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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吉林大學遠程教育學院 會計案例分析
2004 年5 月,《財經時報》及《證券市場周刊》相繼發表文章,對2003年10月上市的上海電力(600021)上市前後業績變臉提出強烈質疑。根據2004年4月16日公布的2003年報顯示,上海電力全年營業利潤為5.935億,凈利潤為4.902億,而上市前披露的2003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中前三季度的營業利潤卻為6.926億,凈利潤為4.976億,由此可以看出上海電力第四季度營業業務是虧損的,公司上市即發生虧損市場自然非常震驚。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上海電力第四季度業績大幅度下滑?公司管理層解釋稱主要原因是主營業務收入大幅下降所致,其中電力銷售收入較第三季度減少53457萬元,熱力銷售收入較第三季度增加9000萬元。而這種第四季度利潤下滑的情況,又與電力系統長期以來執行的電價結算方式有關。實際上,上海電力利潤大幅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中國電力管理體制,電網與電廠之間的結算方式及定價是一一談判形成的。
據介紹,上海電力銷售的電量主要分為三類:期貨電量、現貨電量、超發電量。期貨電量和現貨電量統稱成為計劃電,每年有一個定額和比例。2003年期貨電量和現貨電量占公司總售電量的79.77%,其餘為超發電量。期貨電價按國家核定的上網電價結算,去年公司的平均期貨電價0.31元/千瓦時,現貨電價是通過上網競價產生的,2003年平均為0.29元/千瓦時,超發電目前執行0.19元/千瓦時的電價。電價結算長期以來基本上都是按照先期貨電價、現貨電價,後超發電價的順序來進行結算的。正是這種特殊的電價結算方式,導致上海電力2003年出現「增產與增收不同步」的怪現象。公司2003年售電量達178.69億千瓦時較2002年增長了10.47%,公司2003年增加的售電量全部為超發電量,導致公司的利潤不隨公司售電量的增加而同比例增加。
電力公司的電價結算特殊性決定了其收入確認也存在特殊性,當前,對電力公司收入確認上,有如下兩種考慮:根據電力公司核定的全年計劃上網電量,確定各月平均計劃上網電量,其餘按與省電力公司議定的超發電量電價核算,這樣,公司於省電力公司對各月發電量予以認可後分別按計劃內電價和超發電價計算確認當月銷售收入,年終按實際確定的超發電量電價與省電力公司一並調整結算。即公司確認的收入與實際的結算收入(據此納稅)之間有差異,日常核算時,通過「應收賬款」和「遞延收益」來核算反映。二是按各月實際結算的電量和電價確認收入,即公司於電力公司對各月發電量予以認可後直接按當月結算的價格計算確認收入,這樣,在前半年,可能全部按計劃內的高電價結算確認收入,在後半年,可能全部按超發的低電價結算確認收入,對於該公司而言,是前盈後虧。
上述兩種核算方法從全年總體看對收入的確認額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卻影響公司的中期執行收入的確認,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對收入確認原則理解和實際執行中的不同。
持第一種觀點的人認為:一是發電企業目前是較為特殊的行業,其產品受國家政策指導和控制,不受市場調節。所以,在價格的結算上自身缺乏控制能力。二是電力產品的生產過程單一,銷售對象單一,每年與省電力公司議定的計劃內電量電價和超發電價等可以認可是一項合同約定,在未滿一年未完成這一合同時,不應由於結算電價的時間先後導致期間產品銷售毛利的嚴重差異,這樣不盡公允,也不具備可比性。如果出現了全年不能完成上網電量的特殊情況,可在年終一並進行追溯調整並予以說明情況,但根據歷年的實際情況,尚未發生不完成計劃內上網電量的情
形。三是從收入確認的四個條件來看,前3個條件可以說在這種結算方式下是滿足的,第4個條件從形式上看是符合的。但仔細推敲,這種形式下結算的電量收入,所配比的成本其實是不能完全計量的,因為發電企業的發電成本,大部分是固定資產的折舊,其每發一度電的單位成本差異很
小,在目前的電力體制下,其超發電價的確定實際是沒有考慮折舊成本的,所以,根據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則,從全年平均計劃內電量電價考慮確認各期收入,更為穩健公允可比。
持第二種觀點的人認為:一是與省電力公司的實際結算電量電價,就反映了該期間的產品的銷售情況,它符合收入確認的幾個條件。二是雖然公司的結算價格在一年的前後期間波動很大,但是,只有如實反映,才能體現其各期間的經營業績,雖然是由於結算價格不同的原因,但如果在當年度不能完成計劃內電量的情況下,就會更清楚地反映公司各期間的經營狀況。三是如果按第一種方案確認收入,則與實際結算電價收入之間形成的差異,仍是作為對省電力公司的債權反映,而對應作為「遞延收益」列示,與一般意義上的「遞延收益」的內容和性質不同,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將成為問題。
請分析
1.上述電力公司的兩種收入確認方法,在中期財務報告中分別體現了哪兩種觀念?
2.分析和闡述兩種中期財務報告觀念的各自優缺點及對信息披露的要求。
3.根據我國中期財務報告准則,分析上海電力中期財務報告中收入應該採用哪種方法確認。
4.分析上海電力2003年季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糾正。
(可上網查找相關資料,字數不少於4000)
❸ 求: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實在是太多了,復制不過來。給你個鏈接吧。
http://money.finance.sina.com.cn/corp/go.php/vCB_Bulletin/stockid/601111/page_type/ndbg.phtml
公司2010年主要的安全、生產和效益目標是:杜絕運輸飛行事故、重特大航空地面事故和特大航空器維修事故;在確保人、機安全的前提下,杜絕劫機、炸機事件的發生。完成運輸飛行97.2萬小時,總周轉量118.4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4606.8萬人,貨郵運輸量118.7萬噸,同比分別增長
14%、17.8%、15.7%和25.8%。
為達到上述目標,公司2010年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轉變安全管理模式,夯實安全管理基礎;二是轉變運行模式,提高資源管控水平;三是優化樞紐網路布局,增強戰略市場主導能力;四是提升營銷工作水平,構建核心競爭優勢;五是提升資源規劃統籌水平,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六是鞏固成本領先優勢,不斷提高發展質量;七是加快服務與產品體系建設,提升服務品質;八是加快專業化、產業化步伐,提升業務單元價值。
展望未來,挑戰重重。但有快速增長的國內市場作依託,依靠戰略夥伴的協同和自身國際市場經營能力的逐步增強,本集團上下共同努力,有信心向股東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公司是否編制並披露新年度的盈利預測:否
資金需求、使用計劃及來源情況
時間 資金來源 資金成本及使
資本支出承諾 合同安排 融資方式
安排 安排 用說明
飛 機 及 發 動 機 的 承 擔 已 簽 約 未 撥 備 債務融資
57,974,099千元 57,458,579 千元;已批
准未簽約 515,520 千元
其他承擔 4,028,090 千元 已簽約未撥備 261,431 債務融資
千元;已批准未簽約
3,766,659 千元
(二) 主營業務及其經營狀況
1、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
單位:千元 幣種:人民幣
分產品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利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比 營業利潤率
潤 率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增 比上年同期
(%) 期 增 減 減(%) 增減
(%)
航空客運 44,399,036 36,194,926 18.48 -0.42 -12.33 11.08
航空貨運及郵運 5,457,116 4,721,238 13.48 -24.69 -27.13 2.90
其他 101,023 59,210 41.39 54.06 30.96 10.34
2、主營業務收入分地區情況
單位:千元 幣種:人民幣
地區 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比上年增減(%)
國內 29,280,881 13.09
港澳 2,893,330 -19.71
歐洲 6,714,346 -26.19
北美 4,406,121 -23.84
日韓 3,702,370 -13.37
亞太其他 2,960,127 -8.78
(三)公司投資情況
單位:千元 幣種:人民幣
報告期內投資額 13,235,575
投資額增減變動數 5,909,052
上年同期投資額 7,326,523
投資額增減幅度(%) 80.65
1、被投資的公司情況請見財務報表附註五(10)。
2、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無募集資金或前期募集資金使用到本期的情況。
3、非募集資金項目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無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並資產負債表
2009年12月31日
(除特別註明外, 金額為人民幣千元)
資產 附註五 2009年12月31 日 2008年12月31 日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1 3,201,568 4,663,792
交易性金融資產 2 - 253,406
應收票據 3 2,489 1,604
應收賬款 4 2,201,172 2,074,178
其他應收款 5 492,007 1,110,524
預付款項 6 350,257 309,945
存貨 7 931,271 812,941
流動資產合計 7,178,764 9,226,390
非流動資產:
長期應收款 8 254,306 229,474
長期股權投資 10 13,235,575 7,326,523
固定資產 11 69,147,527 66,244,815
在建工程 12 11,731,131 10,887,225
無形資產 13 2,576,301 2,563,887
商譽 14 349,055 349,055
長期待攤費用 15 138,105 141,601
遞延所得稅資產 16 1,552,443 1,930,109
非流動資產合計 98,984,443 89,672,689
資產總計 106,163,207 98,899,079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並資產負債表(續)
2009年12月31日
(除特別註明外, 金額為人民幣千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附註五 2009年12月31 日 2008年12月31 日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18 8,870,400 9,379,700
交易性金融負債 2 2,274,627 7,727,918
應付票據 19 763,255 1,493,815
應付賬款 20 7,113,031 7,792,638
國內票證結算 21 850,394 744,804
國際票證結算 21 1,583,959 1,517,530
預收款項 22 38,127 56,022
應付職工薪酬 23 348,492 163,918
應交稅費 24 720,295 300,198
應付利息 25 303,154 303,066
其他應付款 26 2,224,083 3,031,546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27 11,304,489 10,186,078
流動負債合計 36,394,306 42,697,233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28 18,321,078 14,109,828
應付債券 29 9,000,000 3,000,000
長期應付款 30 1,499,128 1,307,706
應付融資租賃款 31 15,366,476 16,480,784
預計負債 32 94,438 112,754
遞延收益 33 1,383,338 689,232
遞延所得稅負債 16 143,000 214,000
非流動負債合計 45,807,458 35,914,304
負債合計 82,201,764 78,611,537
股東權益:
股本 34 12,251,362 12,251,362
資本公積 35 10,823,906 11,676,739
盈餘公積 36 1,563,914 1,563,914
未分配利潤/(未彌補虧損) 37 921,848 ( 4,107,603 )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 1,638,158 ) ( 1,610,522 )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23,922,872 19,773,890
少數股東權益 38,571 513,652
股東權益合計 23,961,443 20,287,542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6,163,207 98,899,079
財務報表由以下人士簽署及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會計機構負責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並利潤表
2009年度
(除特別註明外, 金額為人民幣千元)
g7
項目 附註五 2009年度 2008年度
(經重述))
一、營業收入 38 51,095,369 52,969,998
減: 營業成本 38 41,947,116 48,606,512
營業稅金及附加 39 1,505,062 1,085,137
銷售費用 3,812,512 3,281,648
管理費用 1,620,
❹ 如何用「遞延收益」科目核算不征稅收入
一、運用「遞延收益」科目核算不征稅收入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 號)中規定如下:淤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於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盂企業將符合規定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後,在 5 年(60 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入應稅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由於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為無償取得,且政府不享有企業的所有權,所以屬於政府補助。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的要求,應採用收益法中的總額法進行會計核算,即將政府補助全額計入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遞延收益」科目專為核算不能一次而應分期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而設置。
筆者建議利用「遞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補助的特點,在收到不征稅收入時,一律記入該科目。當不征稅收入在支出形成費用時,形成資產的,在計提折舊或攤銷時,再將「遞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金額為對應的費用和折舊或攤銷金額。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收到政府不征稅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支出形成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支出形成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資產折舊或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累計攤銷)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企業將符合規定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記入「遞延收益」科目後,在 5 年(60 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在第六年應轉讓營業外收入,會計處理為:借:遞延收益;貸:營業外收入。
2. 上述做法可以有效減少納稅核算工作。按照會計准則的規定,不能一次而應分期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先記入「遞延收益」科目,以後再按期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實際上大部分政府補助沒有期限的規定,企業在收到時一般記入營業外收入。如果上述不征稅收入沒有在相同年度支出形成費用,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另外,在以後年度,由於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也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對於攤銷期較長的長期資產納稅調整工作會更加頻繁。而採用上述做法,收到收入時不影響損益,支出和攤銷時也不響損益,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一致,可以不必進行納稅調整,能有效減少納稅核算工作。
上述做法與會計規定也不矛盾。由於我國絕大部分企業為非上市公司,其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主要是為了滿足稅務征管的需要。所以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可以減少納稅調整事項。地方政府經常會在上市公司業績不佳的情況下,給予一些政府補助,上市公司將所得記入「營業外收入」,可提升公司業績,而本文給出的做法可以避免上市公司通過政府補助粉飾公司業績。為了更好地反映不征稅收入的核算情況,建議企業可以在會計報表附註中進行相關信息的披露。
二、「遞延收益」科目的其他運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 號)中規定:增值稅納稅人 2011 年 12 月 1 日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利用「遞延收益」科目,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購入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❺ 遞延收益在資產負債表中哪個科目反應
二、我國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定位(一)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在我國現行會計實務中的運用由於我國稅收法規和會計制度在收入和費用的確認上均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在各國稅法中,實際採用的都是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我國也不例外)。加之轉型期的稅法、財務制度、會計制度之間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等原因,納稅所得與稅前會計利潤的差額主要表現為永久性差異。因此,我國企業所得稅會計長期以來一直採用應付稅款法進行處理。即使現在企業的納稅所得與稅前會計利潤之間的時間(暫時)性差異越來越大(多),採用應付稅款法也仍然是我國絕大多數企業的現實選擇。根據筆者對截至 年 月底的 家發行A、B股的上市公司進行的統計,在這些公司中採用債務法的公司只有 家。採用遞延法的公司只有 家。只披露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而未具體披露是債務法還是遞延法的公司有 家,其餘上市公司均採用應付稅款法。由此可見,僅就構成中國企業總體比重較小的上市公司中就有超過 %的公司採用應付稅款法。而非上市公司(企業)則幾乎全部採用應付稅款法。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很多,從現實看,既有會計制度上的原因(如會計制度允許企業選用應付稅款法 ,更有企業高管人員的經營理念、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的局限性。還可能因目前企業基本上都未單獨確認時間性差異,從而認為時間性差異數額不大,進而認為對會計信息質量影響不大等因素。(二)目前我國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定位應是損益表債務法理論研究表明.如果按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優化程度排序.依次應是: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損益表債務法、遞延法、應付稅款法。但考慮到目前諸多限制性因素,我們認為在我國的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與國際會計准則趨同的過程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改革應當是立足國情,面向未來,走一條積極穩妥的漸進式改革之路(馮淑萍, )。因此,我國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取向應當是大力推廣和採用損益表債務法,將來時機成熟時再考慮完全與國際慣例趨同。從宏觀方面看,我國加入WTO後,會計准則、制度面臨著與國際慣例的協調和趨同,具體地說就是面臨著會計標准國際化的問題。僅從這個層面上講,我國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應該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但是,會計標准國際化的實質是各國的利益之爭,體現為會計「政治化」與「協調化」兩難選擇下的非單一和非均質狀態的制度安排。不容忽視的是,任何制度的安排,不論是區域性的還是地區性的,都是以新興技術和全球性市場制度作為其外部環境的,因而,全球范圍內的會計制度(准則)的多樣性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時間內將繼續存在。況且。目前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國家主要是美國等海洋法系的國家,在這些國家中,由於稅法與會計的確認、計量規范不同,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的差異由來已久。他們對兩者差異的處理,歷經了應付稅款法、遞延法、損益表債務法,到目前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一個長期漸進的發展過程。這種會計制度(准則)的自然孕育過程恰恰是我國尚未經歷過的。而我國的會計制度(准則),一開始就具有高度的權威性與法律特徵。並進而演變為國家法規的特性。另外,在中國循序漸進的市場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政府雖然逐步退出相關領域、市場調節功能逐步釋放,但時至今日,會計研究的政治導向與政府行為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更重要的是,國際會計准則所採用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基本上是適用於較為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而中國目前的經濟環境則是從 多年前完全的計劃經濟逐步轉換而來,兩者之間尚存在不少差距。因此。就不得不考慮我國的具體情況,而不能盲目採用國際通行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從微觀方面看,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順應了由會計目標轉變所引起的一系列會計思想發展變化的趨勢。從理論上講,這種方法更具優勢。然而,從會計實務的角度看,在所得稅會計方法的演進過程中,所得稅會計核算程序漸趨復雜,理解難度也越來越大。顯然,採用核算程序過分復雜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會使得會計信息變得更加難以理解,往往導致信息的有用性得不到明顯提高。而由此引致信息提供者成本的攀升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從目前我國絕大多數企業仍採用應付稅款法的現實情況看,如果僅從應付稅款法過渡到損益表債務法.就可能會使廣大企業會計人員感到不適應,何況難度更大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在實務中,損益表負債法往往要求對其他暫時性差異(非時間性差異)採用與時間性差異相同的方法來處理,因而,最終的核算結果與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的核算結果一般都是相同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在實務中的區別僅僅在於分析方法的不同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從世界各國所得稅會計方法的選用情況來分析,目前只有美國等幾個為數不多的國家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而包括加拿大等在內的國家仍然採用損益表債務法,況且,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本身也存在一些尚未解決的問題,例如,遞延所得稅負債代表的是未來年份應付的所得稅款,從負債的計量屬性來看.至少應將長期性負債部分折算成現值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並不要求折現,這必然高估負債。但若折現,又將會遇到較多復雜的實際問題,如暫時性差異的逆轉期難以預計、折現率難以正確確認等,實際操作起來將是比較困難的。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根據我國的國情,中國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應以損益表債務法為主要推介方法,特別是上市公司,應完全採用損益表債務法(可明確一個過渡期限),而對非上市公司,應積極倡導採用這種方法,但允許採用其他方法(如《小企業會計制度》明確:「小企業應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這既符合我國漸進式的會計改革,也使我國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建設能夠逐步縮小與會計國際化的差異(差異不一定都是差距)。對於那些有條件、有能力,能夠到境外上市籌資和拓展國際業務的公司,其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應逐步實行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積極參與國際會計協調與趨同的進程。
❻ 證監會對會計舞弊有什麼懲處措施
一、會計造假是指企業領導和財務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准則制度,做假賬和編制虛假會計報表的行為。會計造假的類型從會計信息反映的角度來看,會計造假表現為兩種類型:會計事項造假和會計報表造假。會計報表造假是故意謊報某些財務價值,造成增強獲利能力的假象,從而欺騙股東和債權人等利害相關人。會計事項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盜竊,或將公司的資產轉變為個人所有或使用。會計造假的危害會計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體表現在:會計造假所製造的錯誤信息將嚴重誤導各類決策者,從而導致各個市場行為主體乃至國家相關決策機構被誤導而制訂出錯誤決策,破壞市場運行機制;損害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嚴肅性,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公司股東、債權人、顧客及雇員的合法權益,使其蒙受巨大經濟損失;通過隱匿收入、虛列支出偷逃國家稅款,導致國家稅收流失;助長個人貪污腐敗行為的滋生;使尚未成熟的證券市場飽受虛假錯誤信息的沖擊,嚴重誤導證券投資者的行為,破壞市場游戲規則,加劇市場投機和市場波動,影響社會安定。會計造假最後所導致的結果是國家受損失,少數人中飽私囊。會計造假的形式目前,企業會計報表造假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虛增資產,虛增利潤;二是虛增負債,隱瞞利潤。前者主要是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因為國有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領導人的升遷;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公司股票價格的高低。後者主要是私營企業和個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為這類企業不注重業績,更關心的是如何逃避國家的稅收,少接收政府有關部門的攤派。1.資產虛增(1)費用資產化企業當期發生的費用應當計入當期產品生產(或商品經營)成本或期間費用。但有的企業卻將部分應該計入當期的費用計入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類會計科目,使得企業當期損益不實;有的企業待攤費用不及時足額攤銷,而是長期掛賬,將本屬於期間費用的支出列作資產。企業通過將費用資產化,虛增了企業資產和所有者權益。(2)存貨不實有些企業積壓多年的貨物,或已經淘汰過時應當報廢的物資不做賬務處理,或存貨的現實價格(或可變現價格)已明顯低於賬面歷史成本價值卻仍按歷史成本掛在存貨賬上,存貨價值不實,違背了企業會計准則確認的謹慎性原則,虛增了企業存貨價值。(3)固定資產價值虛假企業固定資產價值不實主要表現在折舊不足、技術進步後造成的無形損耗不計、已毀損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資產不處置等,虛增(減)企業資產。(4)遞延及無形資產攤銷不足遞延及無形資產應當按時足額攤銷,已經淘汰過時的無形資產不應當再掛無形資產賬而應當將攤余價值作為期間費用計入損益。而許多企業對已經沒有使有價值或已經不可能再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無形資產不做相應的財務處理,卻仍然作為資產列賬,虛增了企業資產。2.負債不實(1)應付款項高估許多企業的應付款項不及時或每年與往來單位核對確認清理,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的應退未退、應付未付款項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應付款項(不包括長期應付款項)以及債權人已經不存在的仍掛賬的也不少見,企業實際需付債務小於財務賬面債務,企業應付款項高估。(2)預提費用不實許多企業為了調節當期損益,不按企業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預提費用,而是根據企業調節損益的需求預提,有的企業應提的不提或不應預提及多預提的不及時沖銷,致使預提費用會計科目反映不實。3.虛報盈虧(1)多計收入、少計費用有的企業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將未實現的收入作為收入入賬,如在服務或工程未提供完畢之前,就確認收入實現;有些企業虛構客戶虛開銷售發票,虛列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一些企業對已經發生的支出不計入成本,或在結轉成本時不按配比原則,故意少轉成本,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及庫存商品的賬面金額遠遠大於實際庫存金額;有的企業則將有關費用支出單據壓在銀行未達賬中,利用「未達賬項」弄虛作假,調節利潤。(2)少計收入、多計費用企業為了達到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目的,將正常的銷售特別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稅發票的銷售,不按收入確認的條件進行確認,而是長期掛在預收賬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中且金額不變;有的企業則採取虛列預提費用,多提多攤費用的方法,達到虛減盈利的目的。(3)在建工程長期掛賬,應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企業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時,對借入資金需按期計提利息,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應予以資本化。有些企業工程早已完工,仍長期掛賬,借款利息仍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從而使當期財務費用減少,同時又可以少提折舊,從兩個方面來虛增利潤。(4)隨意調整報表一些單位為了達到一些不法目的,隨意調整報表金額,人為地加大資產調整利潤;或為了逃稅,避免檢查而加大成本費用,減小利潤,如為了增大管理費用,直接在損益中多計管理費用,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增大應收賬款和壞賬准備金額,造成表賬不符。二、會計舞弊是指行為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有計劃、有針對性和有目的地故意違背真實性原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規章規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行為。會計舞弊的概念舞弊是指組織內、外人員採用欺騙等違法違規手段,損害或謀取組織經濟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舞弊是人為達到不良目的,經過事先預謀,精心策劃,運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種故意行為。從舞弊的主體方面可把舞弊行為劃分為組織舞弊和個人舞弊。組織舞弊是指組織領導人為了本單位和其成員的利益,授權有關經人員,利用不正當和非法手段,損害國家和其他單位利益的故意行為。個人舞弊是指員工私自為了個人私利利用不正當的和非法手段,損害國家、組織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為。會計舞弊的途徑收入舞弊途徑﹙1﹚擴大銷售核算范圍虛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銷售回購、銷售租回等業務確認為收入;將委託加工業務的加工發出以及收回,通過對開發票方式分別確認為銷售以及購買業務;將非營業收入虛構為營業收入。﹙2﹚提前確認收入或記錄有問題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就確認收入;對發出商品以及委託代銷等業務提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將向附屬機構出售產品確認為收入;在客戶對該項銷售有終止、取消或遞延的選擇權時過早確認收入。﹙3﹚利用財務報表合並技術虛增收入。無論是國際會計准則還是我國會計准則,均以擁有實質控制權作為納人合並范圍的標准。這樣,一方面,對相關公司是否擁有「實質控制權」必須依賴財會人員的專業判斷;另一方面,管理當局可以通過拉長控制鏈條、構建復雜的公司體系等手段,進一步「拓寬」財務報表合並范圍。這些會計選擇的灰色地帶無疑給企業管理層實施財務舞弊創造了條件。費用舞弊手段﹙1﹚收益性支出資本化。收益性支出資本化,就是將期間費用以及應當與本期收入配比的營業成本等故意列作長期資產,以此虛增利潤。﹙2﹚費用攤提目標化。企業基於配股、增發等融資目的,或者為了迎合市場盈利預期等,常常人為調節諸如廣告費、折舊費、研發費、預計損失、無形資產攤銷等費用的計提或推銷的依據比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折舊及推銷期限的延長或縮短均可使當期費用減少或增加。非經營性損益操縱企業常常通過處置轉讓子公司、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整等手段製造非經營性收益,進行利潤操縱,企業採用非經營性損益進行利潤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1﹚債務重組。新准則將原先因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改為將債務重組收益計人營業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很可能會在公司出現虧損或者出於維持公司業績及配股需要的情況下,通過債務重組確認重組收益來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新准則規定,若交易雙方存在關聯,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也就是差額不計入損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縱利潤,會想方設法予以規避,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公司對商業實質的判斷也存在著一定的會計彈性,這給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留下了一定空間。﹙3﹚借款費用。新准則將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擴大到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擴大到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這樣,一些企業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打主意,以達到操縱企業利潤的目的。﹙4﹚無形資產。雖然新准則對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定義進行了區分,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明確劃分這兩個階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過主觀劃分,來決定研發支出費用化和資本化的分界點,以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此外新准則中對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再局限於直線法,並且攤銷年限也不再固定,這也給一些公司利用調節無形資產的攤銷方式或攤銷年限來操縱利潤提供了途徑。﹙5﹚政府補助。新准則規定,「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用於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在這里,「已發生」和「將發生」是兩個不同的時態,卻關繫到補助的確認金額及當期利潤實現程度。當前的環境之下,是否如實確認,完全依賴於企業的誠信程度。因此,有些企業可能人為調節補助操縱當期利潤。﹙6﹚固定資產。新准則要求公司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方法及預計凈殘值至少每年復核一次。只要與原估計有差異時,就應當調整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凈殘值,並且調整的方法採用未來適用法,不用追溯調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證據證明其固定資產使用壽命與原估計有差異,就可以進行會計估計變更,對業績進行調整,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7﹚資產減值。新准則中明確規定的不允許轉回減值的資產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以及存貨,其他如應收賬款、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委託貸款等資產的減值准備仍可轉回。因此,新准則雖然對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起到一定的抑製作用,但仍給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留下了一定的空間。而且,減值准備的計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選擇,公司可能為避免當年虧損,不按規定提足減值准備,留待以後年度進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以達到粉飾會計報表的目的。﹙8﹚公允價值。新准則按照現行國際慣例將「公允價值」引入中國會計體系。但是,由於我國市場經濟不發達,公允價值的應用在很多處理上需要人為判斷,加上我國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難以做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會利用「公允價值」來調節操縱利潤。
❼ 注會會計這科,哪些章節比較難
會計這一科比較難的是財務報告、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收入等這幾回章,這幾章雖然很難答,但是所佔的分數也很大,所以一定要學好。
注冊會計師,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注冊會計師主要承接的工作有:審查企業的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等。尤其是在執行上市公司審計時,注冊會計師不僅要鑒證一個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規和制度,而且還要判定其會計報表是否遵循了真實性、公允性和一貫性原則。由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❽ 你好,請問專項資金可以免稅,怎麼處理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9年12月31日收到政府搬遷補償款6000萬元,該公司計劃在3年內完成廠房和設備的搬遷,2010年發生1000萬元費用性支出,8月20日購入價值2400萬元設備,並在10月份安裝完成,2011年9月30日購入價值1800萬元設備,並在11月份安裝完成(企業所得稅率為25%,設備使用年限為10年,無殘值),2011年該公司搬遷全部結束,則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2009年收到政府搬遷補償款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60 0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60 000 000
2010年會計處理:
借:專項應付款 34 000 000
貸:遞延收益 34 000 000
對於本年搬遷補償款形成費用性支出,應把費用性支出所對應的遞延收益結轉到當年損益。
借:遞延收益 10 000 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 000 000
對於本年搬遷補償款形成資產性支出,應把資產性支出所對應的遞延收益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期計入當期損益。
借:遞延收益 400000(2400/10/12×2)
貸:營業外收入 400000
企業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對搬遷補償款產生的遞延收益所結轉的營業外收入不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以下相同)。
2011年會計處理:
借:專項應付款 18000000
貸:遞延收益 18000000
借:遞延收益 2550000(1800/10/12×1+2400/10)
貸:營業外收入 2550000
本年搬遷補償款結余數為6000-1000-2400-1800=800(萬元)
借:專項應付款 8 000 000
貸:資本公積 8 000 000
確認搬遷補償款結余數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借:所得稅——當期所得稅 2 0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 000 000
另外,國稅函[2009]118號文規定,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人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這項文件同財稅[2009]87號)是有根本性區別。財稅[2009]87號)強調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企業財務人員在實際工作中要把握兩者的區別。
❾ 新企業准則中的「企業合並」的內容是較舊會計准則新出的新內容嗎
財政部將在人民大會堂同時發布新的會計准則和審計准則體系,其中新會計准則於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執行,其他企業鼓勵執行。 值得關注的是,新會計准則體系基本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趨同。2005年,財政部先後發布了6批共22項會計准則的徵求意見稿,此外,對現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間頒布的16項具體會計准則,也進行了全面的梳理、調整和修訂,最終在2006年初構建起一套企業會計准則的完善體系。2007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會計准則與舊版內容的不同比較 一、《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一) 仍然稱為基本准則,所有企業均須執行,未按照國際慣例使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F)一詞。
(二)明確了會計目標。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從理論上講,我國的會計目標兼具受託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但是,我國會計目標顯然將受託責任觀放在第一位,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國際上普遍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一定差別。
(三) 刪除了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而代之以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八個方面。
(四) 權責發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計量部分。
(五) 會計要素定義遵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但收入與費用的定義部分地引入了資產負債觀,這主要是借鑒了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ASB)《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相關條款。
(六) 引入利得和損失兩個概念。同時,對於利得和損失又區分為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在理論上,前一種利得和損失實質上尚未實現,後一種利得和損失已經實現。
(七) 首次規范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五種計量屬性,而且強調企業在會計計量時,一般應採用歷史成本。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規定,財務報表的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價值和現值。
(八) 取消了會計記賬須用中文以及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一) 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這一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象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藉助於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准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二) 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一是因為改進後的《國際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後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三) 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准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四) 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三、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一) 縮小了適用范圍。與原《企業會計准則——投資》相比,本准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這一規范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
(二) 對於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採用不同的方法確定其投資成本,這主要是與《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相協調。
(三) 重新規范了成本法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成本法適用於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適用於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上述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也就是說,對於納入合並范圍的子公司,母公司應以成本法核算,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即俗稱的「表上權益法」,完全不同於我國原來使用的「賬上權益法」。關於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圍的變化,與相關國際會計准則協調一致。
(四) 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四、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一) 投資性房地產須單獨列報。企業持有的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非自用的部分,應按本准則的規定核算,並在會計報表中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
(二) 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可以採用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時,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類似,應提取折舊(或攤銷)及減值;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此時不再對該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折舊或攤銷。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但是,國際會計准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模式為主。
五、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一) 首次定義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二) 取消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與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原則相同,即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也就是說,後續支出如果進行資本化,必須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
(三) 規定了未來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預計棄置費用等於未來處置固定資產所發生費用的現值,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並計提折舊。此類費用對於核電站、海上石油鑽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資產尤為重要。企業確認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一項負債。
(四) 重新定義預計凈殘值。一是強調預計凈殘值應是現值,而不是終值;二是在企業准備出售固定資產時,應復核預計凈殘值(通常等於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這一規定類似於《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5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
(五) 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於會計估計變更。
(六) 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六、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一)明確了生產特產的分類。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對生物資產並沒有明確的分類要求。
(二) 規定企業應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生物資產。但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要求全面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生物資產。
(三) 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准備,而且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但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得計提減值准備。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准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徵,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准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三)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准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後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我國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但美國會計准則規定所有研究開發支出均資本化,但這一規定並沒有完全貫徹到所有準則中去。
(四) 根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別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五)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資產,分別採用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計量。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判斷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性的基本標准。判斷一項非貨幣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主要考慮兩項因素:一是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在產生現金流量時間、金額、風險方面是否發生變化,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雙方是否具有管理關系——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非貨幣交易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基本一致,與美國最近修訂的第154號准則完全相同。
3. 改變了非貨幣交易損益的處理方式。對於具有商業實質的非性資產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確認資產處置損益和非貨幣交易損益;對於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交易的雙方均不確認損益。
九、《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一)單列准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准則主要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二)引入的資產組及資產組組合。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這一規定與定義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資產組在國際會計准則中稱作現金產出單元,而對資產組組合則沒有單獨定義。
(三) 明確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只有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時,才需要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對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四) 詳細規定了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於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即發生減值。
(五)明確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主要是為了防止利潤操縱,這也是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但與美國公認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相同。必須注意的是,根據該准則的規定,不得轉回的減值准備只包括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和按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准備;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規定,存貨跌價准備可以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六) 單獨規定商譽減值。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難以獨立於其他資產為企業單獨產生現金流量,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國際會計准則也規定商譽只能進行減值測試,不得攤銷。
十、《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一) 規范了職工薪酬所涵蓋的內容。職工薪酬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則規定非貨幣性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意味著企業必須確認職工帶薪休假等類似福利所產生的負債。
(二) 統一了各項社會保險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對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有些企業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有些企業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費用。本准則規定所有的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或費用。
(三) 單獨規定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對於滿足一定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支出,企業應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1. 鑒於我國法律法規的限制,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會計只規定了類似於國際會計准則第26號中的設定提存計劃退休福利的會計處理,這也是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別之一。
2. 企業年金是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以及投資管理人的資產與賬戶要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分開管理,分別核算。
3. 企業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4. 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由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和附註組成。
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一)明確了股份支付會計規范的范圍。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企業為獲得商品而發行股份,不屬於本准則規范的內容,而國際會計准則所規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過發行股份而獲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
本公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
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一) 重新規范債務重組的含義,將讓步作為判斷債務重組的基本標准。新准則關於債務重組的定義與2001年修訂後債務重組准則相比變化較大,但與1998年最初發布的債務重組准則基本一致。
(二)允許確認債務重組損益。債務人應確認債務重組利得,債權人應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同時,對於以非貨幣資產進行的債務重組,債務人還要確認資產轉讓損益。
(三)債務重組形成的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四)債務人應當確認或有應付金額,但債權人不得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十四、《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一)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由或有事項導致的符合條件的現時義務,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引入了中間值、概率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確變成虧損合同的待執行合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條件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例如,企業原簽訂的合同明確,企業將向購買方按每單位100元銷售一批商品,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該商品的進價已經達到110元,企業履行該合同必定虧損,企業應對履行上述合同可能產生的虧損計提預計負債。該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相一致。
(四) 企業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為預計負債,但可以為符合條件的重組確認預計負債。
十五、《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一)收入定義變化。新准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引入要素定義的資產負債觀,表明我國會計准則制定部分地轉向了資產負債觀,與國際會計准則逐漸趨同。
(二) 明確銷售商品的合同價或協議價與公允價值差額的會計處理。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實質上引入了貨幣時間價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劃分商品(或勞務)收入與利息收入。
十六、《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本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差異不大,在此不予贅述。(續)
十七、《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一) 政府補助全面採用收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我國原來許多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應採用資本法進行會計處理,即將政府補助計入資本公積。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政府補助均採用收益法,即將政府補助均計入收益。本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全面趨同,要求採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
(二) 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然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
(三)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十八、《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一) 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可以達到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從而將存貨納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例如,船舶、飛機等製造時間非常長,相關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二) 擴大了可以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新准則規定,可以資本化的借款,不再僅僅局限於專門借款,還可以包括為生產、製造「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發生的一般借款。國際會計准則第23號也允許一般性借入資金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價攤銷的直線法。新准則規定,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不再使用直線法進行攤銷,而國際會計准則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十九、《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一) 禁止採用應付稅款法,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財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4〕第025號)規定的損益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用暫時性差異取代時間性差異。這是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結果,也是與國際會計准則第12號趨同的結果。暫時性差異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所有的時間性差異均是暫時性差異,但某些暫時性差異並非時間性差異。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三) 暫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稅率變化時,要求相應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五) 禁止對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
(六) 要求在資產負債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