的緊迫問題,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兩次定期股東會議之間召開的股東會議。

我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7)股東會選舉監事議案擴展閱讀: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⑧ 開股東大會需要監事會出決議嗎

G科達:公布董監事會決議暨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
科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06年5月18日召開四屆二版十四次董權事會及四屆七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公司主業擬向基礎設施咨詢、設計領域延伸的議案。
二、通過關於「科達易尚」項目(為公司的新樓盤項目)按揭貸款的議案:中國工商銀行東營分行東城支行同意為公司辦理按揭貸款,為辦理購房者按揭貸款,公司將與該行先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協議,並為該項目的借款人即購房者向該行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擔保。
三、通過續聘北京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原山東乾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0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四、通過公司章程(2006年修訂)。
五、通過公司董、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於2006年6月19日上午召開200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以上有關及2005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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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股東大會對股價的影響會在此之前就已經反映出來,因為機構等先知先覺者不會等到公告出來才行動的!另外一般的股東大會對股價構不成太大影響!除非涉及並購重組等重大題材……
希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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