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速公路BOT方式如何記賬
高速公路是一種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投資回收慢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短缺制約了高速公路的發展,多渠道地籌集建設資金是目前的首要任務,BOT就是目前政府普遍採取的一種融資方式。BOT主要應用於高速公路建設、跨海(江)橋梁建設、公鐵立交、水電站建設等能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以及《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第五項均對BOT等融資方式都進行了講解,但都是些原則性的規定,並沒有具體案例支撐和詳細的計算演示。本文擬通過案例解析高速公路BOT方式的會計處理問題。
高速公路收費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解釋中規定「BOT業務所建造基礎設施不應作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只能作為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對於高速公路經營企業,這項無形資產即其獲得的公路收費權。
與BOT業務相關收入的確認
BOT根據項目進展,其收入確認一般分兩個階段:項目建造期間,項目公司對於所提供的建造服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確認相關的收入和費用;項目建成運營期間,項目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l4號——收入》確認與後續經營服務相關的收入和費用。
高速公路大修費用的費用化還是資本化
按照合同規定,企業為使有關基礎設施保持一定的服務能力或在移交給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狀態,預計將發生的支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處理。
由於高速公路車流量較大,為使高速公路在移交時保持正常使用狀態,預計發生的大修等費用,應按現值計算預計負債。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要求BOT業務所建造基礎設施不應作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鑒於高速公路大修是對建成使用後的高速公路進行的預防性、應急性和周期性的綜合修理,以使其恢復原設計狀態的作用,其目的是為了改善通行條件,但並不能大幅增加高速公路的車流量,也不能延長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和收費里程,所以不宜將高速公路大修費用資本化,出於「穩健性」原則的考慮,應將其費用化,將大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BOT項目移交的處理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公路收費權記入了「無形資產」核算,在特許經營期內已攤銷完畢,高速公路日常經營養護管理費計入當期損益,因而到期移交只進行實物交接,不作會計處理。
例:某市政府欲建一高速公路,由於地方財力有限,決定採取BOT方式籌建,經省物價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廳等相關部門許可,投資方經營收費30年,期滿歸還政府。2010年由甲公司投資10億元,組建了高速公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甲公司在簽訂BOT合同後組建了項目公司並開始項目運作。丙公司中標承建該項目的主要工程,並於2010年下半年進入施工建設階段,整個建設工程預計在2013年10月1日前完工。經營期間通行費收入按7:3比例進行分配,甲公司占收入的70%,地方政府佔30%,經營管理費用由甲公司承擔。
解析:
1、建造期間,丙公司所提供的建造服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確認相關的收入和費用。
丙公司發生各種成本的會計處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結算工程價款:
借:應收賬款——甲
貸:工程結算。
確認計量收入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營業務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
2、甲公司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要求:BOT業務所建造基礎設施不應作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而是作為無形資產或者金融資產。
(1)項目開工前的會計核算
項目進行土地預審、環境評價、水土保持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發生的前期費用的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2)建造期間,甲公司按合同規定計量支付給丙公司工程款
借:無形資產
貸:應付賬款——丙。
(3)建造過程如發生借款利息,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
借:無形資產
貸:應付利息。
(4)通過預測高速公路的大修周期,為保證高速公路移交時保持良好的運營狀態,高速公路移交前的運營期內,每年需預計發生的大修等費用,按現值計算預計負債
借:管理費用
貸:預計負債。
(5)經營期間發生的各項經營養護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6)經營期間,按合同規定分配通行費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70%)
應付賬款——地方政府(30%)。
(7)經營期內每年採用「車流量法」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8)30年經營期滿,項目移交時,由於在特許經營期間,高速公路收費權—「無形資產」已經攤銷完畢,無需再作會計處理,只進行實物交接。
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2011年3月4日公布的「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顯示,「十一五」時期,交通運輸業成就卓著,高速公路里程達到7.41萬公里,居世界第二位。國家高速公路網主骨架預計「十二五」末將基本建成,屆時,中國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將有望達10萬公里,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
報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全國公路網總里程達到398.4萬公里,5年增加63.9萬公里。2007年底,「五縱七橫」12條國道主幹線提前13年全部建成,西部開發8條省際通道基本貫通,全國公路網密度由「十五」末的每百平方公里34.8公里提升至40.2公里。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規定BOT業務應當滿足的條件:
1.合同授予方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政府授權進行招標的企業。
2.合同投資方為按照有關程序取得該特許經營權合同的企業。合同投資方按照規定設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建設和運營。項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關基礎設施的權利以外,在基礎設施建造完成以後的一定期間內負責提供後續經營服務。
3.特許經營權合同中對所建造基礎設施的質量標准、工期、開始經營後提供服務的對象、收費標准及後續調整作出約定,同時在合同期滿,合同投資方負有將有關基礎設施移交給合同授予方的義務,並對基礎設施在移交時的性能、狀態等作出明確規定。
『貳』 為什麼高速公路不用稅款修建免費向社會開放,要收費融資
高速公路投資巨大,每公里0.5~1億。
中國目前有7.4萬公里高速公路,投資額大概版5-6萬億,幾乎權相當於一年的稅收總和。而且每年還要維護費用,大約74億,這樣下來國家吃不消。
而且全國人民不管有車沒車都通過稅收給了高速公路,卻反過來讓那些有車的人佔便宜,沒車的人享受不了免費通行。
別相信記者,他們是有車一族。
『叄』 高速公路可否融資租賃 法律解釋
這個問題幾句話是解釋不清楚的,但是我可以告訴您的是,告訴公路可以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去做。
『肆』 什麼是公路收費權質押
公路收費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公路、橋梁等公用設施收費權利作為質押向我行申請資金融通的信貸形式。以收費權作質押,為有關方面提供一個新的融資選擇。用收費公路的收費權質押方式向銀行申請貸款,是一種以權利質押的擔保形式,它有利於解決公路建設資金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以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動產收益權出質的,按照擔保法第75 條第(4) 項規定處理。」
此處的收益權就是指收費權。其特點:公路收費權質權既非股份質權以及知識產權質權,亦非證券債權質權,而應屬於普通債權質權。
這是因為:(一) 公路收費本質上是一合同行為。根據我國《公路法》第59 條規定,可以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可以分為兩類:1.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公路。2. 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收費公路收費權或依法投資建成的公路。這兩類通常稱為經營性公路,即收費公路。建設收費公路的投資者之所以享有公路收費權,是源於他們的投資;政府之所以批准建設收費公路的投資者收費,也是基於他們的投資。公路收費權實質上就是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權。但是,公路收費權的實現要依賴於公路收費這一行為。
因此,公路收費行為的性質將決定公路收費權的性質。而公路收費是一典型的合同行為,其中,合同的債權人是投資收費公路建設的項目法人,其享有的主要權利是收取使用收費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合同的債務人是在特定期間使用收費公路的車輛所有人,其主要義務是支付車輛通行費。所以,以普通債權性質的公路收費權作為質押標的在類別上應屬於普通債權質。
(二) 我國擔保法將普通債權的質押概括性地歸於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中,但是對普通債權的質押范圍並未作明確規定。基於普通債權存在的普遍性,司法實踐中無法迴避,司法解釋對此應作出具體規定。但是,擔保法的司法解釋對普通債權質押持謹慎態度。司法實踐中通過法院判例處理的普通債權設定質權的情況,是原則上以不動產的收益權出質的,可以認定有效。例如,公路收費權出質①。可見,我國在司法實踐中亦將公路收費權質押認定為普通債權質。
『伍』 高速路收費權質押,但路沒有通車,質押權還有優先效力嗎
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司法解釋已經有公路收費權可以辦理質押的規定,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從法理上應該是可以的。但是,質權屬於物權的一種,物權講究法定性,即物權的種類和內容法定。因此,實際中對旅遊景點門票收費權進行質押,在法律上還是有風險的。 如果要辦理質押,你可以查詢一下公路收費權辦理質押的手續,參照適用,但有一點可以明確,質押合同是要簽訂的。
『陸』 高速公路項目兩家銀行聯合貸款收費權如何質押
根據規定不能單獨設崗質押,也不能分段質押,只可以按順序質押或者按出資比例質押。
『柒』 目前的收費高速公路,是否屬於政府投資還是民間投資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4]第417號)第十條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以下簡稱政府還貸公路),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公路(以下簡稱經營性公路),經依法批准後,方可收取車輛通行費。」
也就是說,無論是普通公路還是高速公路,只有兩種投資模式,一是政府投資收費還貸,二是企業投資收費還貸。
政府投資需要根據規模或等級由相關部門審批,企業投資需要的則是核准。
『捌』 何謂高速公路三p融資模式
PPP也稱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指專政府公共部門與民營部門合作屬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政府公共部門的職能並同時也為民營部門帶來利益。其管理模式包含與此相符的諸多具體形式。通過這種合作和管理過程,可以在不排除並適當滿足私人部門的投資營利目標的同時,為社會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更大的作用。
通俗解釋就是政府出力,企業或金融機構出錢,合力修建高速公路,修好後通過收過路費來分紅獲取回報。
『玖』 高速公路收費權到底是不是無形資產
高速公路收費權應屬於無形資產。
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是依法 ( 主要是《公路法》 獲得特許專營公路收費的特許經營企業 、收費公路不是企業的實物固定資產 、驗證公路收費權完全符合《企業會計准則 —— — 無形 資產》規定定義和條件 , 它是無形資產中的特許權的一個分支 , 是順理合規的無形資產 。
鏈接:http://www.doc88.com/p-5324129011814.html
『拾』 政府收費公路融資改革有什麼不同之處
沒有不同之處,自從2015年《預演算法》修訂出台後,國家對政府舉債方式收緊和規范,政府不能再靠銀行貸款對新修建的收費公路進行融資。原先政府「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無法為繼,必須開辟新的融資渠道,滿足全國所有收費公路的建設需求。
根據《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八條: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的發行和使用應當嚴格對應到項目。根據政府收費公路相關性、收費期限等因素,收費公路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一個地區的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具體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交通運輸部門確定。
第二十九條: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期限應當與政府收費公路收費期限相適應,原則上單次發行不超過15年,具體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根據項目建設、運營、回收周期和債券市場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10)高速公路收費權融資擴展閱讀:
我國收費公路分為「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兩類,前者通行費收入屬於政府性基金收入,除用於公路養護管理外,主要用於償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債務;後者通行費收入屬於收費公路企業自有收入,主要用於收回社會資本投資並獲得合理回報。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及時向社會披露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相關信息,包括收費公路專項債券規模、期限、利率、償債計劃及資金來源、項目名稱、收益和融資平衡方案、建設期限、車輛通行費徵收標准及期限等。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應當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