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高管限售股解禁後可以一次性賣出嗎還是根據公司法只能每年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版司申報所持有權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限制約定,解禁後是可以一次性賣出的。
B.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一般在多久後披露
用股票軟體看,按F10,裡面有持股情況,裡面的解禁日期都有,至於他們股東什麼時候賣掉他們手上的原始股,就要看看他們對公司的看法啦。
C. 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1.高級管理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自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2.任職的限制性條件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上述各項規定,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D. 上市公司原始股東在股票上市後當了公司高管,其持有的限售一年的股票要改變限售時間嗎
A股至今為止有沒有公司明文規定:原始股不可以轉讓或不能到二級市場上上市流通?以前是規定不能二級市場流通,可以轉讓,但是股改以後就沒有這條規定了,都可以流通. 至於原始股限售多久上交所和深交所及中小板創業板都有各自的規定,大同小異.一般規定是一年後可上市流通,有些公司的原始股東在發行時有承諾鎖定時間,另外對上市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出售也有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E. 關於上市公司高管能否同時任職於兩個公司的問題
沒有特殊限制。
公司法第五十八條: 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經理等高級職員未經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經營組織的負責人。
可見,非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里沒有這些講究。如果在未來,兩個子公司當中有一個或兩個出讓股權後公司由國有資本控股,那麼兼職將需要相關機構的授權,授權之後可以兼任。
(5)上市公司高管重大變化時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F. 擬上市公司董事長變更算高管重大變化嗎
證監會沒有規定什麼標准構成重大變化,根據證監會保薦代表人培訓的內部精內神,看變化容的比例是一個方面,至少不能一半以上董監高都變了,但關鍵是看實質,變化是否影響到了經營管理決策。比如董事長變了,但原來的核心經營團隊中有很多人,不只董事長一個,或者新任董事長其實是名義擔任,原董事長的影響依然存在,或者董事長是實際控制人,對企業一直存在控制關系,總之就是要解釋實質上核心經營團隊基本沒有變化。這就要看券商寫材料和與證監會溝通的水平了。
G. 上市公司的高管離職是不是都會對外發布高管離職公告
是的,董監高變動都需要對外公告。你說的情況可能是該公司歷年的變動情況,搜集到的只是最近一兩年的。
H. 上市公司高管行權有時間限制嗎
各家公司約定不同,看股權激勵計劃。
I.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版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出權讓所持原公司股份。 同時,根據深交所相關業務規則規定,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申報離任6個月後的12個月內出售所持原公司股份數量占所持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IPO上市日起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出讓所持原公司股份,在IPO上市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原公司股份。
J. 五年以前有不良記錄能否做上市公司高管
即便是違法犯罪,抄只要在5年以前襲都可以做上市公司高管。
參見法律規定: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不良信用記錄根本就不需要關注。
只有一條「無重大負債」,需要在任職的時候前述承諾。這個你不存在就可以了。
而且沒有人會實質性檢查這一條,
比如房貸,大家都有啊,這是不會有定性的描述的。
你這情況完全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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