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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融資清繳

發布時間:2021-03-20 05:12:10

1. 年度匯算清繳需要做哪些工作

企業所得稅,現在都是網上申報納稅。
不過,稅務局應該會讓你申報之前報申報表列印出來,給稅務管理員審核一下,合格就可以回去發送了。
年終會算清繳,除了報送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表,還要填寫所得稅附表,大概是14張報表吧,同時還要報送財務報表及報表附註(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如果企業虧損,應該還要報送,虧損審核報告(這個應該是找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你們單位,確定你們虧損給你們出的虧損報告)。

2.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怎麼做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和企業盈利還是虧損有關系,我轉載了財稅俱樂部一篇文字,很詳細,你根據自己公司的情況參考看看吧。 這一問題在連續虧損的企業中可能影響不大,但對盈利企業的影響就會較為明顯。 在盈利企業中,企業年末計算應交所得稅時大多是按照會計利潤乘以適用所得稅率直接計提的,或者是進行初步調增調減後計提的,在委託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匯算清繳後的應納所得稅額往往與企業計提的應交所得稅不一致,這就造成了企業計提的應交所得稅與實際應上交的所得稅之間出現了差額。 如果企業不對差額進行賬務處理,那麼當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大於企業計提額時,在企業賬面上「應交所得稅」科目就會出現借方余額,表面上看就是企業多繳了所得稅或者是企業預繳了所得稅;反之,當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小於企業計提額時,在「應交所得稅」科目就會出現貸方余額,表面上看就是企業少繳了所得稅,即欠稅。 實質上,企業並沒有少繳或多繳企業所得稅,只是企業在所得稅匯算後未根據納稅調整額進行賬務處理。 那麼企業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呢?在談處理方法之前,先介紹幾個會計常用術語的含義: 永久性差異:是指會計上確認為收入或支出,而稅法上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計收入或扣除的項目(對永久性差異這一說法,新准則中已不再提,但這種差異還存在,因此在本文中繼續使用了這一術語。) 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法上本期不用納稅,在將來要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法上本期要納稅,在將來會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下面分幾種情況介紹所得稅匯算後的賬務處理(註:在以下所有情況的差異處理中,其差異均是指企業在年底計提應交所得稅時未予以考慮的那部分): 一、盈利企業 (一)對永久性差異的賬務處理: 1.當應納稅所得調增額大於調減額時,按兩者之差做如下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企業所得稅稅率×90%] 盈餘公積[(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企業所得稅稅率×1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當應納稅所得調增額小於調減額時,按兩者之差做如下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用紅字登記在貸方) 貸:利潤分配[(會計利潤-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90%] 盈餘公積[(會計利潤-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10%] 註:因匯算清繳時上一年度已經結賬,因此直接調整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本文中假設企業都是按10%提取盈餘公積)。 (二)對暫時性差異的賬務處理。 1.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用紅字登記在貸方)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2.可抵性暫時性差異的賬務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例:B公司(所得稅稅率25%)2008年度會計利潤1000萬元,企業按會計利潤計提應交所得稅250萬元。2009年3月份,公司委託C稅務師事務所對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萬元。匯算調整事項如下: (1)不得稅前扣除的罰款、不合規票據支出50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權益法確認的投資收益100萬元,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3)本期計提存貨跌價准備50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解析:第(1)項屬於永久性差異,賬務處理如下: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00000×25%×90%) 112500 盈餘公積(500000×25%×10%) 12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500000×25%) 125000 第(2)項屬於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用紅字登記在貸方) 2500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000000×25%)250000 第(3)項屬於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賬務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500000×25%) 12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25000 對於實行新企業會計准則企業用上面的方法做賬務處理,若企業還沒有實行新准則,且採用「應付稅款法」對所得稅進行處理,那麼只要將「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替換成「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和「盈餘公積」即可。 (三)實際工作中可以採用不同處理方法的情況 上述是正常情況下的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會有一些特例,下面介紹一種在企業賬務中比較常見,但可以用不同方法處理的情況:企業將應予資本化的支出一次進入當期費用。 在進行匯算清繳時,對於一次進入當期費用的資本性支出應進行納稅調增,同時對於此項資產當年可計提的折舊或攤銷應進行納稅調減。對於調增額與調減額之差,一般的處理方法是:在該資產的剩餘折舊年限內按每年可稅前扣除的金額,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逐年進行納稅調減,若該資產是固定資產那麼預留的殘值直到該資產處置時才能做納稅調減處理,此時這項調整才算最終結束。下面以一案例來說明此賬務處理過程: 2007年6月某企業(實行新准則)將100000元的車輛購置附加稅一次性計入了當期管理費用。在2008年3月稅務師事務所對其進行所得稅匯算時發現了此問題,並進行了納稅調整。將100000元進行納稅調增,同時本年可稅前扣除的折舊額9500元[100000×(1-5%)/5×6/12]進行了納稅調減。假設企業只有這一個納稅調整事項,2007年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2008年該企業適用25%的所得稅稅率,企業按稅後利潤10%計提盈餘公積。企業已按會計利潤計提了應交所得稅,如果把此事項當作一項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那麼企業匯算後應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1.2008年的賬務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00000-9500)×2522625 利潤分配(100000-9500)×8%×90% 6516 盈餘公積(100000-9500)×8%×10% 724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00000-9500)×33% 29865 2.如果該企業不對此項資產中途處置,在對2008-2011年度的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時,各年應調減所得額為19000元(即當年可計提的折舊額[100000×(1-5%)/5],2012年度進行匯算清繳時,應調減所得額為9500元[100000×(1-5%)/5×6/12],各年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用紅字登記在貸方)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各年調減所得額×25%) 各年累計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19000×4+9500)×25%=21375元 3.截止到該資產提足折舊時,企業賬面上「遞延所得稅資產」還有借方余額1250(22625-21375)元,這部分余額在該資產處置或報廢時方可轉回。 此種方法涉及納稅調整的時間較長,容易出現某一年度漏作納稅調整的情況,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尤其是未實行新准則,所得稅採用應付稅款法的企業,不設「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直接調整利潤分配,該項調整不體現在賬面上,更容易出現此種情況。 筆者認為,可以把這一問題作為會計差錯處理,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在2008年按更正會計差錯處理,直接調整資產的賬面價值,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車 100000 貸:累計折舊(2007年度計提的折舊額)9500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00000-9500)×33%] 2986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00000-9500)×(1-33%)×90%] 54571.50 盈餘公積[(100000-9500)×(1-33%)×10%] 6063.50 採用這種方式處理,並不會影響企業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而企業也可以按會計准則規定計提折舊,在稅法規定范圍內直接在稅前扣除,不用在以後逐年進行納稅調整,簡化了企業的會計核算,同時也減少了稅務師事務所匯算人員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的工作量。 二、虧損企業 (一)對於永久性差異:企業不用進行帳務處理,將來盈利補虧時,按照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確認的虧損額進行彌補即可。 (二)對於暫時性差異:要分兩種情況: 1.如果該企業未執行新准則且所得稅採用應付稅款法,同永久性差異一樣,不作賬務處理。 2.如果該企業執行新准則,企業要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1)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賬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差異額×所得稅稅率) (2)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賬務處理(以企業未來有足夠的所得額來抵扣為限):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差異額×所得稅稅率) 貸:利潤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匯算清繳中確認的虧損額也是一種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如果企業在未來5年內有足夠的所得額來彌補這部分虧損,企業也要做上述財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匯算後的賬務處理可能還會有其他的特殊情況存在,需要進行不同的賬務處理。以上只是本人在實際工作中對相關業務的理解和自己的處理方法,可能會存在不當之處,敬請各位讀者和廣大同仁批評指正。

3. 小振財稅:年度匯算清繳報告一定要做么

凡是屬於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的企業,都需要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
也就是說,公司都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如果逾期不辦理,則要面臨處罰。

4. 匯算清繳什麼意思,匯算清繳流程,匯算清繳怎麼做


你好

匯算清繳的定義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後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

所得稅等稅種,通常按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在年度終了後,按全年的應稅收入額,依據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征稅。

匯算清繳流程:

1.填寫納稅申報表並附送相關材料

納稅人於年度終了後45日內以財務報表為基礎,自行進行稅收納稅調整並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納稅調整項目表、減免項目表、聯營企業分利、股息收入納稅表等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

2.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並審核所報送材料

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後,經審核其名稱、電話、地址、銀行帳號等基本資料後,若發現應由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有變化的,將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如變更內容屬其他部門管理范圍的,則將敦促納稅人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將變更依據復印件移交主管稅務機關。

計算是否准確,附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進行納稅調整等。審核中如發現納稅人的申報有計算錯誤或有漏項,將及時通知納稅人進行調整、補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報。納稅人應按稅務機關的通知作出相應的修正。

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無誤後,確定企業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及應當補繳的企業所得稅款,或者對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加以退還或抵頂下年度企業所得稅。

3.主動糾正申報錯誤

納稅人於年度終了後45日內辦理了年度納稅申報後,如果發現申報出現了錯誤,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後,在匯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之前自行檢查發現申報不實的,可以填報《企業所得稅自查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據此調整其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

4.結清稅款

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清繳稅款。納稅人預繳的稅款少於全年應繳稅款的,在4月底以前將應補繳的稅款繳入國庫;預繳稅款超過全年應繳稅款的,辦理抵頂或退稅手續。

5.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納稅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難:

A、水、火、風、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者可供納稅的現金、支票以及其他財產等遭遇偷盜、搶劫等意外事故,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納稅人應提供災情報告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

B、因國家調整經濟政策的直接影響,或者短期貨款拖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提供有關政策調整的依據或提供貨款拖欠情況證明和貨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證明材料。

從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一般各地主管稅務機關均規定應當在期限屆滿前15日內提出,具體請參見各地稅務局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並報送下列材料: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者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稅務機關將在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若不被批准,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納稅人將被加收滯納金。

(4)財稅融資清繳擴展閱讀:所得稅匯算清繳

所得稅匯算清繳,其實就是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過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稅務機關提交。有一個專門匯算表格,根據會計准則和稅務規定,把該調整增加的增加,該減少的減少。

企業所得稅的徵收對象是指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3、年度總賬、明細賬、會計憑證

4、本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所得稅、流轉稅及教育附加、防洪費)

5、驗資報告

6、以前年度中介機構所作的納稅鑒定報告復印件

7、存貨盤點表、銀行對帳單、余額調節表

8、下年度繳本年度12月份稅金的繳稅單

9、資產所有權的證明的復印件

10、有關享受稅務優惠政策的xx復印件

11、基本情況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繳納企業所得稅申請表。

自2008年兩稅合並實施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被廢止失效,而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中對於稅前扣除的規定卻極為簡單: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鉑略咨詢調查分析,這一規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諸多稅企爭議。何謂合理?何謂與取得收入有關?這讓跨國企業的財稅經理人們大感躊躇。有鑒於此,國家稅務總局擬在2014年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

參考鏈接:所得稅匯算清繳——網路

5. 2019年個人所得稅為什麼會出現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兩者有何不同

2019年個人所得稅出現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的原因在於:

1、納稅人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

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對於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於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

2、不會佔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預扣預繳大體平移了現有的扣繳方法,不至於年末出現補繳稅款的情況。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佔用納稅人過多資金。如果有多份收入的,則需要自己申報和進行匯算清繳的。

3、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4、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

針對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費用按八百元計算的規定。

區別:

一、適用扣稅情形不同

1、預扣預繳

當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才符合預扣預繳的情形。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是按年計算,而扣繳義務人是按月或按次計算扣繳個稅,即使工資薪金由單位履行扣繳義務後,依然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稅後收入,因此用「預扣預繳」更加准確。

2、匯算清繳

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二、征稅時間不同

在預扣預繳下,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全員全額預扣預繳稅款;而匯算清繳則是在次年3月-6月一次性匯總申報。

三、當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時(除經營所得外),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納稅人未來無需補稅。因為在代扣代繳下,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計算納稅人需要繳納的稅款進行申報後,就算納稅人完成了稅款的繳納工作,未來無需進行匯算清繳。

6. 我們公司是一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是否可以在本年度匯算清繳時稅前列支

在扣除標准內的可以列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2號)第一條規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准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7. 匯算清繳是怎麼回事

匯算清繳是針對企業所得稅而言的。
企業所得稅,一般在每個季度之後,按賬面的利潤為基數,乘以所得稅稅率後得出季度所得稅,然後繳納跟稅務局。每年4月份,要對上一年度的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重新計算上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於一些稅務方面有限制的費用進行調整,比如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等,然後按重新計算後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企業去年一年應該繳納的所得稅,與去年已經繳納的所得稅進行比對,多退少補。

所得稅匯算清繳比較麻煩,內資企業按規定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外資企業可以自行申報。稅務局會給企業開會,並下發相關的表格,表格一般比較多,內容也比較明細,企業填好之後上報稅務局就可以了。

8. 匯算清繳如何申報

具體過程如下:

(1)填寫納稅申報表並附上相關材料

納稅人應當在年度結束後45日內根據財務報表進行稅務調整,並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稅收調整項目清單,減免清單,聯合企業股息,股息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等)。等等,負責處理主管稅務機關的年度納稅申報表。

(2)稅務機關接受申請並審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提交的納稅申報表或者扣繳或者繳納納稅報告後,應當核實姓名,電話,地址,銀行賬號等基本信息。之後,如果主管稅務機關應管理的內容發生變更,納稅人將被要求提供變更的依據。

B.主管稅務機關應審核申報內容,主要檢查稅項,稅率和稅收基礎是否完整,稅額的計算是否准確,所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完整它們在邏輯上是相關的,是否進行了稅收調整。

C.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確認後,企業應當確定當年應交所得稅金額和應付企業所得稅,或者退還下一年度的多繳企業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

(3)主動糾正報告錯誤

納稅人在年終後45日內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後,如果發現報告有誤,按照「企業所得稅結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後,如果稅務機關在匯款期間經稅務機關檢查後發現報告不真實,可填寫「企業所得稅自查表」。並向稅務機關報告以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根據此調整整體。本年度應付所得稅金額予以補充和退還。

(4)結算稅

納稅人應當按照年度所得稅和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應納稅額和退稅金額繳納稅款,並在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繳納稅款。納稅人繳納的稅額低於全年應納稅額的,應當在4月底前繳納稅款;如果提前繳納的稅款超過應繳納的年度稅款,則應退稅或退稅。手續。

(5)申請遞延稅款

如果納稅不能按時支付,納稅人應在納稅期滿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一般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應在期滿前15日內提交。限制,請參閱當地稅務局的規定。並提交以下材料:

申請遞延納稅報告,當前貨幣資金余額和所有銀行存款賬戶,資產負債表,工資單和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稅務機構的報表。

經國家稅務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高稅額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稅務機關將在收到遞延納稅申報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如果未獲批准,納稅人將從納稅期屆滿之日起收取滯納金。

(8)財稅融資清繳擴展閱讀:

1、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納稅人,其納稅年度最後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於年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匯算清繳時一並繳納。

2、若納稅人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則應在申報期限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後,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3、若納稅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主管稅務機關經查明事實後,予以核准。

4、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破產或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60日內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並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繳稅款。

5、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的,依據稅收法規的規定合並、分立後其納稅人地位發生變化的,應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之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匯算清繳,並結清稅款;其納稅人的地位不變的,納稅年度可以連續計算。

9. 中稅網的免費財稅微課程關於匯算清繳的在哪裡看

現在還沒有,給你總結的學習思路:(1)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范圍的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按照統一規范、兼顧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利益的原則,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處理辦法。
適用范圍: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是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居民企業。總機構和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二級分支機構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三級及三級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等統一並入二級分支機構計算。
(2)企業應由總機構統一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並分別由總機構、分支機構按月或按季就地預繳。
【提示】統一計算所得稅款的50%由總機構分攤繳納,其中25%就地辦理繳庫(或退庫),稅款收入由中央與總機構所在地按60:40分享;25%就地全額繳入中央國庫(或退庫),稅款收入60%為中央收入,40%由財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實際分享企業所得稅佔地方分享總額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3)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比例
總機構在每月或每季終了之日起10日內,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個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0.35×(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薪酬總額/各分支機構薪酬總額之和)+0.30×(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機構僅指需要就地預繳的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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