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上有什麼可靠的為律師推廣的網路平台嗎
一般的法律服務平台都可以的
❷ 華盈融資融券被騙怎麼辦
像這種網路平台很多都是虛假的,主要就是欺騙,這些股民或者說是交易者。他們被騙的主要原因還是有貪便宜的心理。被騙了之後也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只能去報警了,當然現在的這種詐騙有很多。最多也就給你登記備案真正能找到還給你,可能性不大。
❸ 華律網是怎麼盈利的每年能賺多少錢
網路傳銷吧,一年後還能活著再說吧,現在沒幾個能夠過2年以上的,一般不過1年多就跑路了
❹ p2p平台兌出借人回款再匹配合法嗎
p2p平台理論上應該是一個中介,只提供雙方信息進行撮合,不能形成資金池是正常營業和非法集資的區別。
❺ 華律網,百度都是忽悠人的,一個問題要等幾個小時也沒有人回答
這叫什麼問題?
❻ 找法網 中顧網 法律快車 匯法網 華律網哪個效果更好
各有千秋,且各具特色
❼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能夠認定存在民間借貸關系嗎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法院不一定能夠認定雙方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轉賬憑證,只能證明實際給付了款項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給付款項的性質,也即無法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
(7)華律網融資擴展閱讀:
1、民間借貸關系的成立與生效:
民間借貸合同自借貸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或者達成口頭協議時成立,但借貸合同的成立並不意味合同已經生效。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因此,只有當出借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時,借貸合同才生效。
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借貸合意,即通過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表現出來的民間借貸合同,僅表明民間借貸合同的成立,不能證明合同的生效;如借貸雙方不僅合同已經成立,且出借人實際上交付了借款,才表明合同生效。
2、如何認定借貸關系的真實性:
債權憑證
綜合各因素認定(借貸金額、款項交付、交易方式和交易習慣、證人證言等)
參考資料來源:華律網-民間借貸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華律網-民間借貸中如何認定借貸關系真實性
❽ 律師們你知道華律網嗎這個網站怎麼樣
這是一個法律網站,我感覺一般!相比之下沒有找法網的好,畢竟人家找法網才是中國最大的法律門戶網站...
❾ 如何區分民間借貸糾紛和詐騙罪的不同點
如何區分民間借貸糾紛和詐騙罪的不同點
來源:華律網
民事借貸糾紛,是指因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糾紛。屬於一種民事法律關系,應受民事法律調整,不產生刑事責任。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是各種類型的公私財物。詐騙罪的行為主體通過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兩種方法,使被害人產生錯覺而「自願」交出財物。
區別民事借貸糾紛和詐騙犯罪的一個關鍵因素在於行為獲取的款項是否存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所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指行為人意圖使用非法手段對他人所有的財物行使事實上的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權,從而侵犯他人對某一特定財物的所有權的正常行使。為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
一是看借款人與貸借人在借貸時的相互關系。
一般民間借貸關系多發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來的親友之間,借貸關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而詐騙則往往發生在雙方當事人相識不久,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對方的信任。張桂軍與黃春芳相識不久,即虛構購買客車跑運輸,以合股做運輸生意有利可圖為誘餌,向其借款近4萬元不還。
二是看發生借貸關系的原因。
正常的借貸關系中,借款人確實遇到了困難,一時無力解決,才向他人借貸。而以借貸為名實行詐騙的,則往往是編造虛假的困難事實,或以高利息等利益為誘惑,騙取他人同情或信任。張桂軍虛構老婆捲走8萬元家財,導致資金運轉困難而停止營運的事實,以及偽造一套已為客車營運投資6萬余元的假資料等,騙取柯沉雁及其父母等人的信任,先後以借款為名取得他們的近14萬元的巨額資金。
三是看借款人是否願意歸還及不能按期歸還的原因。
正當的借貸關系,借用人並不否認借貸關系,並表示設法歸還。即使不能按期歸還,往往是因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困難。而以借貸為名詐騙財物,則往往表現為攜款潛逃,或是大肆揮霍或賭博,根本不想到歸還。張桂軍先後以借款為名,先後獲得他人的17萬多元的巨款後,不僅任意用於日常揮霍及賭博,幾乎花光,更重要的是玩起失蹤的把戲,企圖逃避還款。因此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屬於以借款為名行詐騙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