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信託法知識點

信託法知識點

發布時間:2021-06-26 08:45:40

A. 什麼才是信託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1、什麼是信託業的核心競爭力
信託業具有法律制度優勢。一般認為,信託公司擁有信託法特有的一些制度優勢,如嚴格的法律認可的「破產隔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既獨立於受託人、也獨立於管理人,當然還獨立於託管機構。這是信託公司從事通道業務,設計資產證券化等標准化產品的重要法律基礎。又如「跨界融合」,可以將貨幣、資本和實業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從而實現產融結合、消費和投資的結合。又如受託人與受益人的可分離性,這為設計規避各類管制產品提供了可能性,使得所有者與受益者可在法律上實現分離。總之,信託法提供了巨大的靈活性,「只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但隨著我國其他法律制度吸收信託法中的一些特點,信託法特有的制度優勢在不斷減弱,如有限合夥制、公司法和合同法等,都提供了構建財產獨立的一些法律框架,從而一定程度上實現准信託特性。
當然,信託公司在這些年的實踐中,也在逐步增強其資產管理能力。受託人的資產管理能力是信託公司最終要的核心競爭力,是實現「受人之託、代人理財」職能的關鍵要素之一。資產管理能力包括:信託公司跨市場資產配置能力、提供資產增值服務的能力、交易結構的設計能力以及產品銷售能力。
最後,信託公司還需要重點構建的另一個核心競爭力要素:社會的信任。信託公司通過自己的專業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專業服務,承擔合理的信託責任,從而獲得社會的信任。這既包括專業管理能力,還包括信託公司的道德操守,能長期從委託人的利益,為委託人管理資產和相應事務。
2、當前是信託業構建行業核心競爭力的戰略期
信託業已積累相當基礎。經過近十多年信託業的艱難探索,尤其是2008年以來的高速增長,信託業已成為繼銀行以後的第二大金融行業。不論是從公司收入、利潤方面來看,還是從信託業吸引的專業人才來看,抑或是這些年來信託業務模式的創新探索來看,都為信託業的進一步轉型升級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泛資產管理行業發展給信託業發展帶來外部壓力。近些年來,我國的泛資產管理行業發展迅速,各類金融機構迅速擁有「准信託」的業務資格,都在利用自身的優勢挖掘資產管理市場的業務空間。外在壓力的顯著增大,是促使信託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因素。
信託業仍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當前信託業既面臨一定的「拐點」,又是一個新的「起點」。我國居民的財富快速增加,且日益集中,絕大部分居民缺乏專業理財知識,「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業務空間巨大。我國的經濟處於轉軌之中,各類兼並重組、行業整合的機會不斷涌現。我國的金融業正步入轉型,原有的市場分割開始被打破,市場之間的交叉、融合、分層不斷在上演。市場的融合和自由化,導致混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矛盾日益激烈,監管套利的機會仍廣泛存在。
在一個具有廣泛前景的市場環境中,面臨越來越多的同業競爭,已擁有一定基礎的信託業,是重新構建核心競爭力,回歸本源業務的戰略機遇期。

B. CFA一級考試都有哪些考點重點

CFA一級考試課程著重於投資評估和管理工具,包括資產評估和投資組合管理技巧的入門介紹。CFA一級考試側重點科目包括職業倫理、數量分析、財務報表分析、經濟學、組合管理、固定收益、權益、衍生品、公司金融和其他類投資。
CFA考試第一階段(LevelⅠ)形式為選擇題(Multiple Choice),每卷各120題,共240題。
CFA一級學習重點職業倫理: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和道德素養,特別是國際上對受託人的責任的要求,降低了公司內部人員職業違規方面的風險,同時提升公司內部的整體職業素養,由此提高公司整體的管治。
數量分析:定量分析就是以數量工具測算投資組合關聯性,概率統計,為設定合理理性的投資規劃提供技術支撐。在一級二級考試中是考試佔比比較大的考試科目,考察金融分析中的一些常用的計算方法。
經濟學:經濟學課程以經典宏觀、微觀經濟學內容講解彈性、價格曲線、生產者剩餘、消費者剩餘、壟斷和市場形態,宏觀金融政策和中央銀行等知識,讓考生了解經濟運行的宏觀和微觀經濟知識。
財務報表分析:財務報表是一級二級的考試重點,內容涉及三大會計報表,現金流量測控,養老會計、管理會計、稅收規避FACC等會計術語,考試難度不大,並且現在的考核方式更加靈活。一級二級中財務報表是重點科目,佔比考試20%左右的權重,權重較大。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詳細的介紹了資本的成本,使公司規劃出最合適的資本結構,來獲得資本的最優收益。在制定資本預算時,可做出正確的現金流量估計和風險分析,從而作出正確的決定。在決定股利政策時,充分了解其中的資訊和意義。深入地了解如何實現公司融資結構與投資結構的最優化。權益類投資分析:權益證券分析詳細介紹了上市、集資時的定價流程,在收購合並時該付出多少。也可在評估過程中了解行業的前景,從而作出正確的商業決定。以及並購行動中,如何合理評估企業的價值。
固定收益類投資分析:固定收益證券介紹了債券市場的運作、發行債券時的定價問題,同時亦可以認識如何把資產證券化出售。在整個過程中了解到投資債券的風險,以及資產抵押債券(ABS)與保險資金固定收益分析。
衍生類投資分析:金融衍生品詳細介紹如何面對現今大幅波動的金融、商品市場,運用各種衍生工具作風險管理,對沖風險和減少損失。反之,亦可作投機炒賣或作套活動。
其它類投資分析:其它投資詳細介紹了非傳統的投資工具,如對沖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和房地產信託基金等等,和認識投資這些工具時面對的風險。
投資組合管理:投資組合管理旨在是給人了解投資組合業務進行的整個流程,如何配合客戶需求,計算回報、釐定風險,運用投資組合管理理論作資產分配、分散風險、並且定時作出檢討如何利用投資組合法,提升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水平。

C. 民法典重點內容

民法典包括7編,即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84章、1260條,總字數10萬余字。結構安排上有幾個特點:一是堅持民商合一,二是單設人格權編,三是不設獨立的債權編,四是不設獨立的知識產權編,五是單設侵權責任編。

(一)總則編。總則編共10章、204條,與民法通則相比,主要修改內容有:

第一,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的基本原則,並在各分編的相關制度中體現了綠色原則。

第二,完善了監護制度。擴大了被監護人的范圍,強化了政府的監護職能,並增加了臨時監護制度和臨時生活照料制度。

第三,確立了特別法人制度。按照法人設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

第四,完善了民事權利制度。對知識產權作了概括性規定,以統領各知識產權單行法律。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完善了民事責任制度,增加規定了「好人條款」和「英烈保護條款」等。

(二)物權編。物權編共5個分編、20章、258條,與物權法相比,主要修改內容有:

第一,完善農村集體產權相關制度。完善征地補償制度,與修改後的土地管理法相銜接;落實土地承包「三權分置」制度;考慮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推進過程中,在民法典中作出銜接性規定。

第二,完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強化業主對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權利,適當降低作出決議的門檻;完善公共維修資金使用的表決規則;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

第三,增加規定居住權。為落實黨中央的要求,認可和保護民事主體對住房保障的靈活安排,滿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在用益物權部分增加一章,專門規定居住權。

第四,關於改善營商環境。擴大擔保合同的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實現擔保物權的統一受償規則和清償順序;刪除具體登記機構的規定,為建立統一的動產抵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留下空間;完善流押、流質的規定。

第五,關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作出原則性規定,國務院正式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後,再進一步做好銜接。

(三)合同編。合同編共3個分編、29章、526條,與合同法相比,主要修改內容有:

第一,增加典型合同類型。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增加了保證合同、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

合夥合同這4種新的典型合同。

第二,補充完善債法的一般規則。明確了非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問題,完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的具體規則。

第三,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規定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計劃的,有關民事主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合同。

第四,完善電子合同的訂立、履行規則。為適應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規范電子交易行為,對電子合同訂立、履行的特殊規則作了規定。

第五,完善格式條款制度。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盡到合理提示義務的,對方可以主張這些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第六,禁止高利放貸。為了防範金融風險,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細化客運合同的規定。明確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等。

(四)人格權編。人格權編共6章、51條,規定了人格權的一般規則,並對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姓名權和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等作了明確規定。

第一,確立器官捐獻的基本規則。明確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共同決定捐獻。

第二,規范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

第三,增加禁止性騷擾的規定。明確了性騷擾的認定標准,並規定了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

第四,明確禁止利用信息技術手段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深度偽造」他人的肖像、聲音,侵害他人的人格權益,民法典從人格權保護角度作了明確規定。

第五,明確規定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明確了隱私的定義,對侵害他人隱私權的常見行為作了列舉性規定。界定了個人信息的定義,明確處理個人信息遵循的原則和條件,強化個人信息的保護。

(五)婚姻家庭編。婚姻家庭編共5章、79條,與婚姻法、收養法相比,主要修改內容有:

第一,明確規定樹立優良家風。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家庭文明建設的講話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明確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第二,修改了禁止結婚的條件。規定患有重大疾病一方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對方可以請求撤銷該婚姻。

第三,吸收新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回應社會關切。

第四,規范親子關系確認或者否認之訴。規定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第五,規定離婚冷靜期。在30天的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第六,完善收養制度。明確規定了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刪除了現行收養法關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應為14周歲以下的限制,並完善了收養人的條件要求。

(六)繼承編。繼承編共4章、45條,與繼承法相比,主要修改內容有:

第一,完善了遺囑繼承製度。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增加列印、錄音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並修改了遺囑效力規則,還增加規定了遺囑信託。

第二,增加遺產管理人制度。為確保遺產得到妥善管理、順利分割,新增了遺產管理人制度,明確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職責和權利等內容。

第三,完善遺贈扶養協議制度。適當擴大了社會組織作為扶養人的范圍,以滿足養老形式多樣化需求,促進老齡事業發展。

第四,完善了無人繼承遺產的歸屬制度。明確此類財產收歸國有後應當用於公益事業。

(七)侵權責任編。侵權責任編共10章、95條,與侵權責任法相比,主要修改內容有:

第一,確立「自甘風險」規則。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規定「自助行為」制度。自然人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來不及請求國家機關保護的情況下,自己可以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權益。

第三,完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四,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顯著提高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成本,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

第五,完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規則。為鼓勵助人為樂,規定無償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損害的,應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第六,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增加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

第七,完善高空拋物墜物規則。「頭頂上的安全」引發社會關注,民法典對高空拋物墜物規則作了進一步的完善。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才適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的規定。



(3)信託法知識點擴展閱讀: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黨和國家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後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

第一次和第二次由於多種原因而未能取得實際成果。1979年第三次啟動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背景下進行的,當時領導法制委員會工作的彭真、習仲勛同志經過深入研究後,確定按照「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工作思路,先制定民事單行法律。

修改了婚姻法,相繼出台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等。2001年第四次啟動,又先後制定了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等。

D.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教材——公共基礎、個人理財》(2013年版)考試大綱詳細目錄,幫幫忙啦

本次考試教材考生可於4月底在當當網、卓越網、京東商城購買。教材的最後面附有考試大綱
。報名時間:2013年4月22日9:00——5月19日17:00。

E. 您好,我是今年的畢業生,年後打算去一家信託公司面試實習生,我的專業是法學,對信託不太了解,

這個問題不大,因為你是學法學的,進入信託企業後一般應該是從事公司的法務工作,因版此我覺權得你首先要抓緊好好學習《信託法》,從中找出相關的知識點,重點在風險控制體系和交易結構方面的內容。同時搜索一些信託企業的官網,好好看看其中內容,做好這方面的功課。應付面試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了。
祝你蛇年好運!

F. 信託計劃是法人主體嗎

像極了。但不是!

這是一個目前法律上的模糊地帶,也是立法專家們重點爭執的區版域之一。

國內目前權能夠明確確定是否法人主體的只有《公司法》,而信託計劃顯然不適用;但信託計劃自主獨立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特性,有很具有「獨立法人主體」的特徵。比如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國際通行的SPV載體,因為那個「SPV」在國內公司法體系中無法界定,就必須借用「SPT」(特殊目的信託)的方式予以實現,從這個角度上看,信託計劃實際是有法人主體的特性的。

但具體怎樣,還要等一個漫長的立法過程。無法可依,或者有法但模糊的過程會很長很長。

G. 金融法的復習重點

課堂復習有三種:講新課前,復習與之有關的舊知識,這叫做准備復習;老師講完課後,往往要趁熱打鐵做點練習,這是以消化為目的的准備性復習;一節課將結束時,將本節所學內容進行梳理、歸納、小結,這是以吸收為目的的梳理性復習。
課後復習以消除遺忘、強化記憶為目標,不管老師是否留作業,都應當對照課堂筆記與教材進行比較性復習,然後再做作業。
單元復習是指完成了一章或一組內容後的復習,主要採取比較異同,尋找內在聯系,篩選累積的方式進行。

閱讀全文

與信託法知識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三角輪胎股票吧 瀏覽:29
股票行情k線圖 瀏覽:329
基金中報 瀏覽:97
中國外匯交易市場狀況2014 瀏覽:242
外匯有用的指標 瀏覽:473
中國工商銀行賬戶貴金屬交易規則 瀏覽:941
標准場內基金費率 瀏覽:234
放基金 瀏覽:901
三千人民幣多少錢日元 瀏覽:929
創業融資碰壁 瀏覽:46
投資績效歸因分析 瀏覽:859
理財放貸怎麼處理 瀏覽:77
外匯分紅模式 瀏覽:791
南方基金轉換 瀏覽:735
外匯漲跌幅限制 瀏覽:732
弘業期貨h股ipo 瀏覽:876
藍天股票 瀏覽:302
429日元換算人民幣 瀏覽:902
通達信資金流入前20選股 瀏覽:338
曬理財 瀏覽: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