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央行稱有序打破剛性兌付 未來信託違約或難再兜底 是什麼意思
其實就是違約風險的問題。
以前,違約的話,有銀行甚至政府會對投資者進行補償,也就回是所謂的答剛性兌付。不管出了什麼問題,總會有人管你。
但金融市場本身就是有風險的。你非要進來玩,就要做好輸的准備。只准你贏錢,不許自己輸錢,這是強盜邏輯。違約風險同樣是金融市場最主要的分先之一。央行這種言論,本身是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的有效進行,並沒錯。總之,現在玩信託,需要做好對方銀行會違約的風險,銀行違約了,投資者要自己承擔後果。誰讓你之前沒選對投資產品。
這樣會嚇退一些盲目的投資者,對金融系統資金來源也許不好,但對民生的穩定發展還是有好處的。
⑵ 信託中的擔保方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集合信託中都存在擔保方的,擔保方起到對信託資產兜底的作用,集合信託兜底順位回為
1、借款人為第一順答位
2、擔保方為的第二順位
3、個人無限連帶方為第三順位
4、信託公司股東為第四順位
補充:所謂的兜底就是承擔還款義務,擔保又存在一般擔保、無限擔保、連帶無限擔保。其承擔的責任逐步增大
⑶ 什麼是信託公司的兜底處理,是說可以保證收益嗎
信託控股基金子公司大多主要目的是為增加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
1、信託行業未來發展方向一定是以主動管理型為方向
2、一般熱衷控股基金子公司的信託多為第二梯隊的,通過基金子公司牌照可以有效的拓展市場份額
3、基金子公司監管單位為證監會,信託監管為銀監會,通過基金子公司通道,相對可以更靈活。
補充:基金子公司的牌照只是換了一個通道,可以有效的將私募產品包裝成公募,也是未來信託資產證券化的合適通道,是一個不錯的布局方向
⑷ 理財產品兜底是什麼意思
「兜底」風險來源:當代金融家 | 發布時間:2012年07月30日 10:41 | 作者:黃希韋 編者提示:合作基金、資產管理公司關注的均是實實在在的銀行風險管理問題,這令不少銀行感興趣。如果初始時我們擔心聯盟比較虛,那麼現在我們可以稍微放輕鬆些了。
6月19日,亞洲金融合作聯盟在大連舉行專業委員會工作會議。會上,聯盟主席、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提出年內要做實10件大事,其中,成立風險合作基金和資產管理公司,尤其值得期待。
所謂風險合作基金,是針對中小銀行成員在經營過程中所面臨資本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通過風險協調機制為困難的中小銀行成員提供資金支持,為其「兜底」風險。
董文標在會上說,實際的操作路徑可以分為兩步走:第一步,參與的銀行將在其內部開設虛擬的「專項賬戶」,賬戶中的資金算作風險合作基金的一部分,各家銀行日常運營不可動用這部分資金。第二步,條件成熟時,各家銀行再將「專項賬戶」中的資金「歸攏」,形成實體的基金。
可以預期,當聯盟內部成員出現資本損失或者流動性危機時,合作基金便可對其提供支援,助其度過眼下危機。度過危機之後,銀行將在若干年內還上這筆錢,這就能夠有效地熨平風險。
資產管理公司則為幫助中小銀行快速處置不良資產,騰出精力做大主業。「不良資產的清收這一專門的事情,應當讓專門的人來做。」董文標說。在他看來,銀行經營難免產生不良資產,如果讓分行自己清收不良資產,效果不佳,同時也容易分散精力。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聯盟要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計劃由各銀行共同出資組建,以市場化、公司化方式運作。而根據設想,在時機成熟之時,資產管理公司還可能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雖然根據《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是,聯盟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若以聯盟的名義出資,從聯盟成員繳納的會員費中出資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僅僅是依靠專業技術協助銀行進行不良資產的清收處置,而不是自身收購不良資產後進行處置,這樣的資產管理公司並不屬於金融機構,這樣的安排並不違反監管規定。
很顯然,合作基金、資產管理公司關注的均是實實在在的銀行風險管理問題,這令不少銀行感興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城商行董事長告訴記者,開始還擔心聯盟比較虛,但越來越感覺到合作內容相當豐富。
記者了解到,在專業委員會工作會議上,聯盟還制定了三年發展綱要,並宣稱將共同出資建立風險合作基金,建立聯盟資產管理公司,而這一目標已經納入其中期發展規劃。會議上傳來的消息還稱,上述聯盟的組織架構將以信息科技、風險管理、運營管理、小微金融服務、戰略發展、學習培訓等六大專業委員會為基礎。此外,聯盟今年將在香港、台灣、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發展5~6家海外會員。
隨著中國實施巴塞爾協議Ⅲ、利率市場化進入實質性階段,中國的銀行業正在迅速重塑,中小銀行的聯合與合作或是今後發展的主題。
⑸ 什麼是信託公司的兜底處理,是說可以保證收益嗎
信託項目發生風險時由信託公司先行兌付,但是也不能說一定是保證收益的。
兜底處理這並不是一個規范的金融詞語,從字面上理解,可以說是在項目方無法承擔還款能力的時候,發行方信託公司代替項目方去支付客戶的投資資金。
在整個信託和資管公司,有一種剛性兌付的潛規則,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理解是信託和資管公司做的兜底處理。但在法律層面,其實對信託公司並沒有這個要求。
所謂剛性兌付,就是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信託公司需要兜底處理。事實上,我國並沒有法律規定信託公司必須承諾剛性兌付,這只是信託業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5)信託股東兜底擴展閱讀:
與兌付相關的法律條款:
《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49條,該條款規定,信託公司每年應當從稅後利潤提取5%作為信託賠償准備金,但該賠償准備金累計總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20%時,可不再提取。
同時,《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34條又規定,信託公司開展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8條也規定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
⑹ 什麼是信託公司的兜底處理,是說可以保證收益嗎
一般信託產品的來設計是指集合信源托設立時的方案,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1、主體簡介,包含借款人、股東、擔保方、實際控制人等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等
2、項目簡介,標的項目的進展情況,一般為可行性報告
3、抵押物情況說明,形態,評估價值等
4、還款來源說明
5、其它增信措施
6、交易結構,時間期限安排等
7、法律意見
補充:一般信託方案,包括但不限於以上信息,通過層層梳理,可以有效的提高項目可行性,盡可能的規避風險,可以說信託的方案設計與信貸流程、投行流程都是互通的。
⑺ 什麼是信託公司的兜底處理,是說可以保證收益嗎
投資私募基金可靠的,但是還是需要篩選 1、選取標的資產,私募基金的投資方向大多為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債券等。
⑻ 我同學認為旺理財的理財經理告訴他什麼是信託公司的兜底處理,是說可以保證收益嗎
信託項目發生風險時由信託公司先行兌付,但是也不能說一定是保證收益的。
項目發生風險後兜底的幾種可能性:
1、由信託公司風險備付金墊付
2、由信託公司自有資金墊付
3、由信託公司的股東出資金墊付
4、由信託公司與投資人協商,先處置抵押物再兌付
補充:當信託項目是小范圍的違約時,一定是走1、2、3的形式的,如果發生大面積違約,4的形式可能性較大,如果連抵押物處置都不足以兌付的時候,那很可能面臨信託計劃失敗,因此從理論上來講還是會有一定風險的,因此不能說完全的保證本息的兌付,而且監管部門銀監會也不會支持這種保本保收益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