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種票據的用途分別是什麼
四種票據: 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銀行本票 、支票 。
銀行匯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出票銀行,由出票銀行簽發給申請人持往異地辦理轉帳結算或支取現金的一種票據。銀行匯票是我國多年來票據實踐的經驗總結,為了方便申請人的使用,銀行匯票還專門設置了實際結算金額欄,在交易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出票金額以內填寫實際結算金額,受到法律保護。
因此銀行匯票在商品交易活動中具有極大的靈活性,是方便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以滿足其異地采購活動等需要而創設的一種支付結算工具。
在票據上簽章者,應承擔票據責任,不在票據上簽章者,不承擔票據責任
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
票據越權代理可分為兩種:增加金額的越權代理,其他越權代理
代理人超過代理許可權的,應當就超過代理許可權部分承擔票據責任
票據法上權利可分為兩種:票據行為的相關權利和票據利益的相關權利
票據權利包括三項要件:持有票據 向票據債務人行使 請求一定金額支付
票據權利的二重性:支付請求權 追索權
票據權利的取得可分為原始取得(發行取得、善意取得)和繼受取得
票據法上的對價概念和對價取得制度主要源於英美法
本票客觀對價為等值,主觀對價為不等值。
票據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匯兌功能。指一國貨幣所具有的購買外國貨幣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據當事人可以憑借自己的信譽,將未來才能獲得的金錢作為現在的金錢來使用。
4.結算功能。即債務抵消功能。
5.融資功能。即融通資金或調度資金。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
6流通作用。指票據的轉讓無需通知其債務人,只要票據要式具備就可交付或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2. 票據融資包括哪些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銀行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以承兌銀行的信用為基礎的融資,是客戶較為容易取得的融資方式,操作上也較一般融資業務靈活、簡便。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中貼現利率市場化程度高,資金成本較低,有助於中小企業降低財務費用。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是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融資,如果承兌企業的資信非常好,相對較容易取得貼現融資。對中小企業來說以票據貼現方式融資,手續簡單、融資成本較低。
3.協議付息票據貼現
協議付息商業匯票貼現是指賣方企業在銷售商品後持買方企業交付的 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申請辦理貼現,由買賣 雙方按照貼現付息協議約定的比例向銀行支付貼現利息後銀行為賣方提供 的票據融資業務。該類票據貼現除貼現時利息按照買賣雙方貼現付息協議 約定的比例向銀行支付外與一般的票據貼現業務處理完全一樣。
特點:票據貼現利息一般由貼現申請人(貿易的賣方)完全承擔,而協議付息票據在貼現利息的承擔上有相當的靈活性,既可以是賣方又可以是買方,也可以雙方共同承擔。與一般的票據相比,協議付息票據中貿易 雙方可以根據談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財務情況決定貼現利息的承擔主體以及分擔比例,從而達成雙方最為滿意的銷售條款。
3. 票據的融資功能通過()實現
票據的融資功能來通過()實源現. A票據的貼現,轉貼和再貼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票據管理實施辦法》、《支付結算辦法》、《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轉讓及承兌、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應以真實、合法的商業交易為基礎,而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顯而易見,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是禁止純粹融資性票據的。當然從釋放自有資金的角度講,通過簽發出票、背書轉讓實現的票據支付功能本身也蘊涵了融資功能.
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 A提示付款
分析:票據權利是指票據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票據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向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據要求付款的權利,這是第一次權利,又稱主要票據權利。
票據追索權,是指票據當事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時,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費用的權利,這是第二次請求權、又稱償還請求權利。
4. 票據的種類,性質,職能有哪些
我國票據種類:
一、本票
本票,是指發票人自己於到期日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本票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兩個當事人,出票人簽發本票自負付款義務,收款人到期憑票收款,無需承兌。根據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可以分銀行本票和一般本票。銀行本票出票人是銀行,一般本票出票人是個人或企業。銀行本票的信用高主要用於商業貿易,方便快捷解決了貿易中異地支付問題。
二、匯票
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在匯票業務中主要涉及三個當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
1.出票人是匯票簽發人、交付人,在國際貿易往來中通常是出口商或委託的銀行擔任。
2.受票人是付款人、被委託人,在國際貿易往來中通常是進口商或者指定銀行。
3.收款人就是憑票收錢的人,在交易往來中通常是賣方。
舉一個例子:小張開了一家紅酒公司,紅酒品質香醇,遠銷國外。在國外貿易中,小張與國外訂貨商因為先發貨還是先付款為難了。國外訂貨商為了促成交易就提議以某家銀行作為中間人即匯票中的受票人,給小張簽發一張匯票,約定特定的日子銀行無條件向小張付款,這樣小張就可以放心發貨了。在本例中,國外訂貨商就是出票人,小張就是收款人。
三、支票
支票就是付款方委託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以確定的金額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支票的當事人也有三個: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支票的出票人要在付款銀行開立專門的支票存款賬戶,並存入足夠資金。受票人具有相關支票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在《票據法》中對支票的各個環節也都有嚴格的規定。(來源:商票圈平台)
5. 什麼叫票據融資都有哪些
票據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在資金不足時,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銀行授信業務,是企業為加快資金周轉促進商品交易而向銀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可憑票直接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
票據貼現融資的種類及各自特點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銀行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以承兌銀行的信用為基礎的融資,是客戶較為容易取得的融資方式,操作上也較一般融資業務靈活、簡便。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中貼現利率市場化程度高,資金成本較低,有助於中小企業降低財務費用。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是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融資,如果承兌企業的資信非常好,相對較容易取得貼現融資。對中小企業來說以票據貼現方式融資,手續簡單、融資成本較低。
3、協議付息票據貼現
協議付息商業匯票貼現是指賣方企業在銷售商品後持買方企業交付的 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申請辦理貼現,由買賣 雙方按照貼現付息協議約定的比例向銀行支付貼現利息後銀行為賣方提供 的票據融資業務。
特點:票據貼現利息一般由貼現申請人(貿易的賣方)完全承擔,而協議付息票據在貼現利息的承擔上有相當的靈活性,既可以是賣方又可以是買方,也可以雙方共同承擔。
與一般的票據相比,協議付息票據中貿易 雙方可以根據談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財務情況決定貼現利息的承擔主體以及分擔比例,從而達成雙方最為滿意的銷售條款。
(5)哪些票據具備融資功能擴展閱讀
票據貼現的申辦條件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簽發的有效匯票,基本要素齊全;
2、單張匯票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3、匯票的簽發和取得必須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並以真實合法的交易 關系和債務關系為基礎;
4、承兌行具有銀行認可的承兌人資格;
5、承兌人及貼現申請人資信良好;
6、匯票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
7、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貼現申請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貼現申請書;
2、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的企業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及有關法律文件;
3、經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
5、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項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6、貼現申請人的近期財務報表。
6. 票據有融資功能嗎
有。融資功能就是融通資金或調度資金,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
7. 票據的功能有哪些
票據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匯兌功能。指一國貨幣所具有的購買外國貨幣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據當事人可以憑借自己的信譽,將未來才能獲得的金錢作為現在的金錢來使用。
4、結算功能。即債務抵消功能。
5、融資功能。即融通資金或調度資金。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
6、流通作用。指票據的轉讓無需通知其債務人,只要票據要式具備就可交付或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7)哪些票據具備融資功能擴展閱讀
票據記載相關事項是票據行為的一項重要內容。票據記載事項一般分為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和非法定記載事項等。
一、絕對記載事項
絕對記載事項是指票據法明文規定必須記載的,如無記載,票據即為無效的事項。各類票據共同必須絕對記載的內容:
1、票據種類的記載,即匯票,本票,支票的記載。
2、票據金額的記載。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兩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
3、票據收款人的記載。收款人是票據到期收取票款的人,並且是票據的債權人,因此票據必須記載這一內容,否則票據即為無效。
4、年月日的記載。這一般是指發票年月日的記載。年月日是判定票據權利義務的發生,變更和終止的重要標准,因此,票據必須將此作為必須記載的事項,否則票據即為無效。
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
二、相對記載事項
相對記載事項是指某些應該記載而未記載,適用法律的有關規定而不使失效的事項。如付款地,出票地等。
三、非法定記載事項
非法定記載事項是指票據法規定由當事人任意記載的事項。如簽發票據的原因或用途,該票據項下交易的合同號碼等等。
8. 票據具有哪些功能
1、支付功能
2、匯兌功能
指一國貨幣所具有的購買外國貨幣的能力。
3、信用功能
即票據當事人可以憑借自己的信譽,將未來才能獲得的金錢作為現在的金錢來使用。
4、結算功能
即債務抵消功能。
5、融資功能。
即融通資金或調度資金。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
6、流通作用
指票據的轉讓無需通知其債務人,只要票據要式具備就可交付或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8)哪些票據具備融資功能擴展閱讀:
票據的基本性質
1、票據是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即貨幣證券。有價證券是一種代表財產所有權或債權的,以一定金額來記載的證書。有價證券可分為物權證券、貨幣證券、資本證券等,其中,貨幣證券是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圍和條件下流通。
2、但是,貨幣證券並不是貨幣本身,它不具有由法律所規定的貨幣強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圍和條件下才可以發揮其作用。票據正是因為屬於貨幣證券,代表了一定數量的貨幣請求權,並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發揮它的匯兌、支付、結算和信用等基本功能。所以,貨幣證券是票據的基本性質之一。
3、票據是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票據是在市場交換和流通中發生的,反映了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具體地說,在財產(商品、貨幣及其他財產權利)交換中,雙方當事人各自享有財產方面的、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即發生了債權債務關系,這就要求以書面形式確定和表現出來,以保障雙方實現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4、票據正是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沒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就沒有票據。所以,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是票據的基本性質之一。
9. 什麼是票據融資功能
融資功能就是融通資金或調度資金,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