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NGO是啥組織,運作程序是怎樣的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非政府組織(公益性組織)
不被視為政府部門的協會、社團、基金會、慈善信託、非營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
NGO在全球范圍的興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隨著全球人口、貧困和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人們發現僅僅依靠傳統的政府和市場兩級還無法解決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作為一種回應,NGO迅速成長並構成社會新的一級。
NGO不是政府,不靠權力驅動;也不是經濟體,尤其不靠經濟利益驅動。NGO的原動力是志願精神。
一個發達的現代社會需要發達的非政府組織。據調查,美國非政府組織總數超過200萬個,經費總數超過5000億,工作人員超過900萬人。如此龐大和活躍的非政府機構(NGO),是與美國「大社會,小政府」的制度結構相配套的。這種制度的來源,與美國建國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傳統有關。
非政府組織的經濟來源主要是社會及私人的捐贈。美國有力量極其強大的各種私人基金會支撐美國的各種NGO。國家從稅收上確立捐贈部分可以抵稅的制度,鼓勵捐贈。
2. 意義
NGO是政府有效的「減壓閥」和「穩定器」,還有著不可忽視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國有兩種:一種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較長的歷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種多由民間人士自發成立。目前全國稍具知名度的民間自發公益類NGO大約在300家左右。中國NGO主要集中在環保領域、婦女領域、扶貧領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綠家園志願者」,天津的「綠色之友」等。
NGO的精髓在於「GO」,在於政府組織,因為NGO的目的是關心公共事務,是要干預公權力的執行,甚至於直接搶奪公權力在自己的手中。在國際社會中,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說明,NGO足以影響各國政府的決策,例如1999年WTO西雅圖部長級會議、今年WTO坎昆部長級會議,NGO的影響力從場外延伸到場內,WTO當中對於各國勞工、環保、第三世界發展中國家等等不利的談判,NGO一直在給予干擾和阻止,可以說對世界貢獻良多。就算在一國之內,NGO也常常有決定福利、國家法令、政府資源分配等方面的影響力。
這個世界上三種關鍵力量,就是國家、市場與公民社會,而NGO就是代表公民社會的力量。國家的公權力,是一國之內唯一合法的暴力機構,被稱作國家機器,有軍隊、警察、法院,能夠強制執行各種法令,還能夠與國際上其它國家簽署協議,而且要簽定國遵守。國家機器,就是合法的暴力。而市場,就是金錢的力量、企業的力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潤,其它皆為次要。如果不受其它因素制衡,將會對人類社會造成嚴重的傷害。最後,NGO就是公民社會的力量,把社會上的公民組織起來,發揮對公共事務的影響力,要求國家去約束市場的力量。
國傢具有公共性質,但是有時候會「政府失靈」,不能反映民意,這時候要由NGO代表公民社會的力量來矯正。現在政府出現在國際場合,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一定要有NGO在場才行,才有代表性。市場也會「市場失靈」,譬如在台灣許多大商家不用繳稅,居然還退稅!因此,公民社會的力量就有必要出現了。
國家、市場、公民社會這三者不斷地彼此互相影響。公民社會要求國家的公權力下放,釋放公家資源給一般大眾,同時也向企業要求進行「公司整治」,取得獨立董事的席位,介入企業的經營,以迫使大企業照顧一般民眾等「利害關系人」的利益,不再只照顧股票持有人的利潤。
3. 面臨的問題
但是,國家和企業也會對公民社會「反作用」,對NGO滲透,這種事情天天在進行當中。譬如國家釋放資源給NGO,讓它接政府計畫案,用資源來收買,NGO就不會對政府做得「太過分」;或者以法律特惠,保障NGO的地位,藉此收編NGO。在歐洲,有一個專門術語叫做「統合主義」(corporatism)在指這種情況,例如北歐,國家立法強制所有勞工加入總工會,大部分勞工福利事宜、薪資、勞動條件等等都由總工會與政府談判來加以保障,但是總工會保障勞動力的穩定,不會亂搞罷工抗議,國家因此可以穩固地進行統治。這就是歐洲,尤其北歐的所謂福利國家的真相。在台灣有些人討論到福利國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亞」,好像不知道福利國家還有這些層面。除了工會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樣被收編或者被攏絡,這種NGO,其實是G-NGO,是有利於政府的NGO。
B. 公益信託的信託流程
信託公司的公益信託業務流程大致如下:
1、確定公益信託資金來源及設立信託的公益性目的。
2、經公益事業管理機構批准後,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接受公益資金,並依據《信託法》規定,設立信託監察人。公益信託業務可以採取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兩種形式。
3、委託人與受託人簽定《公益信託合同》,確定具體的信託資金金額、信託期限等條款,並在受託人處開立公益信託專戶,將公益資金交付受託人。
4、受託人對公益信託資金採取獨立賬戶、封閉管理的運作方式,在公益事業管理機構和信託監察人的監督下,本著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運用專業知識及多種金融工具,對信託財產予以管理運用,實現信託財產的保值和增值。
5、受託人運作公益信託資金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和管理費後,其餘資金劃入公益信託專戶。
6、受託人應當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託事務處理情況及財富報告,經信託監察人認可後,報公益事業管理機構核准,並由受託人予以公告。
7、公益信託終止時,受託人應當於終止事由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終止事由和終止日期,報告公益事業管理機構。
8、受託人作出的處理信託事物的清算報告。
9、信託受益人在每次分配信託資金及收益時,應由收益代理人通過相關規定和程序確定,受益人自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
C. 長安信託的「山間書香·公益行」的公益項目是什麼時候開展的現在還在運作嗎
「山間書香·公益行」是2013年12月13日發起的,是長安信託·長安財富原創的慈善助學公益項目,現在還在運作的。這個項目主要向貧困區學校捐助書籍、文體用品、圖書館,幫助山區的學校改善閱讀條件,讓孩子們讀到更多的書,提高人文素養,開闊眼界。
D. 「中國式」慈善信託:未來之路如何走好
在業內人士看來,慈善信託業務中,信託公司可以與慈善組織合作內構成「雙受託人容」模式。在這一業務模式中,信託公司作為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開展公益信託具有公益財產破產隔離、公益財產多樣化、公益資金歸集渠道多樣化、公益財產保值增值、規范管理透明運作等優勢;而慈善組織具有稅收優惠的制度優勢,同時在公益項目運營方面更具經驗。所以,通過設立雙受託人,信託公司與慈善組織實現專業化分工,相互促進,共同推動慈善信託的發展。
E. 慈善基金如何運作、增值
慈善基金會運作模式
中國的慈善基金會分為公募和非公募兩種,區別在於是版否面向公眾募捐。權基金會通過募捐獲得慈善基金,進行管理和使用。在管理基金的過程中,基金會也會面臨慈善基金保值增值的問題,這就需要通過安全可靠的投資來實現。
一般情況下,基金會都會通過購買國債、銀行存款、股權投資等方式來操作,也有一些基金會通過委託專業的金融公司來理財。通過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會可以更好的在救助殘疾孤兒、助學興教、賑災救援、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等救助方向上有所作為,發揮作用。
F. 慈善基金會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許可證申請哪些條件
辦理個復體工商營業執照,程序如制下:
1.到營業地方的所屬工商局核准名稱;
2.帶上租賃合同正本及復印件;
3.准備6張彩色照片(最好大一寸和小一寸都准備)
4.經營者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經營者是外地戶口,還需提交暫住證,計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帶上二三十元就OK,根本不需要幾百元;
6.辦理營業執照必須在三十日內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辦理證就核定定額稅),還有代碼證(這個為了購買社保而辦,因為現在新辦的社保都需要到勞動局備案,所以要辦代碼證.)
營業執照,國地稅稅務登記,代碼證所有證件辦齊都不會超過300元.
G. 公益基金信託的優勢
相比目前的基金管理模式,以信託管理社會公益基金將有以下明顯的好處:
一是專專業化管理,屬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符合國際上通行的管理模式。
二是信託公司將忠實地遵守設立基金的宗旨和忠實地執行基金理事會的指令,並不影響基金的正常運作。
三是信託公司可以承擔基金管理中的許多瑣碎的管理、服務工作,減輕目前基金管理辦公室的負擔,或避免「有事無人管」的局面。
四是信託公司可以發揮專業管理的特長,使基金安全保值和增值。
信託公司執行對基金的發放有事前調查報告、事中審查報告、事後檢查報告的嚴密程序。對於要回收的投放基金,信託公司還可以要求基金使用單位提供抵押或擔保,保障基金的安全回收。對於出現回收問題的基金,信託公司可以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包括法律訴訟來追收。對於閑置的基金,信託公司憑借其專業優勢,可以採取多種有效的手段,使這些基金不斷增值。如果每年為各類基金提高5%的收益,設定深圳市有20個億的基金,那麼,深圳市每年可以額外增加1億元的基金收益。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顯而易見的。
五是減少目前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個別單位或個人以基金謀取私利,產生腐敗行為的情況。
H. 誰能通俗的解釋一下「信託」如何運作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8)慈善信託運作擴展閱讀:
信託作用
信託的作用是信託職能發揮的結果,包括:
① 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 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③ 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 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⑥ 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I. 長安國際信託做慈善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2018年以來,長安信託主動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積極發揮信託功能優勢,不斷擴大慈善信託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創新多單慈善信託產品,在業務模式、資金運作、以及與專業組織合作方式等方面不斷探索,以更好實現信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