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既有法人項目在外部籌資時不包括債券
債券屬於債務融資,不屬於項目資本金融資方式
2. 以既有法人為融資主體的建設項目,股東直接投資包括( )。
B,C
答案解析:[解析]
以既有法人為融資主體的建設項目,股東直接投資表現為擴充既有法人的資本金,包括原有股東(投資者)增資擴股和吸收新股東投資。
3. 什麼叫融資法
融資即資金融通,是指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資金的借貸和籌集活動,它包括存放款、商業借貸、金融信託、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外匯交易等等。對於商業銀行來說,解決好資金融通問題,是一個永恆的主題。在商業銀行所開展的國際業務中,國際融資業務構成了其中的主要內容;恰恰也是在迅速發展的國際融資領域,產生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的法律問題。
一、 國際融資的發展
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國際融資開始於二戰以後,隨著戰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國際經貿往來迅速發展,國際資金融通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在日趨全球一體化的現代經濟中,各國間資金的流通也更加國際化、自由化。作為不同國籍經濟主體之間的融資活動,國際融資有其自身的特點,例如當事人應按照國際融資法、習慣法、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進行融資活動;國際融資要受到國內配套資金和本國外匯收支的制約等。較常見的國際融資方式有國際商業貸款、國際項目融資、出口信貸、證券發行、國際金融信託、金融期貨等。
80年代中後期以來,國際融資更是產生了質的變化,呈現出全新的特點:
首先,隨著技術手段的長足發展以及各國紛紛實行資本自由化,世界各國和地區的金融市場已經結為一體、同步運作。融資活動以電子速度在全球范圍內全天候進行。金融市場一體化使得各國在經濟上更加相互依賴,一國金融發生變化往往會影響其他國家,甚至波及全球金融市場。
其次,近年來國際金融創新發展極快,新的金融產品日出不窮,全球資本市場金融擴展超越經濟增長的趨勢日漸明顯,結果金融資產總量及其增長率與實際生產總量及其增長率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有相當巨額的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追逐投機利益,造成金融風險的加大。
第三,國際融資日趨證券化和多樣化,傳統的銀行貸款在國際資本市場籌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下降,以國際股票和債券發行為主的證券化籌資作用不斷加強,各種新的融資工具應運而生。
第四,國際融資本質上是資本的無形交易,比實物交易具有更大的風險。最近,隨著網路技術和金融電子化的發展,這種擬制無形交易的高風險性更是日益凸現。進入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動盪不寧,危機發生頻率之高、後果之嚴重,都是前所未有的。92年,英鎊受游資沖擊後被迫大幅貶值,退出了歐洲匯率機制。94年墨西哥爆發嚴重的金融危機;97年初,阿爾巴尼亞也陷入了金融危機;97年下半年,東南亞金融危機更是震動世界,隨後韓國、日本也被不同程度地捲入了這場危機。除了這些國家、地區性的金融危機以外,商業銀行在國際業務中遭遇重大風險的新聞也是接連不斷:95年,尼克·里森投機金融衍生交易失敗造成英國巴林銀行破產;同年,日本大和銀行也爆發了類似事件,損失數十億美元;93年,我國也發生了某銀行分支機構被騙開100億美元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的惡性事件。
以上說明,當今國際資金融通全球一體、規模巨大、方式多樣、風險較高,這就要求各國通過法律對國際融資進行相互協調的、有效充分的監督規制;也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業務時遵守相關的法律、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提高法律意識,加強自律管理,以便更安全高效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
二、 國際融資法的特點
國際融資法就是調整國際上各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融通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從內容和性質上看,國際融資法應該屬於民商法的一個分支,但它又具有顯著不同於傳統民商法的特點,因此不少人主張應該把國際融資法看作是一個正在形成和發展中的獨立法律部門。必須指出的是,國際融資法之所以具有不同於其他法律部門的特點,是由其調整對象——國際融資關系的特性所決定的。
一般認為,國際融資法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體的廣泛性
國際融資法的主體范圍非常廣泛,國家、國際經濟組織、法人、非法人團體以及自然人都可以參與融資活動,成為融資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享有一定的權利並承擔一定的義務。
(二)調整對象的多樣性
融資法的調整對象是由於融資關系主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活動而發生的各種關系。由於融資關系的主體非常廣泛,融資法的調整對象也就顯現出復雜多樣的特點。既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政府貸款;也有國家與國際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世界銀行的貸款。既有法人與法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國際商業貸款;也有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外匯存放款。國際融資活動可以發生在各種主體之間,也不受國界的限制,因而融資關系是相當多樣化的。
此外,隨著金融創新的迅猛發展,融資方式也日益多樣化,不斷推陳出新。每一種新的融資方式的出現,往往就意味著形成了一類新的融資關系,也就相應地需要有一類法律規范來調整。現實中,融資關系日愈復雜多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推出,使現有的融資法律制度經常落後於金融實踐的需要。
(三)淵源的復雜性
國際融資法具有復雜的法律淵源,這是國際融資法本身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所謂法律淵源,0一般是指法律規范的存在和表現形式,常見的有制定法、判例法、習慣和法理等等。國際融資法的淵源可以分為法律、習慣、慣例及慣行做法三個層次,包括國際法和國內法兩個方面。
1、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
目前國際上尚沒有專門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統一制定法,但是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國際條約和協議中往往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規范,這是國際融資法律的重要構成部分。現代國際金融制度以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所建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為基石,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是國際金融領域內非常重要的國際條約。另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金融組織與其成員國之間或各國之間簽訂的正式協議(如各國相互之間簽訂的借貸協議),也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在這些正式協議或者國際金融組織的協定(對所有成員國具有約束力)中一般都對融資的基本政策、原則以及融資對象作了規定,對法人或個人之間的國際融資活動具有直接的影響,所以說它們是國際上調整融資關系的法律。
在國內法上,各國制定的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規定的成文法律、法規,如借貸法、證券法、信託法和投資基金法等等,都是國際融資法的國內法淵源。另外,進行融資活動一般也應遵守各國民商法中所確立的基本原則。目前,我國並未制定專門的「融資法」,而是採取針對某種融資方式制定單行法規或條例來調整,如97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銀團貸款暫行辦法》。值得指出的是,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內法對國際融資具有類似示範法的明顯影響,這是由其金融實力和歷史因素所決定的。
2、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習慣(Custom)
習慣是國際融資法上一種重要的法律淵源。在一定意義上,國際習慣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國際法淵源,因為盡管有很多的國際條約,但在一般國際法的內容中,國際習慣還是占較大的部分,即便國際條約往往也要以國際習慣為背景來加以解釋和理解。
實踐中,「習慣」經常與「慣例」相混用。其實,國際慣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國際慣例就是指國際習慣,即《國際法院規約》上所指的「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國際習慣必須是各國認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慣例,因此具有習慣法的效力。廣義的國際慣例則既包括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習慣,也包括尚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一般「慣例」。
二戰後,對國際商務慣例的整理總結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這些經過整理歸納的慣例影響日漸擴大,作用日漸顯著,因而逐漸為各國普遍接受,認為具有類似習慣法的約束力,這種慣例就逐漸轉變為習慣。在國際金融領域,象國際商會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現行為1993年第500號出版物)和《托收統一規則》,對於調整商業銀行的國際結算具有重大作用,得到了世界范圍內的普遍承認,可以說,這種國際慣例已經上升為國際習慣。
3、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Usage)和慣行做法(General Practice)
在國際經貿領域,慣例和慣行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淵源。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並沒有作為習慣法而被各國普遍接受。因而它們不具有國際習慣那樣明確的效力,需要經當事人作出的約定方能確立其法律約束力。可以說,國際習慣和慣行做法的效力,來源於當事人的共同協議和自願選擇。沒有當事人的合意採用,它們的約束力就很難成立。
在國際融資活動中,當事人除了要遵守相關的國際融資法律和習慣以外,一般也都遵守有關融資的國際慣例。由於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是對長期以來國際融資活動中形成的約定俗成的做法的總結概括,只要當事人認可,即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慣行做法是指在長期的普遍實踐中形成的習慣做法。與慣例相比,慣行做法往往還未經過歸納整理,上升為成文的慣例,因此其影響力較慣例為弱。但是,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將慣行做法約定在合約中,也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故慣行做法也可成為一種法律淵源。
在國際融資實踐活動中,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大量地被當事人所採用,其根本原因是它們能夠便利交易,減少和避免國際經濟交往中的誤會和紛爭,縮短締約過程,提高國際融資活動的效率,便於解決爭議。因此,各國當事人在國際融資中一般都願意選擇採用已有的慣例和慣行做法,特別是那些經過歸納整理、具有較大影響的國際慣例。
綜上,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條約和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區域性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規則和決議,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家間或各國之間關於融資活動而簽訂的協議,各國關於國際融資的法律規定,調整國際融資的國際習慣,國際融資實踐中形成的相關慣例和慣行做法等,所有這一切構成了一套對國家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融資法律制度。必須強調的是,在國際融資法上,制定法意義上的成文法律並不多,即便有也往往只作一些政策性、原則性規定。在國際融資實踐中,真正起到具體規范作用的是大量的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國際融資活動中,那些頗具影響的國際習慣、慣例、不成文的協議或慣行做法、甚至當事人之間通過磋商達成的「君子協議」式的默契往往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很大的效力,這正如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官員格林所指出的那樣,「為取得在經濟問題上的諒解可以不必訴諸嚴格的『游戲規則』」。
三、對國際融資的依法規制和依法自律
正如上文所強調指出的那樣,國際融資是一個發展很快、復雜多樣、風險較高但又缺乏明確、完善的法律規制的領域。不可否認,由於科技和金融創新的推動,國際融資也不斷推陳出新,帶來許多新的法律問題,制定法形式的國際融資法律往往跟不上實踐發展,也不可能對很具體的實際問題作出預見和規定。所以,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事實上成為國際融資法的主體部分,在很大程度上發揮規制國際融資實踐活動的重要作用。在國際融資活動中採用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無疑有利於便利交易,提高安全,降低和避免風險。但是,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又非常復雜,專業性很強,必須經過專門學習和訓練才能比較好地掌握。而且對於非發達國家的金融從業人員來說,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對這些有關國際融資的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的了解更是基礎薄弱。因此,鑒於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實務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專業性,我國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學習國際融資法和從事國際業務時必須對它們給予充分的重視和注意。
各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通過制定法律,締結條約和編纂整理國際習慣、慣例不斷完善對國際融資活動的有效規制,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國際融資活動的當事人,尤其是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時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加強依法自律,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安全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預防和避免金融風險的發生。因為,在國際融資法中,大量的規范是以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的形式存在的,需要當事人通過在合約中的約定才能確立其效力。「有約必守」(pacta sunt servanda),這是一條民商法的基本原則。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依法訂立的契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當事人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和《涉外經濟合同法》也有這樣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適用的慣例和慣行做法作出明確的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畢竟,如果當事人自己沒有法律意識,毫不自律,那麼將很難防範風險的發生;即便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恐怕能做到的也只有事後補救了。
4. 融資的具體概念最好舉例
融資的10種定義 定義1: 融資的概念《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理解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國內對融資的定義有兩種:一是資金融通 源自:高校融資渠道分析《哈爾濱學院學報》 2004年姚世斌,李羽 摘要:通過對高校融資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的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對高校融資的多種新渠道進行了一系列探討,分析它們的可行性以及優缺點,最後提出了對高校融資的幾點建議。 定義2: 所謂融資是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一般民用航空運輸業常用的融資技術包括貸款和租賃兩大類 源自:航空租賃的重要意義及融資優勢《中國民航學院學報》2002年周露陽,丁臻 摘要:民航企業利用航空租賃進行融資,可以繞過一些財務上的限制,同時可以使企業更靈活的調整運力,更廣泛的進行融資,也為企業提供了更高的技術靈活性。而相對於貸款購買和自有資金購買等形式,租賃在現金流量等方面有其顯著的優勢。 定義3: 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所謂融資是指貨幣的借貸和資金的有償籌集活動,礦業權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利用依法享有的礦業權,通過依法交易和自己開發籌集資金的活動 源自:對當前地質勘查單位資本構成及其經營方式 《雲南冶金》2004年楊金友 摘要:通過對地質勘查行業資本的分類論述,提出了具有實際操作性的營運方法,對地勘行業的改革發展具有較好的指導意義。 定義4: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這是指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用學術術語來說智能是激活了的知識 源自:知識窗《探索與求是》1998年 摘要:知識窗「倫理生態」的理念東南大學哲學與科學系教授樊浩在近著《中國倫理精神的現代建構》中提出「倫理生態」的理念。樊浩認為,「倫理生態」是現代倫理建構的重要理念。倫理道德的產生、運行、建構,本質上都是一個「生態」。雖然從根本上說,生產方式、物質生活條件具... 定義5: I1、I2、I3的定義為:當式(15)(16)(17)的第1個條件分別成立時,分別有I1=0、I2=0、I3=0。當式(15)(16)(17)的第2個條件分別成立時,分別有I1=1、I2=1、I3=1.這種融資方式可以定義為企業以購得的存貨為抵押品向銀行貸款,當存貨銷出後,企業用銷售收入償還債務 源自:一種組合自適應模糊控制方法及其在月球探...《宇航學報》2005年王佐偉,吳宏鑫 來源文章摘要:自適應模糊控制是解決不確知非線性系統問題的一種有效手段。文中以月球探測車的驅動控制為背景,針對這類非線性MIMO系統,提出一種組合自適應模糊控制方法,用於系統模型不能准確獲知的情形。在本方法中,控制律由3部分組成:監督控制項、跟蹤控制項和補償控制項。在控制律的設計中,通過自適應項來同時補償模糊邏輯系統的逼近誤差以及外部干擾的影響,且無需假設模糊邏輯系統最小逼近誤差的上確界已知。基於Lyapunov方法,證明了閉環系統是全局穩定的,系統輸出誤差漸近收斂。將該方法應用於月球探測車的驅動控制中,模擬結果表明了方法的有效性。 定義6: BOT的融資功能所謂融資是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源自:試論利用BOT發展直接融資業務的現實選擇《農村金融與市場經濟》1998年 楊繼紅 定義7: 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人(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人 源自:我國小型民營企業融資問題探討《中州學刊》2002年 呂曉偉 摘要:國內外經濟發展都表明,小型企業自身固有的融資特點和缺陷,使其獲得外部資金的機會明顯少於大企業,但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又促使各國政府想方設法給予支持。結合我國特殊的國情,借鑒國外成功經驗,本文是出了解決我國小型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若干對策,其中突出了組建政策性金融機構,完善間接融資市場體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並鼓勵我國小型民營企業解放思想、敢於創新,把握我國加入WTO的大好機遇,嘗試開辟更多的融資渠道,切實解決好前進中的「瓶頸」問題。 定義8: 融資方式是指經濟主體獲取資金的形式、手段、途徑和渠道。根據不同的標准可以對融資方式進行不同分類。按照融資過程中資金來源的不同方向可以把融資方式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 源自:江西省融資方式變化對銀行和企業的影響 《金融與經濟》2001年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課題組 摘要: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融資方式趨於多樣化,一個重要的表現是間接融資比重下降而直接融資佔比不斷上升,江西省情況也是如此。融資方式的變化對銀行和企業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又該如何適應這種變化呢人行南昌中支就這個問題成立了專門的課題組進行了調研。本期特刊發課題組的研究報告,以饗讀者。 定義9: 融資是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另一方面,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學校管理者在運作權力方面,往往有失當之處,其表現是多方面的,其中權力失信是最為典型、影響最為深遠 源自:中小學校融資策劃《教學與管理》2004年 孟瑜 定義10: 上市公司主要再融資方式比較所謂融資,是指企業從有關渠道採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經過了一個從單一性到多元化發展的過程 源自:淺析我國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問題《福建金融》2004年 陳麗英 摘要:由於我國證券市場不夠成熟,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盡合理,使上市公司存在股權融資偏好。本文通過比較各種融資方式的優劣,分析我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偏好的原因及效率,並提出解決上市公司再融資問題的政策建議。
5. 融資主體的分類
融資主體的分類是指中國項目融資的不同的分類中,其中按融資主體分有以下兩種:
1、既有法人融資
在下列情況下,為既有法人融資:
(1)既有法人具有為項目進行融資和承擔全部融資責任的經濟實力;
(2)項目與既有法人的資產以及經營活動聯系密切
(3)項目的盈利能力較差,但項目對整個企業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利用既有法人的整體資信獲得債務資金。
2、新設法人融資
在下列情況下,為新設法人融資:
(1)擬建項目的投資規模較大,既有法人不具有為項目進行融資和承擔全部融資責任的經濟實力;
(2)既有法人財務狀況較差,難以獲得債務資金,而且項目與既有法人的經營活動聯系不密切;
(3)項目自身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依靠項目自身未來的現金流量可以按期償還債務。
融資主體是指進行融資活動,承擔融資責任和風險的項目法人單位。確定項目的融資主體應該考慮項目投資的規模和行業的特點,項目自身的盈利能力等因素。
6. 企業的資金來源是什麼和什麼兩類資本結構
資金來源按融資主體分為內部資金來源和外部資金來源。相應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專融資和外源融資屬兩個方面。
A.內源融資
(1)概念:內源融資也稱內部融資,是將作為融資主體的既有法人內部的的資金轉化為投資的過程。
(2)既有法人內部融資的渠道和方式:
①貨幣資金;②資產變現;③企業產權轉讓;④直接使用非現金資產。
B.外源融資
(1)概念:外源融資是指吸收融資主體外部的資金。
外部資金來源渠道較多,應根據外部資金來源供應的可靠性、充足性以及融資成本、融資風險等,選擇外部資金來源渠道。
外源融資又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7. 既有項目法人和新設項目法人的區別
既有項目法人和新設項目法人區別的關鍵在於項目,當一個法人單位(即既有的法人)計劃投資建設一個項目時存在兩種選擇:
一是為這個項目新設一個法人單位來承擔項目建設。
二是仍由自身來承擔這個項目的建設。如此就產生了既有項目法人(第二種選擇)與新設項目法人(第一種選擇)的區別。
(7)既有法人融資概念擴展閱讀: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徵: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和行使民事權利,設定和承擔民事義務。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它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集合體。這是法人與自然人的根本區別。它可以是個人的集合體,也可以是財產的集合體。不以組織集合體名義出現在民事主體的,不能為法人。
8. 項目融資與法人融資的區別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專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屬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既有法人 1、既有法人具有為項目進行融資和承擔全部融資責任的經濟實力。 2、項目與既有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