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影子銀行: 是金融幽靈還是融資助手求解答
根據全球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穩定委員會的評估,目前全球影子銀行的總規模近70萬億美元,占金融中介總資產的1/4
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來自國內外的多位業內專家,共同把脈中國影子銀行的功與過。
「影子銀行在中國市場上是比較新的名詞,隨著融資需求的發展,國內金融產品進一步增多,影子銀行的概念也相應出現。」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發言指出。
中國影子銀行規模逾23萬億元
專家指出,影子銀行是正規銀行體系之外運行的,包括實體和業務活動在內的信用中介體系,影子銀行作為游離於傳統體系之外的信用中介體系,用於期限或者流動性的轉換,並具有信用創造的功能,具有期限錯配,杠桿率高,對資產價格波動敏感等特點。
「我國影子銀行體系處於初步發展過程當中,與國外相比較為初級,運作程度、產品結構復雜性也比較低。」在王東明看來,中國影子銀行體系大體可劃分成三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以銀行理財產品為代表的銀行表外業務系統;第二個層面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具有信用創造能力的系統;第三個層面是廣泛的民間金融系統。
「根據一些統計,我國影子銀行總規模大概是23萬億到25萬億元,佔到國家金融總資產的1/4左右。」王東明說。
是金融市場的有益補充
由於影子銀行具有高杠桿率、高風險等特點,被公眾誤解為投機性融資工具。不過與會專家表示,影子銀行符合我國實體經濟發展需求,是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
「影子的概念很容易讓人產生負面聯想。實際上影子銀行體系在實體經濟發展過程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貝萊德集團董事長勞倫斯·芬克認為,中國經濟在從出口拉動轉向消費推動的過程中,需要有大量資金投入,而目前很多資金閑置在銀行賬戶中,這就需要有效的機制,把資金投入到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產品當中,中國需要發展影子銀行體系。
在經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沈聯濤看來,影子銀行之所以在中國出現,是因為其背後有實體經濟的真實需求。「房地產要融資,地方融資平台發展基礎設施需要融資,民營企業也需要融資。這是迴避不了的市場需求。」
「影子銀行是中國金融家在信貸投放存在嚴格管制、不同金融市場存在嚴格分割的情況下,發揮聰明才智開發出來的產品,它是市場的有益補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巴曙松說。
風險總體可控但不容忽視
與會專家認為,總體而言,中國影子銀行體系中的多數產品都處在嚴格監管之下,不過在鼓勵金融業務創新的同時,對於影子銀行的風險問題也應保持高度警惕。
「跟國外一些不受監管的影子銀行相比,我國絕大部分都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例如銀行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每發行一個理財產品都要向監管部門報送產品的結構、規模、收益率;而信託公司、企業財務公司所開發的被視為影子銀行的產品,也都要受到凈資本的約束。」巴曙松說。
以色列中央銀行前行長雅各布·弗蘭克爾認為,影子銀行的特點在於其順周期性,會將金融市場的問題加以放大。如果市場出現樂觀情緒,影子銀行就會放大這一情緒,增加杠桿率,使得信貸放量變得更加不可控制。而如果人們失去信心,它會放大悲觀情緒,使系統的崩潰變得可能。
在沈聯濤看來,影子銀行的一大風險是產權不夠清晰。「若出了問題,承擔責任的是個人、銀行還是政府?這需要有一個清晰的設計。
② 影子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影響研究的背景與意義
影子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影響巨大、意義巨大!
所估計影子銀行規模在20萬億,占我國M0的約1/5,而在2013年處於下行經濟周期階段,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加大、隨著金融改革的「利率市場化」趨勢,影子銀行將迫使銀行降低融資門檻、提升服務水平。民生銀行等一批銀行已經將中小微企業作為重點業務對象,推出了「商業合作社」模式,就是此背景下綜合作用的結果,而中小企業無疑將是受益者!
③ 融資租賃屬於「影子銀行」嗎
融資租賃不屬於「影子銀行」,但現在有些融資租賃公司把租賃當信貸業務做,且租賃標的物側重於宏觀調控重點的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等范疇。若這類資產採用了直接融資的手段融資。那麼典型的「影子銀行」特性就顯露出來。因此有媒體把融資租賃算作「影子銀行」不能說業界被冤枉。
影子銀行的定義是:「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
國際上,歐美「影子銀行」主要圍繞證券化推動的金融創新工具,這些工具在中國的金融市場里多數不存在。且金融租賃、信託、銀行保理、銀行理財、小額貸款等業務完全處於銀監會的監管之下,與金融穩定理事會對影子銀行的定義不符,不能隨便扣「影子銀行」的帽子作為被整頓的對象。
「影子銀行」的特點不是做著與銀行相同的事情就是「影子銀行」。主要還是在資金來源與放款這兩方面和銀行吸收公眾存款與信貸極為相似,且不受銀監會的金融監管的變相攬存和變相貸款。信用等級低於銀行信貸,還不受國家宏觀控制的約束。因此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願意與「影子銀行」合作來規避監管(所謂銀信合作)。
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達到承租人融資的目的的一種新經濟的交易方式。通常情況下,為了項目安全,租賃公司是不給承租人資金。只有「出售回租」的方式,承租人才可以獲得資金。當這種把租賃當信貸做的業務成主流時,容易讓人聯想是做變相貸款的「影子銀行」。
融資租賃公司雖說具有代人借款、代人放款、代人采購、代人銷售、代人資產管理的經營特徵。貌似一個中介公司。但擁有物權和負債的地位與一般的中介有很大的區別。與「影子銀行」定義的那種「信用中介」完全不同。
融資租賃可以資產殼公司的資產為標的物,直接在市場上融資後購買物價做委託租賃。這種做法貌似吸存,實際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只要不是資金委託,與「影子銀行」應該無關。
「影子銀行」與金融監管有密切的關聯。因此要分析融資租賃是否屬於「影子銀行」,監管是個很重要的因素。若以監管劃分是否屬於「影子銀行」,那麼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尤其是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本身就與銀行為一體,受銀監會按銀行業監管。做了大量類信貸租賃,也不能說是「影子銀行」。
④ 求解關於影子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
影子銀行,又稱為影子金融體系或者影子銀行系統(Shadow Banking system),2011年4月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對「影子銀行」作了嚴格的界定,「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對歐美來說,主要是圍繞證券化推動的金融創新工具,這些工具在中國的金融市場里多數不存在。
在中國,由於信託、理財等業務完全處於銀監會的監管之下,與金融穩定理事會對影子銀行的定義不符,因而不能將其視為影子銀行。而對國內「影子銀行」的概念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只要涉及借貸關系和銀行表外業務都屬於『影子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是百姓、企業、政府、機構等最常用的銀行。銀行有多種,如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政策性銀行、儲蓄所、信用社等等。不同銀行的目的、作用、功能、操作、經營范圍、經營科目、服務對象、對風險的容忍度等等有很大區別,甚至完全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吸收公眾、企業及機構的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及中間業務等。它是儲蓄機構而不是投資機構。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corporate finance)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在中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人們平常所說的金融投資主要是指證券投資。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採用對沖交易手段的基金稱為對沖基金(hedge fund),也稱避險基金或套利基金。對沖交易的方法和工具很多如賣空、互換交易、現貨與期貨的對沖、基礎證券與衍生證券的對沖等。對沖基金通過對沖的方式避免或降低風險,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由於潛在風險較大,因此對沖基金被界定為私募基金的一種,而不是公募的共同基金。
對沖基金採用各種交易手段進行對沖、換位、套頭、套期來賺取巨額利潤。這些概念已經超出了傳統的防止風險、保障收益操作范疇。加之發起和設立對沖基金的法律門檻遠低於互惠基金,使之風險進一步加大。為了保護投資者,北美的證券管理機構將其列入高風險投資品種行列,嚴格限制普通投資者介入。如規定每個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應少於100人,最低投資額為100萬美元等。
人們把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稱為金融衍生工具,它們通常被利用在金融市場中作為套期保值、規避風險的手段。隨著時間的推移,在金融市場上,部分基金組織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採取多種以盈利為目的投資策略,這些基金組織便被稱為對沖基金。目前,對沖基金早已失去風險對沖的內涵,相反的,現在人們普遍認為對沖基金實際是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失去其初始的風險對沖的內涵,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對沖基金 是根據一種既定程序,通過買賣獲取由於波動帶來的差價收益。是同時賣出和買入的。如同時買入三個月期的空倉和一個月的多倉,兩個一樣的價錢的,可以對沖,對沖之後是有利潤的。
⑤ 如何看待影子銀行
影子銀行作為誘發和加劇2008年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全球范圍內一直受到較大關注,二十國集團(G20)已明確主張必須在全球范圍內加強對影子銀行業務的監管。
國際上對影子銀行的研究進展
「影子銀行」這個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保羅·麥卡利在2007年提出,是指「由杠桿率較高的非銀行投資管道、工具和結構組成的無所不包的一盤縮寫字母湯」。可以看出,他最初的定義主要是指結構性融資市場中創造的各種融資通道、工具和結構,也就是我們通常統稱的「特別目的機構或工具」。這種結構性融資一般都是將房屋抵押貸款、信用卡、汽車貸款和應收賬款等通過資產證券化手段,利用CDOS和ABS等工具,進行重新打包出售,從而在市場上融入新的資金。
在隨後的探究中,這個定義被進一步擴大。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美聯儲等都提出了各自的觀點,大家的看法並不一致。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實體經濟有著不同的需求結構,金融行業有著不同的組成結構和監管方式,金融市場處於不同的金融深化階段,因此,所謂的影子銀行業務就具有各種不同的存在實體、活動類型和表現形式。二是由於金融創新的活躍和金融監管政策的變化,影子銀行業務本身的演化速度較快,金融市場上總是在不斷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和新的金融商業模式,因此「影子銀行」這個概念也無法全部涵蓋這些新產品和新模式。
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定義是2011年FSB在《影子銀行:劃定范圍》一文中提到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在正規銀行體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機構和信用中介活動」都能夠歸屬到「影子銀行」的范圍中。此外,FSB還在那個報告里提出了比較狹義的影子銀行概念:常規銀行體系之外,易引發系統性風險或監管套利的信用中介活動和機構,特別是那些包含期限或流動性轉換,引發不適當的信用風險轉移和一定程度杠桿累積的信用中介活動和機構。當然,FSB也提出,具體何種對象才算是影子銀行業務,可能並不存在國際通行口徑,要視不同經濟體的金融體系和監管體系的具體情況而定。
還有人主張,只有那些復制或替代了商業銀行核心功能,如流動性提供、期限錯配和提供杠桿率等的工具、結構、公司或市場活動才應該是我們關注的影子銀行業務的重點。
因此,關於影子銀行,是按照機構種類區分,還是按照金融業務和工具區分,目前不盡一致;是更多地從有無監管,有無央行流動性支持,還是從是否替代和發揮了商業銀行主要功能或作用的角度去考慮,目前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由於影子銀行業務實際涉及影子銀行機構和傳統商業銀行這兩類機構,因此要做特別明確的區別是比較困難的。比如歐美龐大的債券回購市場,被廣泛認為是影子銀行的代表,而傳統商業銀行恰恰是其中最大的參與者之一。討論這一市場的風險管理和監管,就不能不涉及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和監管問題。比如美國的貨幣市場共同基金,雖然也受到美國證監會的監管,但因其復雜且不透明的結構,被各界普遍認為是影子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再比如不少對沖基金的母公司是商業銀行,在並表監管時也必然會涉及這部分影子銀行業務。
盡管對影子銀行及其業務范圍沒有一致看法,但一般認為,它具有四大特點:一是缺乏監管(如對沖基金)或
是監管不完善(如債券回購市場和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二是某些影子銀行活動出於監管套利;三是部分活動有經濟價值;四是如果影子銀行沒有適當的監管,將給所在金融體系形成新的系統性風險。
雖然危機後各界對於影子銀行的討論和反思很多,但事實上全球影子銀行業務規模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需要指出的是,在全球影子銀行規模擴大的同時,目前尚無權威機構對其風險的增加幅度做出明確測算。如對沖基金規模2013年初已達2.25萬億美元,創歷史新高;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在2011年達到4.7萬億美元,雖低於2007年5.8萬億美元的最高峰,但仍然大大超過2005年約4萬億的規模;歐美債券回購市場2010年就已整體超過了危機前的水平。根據FSB最新數據顯示,全球影子銀行規模由2002年的26萬億美元,迅速增長到2007年的62萬億元美元,在經歷了2008年短暫的下降後,2011年又重新達到了67萬億美元,為歷史最高值,相當於全球GDP總量的1.1倍,約佔全球銀行體系250萬億美元的25%-30%。據FSB預估,中國的影子銀行業務規模約0.4萬億美元,佔GDP的比重約為5%,佔全球的比重不到1%。
目前全球80%以上的影子銀行活動集中在歐美發達經濟體,而且考慮到對沖基金、結構化融資等影子銀行業務的復雜性、高杠桿率和溢出效應,其對自身金融市場彈性和韌度不足的新興國家而言,通過不同機構和業務間的跨境傳遞的影響要引起高度關注,這也是我們認識全球金融體系穩定的最重要的方面。
我國的影子銀行業務:根源與特徵
這些年我國影子銀行業務的快速增長,正好處於國家宏觀調控、銀行貸款規模監測和金融監管加強的大背景下,同時銀行粗放式規模擴張沖動不減,實體經濟投資拉動增長模式尚沒有根本改變,政策層面繼續推動利率市場化,以及鼓勵多元直接融資方式和渠道的探索和發展。所有這些因素,共同推動了我國社會融資結構的深刻改變:一是商業銀行傳統信貸活動被多渠道的融資模式不斷替代,二是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由表內轉表外,由零售轉批發和同業。
對於我國影子銀行的內涵和規模,各方觀點存在較大不同,最大口徑主張的影子銀行業務規模約在30萬億元左右,而較小口徑則在5萬億元上下,這中間的差異主要在是否包括銀行表外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筆者認為,當前重要的不是討論規模的大小,而是研究和應對這些活動本身對金融體系的系統性影響,對正規傳統商業銀行體系的影響,及對金融消費者的影響。
我國的影子銀行與美國式影子銀行業務存在顯著差異。首先,從機構來看,我國目前在傳統正規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之外承擔融資活動的絕大多數主體都受到嚴格監管,或受到一定程度的監管。
其次,從業務上看,絕大多數都有監管制度和管理制度安排,並不具備對立於商業銀行體系之外的機構、工具或結構存在,也不具有多次證券化、批發融資、監管缺位等類似歐美影子銀行業務的比較復雜的基本特徵。
再次,從金融工具來看,金融衍生工具是美國影子銀行體系的基礎。在我國,所謂的影子銀行業務事實上還是通過信用創造提供「類信貸」服務。
最後,從商業模式來看,美國的影子銀行是高度市場化的信用中介,並依託於活躍的二級市場和批發融資市場,杠桿作用很高。而我國的影子銀行業務更類似於正規的銀行業務,依靠存款的資金,杠桿水平較低。
當前,我國還存在著金融服務效率低下,資源配置不合理等金融壓抑現象,影子銀行業務本身的出現,恰恰是我國金融深化和經濟發展的一部分,給企業和投資者增加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是金融脫媒的必然過程和結果。
規范影子銀行業務面臨的挑戰
對影子銀行業務的監管,要注意避免「一刀切」,應對其業務的構成進行剖析。除了摸透這些金融活動各自獨立的運作機理,也需分析它們之間以及它們與傳統商業銀行業務之間的作用關系。監管應重點放在關注那些對投資者利益、金融環境穩定和宏觀經濟可能產生特定風險的活動,並應嘗試在維護市場穩定與促進創新發展之間進行權衡,以便找到最有效的方法,來降低這些風險的危害性。
規范我國影子銀行業務面臨三大挑戰。第一個挑戰是如何改進監測框架,以便識別和計量影子銀行業務的規模和風險特質。這一監測框架應該由兩部分組成:准確的數據和全面的信息,可以識別和計量風險的高質量分析和研究。同時,必須注意到監測框架也應該有足夠的靈活性、前瞻性,保持對可能導致監管套利和系統性風險的創新活動的敏感性。
第二個挑戰是我國的金融監管如何對影子銀行信用中介活動的興起做出適當反應,即能夠在強化風險監管的同時,又不產生新的監管套利活動。挑戰不在於已經有嚴格監管的金融機構可能涉及的業務,而是目前存在於非正規監管機構之外的各種影子銀行活動,這些活動的規范、引導甚至部分非法活動的取締,需要多部門的信息交流、合作與共識。
第三個挑戰是如何推進金融改革,扶持更多的專業性金融機構發展壯大。通過提升這些新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有助於在競爭中規范和解決其它監管較少或沒有監管的影子銀行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使得各種融資渠道的信息更加對稱,市場失靈更少,潛在系統性風險降低,金融消費者得到更加專業的服務和更好的保護。
⑥ 商業銀行和影子銀行融資來源的區別何在
影子銀行,是指房地產貸款被加工成有價證券,交易到資本市場,房地產業傳統上由銀行系統承擔的融資功能逐漸被投資所替代,屬於銀行的證券化活動。
影子銀行的基本特點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其一,交易模式採用批發形式,有別於商業銀行的零售模式。其二,進行不透明的場外交易。影子銀行的產品結構設計非常復雜,而且鮮有公開的、可以披露的信息。這些金融衍生品交易大都在櫃台交易市場進行,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其三,杠桿率非常高。由於沒有商業銀行那樣豐厚的資本金,影子銀行大量利用財務杠桿舉債經營。
金融風險
在過去20年中,伴隨著美國經濟的不斷增長,人們對於信貸的需求與日俱增,美國的影子銀行也相應地迅猛發展,並與商業銀行一起成為金融體系中重要的參與主體。影子銀行的發展壯大,使得美國和全球金融體系的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傳統銀行體系的作用不斷下降。影子銀行比傳統銀行增長更加快速,並游離於現有的監管體系之外,同時也在最後貸款人的保護傘之外,累積了相當大的金融風險
商業銀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譯。綜合來說,對商業銀行這一概念可理解為: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工商業存、放款為主要業務,並以獲取利潤為目的的貨幣經營企業。這個定義方法實際上是把中西方學者對商業銀行所下定義做了一個概括。
商業銀行與專業銀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業銀行的業務更綜合,功能更全面,經營一切金融「零售」業務(門市服務)和「批發業務」,(大額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務。而專業銀行只集中經營指定范圍內的業務和提供專門服務。隨著西方各國金融管制的放鬆,專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范圍也在不斷擴大,但與商業銀行相比,仍差距甚遠;商業銀行在業務經營上具有優勢。
⑦ 中國的影子銀行和民間借貸有什麼關系求解
「影子銀行」,一般是指那些有著部分銀行功能,卻不受監管或少受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美國的「影子銀行」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簡單理解,影子銀行就是那些可以提供信貸,但是不屬於銀行金融機構,在中國,就是銀監會和央行監管不了。既然監管不了,那它對貨幣造成的影響,包括流通速度和規模,就沒辦法准確估算,所以在次貸危機後,受人們的重視。
中國「影子銀行」產生的原因是金融抑制。一方面,正規投資渠道的嚴重不足,民間資本閑置資金沒有足夠的投資產品,另一方面,國企壟斷了銀行機構的信貸資金,民營企業難以通過正規渠道獲得貸款,只能通過其他灰色的途徑渠道貸款,民間信貸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途徑。
可以這么理解,中國的影子銀行,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提供民間信貸的機構。它的產生是資金逐利特性的自然演化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正規融資體系的不足。
如果要更加詳細的認識,可以看下這個報道: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7947?page=2(中國的「影子銀行」 作者:英國《金融時報》 漢妮•桑德爾)
這是我看了好幾個報告總結的簡易版。希望能有幫助~~
⑧ 融資租賃屬於「影子銀行」嗎
中國新一輪經濟改革,首先從央行「奶媽」變「虎媽」開始。市場傳聞要用市場的方式解決貨幣「流動性錯配」的問題。「影子銀行」似乎成為先要開刀領域。有媒體把融資租賃納入「影子銀行」范圍。
但自銀行的流動性緊張以來,並沒有見到依靠銀行信貸為主要資金來源的融資租賃在叫苦資金來源斷檔,似乎給融資租賃的資金並不在錯配范圍的印象。筆者帶著這個疑問從新的經濟改革看,融資租賃是否屬於影子銀行,是否要納入金融監管。
在冠以「影子銀行」的頭冠前,先要看「影子銀行」到底指什麼
從查到的資料看,影子銀行的定義是:「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
國際上,歐美「影子銀行」主要圍繞證券化推動的金融創新工具,這些工具在中國的金融市場里多數不存在。且金融租賃、信託、銀行保理、銀行理財、小額貸款等業務完全處於銀監會的監管之下,與金融穩定理事會對影子銀行的定義不符,不能隨便扣「影子銀行」的帽子作為被整頓的對象。
「影子銀行」的特點不是做著與銀行相同的事情就是「影子銀行」。主要還是在資金來源與放款這兩方面和銀行吸收公眾存款與信貸極為相似,且不受銀監會的金融監管的變相攬存和變相貸款。信用等級低於銀行信貸,還不受國家宏觀控制的約束。因此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願意與「影子銀行」合作來規避監管(所謂銀信合作)。
中國的金融監管主要在「信貸規模」管理。重點表現在規模管理,缺乏投放的導向和投放產業的監管。因此在過去的時候,房地產、政府融資根本限制不住。深層從的原因就在只看規模,不看導向。
這次經濟體質改革,央行收緊資金流動性,先製造一個「流動性」不足的假象,然後迫使金融機構按監管的導向把資金有錯配轉為適配。當前的第一個目標就是要向小微企業融資,向實體經濟融資轉變。誰要想「得救」就得拿出導向內的信貸資產獲得臨時補救。其他錯配信貸還要盡快退出。用退出款「自救」。
「影子銀行」到底好不好?
在投融資領域,融資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中國在計劃經濟的影響下,長期處於間接融資的方式下(銀行吸收公眾存款後再以信貸方式投放社會)融資。這種方式的好處是金融體系完全處於國家監管范圍之內。弊病是所有的信貸風險都游國家來承擔。
為此銀行信貸主要集中在央企、大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政府投資項目等。而對於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的中小企業幾乎是融資無門。這樣做與一個市場化國家的經濟發展規律完全相悖。因此有人提出要加大直接融資的比例。和國外的4:6相比,我國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比例不到1:10。盡管呼聲很高,但在政策上還是不敢放開。
中小企業在金融監管體系內的不到資金,就要從體系外尋求出路。各種名目直接融資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這本是對間接融資不足的一種補充。當資產證券化、投資銀行的出現,加速的直接融資的發展。在高杠桿率的吸引下風險被無限地擴張。最終導致世界性的「金融海嘯」。因此出現要把體系外的「影子銀行」納入體系內監管的呼聲和做法(境外某些投行改銀行)。
中國的金融機構從事的金融租賃、信託、銀行保理、銀行理財、小額貸款等業務,受此影響,不管是直接或變相貸款,不管其資金來源何處,都被納入金融機構的「信貸規模」管理。在「信貸規模」這個圈子裡,再怎樣資產證券化(直接融資),都沒有規模外融資的實質意義。
從「影子銀行」有利於直接融資的角度看,「影子銀行」在中國應該適度發展,不要一談「影子」就變色。與其說去「影子銀行」,不如說去高風險的高杠桿化,去表外融資,去資金投放規避金融監管化著手,更有實際意義。
融資租賃到底算不算「影子銀行」
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達到承租人融資的目的的一種新經濟的交易方式。通常情況下,為了項目安全,租賃公司是不給承租人資金。只有「出售回租」的方式,承租人才可以獲得資金。當這種把租賃當信貸做的業務成主流時,容易讓人聯想是做變相貸款的「影子銀行」。
融資租賃公司雖說具有代人借款、代人放款、代人采購、代人銷售、代人資產管理的經營特徵。貌似一個中介公司。但擁有物權和負債的地位與一般的中介有很大的區別。與「影子銀行」定義的那種「信用中介」完全不同。
融資租賃可以資產殼公司的資產為標的物,直接在市場上融資後購買物價做委託租賃。這種做法貌似吸存,實際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只要不是資金委託,與「影子銀行」應該無關。
「影子銀行」與金融監管有密切的關聯。因此要分析融資租賃是否屬於「影子銀行」,監管是個很重要的因素。若以監管劃分是否屬於「影子銀行」,那麼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尤其是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本身就與銀行為一體,受銀監會按銀行業監管。做了大量類信貸租賃,也不能說是「影子銀行」。
融資租賃是舶來品。英文詞義只有一個「financial leasing」但到中國就因為監管不不同,分為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雖然在操作上,稅收待遇上是一樣的。但從監管和資金來源方面卻有很大的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銀監會按「銀行業」監管,經人大行政許可授權。不管是操作環節、租賃額都要納入信貸管理,受規模限制。金融租賃公司更像是一個放款機構,而不是一個設備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公司屬於商務部「監管」外資的租賃公司只有審批有人大行政許可授權,未見監管授權(文件規定外資企業設立後,由工商監管)。內資的更處於試點階段。有沒有監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沒有得到人大行政許可授權。這樣的租賃公司再以出售回租為主要業務,不知道租賃公司資金來源的外界,都以為租賃公司就是專門做信貸的「影子銀行」。
是不是融資租賃公司不像金融租賃公司在金融監管題系內,融資租賃公司就是影子銀行?
融資租賃交易中,首先需要融資的是租賃公司。與金融租賃公司截然相反的是:融資租賃公司是借款人,金融租賃公司是放款人。融資租賃公司借款受1:10杠桿限制。金融租賃公司受8%的資本充足率限制。
融資租賃因為同時擁有債權和物權,降低了對承租人信用的過度要求。因此銀行信貸不能做的設備貸款,不等於融資租賃公司不能做設備租賃。租賃公司憑借租賃技術給項目增信,並不是外界所說的銀行不做的信貸租賃公司敢做(的次貸)。經過增信的資產不比信貸資產差。否則租賃公司自身的融資問題也難以解決。
按照國際慣例,融資租賃的標的物主要是機械設備。租賃公司主要服務於實體經濟的。若說流動性「錯配」,把資金給做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的租賃公司用,絕對不是流動性錯配。恰恰是當前需要鼓勵的流動性流向。
由此說融資租賃就不是「影子銀行」了?
不然。現在有些融資租賃公司把租賃當信貸業務做,且租賃標的物側重於宏觀調控重點的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等范疇。若這類資產採用了直接融資的手段融資。那麼典型的「影子銀行」特性就顯露出來。因此有媒體把融資租賃算作「影子銀行」不能說業界被冤枉。
由此也可以知道為什麼融資租賃公司要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上市那麼難?若融資租賃公司實際上是一個「影子銀行」。按照現在的金融風險調控政策,必然不會讓其入市。
同時也說明另外一個問題:作為借款人的融資租賃公司,完全沒有必要納入嚴格的金融監管體系內。給不給錢不是監管部門說了算,而是出資人說了算。
是不是有了金融監管就不是「影子銀行」
前面說了。現在所謂的金融監管主要是信貸規模的監管。對於資金的投向是否側重於實體經濟,是否在給「影子銀行」提供資金,並沒有嚴格的監管措施,最多給個指導意見,聽不聽不受監管約束。在此監管下,金融租賃公司普遍把客戶群鎖定在大型國企、央企。租賃標的物偏好不動產和政府融資項目甚至在非實體經濟上大搞創新。
監管不到位,或錯位是造就「影子銀行」根源。脫離融資租賃原本的特徵,以突破監管為目的的創新,這樣的金融機構租賃公司,不是「影子銀行」,勝是「影子銀行」。
改革之路是給企業鋪設一條正確行使的路
融資租賃是不是「影子銀行」不是說出來的,是做出來的。不是按有沒有監管劃分,而是看監管是否錯位或無效。只有國家的經濟改革給企業發展鋪設一條正確的路。企業才會願意健康發展。對出資人管好了,用款人就不會濫用流動性。
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理念和技術水平也很重要。若就是為了設立「影子銀行」而設立金融/融資租賃公司。按照現在的改革勢頭,這類租賃公司將難以持續發展。
⑨ 影子銀行對金融體系有何影響
影子銀行因為自身的業務特點,可能集聚一定的系統性風險,影響金融專體系的安全,體現在以下三屬個方面:
第一,大量資金通過影子銀行募集,投向房地產市場或者其他產能過剩領域,以及用於償還大量政府到期債務。從長遠看,影子銀行較容易造成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風險、房地產融資風險、「兩高一剩」行業風險以及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積累,形成經濟結構調整中的隱患。
第二,影子銀行業務所具有的期限轉換、流動性轉換、信用風險轉移和高杠桿化特徵使其具有較高的系統性風險隱患。同時,我國的影子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如影子銀行業務受到了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支持和隱性擔保等,二者業務相互交織。這種緊密聯系使得影子銀行的風險極易傳染到傳統銀行業。
第三,影子銀行體系通過監管套利削弱了《巴塞爾協議》等微觀審慎監管的效果。正如前文分析,影子銀行導致監管套利這個過程是無法通過市場自發調節避免的,這是一個典型的囚徒困境問題。因此,影子銀行在這個意義上導致了市場失靈,無法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在這種情況下,眾多金融機構爭相進入影子銀行體系,可能導致原有監管體系的失靈,系統性風險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