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規定融資放貸利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通知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版》」權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Ⅱ 融資利息怎樣償還償還時間是多少天
融資利息償還,主要是看當時簽訂合同怎麼樣,是按月還是按年都可以的
Ⅲ 關聯企業間融資利息支出怎樣做納稅調整
現在A公司向銀行貸款,並將部分款項給公司使用。稅務局認為,A公司應該將貸款利息轉給B公司入賬,A公司利息支出要全部轉出。但是,目前的情況是A公司主管稅務局不讓入賬,B公司的主管稅務局也不讓入賬,企業大量利息支出不能在稅前抵扣,造成重大損失。那麼這兩個關聯企業間借款,銀行向母公司收取利息後,利息支出如何入賬
關於統借統還貸款業務征稅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貸款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2]13號)規定,企業集團或集團內的核心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集團)委託企業集團所屬財務公司代理統借統還貸款業務,從財務公司取得的用於歸還金融機構的利息不徵收營業稅;財務公司承擔此項統借統還委託貸款業務,從貸款企業收取貸款利息不代扣代繳營業稅。
以上所稱企業集團委託企業集團所屬財務公司代理統借統還業務,是指企業集團從金融機構取得統借統還貸款後,由集團所屬財務公司與企業集團或集團內下屬企業簽訂統借統還貸款合同並分撥借款,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向企業集團或集團內下屬企業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再轉付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一歸還金融機構的業務。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集團或其成員企業統一向金融機構借款分攤集團內部其他成員企業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從金融機構取得借款的證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業間合理的分攤利息費用,使用借款的企業分攤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對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從集團公司取得使用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的利息,凡集團公司能夠出具從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證明文件,其所屬企業使用集團公司轉貸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Ⅳ 融資利息如何計算
融資利息=當日融資買入成交總金額×融資年利率/360×實際使用天數。
Ⅳ 股票融資的利率分別多少5.88%
你好,我覺得你說的這個數字太低了,現在好像找不到這么低的了,如果真的有這么低的,建議你要多小心點了。
Ⅵ 融資利率多少
哇塞,你這個問題比較難回答。
融資分為好多種,最傳統的是銀行貸款,可以查詢央行公版布的貸款利率一般權在6%左右;
民間資本(小貸、抵押、擔保、短貸)類借貸利率一般的央行利率的2倍以上最高要百分之幾百;
再有就是基金風投類,視項目而定:∑(傭金+管理費+咨詢費+居間費+財務費+律師費+...+各種費用)加權平均下來也要35%以上;
融資租賃類:∑(傭金+管理費+咨詢費+租賃費+財務費+律師費+...+各種費用)加權平均下來也要15%以上;
這些就是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當中常見的幾種融資方式和利率現狀。
Ⅶ 融資的利息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通知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版案件的若干意權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Ⅷ 融資實際利率到底多少
實際年利率約22%
按年利率22.00%算(即相當月利率1.83),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貸款2年,每月固定還款77817元,2年總計要還約186.7萬元,其中還本金150.00萬元,利息36.7萬元。
Ⅸ 融資利息怎麼算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融資(融券)負債利息(費用) 融資利息=當日融資買入成交總金額×融資年利率/360×實際使用天數
這里給你全面的關於融資融券的計算公式:
一、授信額度(自有現金+自身持有股票*折算率)/0.5(或0.3)由券商定融資(融券)所使用的保證金額度不能超過券商授信額度。
二、融資買入保證金比例= 1-證券A折算率+0.5(或0.3)
融券賣出保證金比例= 1-證券B折算率+0.5(或0.3)+0.1
三、可融資買入市值(可融券賣出市值)=(自有現金+自身持有股票*折算率)/
標的證券保證金比例
四、可融資買入標的證券股數(可融券賣出標的證券股數)=可用保證金余額/標的證券保證金比例/
市價(成交價/每股價格)
五、融資(融券)負債金額=融資買入(融券賣出)標的證券數量*成交價格
六、佔用保證金額=融資買入(融券賣出)標的證券數量*成交價格*標的證券保證金比例
七、融資(融券)負債利息(費用) 融資利息=當日融資買入成交總金額×融資年利率/360×實際使用天數
融券費用=當日融券賣出成交總金額×融券年費率/360×實際使用天數
傭金0.003 印花稅 0.003 過戶費0.001
八、可用保證金余額
保證金可用余額=現金+∑(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市值×折算率)+∑[(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資買入證券金額×融資保證金比例-∑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保證金比例-利息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