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買了博時2號的基金,誰能告訴我現在怎樣了,凈值多少
日前,中信理財2號在所有基金和券商理財產品中率先創出凈值新高。截至12月21日,中信理財內2號單位容凈值達到1.8922元,累計凈值已達到2.6922元。
中信理財2號是中信證券在2006年3月推出的一隻配置型理財產品,股票投資比例為0—75%。截止12月21日,該產品今年的凈值增長率已達到114.9%。
中信理財2號投資經理周玉雄表示,該產品的股票配置很靈活,當市場調整時,股票倉位會相應降低;而在市場上漲時,雖然該產品的股票投資上限只有75%,但藉助公司強大的研究平台,該產品可以通過合理的策略安排和個股精選,努力獲取超額收益。
據介紹,考慮到目前市場所面對的巨大估值壓力,在本輪調整開始前,中信理財2號已經適時調整了股票投資比例,並對具有估值優勢的個股進行了合理增持,因而該產品較為充分地把握了個股的投資機會,在反彈過程中上漲迅速。
『貳』 中信理財2號展期是什麼意思要清盤了嗎
中信理財2號,由於合同(6年)已經到期,現在做延期,也就是理財產品的存續期延展。
其實專每隻屬理財產品都有他的存續期限,一般的理財產品到期了,就自動執行清算
而中信理財2號,由於反響比較好,認同度高。大家都不願意清盤,希望繼續做下去。
我們就通過證監會申請產品的展期。
展期不是清盤的意思,更多的是,重新簽訂新合同,使用老合同條款
回答來源於金斧子股票問答網
『叄』 理財產品凈值是什麼意思,理財產品凈值是什麼
凈值型理財產品,是指產品發行時未明確預期收益率,產品收益以凈值的形式回展示,投資者根據產品的實答際運作情況,享受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分為封閉式凈值型和開放式凈值型產品;封閉式凈值型產品是指產品期限固定,定期披露凈值,投資者只能在產品到期時贖回;開放式理財產品是指產品在存續期內定期開放,投資者可在開放期申購或贖回。
『肆』 中信理財2號什麼時候分的紅
問客服 打個電話問問最清楚
『伍』 理財中當前凈值是什麼意思
凈值型理財產品,是指產品發行時未明確預期收益率,產品收益以凈值的形式展示專,屬投資者根據產品的實際運作情況,享受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分為封閉式凈值型和開放式凈值型產品;封閉式凈值型產品是指產品期限固定,定期披露凈值,投資者只能在產品到期時贖回;開放式理財產品是指產品在存續期內定期開放,投資者可在開放期申購或贖回。
『陸』 中信銀行理財產品在售,凈值型理財產品是什麼意思
有漲有跌 沒有固定收益 類似基金做過吧?還有餘額寶?都是凈值型理財
『柒』 天天萬利寶穩利2號凈值型理財C款參考凈值為什麼顯示不變
凈值不變表示既沒有虧損,也沒有收益。
『捌』 怎樣查詢中信銀行理財產品凈值
在:來中信銀行--零售銀行--業務自公告里查找相關內容。
理財建議採用國際流行的三分法,即將准備用於投資理財的錢分成三份:
(1)買預期年化收益;
(2)買預期年化收益率11.5%以上的,信託類的投資理財產品;
(3)買銀行系統的可保本的定投基金類的投資理財產品。
(4)這樣做的好處是:在獲得較高收益的前提下,可將因投資不率20%以上。
『玖』 有誰買過中信證券的:理財2號
我也買過中信銀行的理財產品,不知你說的是不是這種?中信銀行的理財產品,還是不錯的,靈活,時間短利率比同期利率要高。五萬起存,有固定利率。
『拾』 中信銀行的理財藍籌2號,誰知道凈值多少
讓人驚訝的中信銀行理財產品真相—— 「中信銀行理財之藍籌計劃2號」 本人於2007年12月日通過中信銀行北京安貞支行購買了藍籌2號產品,理財編號為P07C80101,該產品在其說明中明確規定「計劃募集總額為20億元人民幣」,而且在該條款後附說明中也明示(如果募集期內未達到計劃募集總額,銀行有權提前終止募集計劃並返還客戶資金,並保留延長本產品募集期限的權利,可採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戶;如募集期內提前達到計劃募集金額,銀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產品和起息,屆時將採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戶)。另外在該產品「購買必讀」中也詳細說明此產品為「限量發行,先到先得」,基於以上事實,本人認為銀行此款產品募集金額上限為20億元人民幣,在沒有經得全體投資人同意之前無權私自對募集總額進行更改。 現請登陸中信銀行官網按順序點擊——零售銀行——理財產品收益公告——藍籌計劃2號,之後可以看到銀行詳細羅列了此產品每月的報表,但這些報表中始終沒有提及其變更了募集金額,從08年12月開始才在其報表中增加了「期末資產組合情況」表,之中看到此產品實際運行金額卻為34億元左右,本產品從始至終被銀行定義為「虧損」產品,現在問題出現了——此產品結束期的最終實際金額比當初的募集總額多出十幾億元,怎麼能說凈值「虧損」呢?我們是不是應該來分配這些利潤呢?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請問超出合同金額的錢究竟來源於什麼? 經過向中信銀行詢問,得到的回答是,「他們有權依據自己對合同條款的理解單方做出改變,包括隨意擴大或縮小募集金額,投資范圍等並不須進行公告及說明,但最終結果要由投資人承擔」。現在我要問銀行的權利到底有多大?和銀行簽訂的合同還是否受合同法約束?現在合同條款被隨意變更了,咨詢律師說這種行為叫違約,中信銀行稱他「有權」,現請所有人來評判,了解一下事實真相,大家是否可以認同銀行的說法? 如果現在募集金額擴大了,那麼意味著,其一,顯而易見,銀行在不費吹灰之力的情況下,提取了巨額管理費;其二,這是一款高風險產品,資金量的大幅增加無疑加大了產品運行的風險,在變幻莫測的市場中,投資組合的靈活度將會直接受到影響,最終導致凈值的不確定性。所謂的「虧損」難道都是天災,而沒有人禍嗎?我想大家應該有權利問兩個問題:1.銀行究竟是做什麼的?是幫我們理財的,還是來斂財的?為什麼在這些專家們的手裡,我們的錢會越理越少;2.在面對投資者的時候,銀行的權利到底有多大?他們的義務又表現在哪裡呢?難道他們的能力只表現在收入的排行榜上嗎? 為什麼受傷的總是我們這些無辜的百姓,難道只是市場對我們太無情了嗎?不在沉默中滅亡,就在沉默中爆發。呼籲千千萬萬的百姓,好好的想一想,如果只有銀行才能「有權」,那麼將來的理財市場將會是多麼的可怕!我們共同呼籲百姓的話語權,知情權!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