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某個股東持有某個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90%
當然不符合。發行條件是這樣的:
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營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在1994年7月1日《公司法》頒布執行以後重組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選擇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有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等。
只給社會發行10%是不行的。
❷ 某公司總股本為100萬股,有一股東擁有100手該股票,則其佔有股權為
100手=10000股
佔有股權:10000/100萬=1/100
選擇:A
❸ 十大流通股股東佔比90%多怎麼解讀,意味著什麼
十大股東控股超過90%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除了十大股東之外市場流通內籌碼已經所剩無幾,市場流容通性差又直接影響到個股的活躍度和資金的參與意願,多數時候這樣的個股走勢就如僵屍比僵屍還要僵屍。
在二級交易市場,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東裡面的積極參與交易的部分機構。由於股價的上漲,需要資金主動推動。因而十大流通股東中的機構力量,往往在實盤交易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股價運行的方向趨勢。
(3)某一股東擁有股票超過90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凡正常持倉,前十大流通股股東數量相差較大,所佔流通股比例大小不同。而庄股個人帳號所持股票數量較為接近,所佔流通股比例幾乎相同。
2、如果日K線圖中有放量跡象,則在最近幾次的流通股股東變動上有較大的變化,變化的帳號的姓名,不變的則是持倉的數量和所佔的比例。
3、流通股東的結構變動,前幾個股東的持倉是否與前期持股變化較大,如果是,表明主要投資人對公司有分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流通股股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流通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十大股東
❹ 為什麼股東持有股票90%實行退市
很多原因,可能是公司整體虧損。
❺ 如何查找某個股東持有的股票
沒有捷徑可以查到你需要的!股東持有那些股票,一般之後持有股本進入前十的才能查詢的到。沒有進入十大流通股持有名單的是不會顯示出來的
❻ 為什麼當莊家擁有一個股盤90%以上的流通股就可以控制這個股的股價如何控制
不管哪個股票在股市都有個正常交易量,就是不受操控影響的量,當你把流通股像專貨幣一樣收緊屬到一定程度,市場上流動著的籌碼數就能讓價格出現個現象,像線線上拴著的木偶那樣,上下移到一個位置就能固定到那兒,這時你就能控盤了,引導價格就可以(對敲股價),很輕松,還有,你說的收購有,以前的三無概念股發生過幾次,600601方正科技就是,以前叫延中實業,當年就是被北大方正舉牌了的,前第一大股東持股不多弄的,還有,那時有的股第一大股東持股就兩三千萬股,很少,市場的股價也低,98年中旬方正舉牌的事過去後還引起這類股吃香過,小盤有重組可能的漲的都不錯,方正事過後我還下過功夫把千數股篩過,在初期很明顯的就發現了市場有這個特點,不說了,這里的內容太多了,說不完.
❼ 某股東持有K公司股票100股,每股面值100元,投資最低報酬率為20%。
首先提醒你:投資報酬率與風險成比例
既能揭示投資中心的銷售利潤水平,又能反映資產的使用效果。
投資報酬率(ROI)=年利潤或年均利潤/投資總額×100%
在股票操作的軟體上 ROL 就是投資回報率,是有人拿這個當操作指標的。
既然市價是98,那你每投資一股的成本就是98,股利為14(不考慮股價波動的盈利)
那麼收益率是 14/98 X 100%=14.3% 左右
而市價低於面值則說明公司的經營有問題
❽ 單個股東的出資是否有不應超出注冊資本總額90%的限制
對於單個股東出資比例是否可以超90%的問題沒有統一講法,目前沒有禁止性規定,單從規定上講單個股東出資比例沒有限制。但從《公司法》原理上來講,一是為了保護小股東權益(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二是防止變相一人公司。在登記中最好做好引導工作,單個股東出資比例不要超90%。
❾ 股東們持有90%以上股本的股票 哪位老師給講講
朋友可以去看看 佰特育短線選股教材
❿ 上市公司控股東持股90%好嗎
這是不可能的。
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過75%!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釋義:第八十六條
第八十六條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釋義】 本條是對收購人持股超過法定限額而終止被收購公司股票上市的規定。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如果廣大的中小股東對該收購人發出的收購要約予以承諾,而使收購人所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那麼,按照《公司法》和本法的規定,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這樣規定是基於以下原則:上市公司的條件之一是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且持有股票面值達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在收購行為發生後,由於收購人作為一個股東,通過收購活動已持有了該上市公司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那麼,該上市公司已不再具備《公司法》所規定的上市條件。因此,應當依法終止該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即: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過75%! 擁有75%以上該上市公司就要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