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外家族企業的成功之道,管理方面的
國外家族企業治理結構
摘要:家族企業由於其所有權結構的相對或絕對集中、參與對象的多重角色與利他主義等行為特徵,使家族企業的治理與一般的公司治理存在較大差異。研究者在認識到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特殊性之時,對其構成要素進行了探究,並對其治理機制進行了剖析。在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理論架構逐步搭建起來之後,對於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的績效比較,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的經驗研究開始興起。本文主要從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特殊性、構成要素、治理機制及其對企業績效的影響等方面,對國外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近十年來的研究進行梳理和總結。
論文關鍵詞:家族企業;治理結構;企業績效
主流經濟學對於公司治理的研究是從所有權和控制權相分離的基礎之上來詮釋如何通過一整套有效的制度安排、機制設計來保護股東利益。這些研究大都基於委託—代理關系、所有者—經理之間的利益沖突的分析視角,構成了公司治理研究的主流範式。但事實卻是,大量的企業包括上市公司都是由大股東控制的,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由家族所有和控制的,因此,有學者認為除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以外,還存在以家族控制為基礎的企業治理結構[1]。
合理的治理結構是家族企業永續發展的關鍵。美國學者沃德(Ward,1998)指出,擁有有效治理實踐的家族企業更有可能去做戰略規劃和繼任計劃。一般來說,這類企業成長地更快,存續時間更長[2]。在現有關於家族企業的文獻中,不少國外學者是從企業治理結構這一視角來研究家族企業。研究者在認識到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特殊性之時,對其構成要素進行了探究,並對其治理機制進行了剖析。在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理論架構逐步搭建起來之後,對於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的績效比較,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的經驗研究開始興起。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特殊性、構成要素、治理機制及其對企業績效的影響究竟如何,本文通過對國外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近十年來的研究進行梳理和總結。
一、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特殊性
一般認為,家族對於企業的所有和控制是家族企業的本質特徵,家族成員擁有企業全部或大部分股權,掌握了重大經營決策權,企業管理系統和家族關系系統相互融合。家族企業由於其所有權結構的相對或絕對集中、參與對象的多重角色與利他主義行為特徵[3],使家族企業的治理與傳統的公司治理存在較大差異,凸現了家族治理的特殊性,其具體表現為親緣關系、家族信任、家長權威和利他主義。因此,在家族企業治理結構中,除傳統意義上的公司治理結構之外,還包括對家族內部、家族成員與企業間關系、家族成員與非家族成員間關系的治理等方面的內容,即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包括正式的契約治理和非正式的關系治理[4]。
由於家族和企業的目標不同,一方面,家族看重感情,他們把注意力集中在成員內部,通常抵制變化。另一方面企業要想繼續生存發展,企業系統必須採取相反的態度———完成任務,把眼光投向外部環境、想辦法利用變化[5](P6)。因此,「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設計必須通過確保企業的增長和連續性,以及促進家族和睦和幸福來維護家族股東的長期利益。這意味著不管是家族還是企業都需要治理」[6](P363)。
二、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構成要素
學術界有關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研究首先從董事會入手,討論董事會的功能、規模與組成等問題,強調非家族成員董事及外部董事在家族企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7][8],卻忽視了治理體系中的其他要素,如家族及其相應的組織機構和高管團隊在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由於家族企業的優勢和成功有賴於治理結構中各方的協調合作,一個更為廣闊的視角(或系統的觀點)更適用於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研究。
較早以系統的觀點來探討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學者首推紐鮑爾和蘭克(NeubauerandLank,1998)。他們把企業治理結構定義為指揮和控制企業並對其負責的一個系統,並認為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構成要素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家族及其相應的組織機構、董事會和高管團隊[2]。大部分研究者都認為在家族企業還處於創業的初始階段,家族治理的問題較少;隨著企業的發展和家族成員的增加,家族有關企業發展的目標、戰略和利益分配就會出現意見分歧,這時應當從規范家族關系入手,通過對家族的治理來規范家族在企業中的角色,增進他們的組織承諾,並通過達成共識的原則和規章來協調家族與企業的關系,保證企業的正常運作和連續性。家族治理主要包括家族制度,如家庭或家族協議、家族憲法和家族機構,如家族會議、家族理事會以及其他家族機構。
根據系統論的觀點,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應包含家族企業內所有的利益相關者以及他們之間在體系內的相互作用,如家族與董事會的關系,不同利益相關者和董事會的動態關系,家族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家族、董事會和管理層的多重關系等。珀扎指出,家族企業可以通過來自董事會、顧問委員會、家族理事會、家族集會、年度股東大會和高層管理團隊的適當貢獻來加強公司治理的作用[9](P148)。
三、治理機制
研究者普遍認為適用於公眾公司的有效治理結構並不能直接被移植到家族企業中來。由於股權集中及直接的經營控制使得家族成員有著強烈的使命感,追求長期目標,善於自我分析,能及時適應重大變化,更富創造性。傳統的公司治理往往關注建立邊界,界定決策權力的分配。與此相反,家族企業治理更重視在系統內建立富有成效的、程序性的工作。我們分別從控制機制和信任機制加以說明。
(一)家族控制治理機制
家族企業主要通過集中的股權、在關鍵崗位安排家族成員和親信、泛家族化等方式來實施控制,這種控製表現出節儉主義、特殊主義和人格化權威的傾向和特徵[10]。鑒於家族企業中所有者和經營者身份的融合,風險及機會的承擔者是同一主體,有利於克服傳統委託代理模式中代理成本和監督成本高昂的困境。這個利益聯盟可能會由於眾多家族參與其中而削弱,但比起其他形式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完全分離的企業組織形態來講,集中的所有權使所有者有激勵去監督管理者,從而減少代理成本,降低監督成本[11]。而且家族企業為確保資本得到最充分、有效的配置,往往嚴密控制非生產性成本。蓋洛(Gallo,2004)等人的研究表明,家族企業的經營性支出顯著低於非家族企業,這可能是由於家族企業的研發費用、廣告費用和咨詢費用較少[12]。
家族企業往往依靠家族權威和內部忠誠來實現對企業的控制。在典型的家族企業中,決策權都操在一家之主手中。家族企業內部存在尊重權威的傳統,權威代替了協調,易於取得下屬部門對企業決策目標的認同和主動配合,減少決策中不同利益者的矛盾和摩擦。韋伯認為,合法的權威有三種形態,即傳統型、魅力型和法定型權威[13]。傳統型權威來自於習俗、慣例、經驗、祖訓等,其本質是順從;魅力型權威是建立在非凡人格、英雄氣概、創業奇跡的基礎上,其本質是敬仰;法定型權威是建立在相信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的合法性基礎之上,其本質是理性。家族權威大多是基於尊重、忠誠,而不是理性,具有人格化的特性。正是人格化權威使得家族能將其願景融入到企業中[14]。
隨著家族企業經營管理權向下一代傳承,前一代家長的權威也同時賦予下一代接班人,但與前一代的家長相比,下一代接班人的絕對權威往往有所降低,這也是家族企業在第二代或第三代出現沖突和矛盾的根源所在。
(二)信任治理機制
福山認為「所謂信任,是在一個社團之中,成員對彼此常態、誠實、合作行為的期待,基礎是社團成員共同擁有的規范,以及個體隸屬於那個社團的角色」[15]
(P35)。由於家族企業一方面體現了企業本身所必須追求的經濟目標,另一方面又體現了家族成員之間的倫理關系,所以信任作為一種經濟倫理,對於家族企業內部組織關系具有特別的意義。信任能夠降低交易成本並促進管理協調、企業內部的合作和適應性組織的出現,並防範機會主義行為的產生。它是層級治理的替代,也是交易夥伴之間的黏合劑。如果交易雙方存在足夠程度的信任,即使正式契約不完整,交易對手有投機的機會,交易還是能夠持續進行,因為交易者相信對方不會採取投機行為,即使他們有機會[16]。斯梯爾(Steier,2001)指出基於信任的治理機制是家族企業的競爭優勢,其主要觀點是:有些家族企業基本上依賴於信任治理機制,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提供了重要的戰略優勢資源;在家族企業發展初期,信任是其治理結構的突出特徵;隨著企業的演進,信任仍然持續作為一種治理機制,但其效率取決於對此治理機制的投資力度;由於不能引入與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新的治理機制,家族企業的發展將會受到影響;家族企業在初創期形成的行為模式可能融入企業制度和企業文化,使新的治理機制難以引入到企業中,如正式的契約治理;家族企業治理結構中主要參與人之間的信任程度決定了治理結構的表現形式[17]。
如何維持信任對家族企業的發展意義重大。珊德拉莫希(Sundaramurthy,2008)借鑒組織行為和社會心理學對信任的研究成果,並結合家族企業實踐,認為家族企業初始階段的人際信任要通過結構和過程來不斷強化和提升。她根據家族企業的發展階段,把信任分為人際信任、能力信任和制度信任三種類型,並指出由於家族成員基於親緣關系、熟悉度和共同的經歷,這些共性為人際信任提供了認知和情感基礎,家族企業在起始階段擁有較高程度的人際信任。隨著家族企業的成長,所有權和管理權在家族成員中逐漸分散,一些家族成員也從日常的經營中脫身。那些不參與日常管理的家族成員更傾向於信賴有能力的人來經營企業,此時向外部有經驗和知識的人開放有利於增強能力信任;而隨著家族企業進一步的發展,適用於家族和企業透明且連續的規章則有利於提升制度信任;此外,當家族企業中有超過一代人以上時,高質量的交流和溝通是促進人際信任的要素[18]。
四、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和企業績效
對於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相關研究最終落腳於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關系問題的研究。有關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近十年來出現了一些基於微觀企業大樣本數據的經驗研究,這些研究比較了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之間的不同結構特徵與相應的企業績效。捷斯基維察和克萊恩(Jaskiewicz&Klein,2005)對55篇(其中14篇的樣本是非上市家族企業,41篇的樣本是公開上市的家族企業)關於家族企業績效研究的分析表明,其中46%的研究認為家族企業績效高於非家族企業,20%的的研究認為兩者之間的績效沒有差別,只有8%的研究認為家族企業低於非家族企業,另有26%的研究認為是外部因素決定了企業績效[19]。學者們普遍認為決定家族企業績效的因素主要是產業、企業特徵、治理結構和管理特徵(尤其是初創企業企業主的個人特徵)。已有的文獻主要是基於家族所有權、管理權和控制權這一視角來分析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其中家族因素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主要是從家族或企業目標、家族關系和家族性資源或家族資本這幾個維度來進行分析和闡述的。他們分別運用代理理論(AgencyTheory)、資源基礎觀(Resource-basedView)和管家理論(StewarshipTheory),提出家族中的某些因素能夠降低代理成本並且是家族企業所特有的資源,這些因素形成了家族企業的競爭優勢,提升了企業績效,而同時另外一些因素則會增加代理成本,損害企業績效。值得一提的是,米勒和勒布力多尼-米勒(Miller&LeBreton-Miller,2006)發展了一個融合代理理論、管家理論和企業能力理論的模型,說明家族治理如何影響企業績效。他們分別從家族所有和控制、家族管理、家族成員的參與和代際傳承這四個維度考察了家族治理,這些治理則分別會影響代理成本和職責態度,進而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企業績效[20]。
總的來說,截至目前學術界對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並沒有一致性的結論,可以說這個問題是懸而未決的。有學者指出,當前學術界關於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之間治理結構和績效之間研究的差異並不一定真實,這種差異可能是由於對家族企業的定義不同而造成的。再者,樣本的選擇也是一個問題,有的是上市公司,有的是非上市的或中小型家族企業。最後,對於績效的衡量也不盡相同。在已有的研究中,學者們主要用收益率、托賓Q和生產率作為刻畫企業績效的指標,它們之間有著重要差別。收益率主要是反映已有的經營成果,托賓Q主要是反映市場對未來的預期,而生產率則反映了生產中全部投入的產出效率。我們以表格的形式來總結近年來的一些經驗研究,盡管各位研究者沒有得出確定性的結論,他們對某些問題還是取得了一些共識。首先,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家族企業的績效並不遜於其他類型的企業,甚至高於他們。之所以家族企業有較好的績效表現,有賴於耐心的財務資本、審時度勢的決策機制和適當的市場定位。其次,創業者參與企業管理對家族企業的績效有重要的提升作用,而其後代則不然,原因可能在於大部分的創業者富有企業家才能,而其後代往往會陷入管理塹壕。再次,不加限制的家族涉入對企業績效會產生負面的影響,尤其對於已經走出創業階段的企業。最後,在投資者法律保護較好的國家,如美國和西歐等國家,家族所有能提升企業績效,而在法律體系不完善的國家和地區,如東亞,家族控股股東往往會侵害小股東的利益,從而損害企業價值。
五、簡要評述和未來研究的方向
綜觀現有國外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研究,筆者認為,首先,鑒於家庭或家族關系系統,使家族企業成為比一般意義上的企業組織更為復雜的組織形態,加之它是一個包羅萬象的群體,從夫妻店到跨國集團,既包括剛成立的家庭小作坊又包括歷經幾代傳承的百年老店,這些因素使得以往基於分散所有權結構的公司治理理論並不適於直接移植過來用於分析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其次,文獻回顧表明,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問題隨著研究的推進不斷深入,從最初的只關注單一的治理主體和重點突出家族企業中董事會的作用到強調一個相互影響、整體的治理系統。最後,從治理結構和企業績效的文獻來看,現有的研究缺乏可比較性。第一,治理結構包括了多重角色,當探討治理結構和績效時,很難將某一因素隔離開來。第二,對績效的不同界定進一步限制了經驗研究結果的可比性。第三,治理實踐和績效的衡量隨著不同的行業、企業規模和法律環境而變化。
國外對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研究的主要貢獻在於:
彌補了傳統公司治理理論在家族企業這種經濟組織形式方面的研究空白;突出了治理結構對家族企業績效的作用,並對其進行了一些經驗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學者們不僅運用了委託代理理論,同時還吸收了其他相關學科———管理學、社會學和人類學的相關理論,如戰略管理、管家理論、正式的契約治理和非正式的關系治理、社會網路理論和文化、制度環境分析。而不足之處是,相關研究成果還比較零散,沒有形成一個主導性的理論分析框架和富有延展性的研究主題。此外,研究者未來還可以就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進行拓展:
第一,治理不僅存在於企業內,也存在於企業之間。大多數的研究針對的是單個企業,對於家族企業間的關系,如企業集團和企業網路間治理結構對績效的影響並沒有涉及,這類治理結構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第二,雖然基於不同樣本的實證研究結論並不一致,卻代表了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相關研究的趨勢,對治理結構和家族涉入進一步的深入細化將提升實證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另外,基於大樣本的跨地區和國別的比較研究有利於將外部市場、經濟制度、文化等范疇納入到研究框架之中。
第三,現有研究大多從市場價值和財務指標來衡量企業績效,但企業績效並不僅僅局限於此,很多研究表明家族企業的目標是多元化的,如為家族成員提供工作機會;為顧客提供高質量、專業化的服務;家族聲譽和核心價值觀的傳承等。如果不考慮企業的目標,對企業績效的分析則是欠妥的。如何全面、多維度地考察家族企業的績效是擺在學者們面前的問題。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家族企業治理結構本身也在不斷變化和發展,想要為治理結構的本質和效率問題給出一個清晰明確的回答,還需假以時日。家族企業治理結構是一個有待深入研究而又錯綜復雜的研究領域,期望我們的工作能夠為國內的相關研究提供思路借鑒。中國學術論文網為您代寫學術論文,專業誠信!詳情請咨詢本站客服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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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個企業如何融資
融資方式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 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第九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現在市面上多投資擔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創業融資的4點技巧 創業致富投資的獲得除創企業項目和企業家的素質外,還需一定的融資技巧。在和投資人正式討論投資計劃之前,企業家需做好四個方面的心理准備。
1、准備應對各種提問
一些小企業通常會認為自己對所從事的投資項目和內容非常清楚,但是你還要給予高度重視和充分准備,不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讓別人問。企業家可以請一些外界的專業顧問和敢於講話的行家來模擬這種提問過程,從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細,答得更好。
2、准備應對投資人對管理的查驗
也許你為自己多年來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資人依然會對你的投資管理能力表示懷疑,並會問道:你憑什麼可以將投資項目做到設想的目標?大多數人可能對此反應過敏,但是在面對投資人時,這樣的懷疑卻是會經常碰到的,這已構成了投資人對創業企業進行檢驗的一部分,因此企業家需要正確對待。
3、准備放棄部分業務
在某些情況下,投資人可能會要求企業家放棄一部分原有的業務,以使其投資目標得以實現。放棄部分業務對那些業務分散的企業來說,既很現實又確有必要,在投入資本有限的情況下,企業只有集中資源才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4、准備作出妥協
從一開始,企業家就應該明白,像自己的目標和創業投資人的目標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談判之前,企業家要做的一項最重要的決策就是:為了滿足投資人的要求,企業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協。一般來講,由於創業資本不愁找不到項目來投資,寄望於投資人來作出種種妥協是不大現實的,所以企業家作出一定的妥協也是確有必要的。 [編輯本段]融資融券的可選模式通過對國際上兩種主流模式的對比可以發現,券商直接提供融資融券的國家和地區,都具有經濟市場化程度很高、信用環境很好的特徵。歐美的制度是在市場的歷史進程中自發地形成和發展,並由法規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國台灣的制度都是戰後在證券市場欠發達、交易機制不完善、整個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因而其制度從一開始就有別於美國,具備中央控制的性質。
針對我國證券行業和證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點。監管部門在融資融券推出之前,也開始加快對證券公司的規范工作。監管部門對證券業實行摸底和分類監管已經持續了較長時間,很多風險券商已經逐步被淘汰。而與此同時行業風險正在逐步減小。近期,《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和《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規則》開始徵求意見,不僅將大大提升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水平,而且將進一步加速行業整合的進程。通過風險控制要求的硬指標,將部分仍存在較大風險的券商擋在行業門外,將大大降低行業的整體風險水平。從《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對券商從事融資融券業務的指標要求。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和《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規則》也可以看作是在為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作風控准備。
不論怎樣,我國內地證券市場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市場參與者的自律意識和自律能力也相對較低,因此難以直接採用市場化的融資融券模式,而應吸取日本和中國台灣的經驗和教訓,建立過渡性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時機成熟後再轉為市場化模式。
融資方面的學習資料
《融資及案例分析》主講:未登記 機構: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突破企業融資瓶頸》主講:房西苑 機構:名家講壇
《財富增長與競爭力—資本市場與企業融資》主講:李玲瑤 機構:中智信達
《融資》主講:房西苑 機構:前沿講座
《融資》主講:房西苑 機構:前沿講座
《中國企業信用融資及信用風險管理知識講座》主講:未登記 機構:培訓光碟
房西苑簡介:
房西苑,美籍華人,北京大學國際法學士,並獲得美國紐約長島大學國際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客座教授,北大教授、北京大學國情研究中心研究員,美加學員兼職教授,美國項目管理協會會員兼培訓教授,清華經管學院MBA教授。AACTP認證講師,GEC特約培訓師。華運電力載波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海南民福葯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匯思通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華銀普高科技推展中心創始人,執行董事。曾服務於關稅貿易總協定秘書處、中國入關問題專家組;曾服務於美國著名投資銀行;參與中國最大三家在美上市公司(金山石化、大唐電力、南方航空)上市文件的製作。並先後在美國、瑞士、中國等多家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投資公司、銀行、金融集團擔任風險投資顧問、項目融資專家和首席代表等職務。房西苑被稱為中國當代著名項目管理專家,國內有名的兼並與收購的投融資專家,一位典型的「空中飛人」,一個專門提筆記本電腦給華爾街金融大佬講故事的人,國內少有的在美國和中國既「買」過企業,「賣」過企業的實戰派融資專家。
主要戰績:曾親手操作了海膚康人造皮項目的收購兼並,任海南民福葯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創立 E-hotel 旅遊電子商務網,任現代運通公司副董事長,未來運通公司總經理,成功操作了運通兼並攜程案(兼並後的攜程旅行網在美國上市),被稱為中國2000年五大成功並購案之一。
主要著作:《融資》、《企業家上下級關系學》、《項目管理實戰教程》、《突破企業融資瓶頸》DVD等。
研究領域:資本運營,企業融投資,項目管理
課程說明:
企業競爭的勝負最終取決於企業融資的速度和規模,無論你有多麼領先的技術,多麼廣闊的市場。
融資可比作一個商品項目,交易的標的是項目,買方是投資者,賣方是融資者,融資的訣竅是設計雙贏的結果。
中國人融資喜歡找關系,房西苑老師認為關系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對門。融資有商務模式劃分,還有專業分工,程序分工,融資者需根據投資者的特點,去設計自己的融資模式。
融資不是一錘子買賣,是一個過程,關於融資的戰術,房西苑老師列舉了八個戰術,同時介紹了自己的看家本領——圍點打援。
關於國內融資的難點,房西苑老師認為有三個瓶頸:一是項目包裝,二是資金退路,三是資產溢價,這三個難點,房老師認為是有融資者自身的弱點和我國經濟體制存在的問題構成。
投資者退路房老師給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上市套現,中策是溢價轉讓,下策是溢價回購。 [編輯本段]間接融資的特徵(1)間接性。在間接融資中,資金需求者和資金初始供應者之間不發生直接借貸關系;資金需求者和初始供應者之間由金融中介發揮橋梁作用。資金初始供應者與資金需求者只是與金融中介機構發生融資關系。
(2)相對的集中性。間接融資通過金融中介機構進行。在多數情況下,金融中介並非是對某一個資金供應者與某一個資金需求者之間一對一的對應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對資金供應者群體,另一方面面對資金需求者群體的綜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間接融資中,金融機構具有融資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譽的差異性較小。由於間接融資相對集中於金融機構,世界各國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都較嚴格,金融機構自身的經營也多受到相應穩健性經營管理原則的約束,加上一些國家還實行了存款保險制度,因此,相對於直接融資來說,間接融資的信譽程度較高,風險性也相對較小,融資的穩定性較強。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過金融中介的間接融資均屬於借貸性融資,到期均必須返還,並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資的主動權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間接融資中,資金主要集中於金融機構,資金貸給誰不貸給誰,並非由資金的初始供應者決定,而是由金融機構決定。對於資金的初始供應者來說,雖然有供應資金的主動權,但是這種主動權實際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間接融資的主動權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說明的是,融資還可以從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類。例如,從資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還性,融資可以被劃分為借貸性融資或者投資性融資;從融資的形態不同,可以劃分為貨幣性融資和實物性融資;從融資雙方國別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國內融資和國際融資;從融資幣種不同,可以劃分為本幣融資和外匯融資;從期限長短可以劃分為長期融資、中期融資以及短期融資;從融資的目的是否具有政策性,可以分為政策性融資和商業性融資;從融資是否具有較大風險,可以劃分為風險性融資和穩健性融資等。上述各類融資方式相互交錯,均寓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這兩種融資方式之中,而不是獨立於這兩種融資方式之外。
從不同角度對不同融資方式加以觀察,就會發現不同的融資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點。考察不同融資方式的不同特點,對於客戶根據需要選擇特定的融資方式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本段]警惕三類融資詐騙第一類
以投資為名,要融資企業交納的各種考察費、立項費及保證金等。
這些費用從幾萬元、幾十萬元到百餘萬元不等,均要求企業支付以後才能幫忙融資。「正規私募股權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費用,當他們決定投資一家公司或將一家公司納入考察范圍時,會自行支付差旅費、管理費及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等費用。巧立名目收費的企業往往不是正規投資公司。」姜華說,「同時,在有限合夥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夥人),所以融資企業不能存僥幸心理,覺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讓這些人將數千萬元資金投給你。因為投資裡面有他自己的錢,他會非常小心地把控風險,『給錢』往往適得其反。」
第二類
勾結第三方機構進行詐騙。
即投資公司本身並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在考察投資過程中會表示:「項目還是比較好的,但是需要包裝、策劃,要找指定的中介機構做商業計劃書,或者必須找某某會計師事務所、某某評估機構進行財務處理及評估。」企業向這些中介機構「交錢」之後,中介機構會與投資公司分成,之後投資公司卻可能以種種理由,使投資計劃不了了之。
第三類
利用國家金融政策,以提供大額存款、銀行保函等幫助企業貸款的方式,要求企業提交訂金。
「假投資公司提供的協議上一般會規定,《銀行保函》開出並由項目方銀行核保後,項目方必須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續費,並要求一周最多兩周內項目方銀行必須放貸,如不能放貸則不負任何責任。」姜華說。
「但事實上,大額存單、有價證券抵押貸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時間差,即出資方給融資方的有效時間內,銀行上級部門的核准手續根本辦不下來,這樣出資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資方先期交付的保證金。」姜華提醒,「在當前我國產權投資領域缺少相應法律監管的情況下,上述行騙手段有的能夠訴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邊球,企業追索困難。所以提醒有意進行融資的企業,在一開始就要有所警惕。」
3. 外資企業的融資方式
一、銀行借款。企業向銀行負債這是最基本融資渠道。
投注差僅指中國企業向境外銀行、境外企業、國際組織借款美元的總額不能超過投注差。而向國內商業銀行借款人民,或美元並不例入投注差。由此,只要國內銀行願意向企業貸款,則是沒有限制性規定,僅是銀行要考慮負債的商業風險。2003年5月前,外國銀行在中國的分支機構的外匯貸款列入投注差,但以後中央銀行對外國銀行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向外商企業貸款不列入投注差范圍,享受國民待遇。由此,外國在中國分支機構的向外商企業貸款只須銀行符合經營中外匯的存款比例和幣種的許可的法律規定,銀行有權決定向外商企業貸款。
關於「投注差」,根據中國政府規定,3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是十分之七,即210萬元。投資總額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是投資總額的二分之一。所以外商企業通常選擇210萬美元注冊資本,則投資總額420萬美元。即企業可向境外貸款(包括向母公司借款)210萬美元。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其注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五分之二。其中500萬美元注冊資本,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本應佔三分之一。
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允許中國非國有企業發行債券。在理論上外資企業也列入了允許發行主體。但由於企業債券仍實行審批制(即使稱為核准制)和規模的控制,並需銀行提供保證,實際上外資企業發行債權仍是比較困難。從中國政府的宏觀政策主要是鼓勵大型企業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券發放。中小企業,一般企業沒有案例。這涉及到中國政府宏觀控制、機構擔保、承銷商、額度控制、企業信用評估等復雜問題。
三、通過私募資金融資。國內外都有大量的實業投資基金(包括中國一些投資公司、上市公司),他們不斷尋找合適的產業和項目進行投資以獲取投資報酬。通過私募資金引入戰略投資者,也是解決資金的重要途徑。這個途徑的優點是時間較短,一般3―6個月資金即可到位。缺點一般通過參股形式、投資形式進入企業,在利益分配上可能是一些企業不願意引進這些戰略投資者。
四、海外上市融資。
五、境內上市(ipo)。外商企業股票在我國境內上市發行沒有法律上的限制。符合條件的公司,按法律規定即可申請上市。a股或b股應取得中國商務部書面同意並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產業政策;(2)改制為股份公司;(3)外商投資不低於總股本25%;(4)符合上市公司有關規定。
目前已有外資企業上市。由直接上市,也有買殼上市。如佳通輪胎通過收購st樺林的方式進入中國證券市場。米其林通過與上海輪胎公司成立合資企業,進而通過資產購買的方式間接控制了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
依據法律法規:《證券法》
4. 外資企業在中國的融資方式有哪些一般會用哪種
參考答案 42、一個有愛情的家庭裡面的孩子,無論生活如何的不安定,仍舊是富於自信心與同情--積極,進取,勇敢。
5. 外商投資性公司怎樣融資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促進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允許外國投資者根據中國有關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及本規定,在中國設立投資性公司。
第二條
本規定中投資性公司系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申請設立投資性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1、外國投資者資信良好,擁有舉辦投資性公司所必需的經濟實力,申請前一年該投資者的資產總額不低於四億美元,且該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已設立了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超過一千萬美元,並有三個以上擬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已獲得批准,或者;2、外國投資者資信良好,擁有舉辦投資性公司所必需的經濟實力,該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已設立了十個以上從事生產或基礎設施建設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超過三千萬美元;
(二)
以合資方式設立投資性公司的,中國投資者應為資信良好,擁有舉辦投資性公司所必需的經濟實力,申請前一年該投資者的資產總額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
(三) 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三千萬美元。
申請設立投資性公司的外國投資者應為一家外國的公司、企業或經濟組織,若外國投資者為兩個以上的,其中應至少有一名佔大股權的外國投資者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第四條
符合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可以其全資擁有的子公司的名義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
第五條
申請設立投資性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符合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條件的,該外國投資者須向審批機關出具保證函,保證其所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時注冊資本的繳付和屬於該外國投資者或關聯公司的技術轉讓。
以全資擁有的子公司的名義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的,其母公司須向審批機關出具保證函,保證其子公司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條件完成對所設立的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本的繳付,並保證該投資性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時的注冊資本的繳付和屬於該母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的技術轉讓。
第六條
申請設立投資性公司,投資者應將下列文件經擬設立投資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經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商務部審查批准。
(一)
設立合資的投資性公司的項目建議書、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
設立獨資的投資性公司外國投資者簽署的項目建議書、外資企業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
(二)
投資各方的資信證明文件、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
外國投資者已投資企業的批准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復印件);
(四) 依法審計的投資各方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
(五) 依據本規定第五條應提交的保證函;
(六) 商務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註明為復印件的,一律應為正式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託授權書。
委託依法設立的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申請手續的,應出具由投資者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委託授權書。
第七條
外國投資者須以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或其在中國境內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或因轉股、清算等活動獲得的人民幣合法收益作為其向投資性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中國投資者可以人民幣出資。外國投資者以其人民幣合法收益作為其向投資性公司注冊資本出資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及完稅憑證。出資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兩年內全部繳清。
6. 跨國公司國際融資的方式有哪些及其特點,試舉例說明
一、國際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資金,融資為支持我國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中小企業可一次性從商務部、財政中小企業融資徵信系統今增家金融機構交行梯級貸款資金幫小,互聯網正在改變商業規則,聰明老闆使用慧聰買賣通。慧聰網中國領先的行業門戶,提供中芯國際融資京東方行業資訊、中芯國際融資京東方交易市場、電子商務、企業信息服務等,國際結算融資業務慧聰網時信息來源中國銀行總網授信額度授信額度包括我行信貸部門或統一授信評審機構為單一客戶核定的開證額度、信託收據,中小企業融資的國際比較與借鑒慧聰網時分信息。
二、國際融資案例 定義國際融資是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運用各種金融手段,通過各種相應的金融機構而進行的資金融通。隨著國際資本的流動速度的加快,對資金需求的增加,國際融資越來越成為一國融資的重要手段之一。方式和特點根據國際融資關系中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層次來分類,有存在雙重債權債務關系的間接融資,還有隻含單一債權債務關系的直接融資。(一)直接融資1.國際債券融資國際債券即發行國外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企業、私人公司、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等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主要分為歐洲債券和外國債券兩。
三、跨國公司國際融資的方式有哪些及其特點試舉例說明 國際融資是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運用各種金融手段,通過各種相應的金融機構而進行的資金融通。一、國際融資的主要方式及其特點根據國際融資關系中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國際融資開始於二戰以後,隨著戰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國際經貿往來迅速發展,國際資金融通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在日趨全球一體化的現代,,國際融資已成為一國融資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的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債券融資,國際股票融資,海外投資基金融資,外國政府。
7. 怎樣經營好家族企業
股份明確、責任分明,經營權、所有權,咨詢相關的專業律師。做財產鑒定,以防止以後出現問題
8. 外資企業融資渠道都有哪些
參考答案復 馬雲:制小張我覺得這樣確實在29號31號之間我猶豫了很長時間,你的計劃講得不錯,你做事比較的穩重、也很理性。我覺得這個計劃競爭會非常的激烈,然後很難做大、但是能做好、做成。我想另外一個建議創業者往往是一個開拓者,我同意你剛才的想法,MBA學了很多的知識,但是未必能用的上。所以很多時候創業者因為自己搞不清楚去創業,等你去搞清楚以後就不去創業了。書讀的不多沒有關系,就怕不在社會上讀書。
9. 美國的家族企業如何管理資產
他最初任命的一位管理者(通常是一位會計師)看管好他個人的事物:檢查支出和收入,查驗並支付賬單,及時辦理保險,處理家務活以及類似的事情。後來,他的妻子、孩子也都利用這些機構。為了適應家庭的需要,辦公室採用了許多聰明的辦法:將事情交給專門機構做,如旅行代辦機構、轎車出租公司,享受特別旅館的優待,認識可信的戲票紀紀人、晚會籌辦者、樂團、搬家公司和能工巧匠們,同時與職業介紹機構保持良好關系。
如果丈夫可以通過家族辦事機構或機構的聯絡網訂百老匯戲票,他的妻子也可以這樣做的。有些機構以訓練狗而出名;還可以僱用專業人員而由顧客支付賬單。我們的一位大客戶,從一個小國家的王位上被趕了下來,我們甚至發起一場運動,幫他恢復王位,寫了上千封的信,舉行了無數次的會議,向議會和聯合國請願,諸如此類,可惜仍未成功。富人的女兒通常都迷戀馬,如果需要,辦事機構可以負責建設馬棚及訓練用的器械,記錄開支,整理折舊單。辦事機構還計算成員在每個州或每個國家停留的天數,以迴避各地高額的管轄權稅。
後來,族長的會計師雇一位秘書作幫手。家族把支付賬單、製作平衡支票簿這些瑣事都交給辦公室做,以後越來越依賴於辦公室。確實,由於這種方便的服務,家族的第二代人往往根本不知道如何簽支票,如何讀銀行財務報表,不去了解預算的要求。到最後,家長開始擔憂如果他不在了,將會發生什麼。他注意到他的子女越來越脫離現實(事實上,正是他使孩子這樣的),於是有可能將孩子們的繼承權交給信託機構管理,然後再為家族增加一名律師和一名投資專家。當他死時,機構的管理者發現他掌管了事務。如果機構的投資技巧成熟,每件事都將很好地運轉;相反,
如果只是按步就班地處理一些帳務問題,它將失去賺錢所需的機敏頭腦。幼兒化
或許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已經發現家族教育的薄弱(洛克菲勒家族的一位年輕人把這種現象稱為「幼兒化」),與此相對應的是辦公室的力量卻在增強。我知道一個例子,最初的會計師的兩個兒子組建了自己的公司,管理家族的事物,每年和家長的子女們開一次會,這兩個已是中年的兒子坐在桌子的一側,另一側是那些被召來的子女們。他們提供家族事務報告,回答問題,午飯後,對未來做些說明(他們不是投資者)。
在這個例子中,家族的第三代共有18 人,卻只有一人繼續從事商業。因此,不能奢望會擺脫這兩個兒子的控制。這種現象為學歷史的學生所熟悉:幕府將軍在日本支配了統治者的家庭,名義統治者被擠到角落裡,王朝衰落了,一直到第三代或第四代才通過一場宮廷政變廢黜了受雇的管理者。
我也親身經歷過一個類似的故事。兩個克利夫蘭商人成立了一個生產電子管的公司,他們做得非常成功。第二代繼續他們的事業;第三代則失去了經商的興趣,讓總經理以3000 萬價格賣給了一個德國財團(到了第四代,更是對什麼都不感興趣)。但不久這些德國人發現,通過這么遠的距離,很難使公司有效運轉,於是又把它賣給了6 個執行董事,以3 年前他們買時的價格,通過產權產易機構。這些董事們在成為所有者之前做了幾次手腳(那是不允許的),18 個月後,他們將改裝過的公司以1 億美元賣給了紐約股票交易所里的某個公司,賺了7000 萬美元!董事們發了大財。第三代和第四代的敗家子們應該受到懲罰。
現在,我們幫助這六個董事的家庭建立起了信託慈善基金,以便使他們的孩子不因錢太多而衰弱,使家族免遭厄運。這是他們希望的,因為不久前,他們親眼目睹了那個家庭的衰敗,因喪失了活力而為我們的委託人提供了機會。由於他們都是高智商的人,他們能在這個棘手問題上取得成功,至少保持一代或兩代。
在波士頓,管錢的傳統是古老的,但至少和紐約一樣有效,為避免衰敗而採取了苛刻的現實主義的方式。我有一個朋友就出身於這樣一個有名望的家族。
在上大學之前,他被迫走上了與父親一樣的道路。當時父親和他一起計算了上學的學費和其他費用,然後交給他一些表格,上面要求他在畢業後必須償還上學的一切費用。他很吃驚,但還是簽約了。他養成了努力工作的習慣
,並喜歡這樣,他這個習慣永遠保持了下去。變化
一些比較警覺的家庭成員開始萌生了獨立創業的念頭。如果信託條文將他們限制在辦事機構之內,他們將變得暴跳如雷,像被鎖起來的狗一樣。但是,許多家族辦事機構採取了同樣的解決辦法:
接收外部的客戶,並允許家庭成員自願離去
。這樣,在價格和業績方面就會出現競爭。我對此完全贊同。
亨利·菲浦思年紀比安德魯·卡耐基小,他們都是在賓夕法尼亞的艾麗赫那城長大的。他的父親是一個小鞋廠的廠主,雇卡耐基的母親做「裝訂工」。亨利·菲浦思對數字很敏感。他開始是卡耐基的會計,後來成了合夥人,卡耐基那時正建設大型鋼鐵公司。當T·P·摩根想要組建美國鋼鐵公司時,他意識到多謀的卡耐基的那個鋼廠尚在他的控制之外。據說在一次著名的談判中,摩根問道,「你出價多少?」卡耐基遞過來一張紙,摩根瞥了一眼(他的習慣做法),點頭同意,付給卡耐基2.26 億美元。超過不久前賣價的兩倍以上,其中有菲浦思的4300 萬——相當於今天的10 億美元。聽到這個消息時,菲浦思笑了,「好極了!」後來卡耐基遇見摩根,一副懷念往事的尊容,說道,「我當時應該再多要1 億。」「我一樣會付款的。」摩根迅即答道。這表明吃虧的還是卡耐基。
亨利·菲浦思大規模地贊助慈善事業:診所、公共浴池、游樂場、圖書館。然而下一代的想法有所不同。亨利的孩子,阿邁(格斯特)、約翰·海倫(馬丁)、亨利·C 和霍華德,都認為家庭最應該受到贊助。他們建造了別墅,尤其是約翰,他在老威斯特伯瑞,有三個馬球場。菲浦思的孩子們還曾擁有棕櫚灘1/3 的產業。當約翰變換住所時,他(或他的辦事機構)總要召集九部小汽車,組成一個專列:三部用來載家人和僕人,三部為行李車,最後三部裝馬球和食物。所有這些費用,都由一個被稱作「家族計劃」的不尋常的機構提供。
亨利·菲浦思幾乎將他的全部財產都分成了一系列的小基金。為管理這些基金,他和另一個家庭成員一起指定新澤西州的貝莎默信託來做這件事。貝莎默後來被它管理人中老一代的家族成員賦予了極大的權力。更為奇特的是,信託的主要財產是貝莎默證券公司,由菲浦思家族投資,購買股票和債券、不動產、石油和天然氣、風險資本協議等等。它的股票只能賣給家族其他成員,因此一個較年輕的成員對自己的資產沒有多少發言權。1911 年貝莎默資產是7500 萬元,到1987 年增加到15 億美元,雖然這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但扣除稅金和紅利後,年增長率僅為3.7%多一點。貝莎默證券公司和貝莎默信託共同負責菲浦思家族的股票生意,但在私人買賣領域卻不一定需要和貝莎默信託合作。
貝莎默提供的私人服務大大超出了任何家族機構的服務范圍,約翰·菲浦思的9 部小汽車只是一例,那兒有常人能想擁有的一切。它負責開閉棕櫚灘的別墅,當盥洗室堵塞時,有管工負責疏通,草坪和屋頂有人管理。僱人將船駛出新港,當然,當主人到亞利桑那遊玩時,還負責蹓狗。主要的家務活,如重新粉刷,都另行收費。服務中的其餘部分,尤其是為第二代和第三代服務,實際上,大部分服務都不申報納稅——因而也是免稅的,因此增加了紅利收入。這很好,雖然未能完全符合稅法精神。
第四代和第五代的「家族計劃」與先前的亨利·菲浦思不同,經常出現一些不穩定的情況,矛盾重重。
1957 年,萊布蘭德——羅斯兄弟和蒙哥馬利公司的審計師們研究發現,管理者和委託人之間的內部交易,使貝莎默沒有達到應達到的成績。由於這個原因,第三代成員艾思蒙德·B·馬丁開始用法律手段從貝莎默撤出資金。70 年代早期,這個家族在房地產業上的投資損失了8700 萬美元,但仍未使家族覺醒(老亨利不相信債券而相信房地產,但他從不用借來的錢投資——只用現金)。潰敗之後,艾思蒙德的隊伍中又增加了他的大外甥,玩馬球的溫斯頓·格斯特,奢侈的生活已迫使他不得不賣掉了帕姆海濱、許多古玩和藝術品。直到1974 年,他們在法律上的努力才有了些許回報。那時,貝莎默為支付現代化的費用,試圖徵收信託代理費。隨後,加入馬丁和格斯特集團的有格斯特的姐姐,黛安娜·曼寧以及另一位親戚瑪格特·伯格那。這回反對者取得了勝利,新澤西法院判決削減將近一半的代理費。在這一段時間里,家族每年多支付稅款數百萬元,因為貝莎默的收入要先支付公司所得稅,利潤分給股東後再交個人所得稅。因此一段時間過後,
溫斯頓的兒子費瑞德克·格斯特,也加入了逃離「家族計劃」的隊伍之中。
此後,在70 年代早期,貝莎默做出了明智之舉:除照管200 位菲浦思家族成員的事務外,引進外界賬戶。通過比較外界支付的相同費用,來緩解心懷不滿的成員的批評。「公開化」意味著將你的分析和操作過程向外部委託人公開,他們如果不滿意,可以離開。這樣有助於你保持努力。由於服務對象的增加,使得費用分攤後降了下來,同時也容易僱到更稱職的人。
近些年來,由於卓越的業績,良好的管理和豐富的想像力,賬戶款額已增至50 億美元。菲浦思家族支付的費用僅占總費用的1/3。貝莎默只允許大額賬戶加入:最少的年費用為45000 元,以1%的資本費用率為基礎,而對於增值的部分以及國外證券則按1.25%收費(外國投資事實上業績不好)。最近幾年,貝莎默的最好成績是平衡的資產結構和權益賬戶以及賬戶的公正。
盡管如此,貝莎默永遠也不會建議自己的客戶按照菲浦思的「家族計劃」的模式來處理資產了!
10. 國外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哪些
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中小企業的資金的來源無非是以下幾種:一是自籌,二是直接融資,三是間接融資,四是政府扶持資金等。
關於自籌資金。它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泛,主要有業主自有資金;風險投資資金;企業經營性融資資金;企業間的信用貸款;中小企業間的互助機構的貸款;以及一些社會性基金的貸款等等。關於直接融資。是指以債券和股票的形式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渠道。關於間接融資。主要包括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貸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
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從融資的角度看,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各類型的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和要求各不相同。
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比較
政府的資金支持是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綜合各國的情況來看,政府的資金支持一般能佔到中小企業外來資金的10%左右,具體是多少則決定於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相對重視程度以及各國企業文化的傳統。各國對中小企業資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發達國家企業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40-50%。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稅負相對輕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負擔仍較重。為進一步減輕稅負,各國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財政補貼。財政補貼的應用環節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
3、貸款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
4、風險資本。歐美等國家多由民間創立、而日本等國主要為政府設立。
5、鼓勵中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塊」,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
國外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為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正常的資金融通體系和渠道,完善我國政府的資金扶持政策體系,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特提出如下建議:
1、進一步加快現代規范的企業制度建設,還公司制中小企業符合市場經濟運行機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資權。
2、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鼓勵中小企業間建立互助金融組織。
3、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第二板塊市場」。
4、鼓勵中小企業的創業者向親朋好友借資。
5、要從稅收、財政支出、貸款援助和直接融資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資金扶持政策體系。
6、依國情選擇中小企業的扶持重點。
7、建立中小企業平穩「退出」的安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