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發票融資:有買方發票融資嗎如何辦理
業務辦理條件
(一)可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范圍:
1、因向企業法人銷售商品版而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權。
2、因向學校、醫院等事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發票。
3、因地市級(含)以上政府的采購部門統一組織的政府采購行為而出具的發票。
4、銀行認定的其他可以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的發票。
(二)發票及其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發票真實、合法、有效,票面要素與商品交易內容一致,符合購銷合同要求;
2、發票所列商品為銷貨方的主營產品;
3、應收賬款還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9個月;
4、應收賬款權屬清楚、沒有瑕疵,銷貨方未將其轉讓給任何其他人,也未在其上為任何其他人設定任何質權和其他優先受償權。
(三)以下發票不得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
1、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已到期;
2、購銷雙方因提供服務或交易特許經營、專利、商標、知識產權等市場不易定價的商品而形成的發票;
3、銀行認定的其他不宜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
『貳』 審計答疑:發票的審查過程應注意什麼
主要是查看投資者投入的機器設備真實性及投資額。
『叄』 發票的審查要點有哪些
取得一張國稅普通發票或地稅發票時,應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核:
一、發票樣式方面
(一)審核發票代碼(即第一行數字)是否為12位阿拉伯數字,發票號碼(即第二行數字)是否為8位阿拉伯數字
國稅函[2004]52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為了保證新舊分類代碼、發票號碼使用的順利銜接,全國統一分類代碼、發票號碼啟用時間為2004年7月1日,舊分類代碼、發票號碼截止使用時間為2004年12月31日(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各地可在總局規定的交替期內確定具體啟用和截止時間,並報總局備案。
京國稅函[2004]568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對於全國統一分類代碼、發票號碼的起用時間為2004年7月1日,從2005年1月1日起,未印製全國統一代碼和號碼的普通發票一律停止使用。
京地稅票〔2005〕259 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啟用全國統一發票分類代碼和調整發票版面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指示精神,此次啟用全國統一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以及更換新版發票的執行時間,定於2005年7月1日。現行所有統一發票的截止使用時間為2005年6月30日。
(二)審核發票代碼前八位是否符合普通發票分類代碼編制規則
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以下簡稱分類代碼)為12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排列:
第1位為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代碼,1為國家稅務局、2為地方稅務局,0為總局。
第2、3、4、5位為地區代碼(地、市級),以全國行政區域統一代碼為准,總局為0000,北京地區為1100。
第6、7位為年份代碼(例如2004年以04表示)。是指發票的印刷年份,並非發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第8位為統一的行業代碼,其中,國稅行業劃分:1工業、2商業、3加工修理修配業、4收購業、5水電業、6其他;地稅行業劃分:1交通運輸業、2建築業、3金融保險業、4郵電通信業、5文化體育業、6娛樂業、7服務業、8轉讓無形資產、9銷售不動產、0表示其他。
例子:取得北京工業企業普通發票,發票代碼應為11100061XXXX;北京商業企業普通發票,發票代碼應為11100062XXXX。
(三)審核各種號碼的印製位置
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密碼和信息碼統一印製在發票右上角或正上方,其順序為:第一組為發票代碼,第二組為發票號碼,第三組為密碼,第四組為信息碼。
(註明: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是全國統一要求必須印製的發票項目,而密碼及信息碼不是全國統一要求必須印製的發票項目,僅限於北京地稅發票,密碼及信息碼才是必須印製的發票項目。)
(四)審核分類代碼印製規格(即字體、字高、字寬、字間距)是否與發票號碼印製規格一致
(五)審核其它事項
1、在取得「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和「北京市定額專用發票」時,應審核在信息碼下方是否有條形碼印製。
2、在取得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普通發票時,應審核發票聯是否印有鏤空「京國稅」字樣底紋
文件參考:
1、國稅函[2004]52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
2、京國稅函[2004]568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的通知》
3、京地稅票〔2005〕259 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啟用全國統一發票分類代碼和調整發票版面有關問題的通知》
4、國稅函[2005]2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中年份代碼含義的通知》
二、發票開具內容方面
(一)審核發票開具的字跡和加蓋的印章是否清楚,易於辨認
(二)審核發票開具的付款單位是否為公司全稱
2004年8月31日前,在對發票開具的付款單位審核過程中,我們執行的口徑付款單位可以開具企業全稱或簡稱。
2004年8月31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頒布了關於規范普通發票開具問題的通知(京地稅票[2004]439號),對付款單位的開具有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必須如實填開付款單位全稱,不得以簡稱或其他文字、符號等代替付款單位全稱。
(三)審核發票填開項目是否齊全
商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填開日期是否都填開齊全,如果商品種類多,在發票上無法一一列示,是否後附經開票單位蓋章確認的明細清單。
需要注意的是,在審核定額發票時,必須重點審核是否准確填開日期,是否存在不開日期的情況。
(四)審核發票填開內容是否真實
1、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發票類型及所蓋印章的合理性
比如,取得一張「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開具內容為修理費、辦公用品,但發票上加蓋XX餐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專用章,明顯此開票內容與開票單位的經營業務是不相關的,我們可以認為這張發票不可以報銷。
2、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所附附件的合理性
發票填開的內容不同,所附的附件自然也要求不同。
(1)填開內容為「會議費」時,審核是否後附會議費證明材料。
會議費證明材料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准、支付憑證等。
(2)填開內容為「辦公用品」或「食品」時,審核是否後附銷售方提供的明細清單,並追查購置(采購)後是否按規定辦理入庫驗收和領用手續。
(3)填開內容為「咨詢費」、「顧問費」、「場租費」等服務費用時,審核是否後附相關合同。
(4)填開內容為「禮品」時,審核是否計入業務招待費,是否後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3、審核發票是否一次性套寫,是否存在「大頭小尾」的情況。
根據國函[1993]174號-《國務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批復》,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4、審核發票是否存在連號開具,以達到發票金額「化整為零」的目的。
通過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發票類型及所蓋印章的合理性、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所附附件的合理性、審核發票是否一次性套寫、審核發票是否存在連號開具,我們可以發票填開內容的真實性。
文件參考:
1、京地稅票[2004]439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規范普通發票開具問題的通知》
2、京地稅企[2000]445號-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
3、國稅函[2003]23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中紀委〈關於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的通知》
4、京地稅票〔2005〕259 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啟用全國統一發票分類代碼和調整發票版面有關問題的通知》
5、京地稅個[2000]113號-《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三、假發票的鑒定方法
在我們審核過程也遇到許多假發票,鑒定假發票主要還是靠經驗,但也有一定的方法,我針對北京地區地稅發票的特點,教大家一個速成的辦法———一看、二刮、三查詢「。
(一)看
「看」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數碼的深淺度、大小、字體應該是一致的;反之,很可能是假發票。
「看」發票樣式的特點,如:國稅發票的「京國稅」底紋,地稅定額發票的「條形碼」等。
(二)刮
「刮」開密碼區、刮獎區。正規發票的密碼區、刮獎區均是可以刮開的,而且密碼區刮開後所顯密碼應該是具有唯一性的,不會重復;如果密碼區、刮獎區無法刮開或密碼區刮開後所顯密碼出現重復,即可認定為假發票。
(三)查
現在的發票多為信息防偽發票,在發票背面多有「鑒別真偽請刮開密碼層並按依次輸入XX位發票號和密碼。登錄XX稅務局網站或語音服務熱線12366進行查詢。」的話,可以按照發票所寫辦法進行查詢,以鑒別發票真偽。
『肆』 審查發票需要查哪些內容
1、審查發票的基本要素
審查發票的基本構成要素是否正確填寫,主要包括:開票時間、經濟內容、單價、規格、數量、金額,小寫金額、大寫金額,開具發票單位蓋章、經辦人簽字,收款人簽字、發票使用有效期限等。
2、審查發票的邏輯關系
審查發票的各種要素之間有其內在聯系或規律,如果違背了內在聯系,就表明其有問題存在,如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購銷雙方的名稱與稅務登記號有著直接的聯系,普通發票中發票專用章上的名稱與其納稅號也存在著對應關系;根據發票上記載的經濟內容,審查發生業務的真實性;根據發票上的單價、數量,可以驗證總金額的正確性。
3、審查發票上的審核手續是否齊全
『伍』 怎樣審核發票的合法性
一、從票據填制的內容和加蓋的印章進行審核
1.發票填制的內容是否與發票種類相符合。
2.發票加蓋的印章是否與票據的種類相符合。報銷發票加蓋的印章一般是發票專用章,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報銷票據加蓋印章可以是發票專用章,也可以是財務專用章。但是修訂後的《發票管理辦法》2011年2月1日實施,明確發票聯只能加蓋發票專用章。
3.票據的屬地、職能是否與票據上加蓋的印章相符合。
4.票據客戶名稱填寫是否與報賬單位名稱相一致。
5.從票據印製的所屬日期與實際開票日期查驗是否屬過期作廢票據。發票印製的所屬日期可以從發票右上角的發票代碼第6、7位查驗出發票的年份,如果一張票據印製所屬日期是2001年,開票日期卻是2007年9月16日,顯然這樣的過期作廢票據也是不能報銷的。
6.同一本票據號碼的排列先後順序與該票據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據的大小寫金額填寫是否相符以及金額是否正確。
8.發票填制字跡、筆體、筆畫的精細、壓痕是否異常。
9.發票填寫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謂位移,也就是第二聯經復寫後,票據上的文字或數字出現錯位,如一張票據大寫金額是6000元,小寫金額是
60000元,這樣的票據也是不合規票據,因為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在印製裝訂發票時,各聯次縱橫行列都是對齊的,有固定位置,不會出現位移現象。
10.報銷票據是否屬白條、收據。所謂白條收據是指報紙雜志訂閱單、培訓費收據、政府部門收費收據等,這種以收據、白條代替發票或基金票據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稅款或私設「小金庫」,顯然這樣的票據也是不能報銷的。
二、從報銷票據所附清單及有關審批手續進行審核
1.報銷發票所附清單的審核。對於會議費報銷票據必須分項註明住宿費、餐費、場地使用費等內容,並附上賓館所開具的原始單據。汽車維修費報銷須註明修車單位、車牌號、維修零配件、維修工時等內容。如果零配件更換較多,也要附上明細清單。
2.資本性支出報銷票據的審核。
3.報銷票據有關人員簽名、簽署意見及事由的審核。首先要鑒別領導簽字是否與印鑒卡的簽字相一致,領導簽名要簽全名,領導簽署意見應註明本人意
見,如「同意」等,不可只簽名字不簽意見;實報金額與票面金額不一致時應由領導簽字註明實報金額;其次是審查經辦人、驗收人以及財務聯系人的簽字是否簽齊
全;最後要審查報銷票據是否註明事由。
三、從報銷發票本身的防偽性能來鑒別發票的真假
1.藉助紫光燈來鑒別發票的真假。
2.根據票據本身的製作,鑒別其是否屬國家正規特製票據。正規發票通過光線照射,裡面會出現水印、不規則發明短光線、特製花紋等圖案。假發票則通過光線照射沒有這些防偽標記或者防偽標記模糊不清。
3.根據票據的印製特徵進行鑒別。
4.根據發票代碼及號碼進行審驗。新版普通發票右上角有兩排數字,上面一排是發票代碼,下面一排是發票號碼。發票代碼以12位數碼表示,第1位
代碼表示發票所屬機構代碼,即0為總局,1為國稅局,2為地稅局;第2至5代碼是表示行政區域統一代碼,以全國行政區域統一代碼為准,如:河南省行政區域
代碼是4100,鄭州市4101,開封市,許昌市4110;第6、7位表示年份代碼;第8位代碼表示所屬行業代碼;第9、10、11位代碼表示所
屬行業具體排序碼;第12位代碼表示為「票號循環碼」。發票號碼以8位數碼表示,為每一種發票在每年度中的排序。
『陸』 國內保理業務跟國內發票融資業務的區別
(1)是否需要合同抄合同及襲發票
國內保理業務:賣方(國內供應商)將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國內發票融資業務:境內銷貨方(借款人)不讓渡應收賬款債權情況下,以其在國內商品交易中所產生的發票為憑證,並以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為第一還款來源,由銀行為其提供的短期貸款。
(2)是否需要轉讓應收款債權
國內保理需要銷貨方轉讓應收款債權,國內發票融資是不讓渡應收賬款債權的。
(3)含義不同
國內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銀行或銀行附屬機構)為國內貿易中以賒銷的信用銷售方式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而設計的一項綜合性金融服務。
國內發票融資是指境內銷貨方(借款人)在不讓渡應收賬款債權情況下,以其在國內商品交易中所產生的發票為憑證,並以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為第一還款來源,由銀行為其提供的短期貸款。辦理國內發票融資必須以真實、合法的交易和債權債務關系為基礎。
『柒』 有的企業說她們貸款是發票融資什麼是發票融資
發票融資
一、基本概念和規定
(一)國內發票融資是指境內銷貨方(借款人)在不讓渡應收賬款債權情況下,以其在國內商品交易中所產生的發票為憑證,並以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為第一還款來源,由銀行為其提供的短期貸款。
(二)辦理國內發票融資必須以真實、合法的交易和債權債務關系為基礎。
二、業務辦理條件
(一)可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范圍:
1、因向企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2、因向學校、醫院等事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發票。
3、因地市級(含)以上政府的采購部門統一組織的政府采購行為而出具的發票。
4、銀行認定的其他可以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的發票。
(二)發票及其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發票真實、合法、有效,票面要素與商品交易內容一致,符合購銷合同要求;
2、發票所列商品為銷貨方的主營產品;
3、應收賬款還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9個月;
4、應收賬款權屬清楚、沒有瑕疵,銷貨方未將其轉讓給任何其他人,也未在其上為任何其他人設定任何質權和其他優先受償權。
(三)以下發票不得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
1、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已到期;
2、購銷雙方因提供服務或交易特許經營、專利、商標、知識產權等市場不易定價的商品而形成的發票;
3、銀行認定的其他不宜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
三、融資金額、期限和利率
(一)融資金額應綜合考慮購銷雙方資信狀況、應收賬款質量、結構、期限、付款進度安排及前提條件、預期壞賬比率、購銷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情況、違約事項及違約金等因素合理確定。
發票實有金額是指發票金額扣除銷貨方已回籠貨款後的余額。
(二)融資期限應根據應收賬款還款期限、合理在途時間等因素確定,融資到期日不得晚於購銷雙方約定的應收賬款還款日後1個月。
(三)融資利率應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合理確定。
四、融資限額
應綜合考慮購銷雙方資信狀況、應收賬款質量、結構、期限、付款進度安排及前提條件、預期壞賬比率、購銷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情況、違約事項及違約金等因素合理確定,一般不超過發票實有金額的80%;對購銷雙方資信良好、購銷關系穩定、應收賬款質量優良的,最高可放寬至100%。
發票實有金額是指發票金額扣除銷貨方已回籠貨款後的余額。
『捌』 票據融資的存在問題
首先,票據貼現未惠及「三農」和中小企業。雖然央行曾經給各地分支行系統下發了對「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的再貼現額度任務,但事實上商業銀行票據融資的項目主要是與政府投資相關的貸款,涉農中小企業貸款的佔比很小。
其次,票據融資規模有虛增現象。票據資產很容易產生乘數效應。銀行簽發匯票的保證金比例在10%~100%之間,如果企業以30%的保證金拿到100%金額的票據,收款企業貼現後再去銀行以100%的保證金比例申請更大金額的票據額度,如此循環,票據融資的規模就很容易「虛增」,並不一定能真實反映宏觀經濟的回暖情況。
還有,商業銀行極易發生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首先從簽發銀行看,如果銀行對企業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稅發票未加以嚴格審查,就為其簽發無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在實際操作中有章不循,隨意放大銀行信用,超規定限額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甚至擅自放寬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或放鬆抵押擔保的條件,為一些資信度不符合規定的企業簽發匯票,則會造成極大的操作風險。再從企業看,票據融資一般是中短期貸款,很容易發生企業利用虛假合同套取票據額度的情況。而且,在當前股市行情轉暖的情況下,巨額的融資性票據在貼現後或迴流向股市或期市。這些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又將會構成信用風險。
為確保商業銀行的票據融資能夠更好地體現金融服務經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筆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加強對票據融資業務的政策引導。引導金融機構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取向,積極穩妥地開展票據融資業務,鼓勵企業、基層商業銀行積極辦理票據貼現,滿足企業在生產和發展中的合理資金需求;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妥善協調和處理好票據融資與信貸投放的關系,合理匹配和優化票據融資的期限和品種結構,統籌把握好票據貼現的節奏,在確保金融機構收益率和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票據業務與信貸業務的均衡和可持續發展。
商業銀行要結合實際適時調整資產負債和票據據融資業務結構,規避票據業務發展中的信用風險;結合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經營特點和發展實際,制定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增強票據融資對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發展的推動作用。同時,加強內部控制和人員素質建設,努力防範業務操作風險。
嚴格檢查商業銀行票據融資業務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把好流程關,杜絕和防範票據欺詐風險。當前,央行已開始授意商業銀行排查票據融資的風險,控制重點主要集中在是否有真實貿易背景。這項工作很及時,須抓實抓牢。同時還要重視預警監督,實施責任追究制度。
目前商業銀行執行央行頒發的《全科目上報統計制度》,是將「票據融資」歸入「各項貸款」的統計科目中,但票據資產與貸款資產存在本質上的差異,比如票據資產的流動性強,交易額大,利率彈性高,交易對象涉及企業客戶、同業機構或央行,巨額的票據資產波動會對貨幣市場利率及貨幣供應量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對其分析的意義更在於統計流量,而歸入貸款資產中體現的只是存量統計;又如貸款資產的核算方式為權責發生制,而票據資產的核算方式為收付實現制,兩種核算方式對資產凈值的內涵是不同的。所以,若將其歸入「有價證券及投資」統計科目單獨統計和管理,將更能體現金融統計的流動性和相關性原則,能更准確地反映商業銀行的資產結構和貸款資產質量。
『玖』 發票審核要注意哪些方面
取得一張國稅普通發票或地稅發票時,應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核:
一、發票樣式方面
審核發票代碼前八位是否符合普通發票分類代碼編制規則
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以下簡稱分類代碼)為12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排列:
第1位為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代碼,1為國家稅務局、2為地方稅務局,0為總局。
第2、3、4、5位為地區代碼(地、市級),以全國行政區域統一代碼為准,總局為0000,北京地區為1100。
第6、7位為年份代碼(例如2004年以04表示)。是指發票的印刷年份,並非發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第8位為統一的行業代碼,其中,國稅行業劃分:1工業、2商業、3加工修理修配業、4收購業、5水電業、6其他;地稅行業劃分:1交通運輸業、2建築業、3金融保險業、4郵電通信業、5文化體育業、6娛樂業、7服務業、8轉讓無形資產、9銷售不動產、0表示其他。
例子:取得北京工業企業普通發票,發票代碼應為11100061XXXX;北京商業企業普通發票,發票代碼應為11100062XXXX。
二、審核各種號碼的印製位置
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密碼和信息碼統一印製在發票右上角或正上方,其順序為:第一組為發票代碼,第二組為發票號碼,第三組為密碼,第四組為信息碼。
(註明: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是全國統一要求必須印製的發票項目,而密碼及信息碼不是全國統一要求必須印製的發票項目,僅限於北京地稅發票,密碼及信息碼才是必須印製的發票項目。)
三、審核分類代碼印製規格(即字體、字高、字寬、字間距)是否與發票號碼印製規格一致
四、發票開具內容方面
1、審核發票開具的字跡和加蓋的印章是否清楚,易於辨認
2、審核發票開具的付款單位是否為公司全稱
3、審核發票填開項目是否齊全
商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填開日期是否都填開齊全,如果商品種類多,在發票上無法一一列示,是否後附經開票單位蓋章確認的明細清單。
需要注意的是,在審核定額發票時,必須重點審核是否准確填開日期,是否存在不開日期的情況。
四、審核發票填開內容是否真實
1、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發票類型及所蓋印章的合理性
比如,取得一張「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開具內容為修理費、辦公用品,但發票上加蓋XX餐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專用章,明顯此開票內容與開票單位的經營業務是不相關的,我們可以認為這張發票不可以報銷。
2、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所附附件的合理性
發票填開的內容不同,所附的附件自然也要求不同。
(1)填開內容為「會議費」時,審核是否後附會議費證明材料。
會議費證明材料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准、支付憑證等。
(2)填開內容為「辦公用品」或「食品」時,審核是否後附銷售方提供的明細清單,並追查購置(采購)後是否按規定辦理入庫驗收和領用手續。
(3)填開內容為「咨詢費」、「顧問費」、「場租費」等服務費用時,審核是否後附相關合同。
(4)填開內容為「禮品」時,審核是否計入業務招待費,是否後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3、審核發票是否一次性套寫,是否存在「大頭小尾」的情況。
根據國函[1993]174號-《國務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批復》,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4、審核發票是否存在連號開具,以達到發票金額「化整為零」的目的。
通過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發票類型及所蓋印章的合理性、審核發票填開內容與所附附件的合理性、審核發票是否一次性套寫、審核發票是否存在連號開具,我們可以發票填開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