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信託公司的凈資本計算

信託公司的凈資本計算

發布時間:2021-06-26 21:20:54

Ⅰ 購買銀行信託理財產品如何計算凈資本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銀監發[2008]83號)http://www.trustlaws.net/law/List.asp?SelectID=8016&ClassID=14&SpecialID=

Ⅱ 凈資本負債率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凈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代買賣證券款-受託資金)/年末凈資產×100%

一般說ab率的話
都是b/a計算

Ⅲ 信託公司收益率計算公式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ROE)的計算公式如下:
ROE = P/[E0 + NP÷2 + Ei×Mi÷M0 - Ej×Mj÷M0] .
其中:P為報版告期利潤;
NP為報告期凈權利潤;
E0為期初凈資產;
Ei為報告期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新增凈資產;
Ej為報告期回購或現金分紅等減少凈資產;
M0為報告期月份數;
Mi為新增凈資產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
Mj為減少凈資產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
1.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2/(本年期初凈資產+本年期末凈資產)
2.凈資產收益率=銷售凈利率*總資產周轉率*權益乘數 --(杜邦公式)

Ⅳ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信託公司的風險監管,促進信託公司安全、穩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信託公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凈資本,是指根據信託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結構的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各固有資產項目、表外項目和其他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對信託公司實施凈資本管理的目的,是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
本辦法所稱風險資本,是指信託公司按照一定標准計算並配置給某項業務用於應對潛在風險的資本。
第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凈資本和風險資本。
第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根據自身資產結構和業務開展情況,建立動態的凈資本管理機制,確保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對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及最低要求、風險控制指標、風險資本計算標准等進行調整。
對於本辦法未規定的新產品、新業務,信託公司在設計該產品或開展該業務前,應當按照規定事前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信託公司新產品、新業務的特點和風險狀況,審慎確定相應的比例和計算標准。
第七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本辦法對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及相關風險控制指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凈資本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各類資產的風險扣除項-或有負債的風險扣除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風險扣除項。
第九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充分計提各類資產減值准備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計算凈資本。
第十條 信託公司應當根據不同資產的特點和風險狀況,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系數對資產項目進行風險調整。信託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將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類資產合並計算,按照資產的屬性統一進行風險調整。
(一)金融產品投資應當根據金融產品的類別和流動性特點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調整。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或其他理財產品的,應當根據承擔的風險相應進行風險調整。
(二)股權投資應當根據股權的類別和流動性特點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三) 貸款等債權類資產應當根據到期日的長短和可回收情況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資產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分類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扣除比例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對於或有事項,信託公司在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根據出現損失的可能性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信託公司應當對期末或有事項的性質(如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擔保等)、涉及金額、形成原因和進展情況、可能發生的損失和預計損失的會計處理情況等在凈資本計算表的附註中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二條 由於信託公司開展的各項業務存在一定風險並可能導致資本損失,所以應當按照各項業務規模的一定比例計算風險資本並與凈資本建立對應關系,確保各項業務的風險資本有相應的凈資本來支撐。
第十三條 信託公司開展固有業務、信託業務和其他業務,應當計算風險資本。
風險資本計算公式為:風險資本=固有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風險資本+其他業務風險資本。
固有業務風險資本=固有業務各項資產凈值*風險系數。
信託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各項資產余額*風險系數。
其他業務風險資本=其他各項業務余額*風險系數。
各項業務的風險系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行發布。
第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業務的規模和規定的風險系數計算各項業務風險資本。 第十五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第十六條 信託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
(一)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
(二)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第十七條 信託公司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不低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標準的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指標要求。 第十八條 信託公司董事會承擔本公司凈資本管理的最終責任,負責確定凈資本管理目標,審定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並監督實施凈資本管理規劃。
第十九條 信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凈資本管理的實施工作,包括制定本公司凈資本管理的規章制度,完善風險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評估凈資本充足水平,並建立相應的凈資本管理機制。
第二十條 信託公司應當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信託公司以合並數據為基礎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第二十一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季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如遇影響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特別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信託公司總經理應當至少每年將凈資本管理情況向董事會書面報告一次。
第二十三條 信託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應當對公司年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簽署確認意見,並保證報表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二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凈資本、風險資本以及風險控制指標等情況。
第二十五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與上季度相比變化超過30%或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應當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報告。
第二十六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視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信託公司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方案,明確整改期限;
(二) 要求信託公司採取措施調整業務和資產結構或補充資本,提高凈資本水平;
(三) 限制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增長速度;
第二十七條 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託公司,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進一步採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分配紅利;
(二)限制信託公司開辦新業務。
(三)責令暫停部分或全部業務。
第二十八條 對信託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繼續惡化,嚴重危及該信託公司穩健運行的,除採取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相關措施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還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調整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二)責令控股股東 轉讓股權或限制有關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三)責令停業整頓;
(四)依法對信託公司實行接管或督促機構重組,直至予以撤銷。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Ⅳ 凈資本和凈資產的區別,以及凈資本和注冊資本的區別(只討論股份制企業),以及如何計算凈資本

凈資本,是指資本金的現值。
凈資產,是指所有者權益類的凈值(其中,未分配利潤是稅後凈利潤)
注冊資本,是指賬面資本金的原值。
主要區別在於:
凈資本,需要進行資產評估,按照評估價值重新計算「時價」,它與賬面價值不一定相符;
凈資產、注冊資本,僅僅是賬面價值;
評估出來的凈資產,一般不進行賬務處理,它僅僅是對擴股的一個參考資料。例如,原來的實收資本是100萬,企業需要擴大資本金,吸收新股東,那麼就需要對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假如評估凈資產為150萬,則說明:原有的100萬賬面實收資本現值為150萬,因此,招收的新股,每1.5元才能等同於賬面注冊資本的1元。如果發生入股,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1.50
貸:實收資本 1.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0.50

Ⅵ 最近有出台新的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 嗎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10年第5號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7月1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99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劉明康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信託公司的風險監管,促進信託公司安全、穩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信託公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凈資本,是指根據信託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結構的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各固有資產項目、表外項目和其他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對信託公司實施凈資本管理的目的,是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

本辦法所稱風險資本,是指信託公司按照一定標准計算並配置給某項業務用於應對潛在風險的資本。

第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凈資本和風險資本。

第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根據自身資產結構和業務開展情況,建立動態的凈資本管理機制,確保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對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及最低要求、風險控制指標、風險資本計算標准等進行調整。

對於本辦法未規定的新產品、新業務,信託公司在設計該產品或開展該業務前,應當按照規定事前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信託公司新產品、新業務的特點和風險狀況,審慎確定相應的比例和計算標准。

第七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本辦法對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及相關風險控制指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凈資本計算

第八條 凈資本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各類資產的風險扣除項-或有負債的風險扣除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風險扣除項。

第九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充分計提各類資產減值准備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計算凈資本。

第十條 信託公司應當根據不同資產的特點和風險狀況,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系數對資產項目進行風險調整。信託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將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類資產合並計算,按照資產的屬性統一進行風險調整。

(一)金融產品投資應當根據金融產品的類別和流動性特點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調整。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或其他理財產品的,應當根據承擔的風險相應進行風險調整。

(二)股權投資應當根據股權的類別和流動性特點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三)貸款等債權類資產應當根據到期日的長短和可回收情況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資產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分類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扣除比例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對於或有事項,信託公司在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根據出現損失的可能性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信託公司應當對期末或有事項的性質(如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擔保等)、涉及金額、形成原因和進展情況、可能發生的損失和預計損失的會計處理情況等在凈資本計算表的附註中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風險資本計算

第十二條 由於信託公司開展的各項業務存在一定風險並可能導致資本損失,所以應當按照各項業務規模的一定比例計算風險資本並與凈資本建立對應關系,確保各項業務的風險資本有相應的凈資本來支撐。

第十三條 信託公司開展固有業務、信託業務和其他業務,應當計算風險資本。

風險資本計算公式為:風險資本=固有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風險資本+其他業務風險資本。

固有業務風險資本=固有業務各項資產凈值*風險系數。

信託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各項資產余額*風險系數。

其他業務風險資本=其他各項業務余額*風險系數。

各項業務的風險系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行發布。

第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業務的規模和規定的風險系數計算各項業務風險資本。

第四章 風險控制指標

第十五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第十六條 信託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

(一)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

(二)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第十七條 信託公司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不低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標準的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指標要求。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信託公司董事會承擔本公司凈資本管理的最終責任,負責確定凈資本管理目標,審定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並監督實施凈資本管理規劃。

第十九條 信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凈資本管理的實施工作,包括制定本公司凈資本管理的規章制度,完善風險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評估凈資本充足水平,並建立相應的凈資本管理機制。

第二十條 信託公司應當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信託公司以合並數據為基礎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第二十一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季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如遇影響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特別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信託公司總經理應當至少每年將凈資本管理情況向董事會書面報告一次。

第二十三條 信託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應當對公司年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簽署確認意見,並保證報表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二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凈資本、風險資本以及風險控制指標等情況。

第二十五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與上季度相比變化超過30%或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應當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報告。

第二十六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視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信託公司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方案,明確整改期限;

(二)要求信託公司採取措施調整業務和資產結構或補充資本,提高凈資本水平;

(三)限制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增長速度;

第二十七條 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託公司,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進一步採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分配紅利;

(二)限制信託公司開辦新業務。

(三)責令暫停部分或全部業務。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22185

Ⅶ 凈資產與凈資本的區別

1、概念不同:

(1)凈資產通常是指的企業的資產總額減去負債以後的凈額,它由兩大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企業開辦當初投入的資本,包括溢價部分,另一部分是企業在經營之中創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贈的資產,屬於所有者權益。

(2)凈資本是指在期貨公司凈資產的基礎上,按照變現能力對資產負債項目及其他項目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監管指標,代表期貨公司可隨時用於應對風險的資金數額,這二個是不同性質的概念。

2、計算方法不同:

(1)凈資產的計算公式:凈資產 =總資產-總負債

(2)凈資本計算公式為:

凈資本=凈資產-證券類資產的風險調整-應 收項目的風險調整-其他流動資產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 整-或有負債×扣減比例+/-其他。

3、衡量對象范圍不同:

凈資產范圍大,凈資本局限性小,凈資本屬於凈資產范圍之內。

(1)凈資本是衡量證券公司資本充足和資產流動性狀況的一個綜合性監管指標,通過對證券公司凈資本情況的監控,監管部門可以准確及時地掌握證券公司的償付能力,防範流動性風險。

(2)凈資產就是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4、本質不同:

(1)凈資本是根據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和資產的流動性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資產等項目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

(2)凈資本指標反映了凈資產中的高流動性部分,表明證券公司可變現以滿足支付需要和應對風險的資金數。通俗地講,凈資本是假設證券公司的所有負債都同時到期,現有資產全部變現償付所有負債後的金額。

(7)信託公司的凈資本計算擴展閱讀:

1、凈資產的特點:

(1)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所佔用的基金。固定基金通常按照固定資產賬面余額的增減而發生相應的增減,兩者金額通常相等;但是,在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兩者的金額不同:固定資產應當在取得時按照協議租賃價等入賬,而固定基金應當在支付租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

(2)事業基金:

① 一般基金。事業單位的一般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滾存的結余資金,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從本單位當期未分配結余轉入;二是從撥入專款結余中按規定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金額轉入。

② 投資基金。事業單位的投資基金是指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所佔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對外投資賬面余額的增減而發生相應的增減,兩者金額應當相等。

(3)結余:

① 行政單位的結余。行政單位的結余是指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余與專項資金結余應當分別核算。

② 事業單位的結余。事業單位的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的余額,主要包括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事業結余應當在年末轉入結余分配;經營結余通常應當在年末轉入結余分配,但如為虧損,則不予結轉。

③ 事業單位的結余分配。事業單位當年實現的結余,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配。結余分配的內容主要有兩個:一是有所得稅交納業務的事業單位計算應交所得稅;二是事業單位計提專用基金。

2、凈資本指標的主要目的:

(1)要求證券公司保持充足、易於變現的流動性資產,以滿足緊急需要並抵禦潛在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營運風險、結算風險等,從而保證客戶資產的安全;

(2)在證券公司經營失敗、破產關閉時,仍有部分資金用於處理公司的破產清算等事宜。

Ⅷ 凈資產與凈資本的區別

凈資產與凈資本的區別主要有下面的區別:

1、二者的衡量對象范圍不同:

凈資本是衡量證券公司資本充足和資產流動性狀況的一個綜合性監管指標,通過對證券公司凈資本情況的監控,監管部門可以准確及時地掌握證券公司的償付能力,防範流動性風險。

凈資產是針對私營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政府單位及外資企業等而言。

2、二者的計算方法不同:

凈資產的計算公式:凈資產 =總資產-總負債

凈資本計算公式為:

凈資本=凈資產-證券類資產的風險調整-應 收項目的風險調整-其他流動資產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 整-或有負債×扣減比例+/-其他。

(8)信託公司的凈資本計算擴展閱讀

凈資產的特點:

(1)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所佔用的基金。固定基金通常按照固定資產賬面余額的增減而發生相應的增減,兩者金額通常相等;但是,在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兩者的金額不同:固定資產應當在取得時按照協議租賃價等入賬,而固定基金應當在支付租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

(2)事業基金

①一般基金。事業單位的一般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滾存的結余資金,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從本單位當期未分配結余轉入;二是從撥入專款結余中按規定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金額轉入。

②投資基金。事業單位的投資基金是指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所佔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對外投資賬面余額的增減而發生相應的增減,兩者金額應當相等。

(3)結余

①行政單位的結余。行政單位的結余是指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余與專項資金結余應當分別核算。

②事業單位的結余。事業單位的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的余額,主要包括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事業結余應當在年末轉入結余分配;經營結余通常應當在年末轉入結余分配,但如為虧損,則不予結轉。

③事業單位的結余分配。事業單位當年實現的結余,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配。結余分配的內容主要有兩個:一是有所得稅交納業務的事業單位計算應交所得稅;二是事業單位計提專用基金。

凈資本的主要目的:

一是要求證券公司保持充足、易於變現的流動性資產,以滿足緊急需要並抵禦潛在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營運風險、結算風險等,從而保證客戶資產的安全;

二是在證券公司經營失敗、破產關閉時,仍有部分資金用於處理公司的破產清算等事宜。

Ⅸ 期貨公司凈資本的簡單計算,求解!

計算公式:凈資本=凈資產-資產調整值+負債調整值-客戶未足額追加的保證金-/+其它調整項

閱讀全文

與信託公司的凈資本計算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外匯分紅模式 瀏覽:791
南方基金轉換 瀏覽:735
外匯漲跌幅限制 瀏覽:732
弘業期貨h股ipo 瀏覽:876
藍天股票 瀏覽:302
429日元換算人民幣 瀏覽:902
通達信資金流入前20選股 瀏覽:338
曬理財 瀏覽:891
京東白條貸款在哪 瀏覽:785
100元人民幣換歐元多少人民幣 瀏覽:459
如何計算一張期權的價格 瀏覽:358
粘膠短纖價格走勢圖 瀏覽:183
股指期貨和期權哪個好做 瀏覽:956
嘉實科技創新混合基金代碼 瀏覽:96
為什麼漲停板的股票買不到 瀏覽:179
女生跑貸款渠道 瀏覽:383
貴州天地泰銀河投資 瀏覽:602
蘇州工業園區銀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瀏覽:871
金壇市項目投資備案管理辦法 瀏覽:698
身份證被別人網上貸款嗎 瀏覽: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