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融資 理財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利率的相關規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發(1991)21號通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
二、司法部關於民間借貸規定
司法部《關於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借款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包含利息)時,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擔保法》關於擔保的相關規定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一、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突出特點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吸收資金。
二、恆勝擔保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擔保理財業務,與非法集資的主要區別是恆勝擔保既不吸收也不佔有借貸雙方的資金,恆勝擔保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同時為符合擔保條件的借方提供擔保服務。恆勝擔保的民間借貸雙方實行公開、透明、規范操作,自覺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國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並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211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② 理財產品年化收益多少受法律保護
國家政策明確規定,借款利率超出24%的部分,法律不予以保障。那麼現在這些利率過高的平台,算上其運營成本,就只存在兩個可能:要麼平台在虧本,要麼借款人利率超出24%。不管是哪種情況,對投資人來說都是極其危險的。
一般情況下,像投理 想這種風險較低的車貸理財,最高也15.6%的收益而已,所以出現高息就一定要謹慎。
(2)最高法對理財擴展閱讀:
申購基金:
定期定額申購基金很適合工薪族達到強制儲蓄的目標。已上市的各種開放式基金的數目已達到上百隻,它們的主發行渠道就是銀行。
那麼,經常光顧銀行的工薪族,不妨選定其代銷的某隻基金,跟銀行簽訂一個協議約定每月扣款金額,以後每月銀行就會從你的資金賬戶中扣除約定款項,劃到基金賬戶完成基金的申購。
這種方式有利於分散風險,長期穩定增值。這種投資法,不必掌握太多的專業知識,不必費心選定購買的時點,只需耐心一些堅持中長期持有,並且在一般情況下,基金定投的收益會高於零存整取的利息。正因為此,它甚至是工薪族為孩子儲備教育金或籌劃養老金的一個優良選擇。
定期定額買基金,選定哪只基金特別重要。一般來說,這種投資方式適合股票型基金或偏股票型混合基金,選擇的重要標準是看它的長期贏利能力。
③ 法律是否規定理財產品不準有保本保息的字眼
有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確指出:「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產管理業務。」
(3)最高法對理財擴展閱讀: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信息披露規則由基金業協會另行制定。
④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名為投資實為借貸
名為投資,實為借貸,顧名思義,就是以投資作為外在表現形式(如簽訂投專資協議),實質屬形成借貸權利義務關系的民事行為。我國並沒有相關法規對名為投資,實為借貸進行直接的規制,與之最為接近的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此處的聯營是經濟主體之間橫向的聯合經營,與投資的內涵最為相似。我國關於不同主體之間借貸的法律法規也不斷完善。總體看來,對於名為投資,實為借貸民事行為效力歷經無效到限制再到有效的演變。
(4)最高法對理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2、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3、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⑤ 理財收益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超過2分利就不受保護。
⑥ p2p理財法規是怎樣的
p2p理財法規除《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之外,還有以下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犯集資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二十五條規定,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擔保法的規定,在原則承認擔保合同從屬性的同時,似認可當事人約定的意思自治,即擔保合同如果約定獨立擔保,獨立擔保可以有效。
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P2P平台承諾本息擔保是基於債權合同之上,本息擔保的情況應當屬於一般保證,不屬於連帶責任保證。在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仍舊需要採用法律追償,擔保法也並不認可剛兌情況。當然,目前新規也已經禁止平台承諾本息擔保了。
當然,P2P借貸關系最終所形成的是債權債務關系,其關聯性最高的法律是《合同法》
⑦ 中國經濟法規定最高理財收益不超過多少
沒有這規定吧?
⑧ 理財投資國家規定最高收益率多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利率市場化的金融市場改革方向。但是,利率市場化絕不意味著利率無限化,更不意味著利率無序化,必須對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進行管控。
為回應金融市場化改革對形勢發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最高法院對民間借貸利率首次提出24%和36%兩個固定量化利率標准,劃出了24%和36%兩條「高壓線」,首次將利率區間分為司法保護區、自然債務區和無效區三個區域。這「二線三區」,是對民間借貸利率規定的最新具體量化,是民間借貸的核心,直接涉及並影響到出借人、借款人的具體權利與義務,是此次新的司法解釋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線三區」對民間借貸利率和利息,作出如下新的規定:
司法保護區(年利率2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也就是說,約定年利率24%的,當事人起訴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支付年利率24%利息的,法院給予法律保護。
2.自然債務區(24%
3.無效利率區(年利率>36%):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為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也就是說,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這約定是無效的,如果出借人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保護36%以上的利息,是會被法院駁回的;如果借款人已經自願給付了36%以上的利息,借款人可以通過法院將已支付的36%以上的利息要回來。
⑨ 為什麼要按照法律進行投資理財
在諸多投資理財思想中,法律意識非常重要,人們必須牢固樹立。將法律作為投資理財的根基,正是人們常說的「生財有道」中的「道」字。違法理財,風險巨大,這是許多法律知識欠缺或法律意識淡薄的人所犯的最大錯誤。有人想鑽法律的空子,想得到更大的利益,卻不知一旦違法理財,往往會遭受災難性的財務後果,不但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還可能或輕或重地對他人或社會造成損失。所以,按照法律進行投資理財,是利於自身發展、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因此,要做好投資理財,就必須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通常包括稅法、保險法、證券法、財產法、企業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
要是一般人不能清楚地理解有關的法律法規,那就最好請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等來協助你搞清楚。尤其是在事關重大的利益時,這樣做可以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動。
此外,投資理財的思想和方法要盡可能地與時俱進,盡可能地跟隨社會的現代化而現代化。比如,可以應用現代科學理論(如信息理論、控制論、系統論、運籌學、博弈論等思想精髓),可以應用現代技術的裝備(諸如電腦、網路、智能手機等現代最新工具),使我們獲得更為及時和准確的投資理財信息,從而能更好地在投資理財的博弈中運籌帷幄,使投資理財效率更高、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