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寵物股份投資中,佩蒂股份怎麼樣啊(這條暫不做百度問答)
佩蒂股份的題材比較獨特,主要生產寵物食品,但是它的業績較差,股價太高,不要因為你喜歡動物就愛屋及烏,比它好的股票一大堆,買個業績增長,股價不高的比較穩妥。
㈡ 風險投資中創業團隊和投資方,一般各佔多少股份
這個具體要看,項目的成熟度和融資比例
不知道朋友你有沒看過版央視的 創意中國星 節目,那個權就是現場拉風投的,具體情況各不相同
打個比方:你的項目已經成熟,類似那個節目中有個汽車導航服務的公司,年產值已經1000W,他要融資500W,只給5%的股權,但是最後大家協商,給了風投10%的股權,這個地方個人認為風投肯定是轉到了,因為回收期很短
再打個比方,也是那個節目中的,有個北京農民老漢,我不記得叫什麼了,自己可以研發機器人,並且推廣,他的初步構思是給中小學生做模型聯系,但是只是一個想法,連計劃書也沒有,那麼風投方就要來做前期的孵化,包括後期的運營,那麼是很辛苦的,誠然這個項目很好,但是回收期較長,風投方出資200W,並且擔負是初始的費用,要了50%的股權。。
所以說你要給自己的項目做好評估,再去打動風投方
㈢ 上海投中信息咨詢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2008年3月19日,公司前身上海細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成立。 2011年3月31日,公司名稱由「上海細維投專資咨詢有限公司」變更屬為「上海投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上海投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更名為「上海投中信息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都興梅
成立時間:2008-03-19
注冊資本:2135.1351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230000334477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縣潘園公路1800號710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㈣ 投資入股虧損中的公司,股份怎麼計算
1、這15萬的入股有多種方式,可以認購你公司的股份方式,也可以是增資形內式。至於你給多少容股份作價15萬給他都可以協商。(個人建議,最好不要把超過全部50%的股份給他
2、那20%股份當然有效,經過登記的,與後面買賣股份或是增資形式無關。當然也可以是由你老婆這邊轉股份給你朋友。
3、繼續融資也是可以以買賣股份形式進行的。比增加資本形式更好操作。
4、加入新股東需要去工商局進行登記。
5、公平的話只是相對而言的,只要雙方同意,覺得公平就可以了。
具體咨詢可以聯系面談較好。
㈤ 那位告訴我風險投資人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比例和技術股的分配比例
技術入股可以認為是無形資產投入,但無形資產很難確定其真實價值。版你可以和其他股東對權你的技術進行合理估價,並且一直同意。估計出來的價值就可以算在總股本中。但一般來說,無形資產的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應該是比較少的。因為無形資產在公司負債時是無法抵消債務的。
投資人和管理層最好是分開的,比較正式點。每個大股東都有投票權,所以你要改革,那就要有半樹以上的股東支持你。
㈥ 公司應資金周轉不過,其中一個合夥人又投錢進去,那他的股份就增其他合夥人的股份就降嗎
這不算是降低。打個比方:如你公司原先的資本是10萬,4個股東,專每個股東各出資2.5萬,各占股屬份25%。現在,其中一個股東再追加10萬,也就是說你們公司的資本現在是20萬了,那出資人所佔比列為20中12.5萬,應占股份的62.5%,其他人應占股份的12.5%,但你在公司的資本還是沒有變的還是2.5萬。這叫拆股融資。如果資金短缺是可取得辦法。
㈦ 三個人投100萬開廠。按股份制,後要擴大再投100萬其中一股東因錢不夠不加錢。。那他股份,股金有什麼變化
就按照最後總投資的錢數 按他投資的比例給他分就對了 例如最後 200W 他最後 只投了20W 那他就是10%的股份
㈧ 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釋放是什麼意思
意思為:賣出股份。將股權賣給(轉讓)他人。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
1、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2、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8)投中股份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的限制:
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即各國法律對股權轉讓明文設置的條件限制。這也是股權轉讓限制中最主要、最為復雜的一種,中國法律規定,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主要表現為封閉性限制,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轉讓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1、封閉性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35條[1]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2、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
針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轉讓中國《公司法》第144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第146條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方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此類轉讓場所的限制規定,在各國立法上也極為少見。這也許與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論佔主導的思想有關,但將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為股權轉讓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3、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147條第1款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對發起人股權轉讓的限制,使發起人與其他股東的權利不相等,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各類市場主體平等行使權利不相稱。
4、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147條第2款規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其目的是杜絕公司負責人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公司的內部信息,從事不公平的內幕股權交易,從而損害其他非任董事、監事、經理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
㈨ 投資664400元,其中一個投了20萬,佔多少股份
200000÷6644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