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股東不在股改的發起人協議上簽字怎麼辦
一般來說,大家都是建議發起人協議上所有股東簽字。因為股東大會通過僅表示可以改制,但是發起人協議是合同法范疇,有遺漏說明效力可能有問題哦畢竟改制涉及的是整體資產,小股東按比例有所有權吧。
『貳』 流通股股東的股改應保障流通股股東七項權利
1.知情權
知情權是流通股股東行使其他權利的前提。目前流通股東的知情權大多通過上市公司公開的信息披露而獲得。《證監會關於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問題的通知》中沒有詳細的信息披露要求,僅原則性地規定了試點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真實、准確、及時、完整地披露信息。在隨後的《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業務操作指引》和證監會《關於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了信息披露的主要責任人、重點要求披露的內容及後續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義務。當然從內容看還不完整,對披露的時間、程序等要求還不明確,特別是信息披露中由誰承擔相應、具體的法律責任不夠規范。
股權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有關信息,為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權利的流通股股東作出相關安排,並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取得批准文件及公告。應嚴格保證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稱述或重大遺漏,因此流通股股東對公司的股東分置改革方案及進展等情況的知情權,上市公司完全有及時披露的義務。
2.分紅權
流通股股東投資公司是為了獲取回報,當然應該享有公司股利分紅的權利。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對股東分紅的預期實現必然產生影響,直接關繫到廣大股東的投資回報。因此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應當對流通股股東可以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因股權結構的變化而產生的影響作出承諾保證。
3.表決權
作為公司的出資人,有權利參與公司的管理。《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這些權利主要是通過在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來實現的,因此行使表決權是股東參與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權分置改革上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應當為流通股股東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權利作出相關安排,在臨時股東大會通知中應當明確告知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和參加股東會的時間、條件和方式,並為股東參加表決提供網路投票系統,獨立董事也應向流通股股東就表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徵集投票權;臨時股東大會就公司董事會提交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作出決議,必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4.臨時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
作為股東擁有臨時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按照《公司法》規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認為有必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提出請求時,公司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於股權分置改革這一事關廣大流通股股東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當對方案的產生和通過有異議,流通股股東在符合股權比例的限制下,必要時可以行使臨時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以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5.監督、建議、質詢權
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可以通過選舉監事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事關每個流通股股東自身利益的股權分置改革,公眾投資者有權對公司的改革方案提出建議或質詢。特別在臨時股東大會上所提出的質詢和建議,董事會或其他機構根據規定都應作出答復和說明。
6.股權持有與處置權
股權分置改革實質是雙方股東對原有合同約定的修改,是兩者間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調整。合同最基本的內涵即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是它的合意性,對於股改方案,如果有部分流通股股東不接受,一方無權要求對方無條件接受,因此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應該明確流通股股東沒有無條件接受決議的義務。對於該部分異議或反對股改的股東怎樣保護它們的權益呢?應該賦予異議股東收購請求權,即請求提出股改的非流通股股東以公平的價格收購其股份的權利。在普通法系國家,在公司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時,為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合理期待利益,制定了相應的異議股東請求公司回購制度,對不同意重組方案的股東由公司回購其股份並予以注銷。目前看,由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可能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而使得原有股東的期待利益可能落空,明確規定異議股東的收購請求權,以切實保障廣大中小投資的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7.尋求司法保護權
傳統的《公司法》規定了當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其他股東侵害時,對侵害股東權利的行為,股東有權依法追究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根據股改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議立法對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流通股股東可以請求行使司法救濟保護權。
(1)股權分置改革信息披露相關義務人,因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披露的信息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有欺詐行為而造成自身損失的,具有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賠償的權利。
(2)對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股改方案違反了有關法規規定和政策精神,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對臨時股東大會有關股權分置方案的召集、召開、表決程序、決議的合法有效性發生爭議而無法協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對非流通股股東在股改方案中履行的承諾,事後逃避其承擔義務責任的,對這一違約行為如果造成流通股股東損失,具有索賠的權利。
(5)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公司章程等賦予的其他權利
在經邦看來,股東分置改革與流通股股東權利保護兩者之間和諧發展是股改永恆的主題。無論是控股股東還是上市公司管理層,在法律主體上與流通股股東是平等的,彼此都要給予適當的尊重。正如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所指出:「穩步解決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問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股改方案更應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才能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公眾投資者的的合法權益,才能真正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點和形成雙贏的局面。
『叄』 股改什麼意思
在的股改大多是指「股權分置」改革
我國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
過去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時存在著流通股與非流通股。此二類股,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權分置」問題。其弊端長久地嚴重影響股市的發展。
股權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場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對此兩類股東的股份,予以重新確認。並由現況的兩類股權分置,變為將來股票全面流通的情況。
股改的目的,最終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以消除制度賦予非流通股股東對公司的壟斷控制權、防止同股不同權和同股不同利的現象繼續發生。
非流通股一旦進入市場流通,市場流通籌碼大量增加,那麼就會破壞原有高溢價發行的少數流通股的市場條件。在原來股權分置條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夠高溢價發行,是因為數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現在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由股權分置改為不分置,全部進入市場流通,且改革後兩者權利義務相同),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流通,那麼理所當然要對兩類股東的持股成本進行核算並重新確認兩類股東的股權。也就是說,股權分置改革就是對兩類股東的股權,予以重新確認後,全部股票進入市場流通。
目前具體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階層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東投票表決。有些有創意的作法就不斷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東違約賠償條款。
非流通股股東增加股改違約賠償承諾,規定如果非流通股股東未按承諾減持股份,則非流通股股東願意將違約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賠償給公司(類似台灣公司法歸入權條款)。這是一個懲罰規定製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東對股改承諾條款得不到執行的擔心,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和增強投資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類似共同基金發行之初的閉鎖期條款)
大股東主動延長禁售期的承諾,顯示了大股東對公司發展前景充滿信心,也給投資者一個良好的預期。有些公司承諾條款將大股東的禁售期限從法定的12個月延長到24個月至36個月,江淮汽車、精工科技禁售期60個月,而承德釩鈦第一大股東承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更是承諾7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諾期限之長為股改以來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訂定限售價格條款。
凱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東諾3年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股票的價格不低於11.74元,這一價格復權後為凱恩股份上市以來的最高價。
(4)藍籌公司對價理想
上海汽車、民生銀行兩大藍籌公司,分別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當)的對價。這一對價水準超過了前期長江電力和寶鋼股份的對價幅度,進一步穩定了投資者對績優藍籌股的流通補償預期。
『肆』 股改之前的發起人和股改之後進入的股東,他們在上了新三板或者主板之後其權利義務有何不同
權利是一樣的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工作程序
(一)盡職調查
對於改制項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的合法性、企業業務狀況和發展前景,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股本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從有限公司設立開始,需要關注設立時出資方式(系以現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除以現金出資外,實物資產出資的需要進行審計、評估等相關手續;無形資產出資的需要履行相關手續,如技術認定、評估,以土地出資的需要經過土地評估機構的評估,並需要經國土管理部門的確認(現階段擬上市公司已不允許以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出資)
在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會出現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每一次股權變動時的法律文件(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工商變更登記等)是否齊備,行為是否合法。
2、資產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主要的經營性資產的形成過程。
3、經營狀況
1)經營業績的真實性
2)關聯交易情況
3)財務制度狀況
4)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有限公司情況下,由於監管相對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財務人員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問題,如民營企業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稅現象,對此只能從大的方面去把握,具體問題必須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進行審計後才能知道。
5)特定行業經營的合法性。如醫葯行業,是否具備葯品生產許可證書、葯品批准文號等;房地產行業是否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工程建築企業是否具備工程建築資質;通信設備製造企業是否具備入網許可證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開發能力和核心技術情況
7)業務發展前景
需要調閱的資料須為原始資料
(二)進行企業規范工作
(三)企業聘請中介機構
企業需要聘請財務顧問,負責改制方案的擬定、法律法規咨詢、上市前的輔導、中介機構關系的協調以及相關文件資料的製作等等。同時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評估師和律師協助改制工作。
(四)確定改制方案
在財務顧問的主持和統一協調下,會同企業以及會計師、律師共同探討論證改制方案,包括發起人及其出資方式的確定、股本結構設置、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財務制度建立、資產處置(包括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商標使用權的處置等等)、人事勞資制度建立等等。
(五)進行增資擴股或股權轉讓工作
如果企業在需要對股本數量、發起人數量、股權結構等進行調整,或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或實施管理層持股(員工持股)等等,則需要進行增資擴股或股權轉讓工作。
(六)進行評估和審計
確定改制基準日,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師對企業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需要對企業進行兩年又一期的評估。會計審計也一樣
(七)召開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改制事項,簽署發起人協議,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稱預先核准
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程序。在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程序時,應提交發起人協議、董事長簽署的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董事會決議等文件。
(九)辦理國有股權設置事項
若有限公司股東中有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則需要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有股權設置事項。
(十)申請變更
在改制申請文件(主要包括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財務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准備就緒以後,申請變更。
(十一)股份公司設立
在獲得批准以後,企業召開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通過公司籌建報告,選舉董事長,確定經營班子等。
在創立大會召開後30天內,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向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
『伍』 股改後召開的股東大會需不需要通知
需要,股改是董事會重要決策,當然要通知到所有領導成員。
『陸』 股改股東交個稅會計分錄
股東交財務個抄稅時:借:庫存現金/銀行襲存款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繳納稅款時: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柒』 股改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改就是指股權分置改革.顧名思義,就是指對」股權分置」這一問題版進行改革.股權分權置,是指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家擔心在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過程中因為股權的稀釋而喪失對國有企業的控制權,就人為地將股票分成了法人股(或說是非流通股)和個人股(流通股,即股市上買賣的那些).其中,流通股只佔大約總股本的三分之一(總股本約為兩萬七八千億,流通股約為九千多億).
『捌』 股改中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部分,法人股東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所回得為免稅收入答。由於稅務上把留存收益轉增資本視同先進行股利分配,股東再以分得的該股利對企業追加投資,因此這部分轉增資本的所得也就相應是免稅的。
『玖』 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股改是否要所有股東簽字認可
不管哪個公司,都肯定要。新老股東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