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信託產品信託公司
信託產品
信託又稱「相信委託」,它是以資財為核心、信任為基礎、委託為方式的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有財產的人為了自己的或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和運用的財產交給所信任的人去進行管理或處理。受託財產權的人要收取一定的費用。
信託業務的成立具備下述條件:一是必須有委託人(信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信託關系人;二是必須有信託關系人共同訂立的信託合同;三是信託的財產或資金必須是確屬委託人所有。
金融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
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信託為預計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品種主要有:
1. 貸款信託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
2. 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 融資租賃信託
4.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信託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政策和其他有關的信託法規的規定,設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其設立條件主要有:
1,符合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章程;
2,具有符合國家信託法規的注冊資本
3,符合規定的股東,具有投資額和經營權;
4,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5,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吸收下列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信託存款,具體如下:
(1)財政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
(2)企業主管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3)勞動保險機構的勞動保險基金存款;
(4)科研單位的科研基金存款;
(5)各種學會、基金會的基金存款。
目前國內的信託公司如:中泰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等等。
信託公司可以經營信託業務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信託公司能保證投資收益嗎?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5月9日公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信託業務的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信託文件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由此獲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損失,均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的責任
信託投資公司在信託期間應盡謹慎、忠誠、善良、盡職等責任。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㈡ 什麼是信託受益權理財產品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內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容托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㈢ 用益信託網的主營業務
利用這兩大品牌,南昌用益投資理財顧問有限公司打造了兩大優勢業務,分別是信託研究和信託理財。用益信託工作室主要負責信託研究業務;用益信託網主要負責信託理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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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資管計劃在用益信託網上賣合法嗎
按理來說是定向宣傳的。但是現在的網站一般都有一個合格投資者認證。
㈤ 為什麼信託計劃必須是自益信託
(1) 沒有為什麼,完全是銀監會腦殘的監管水平問題。這一要求是非常不合理的。從信託制度的理論上講,信託一旦設立,委託人的使命完成,通常情況下,信託財產跟委託人毛關系都沒有。我可以毫不客氣地講,在中國,根本沒有信託制度。這是因為,信託法雖然規定了各種信託制度,但是政府不願意建立信託財產登記公示體系,銀監會莫名其妙地要求只有經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公司才能作為盈利性信託的受託人。這直接導致所有信託方式在中國沒有辦法實現:(A)盈利性信託,正常的信託沒有人會不掙錢做受託人,銀監會的要求直接導致自然人做受託人成為泡影,導致私人信託成為泡影,但這是非常重要的,信託的基石是信賴和託付,只有自然人才是信賴和託付的源泉;(B) 公益信託,根本沒有,中國的公益性機構根本沒有「信託」受託人責任的概念,都是政府機構,這就是郭美美等事件的根源,也是許多文物古跡、風景名勝日趨破壞的根源,更是故宮一系列事件的根源,在國外,所有這些都是由信託制度作為基石的,受託人對受益人負有「恪盡職守」的管理責任和信息披露責任,而在中國,信託受益人無法向信託受託人追究責任是前述事件的原因之一,信託法創設了很多很好的制度,但是個人認為信託法已經淪為一部只存在於紙面的法律;(C) 信託公司的公募信託作為信託體系的獨苗卻只能辦理自益信託,而任何公募產品的最重要價值在於流動性,公募產品不能自由流通一定會導致市場定價體系的混亂,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信託公司根本就是合法的高利貸中介(或在陽光私募的情況下,就是充當私募基金經理的開戶名義人)。所有以上這些直接導致信託制度「受人之託,終人之事」價值的泯滅。
(2) 為了解決《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不合理規定,實踐中,信託公司發展出了信託受益權轉讓的操作。也就是說現在的實際情況變成了,信託計劃在設立時委託人必須是受益人,這是沒有辦法的,但是設立後,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實現信託受益權的流轉。
(3) 但是,實踐中發展出的信託受益權在本質上卻仍然沒有脫離自益信託的要求。這是因為,受益權流轉只能在信託公司辦理,並且通常需要交納一筆額外的轉讓費用給信託公司,並且由受讓人與信託公司重新簽訂信託合同,發現了沒有,本質是受讓人成為了委託人,而非(在委託人不變的情況下)單純變更受益人。這就導致一個荒唐的結果,信託受益權作為受益人的財產,受益人無權自由處分,處分了還要給受託人交錢,但沒有辦法,這是目前實現信託受益權流轉的唯一途徑。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㈥ 信託產品是什麼
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目前年化收益類多在8%-12%,優點是:低風險高收益,缺點是:1、100萬起步,門檻較高。2、期限一般為1-2年,期間變現能力差。
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
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信託為預計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品種主要有:
1. 貸款信託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
信託產品,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
2. 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
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4. 融資租賃信託
㈦ 購買信託產品如何選擇好的信託公司
選擇信託產品,尤其是大眾投資者,就要了解信託理財的基本含義。信託是委託的意思。它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雙方合同規定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處理的行為。因此,是信託產品的最大特點。按照信託的財產性質,常用的信託可分類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債權信託。按照收益人角度劃分為自益信託、他益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
信託的經營風險一般由委託人或受益人承擔,信託投資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不保證信託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通常的信託產品中藏有如下幾點風險:首先,項目本身和行業發展是否隱含風險。其次,受託人(即信託機構)的職業道德風險。第三,條款中約定的賠償責任是否切實可行。
選擇信託產品當然必須立足於控制信託風險之上。如前所述,就從信託產品暗藏的三處風險點著手分析。
首先是看信託產品本身。目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都是針對指定的信託項目,也即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具體的就要看投資項目所處的行業,要看項目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要看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託人即信託投資公司。要選擇有一定市場信譽、有穩定經營業績的公司。這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全國信託投資公司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後,最近幾年仍然出現了極少幾家問題公司,這其中都是因為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擅自挪用信託資金導致危機爆發。所以說,考量一個信託產品時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從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該信託產品的保證措施是否完備。萬一項目出現問題,原先預設的擔保措施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很多公司為了以防萬一,往往都是採取雙重甚至三重擔保措施,以提高信託產品的等級。
個人把信託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要量力而行,畢竟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要在分析產品之後選擇合適的來給自己進行財產的增值。在購買信託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資資金全都運用在一款產品上,期限上要長短結合,收益上不宜過多的追求高收益率。畢竟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這是基本常識。一般來說,經營作風穩健的信託機構在設計推出貸款類資金信託產品時,非常關注合作企業的資信狀況和融資成本。在銀行信貸無門而主動尋找信託融資的企業,為了解決當期的資金需求總是不惜利率,其實質可能是把企業的財務風險慢慢轉嫁給投資者,潛在風險往往後置,所以投資者一定要理智決策,清醒投資。
信託產品的特點
金融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因為信託期限的不同,產品的收益會有不同,現在一般比較好的信託產品年收益在8-10%左右,信託期限一般在1-2年之間。國家出台的信託法,從法律上規范了信託產品的發行,而且,一般信託公司都是大型的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發行的信託產品都有受法律保護的抵押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能夠有效控制產品風險。。
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銀行、第三方理財公司、信託公司。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㈧ 投資人選擇信託產品時要考慮哪些事項
投資信託前需要做什麼
(一)了解自己。投資者應綜合衡量自己的財務狀況、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收益、期限、流動性需求等,不盲聽、盲信、盲從,不追逐「熱門」產品。
(二)了解信託公司的資本實力和專業水平。在選擇信託公司時,投資者應將信託公司的資本實力、管理能力、防控風險能力作為首要衡量要素。
(三)了解融資方實力。在選擇信託產品時,投資者還要了解融資方的實力、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擔保措施的具體情況。當然,還要留意投資去向的行業景氣程度。
哪些人適合投資信託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必須為合格投資者。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投資風險小貼士
信託公司設立一款信託產品需要做大量工作,從產品設計、盡職調查、風險管控、產品營銷、後續管理、信息披露和風險處置等環節,全方位、全過程、動態化加強盡職管理,做到勤勉盡責,降低合規、法律及操作風險。
信託公司應切實履行「賣者盡責」義務,堅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適合的對象,在產品營銷時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不得存在虛假披露、誤導性銷售等行為。
投資者要仔細閱讀認購風險申明書,在確定購買信託產品後,簽署相關合同,根據合同內容履行買者責任,遵循「買者自負」原則,自行承擔風險損失。
㈨ 有人說信託不但收益高,而且比較靠譜,是真的嗎
在投資理財市場,收益率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衡量風險的指標;還記得郭主席在陸家嘴論壇上說的話么?
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准備損失全部本金。一旦發現承諾高回報的理財產品和投資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積極舉報,讓各種金融詐騙和不斷變異的龐氏騙局無所遁形。
當時的這番言論,引起了很多人的不屑一顧和嗤之以鼻。而從現在來看,這真的是一條投資的金科玉律。很多交了學費和學乖投資者,開始理性投資對於8%以上的理財產品碰都不碰,6%以上的產品都敬而遠之,寧願將錢購買銀行的大額存單和其他穩健型理財產品中。
這樣的操作有沒有錯呢?當然沒有,投資理財,本金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然而這樣做法有沒有問題呢?當然有!
投資理財的目標是在實現風險可控情況下的收益最大化,而將錢放入大額存單,放入國債和其他銀行理財等產品當中;盡管實現了風險的可控,然而卻沒有實現收益的最大化,以至於產生了一定的機會成本。
關注筆者的朋友都知道,我接下來肯定要說信託了。現實中,信託產品的收益率長期顯著的高於同類的理財產品,這是不爭的事實。隨便查詢一家信託公司的產品收益率,普遍在7.5%以上;8%-9%已經是常態;如果金額夠大,那麼10%左右也是有可能的。
面對如此之高的收益率了,很多人會有這樣一個疑惑,信託產品是否隱藏著更大的風險呢?並不是。信託產品的高收益收益率說明其產品存在一定風險,然而比起不靠譜的網貸和私募而言(非法集資就不說了)。信託的風險完全處於可控的狀態,這個在前面的文章中也已經給予論述。
2018年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數據顯示,平均收益率是7.90%,相對2017年有一定幅度的提升,這主要源於2018年資金市場的緊張以及企業融資渠道的收窄。當然,信託收益率也是與市場流動性水平以及企業信貸融資難易程度相關的。
今年以來,各類房地產信託和徵信信託發行量較去年出現大幅下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地方債發行放鬆和大型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通暢。因此,今年以來出現了頻頻出現的信託產品火爆和秒光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可以看到在一系列制度優勢的基礎上,信託較較其他機構能夠對風險實行更大程度的把控,從而也就應該獲得的相對於銀行理財、券商資管等更高的收益率,而且這個收益率是相對安全和可靠的。
即使超過了郭主席所說的8%,其風險仍然處於可控的范圍之內;而且歷史上實質性違約的少之又少,即使是「雷王」中江信託,很多四五線城市的政信類信託項目也陸續實現了兌付,畢竟有抵押,有擔保以及其他各類風控措施,所以無法實現兌付的是少之又少,比草根、錢寶網等有著本質的區別。
希望投資者能夠深入了解信託這一產品的特點,了解其高收益的來源;選擇投資理財一定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這是實現可持續收益的根本的因素。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便宜,而將錢投了各種非法傳銷機制當中。你收獲的也許只是一點點利息,而失去的卻是全部本金,甚至是養老生活的全部保障。
這是已經發生,並且還將發生的事情。所以,投資千萬條,靠譜第一條。選擇靠譜的理財機構和顧問,才是資金安全的保證!
㈩ 請具體介紹下融資類信託計劃、投資類信託計劃
融資類信託按來募集方式分為:單自一的和集合的,交易對手分別為單個和一個群體。
單一信託類似銀行委託貸款,無非就是走個信託流程,無需審批報備就可以,成本可控。
按投向標的可以劃分為:房地產信託,礦產信託,收藏品信託,一級市場的股權質押類信託,一級半市場的增發信託 ,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股票質押信託,泥補銀行貸款的工商管理類信託,釋放銀行貸款規模的票據(信用證)信託等。目前市場以地產類信託最惹眼問題也最多,風險也最大。成本難控制,主要看募集資金的方式。都是信託「影子銀行」角色的體現。
投資類信託:比較熱的是股權投資類信託,收益大風險自然也大,和管理人水平直接掛鉤。
再就是證券結構化信託(個人杠桿證券投資)
證券非結構化信託(陽光私募)
信託為金融綜合體系,設計范圍很廣,體系比較龐大。信託目前的市場定位與銀行職能多為重疊,不利於其發展,需要多轉型向主動管理的投資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