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業務是什麼
信託業務是以信用委託為基礎的一種經濟行為,帶有一定的經濟目的。即掌握資金(或財產)的部門(或個人),委託信託機構代其運用或管理,信託機構遵從其議定的條件與范圍,對其資金或財產進行運用管理並按時歸還。由於信託業務是代人管理或處理資財,因此,信託機構一要有信譽,二要有足夠的資金。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國際上的金融信託業務,主要是經營處理一般商業銀行存、放、匯以外的金融業務,隨著各國經濟的發展,市場情況日趨復雜,客戶向銀行提出委託代為運用資金、財產,或投資於證券、股票、房地產的信託業務,與日俱增。國內的信託業務是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業務,主要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如利得財富。
1、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2、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3、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4、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5、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6、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7、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8、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9、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2. 請問什麼叫信託
信託受益人是指因其擁有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所取得收益的主體或個人。
希望採納
3. 信託公司是如何運作的
通行的模式是,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從各個投資者處募集資金,然後將集合的專資金進行對外投資屬,投資產生收益中的部分將分配給投資者作為回報.
如果您有15萬元,可以嘗試通過信託公司或商業銀行購買相關的信託產品,簽訂信託合同,在約定的期限內可以獲得收益,並最終取回本金.
但是,信託產品的投資也有風險,請審慎選擇,祝您好運:)
4. 什麼是信託,它怎麼盈利的
信託是信用委託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託,代為管理、經營和處理某項經濟事務的行為。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是以中間人身份所進行的一項銀行業務,可將其歸入中間業務范圍。
在信託業務中,擁有信託財產的人通常稱為委託者,他們為達到一定目的,把財產委託給他人管理和處理;接受委託者的要求,按合同規定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處理的人,則為受託者。委託者把財產委託給受託者進行管理和處理時,雙方需要簽訂合同或協議,這種行為就是信託行為。通過信託活動會產生收益,享受信託收益的人,則為受益者,受益者可能是委託者本身,也可能是第三者。委託者、受託者、受益者三方圍繞信託財產而產生的經濟關系稱為信託關系。
信託的種類按不同的信託對象、目的、業務內容可有多種劃分方式。按對象可分為個人信託和法人信託;按目的分為盈利信託和非盈利信託;按受益對象分為自益受託和他益受託;按信託受益范圍可分為公益信託和私益信託;按信託業務的內容可分為資金信託和非資金信託;按信託行為發生的基礎可分為自由信託和法定信託;按信託業務涉及的區域和范圍,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按信託事務的性質分為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信託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其職能有三:
金融職能。因為信託著眼於籌集資金和融通資金,通過信託融資也是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
財務管理職能。因為信託的產生是從財務管理開始的。所謂財務管理就是信託機構接受財產所有者的委託,為其管理和處理財產。就我國銀行信託部門辦理的業務來看,都具有財務管理職能。
信用服務職能。信託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法人、團體提供內容豐富的信用服務。
我國銀行目前開辦的信託業務有:
信託存款。指企業、單位或個人可以自主使用的資金,存入信託機構,委託信託機構代為運用,但不具體指定使用對象和用途。
信託貸款。是信託機構用吸收的一般信託存款和部分自有資金,以貸款方式向企業單位提供資金,並計收利息的一種信託業務。
信託投資。信託機構以投資人的身份直接向企業所進行的投資。信託投資的來源是信託機構的自有資金和長期穩定的信託存款。
財產信託。信託機構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將財產向指定或不指定的單位出售或出租。
委託貸款。信託機構按委託單位的要求,使用委託單位預先交存信託機構的貸款基金,按委託單位指定的對象和用途所發放的貸款。
委託投資。委託人以准備進行投資的資金交存信託機構,委託其向指定的企業或項目進行投資,信託機構代為監督企業的管理和收益分配。
5. 公司開展信託業務需要哪些條件
設立信託投抄資公司,應當襲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領取《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
申請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信託投資管理公司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不少於三億人民幣,經營外匯業務的不少於1500萬美元)。
四、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的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和信託市場狀況對申請審查。
6. 信託是一個怎樣的概念~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
信託被定義為:一個人即委託人在生前或死亡時創設的一種法律關系,委託人為受益版人的利益或者權為某個特定目的,將其財產置於受託人的控制之下。
信託投資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受託經營資金信託、受託經營財產信託、受託經營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基金、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與購並、代保管業務、公益信託業務、自有資金投融資業務等12項
7. 什麼是「營業性信託活動」
民事信託、營業信託與公益信託是信託中的幾種不同性質不同類型信託表現形內式。按照受託人容行為的性質可以將信託劃分為營業性信託或者稱商業性信託和非營業性信託或者稱私人信託、民事信託。受託人接受委託,以商業行為從事信託業務活動的,屬於營業性信託;營業性以外的受託行為為非營業性信託,即為民事信託。公益信託則是指為促進慈善事業和學術及其他公益事業的發展而設立的信託。
8. 經營信託是啥意思
家族信託來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自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產以實現財富長期規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9. 信託業務的分類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准,信託產品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容,我所知道的,信託產品分版類可以如下:權
①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②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③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④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⑤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⑥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⑦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⑧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⑨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10. 關於信託的一些知識
一、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他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它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有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託關系中的當事人有三個,即: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其中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財產的。其中,財產權的含義包括:1、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2、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3、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力;4、對財產處分的權利。
二、 信託的種類有哪幾種
根據信託目的性質的不同,信託劃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出於私益目的設立的信託即為私益信託,出於公益目的設立的信託,屬於公益信託。私益信託又可以分為營業信託和非營業信託。營業信託是個人或法人以財產增值為目的,委託營業性信託機構進行財產經營而設立的信託。非營業信託既是信託法所稱的民事信託,是個人為撫養、扶養、贍養、處理遺產等目的而設立的信託,委託受託任意非營利業務進行財產的管理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是處於發展公共事業的目的而設立的信託,該信託財產只能用於公益事業。我國的信託法將其使用的客體范圍包括了公益與私益信託,涵蓋了各類的信託活動。
從信託理論和國外信託業發展經驗看,信託業的職能主要有財產管理、融通資金、協調經濟關系、社會投資和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五種。
三,信託業以其獨特的,有別於其他金融機構的職能,牢固地在現代各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並以其功能的豐富性,而獲得「金融百貨公司」之美譽。但必須明確的一點是,雖然時值今日,信託業的職能很多,但其原始功能——財產管理功能是其基本職能,其他諸種職能,都是在這一職能的基礎上行生而來。
(一)財產管理職能
財產管理功能是指信託受委託人之託,為之經營管理或處理財產的功能,即「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這是信託業的基本功能。現代信託業所從事的無論是金錢信託還是實物信託,都屬於財產管理功能的運用,其理論支持是現代產權理論。在該功能下,信託業作為受託人,必須按委託人的要求或其指定的具體項目,發放貸款或進行投資,為委託人或受益人謀利。而且,信託財產所獲收益,全部歸受益人享有,信託機構只能按契約規定收取相應手續費。
(二)融通資金職能
融通資金功能是指信託業作為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身就賦有調劑資金餘缺之功能,並作為信用中介為一國經濟建設籌集資金,調劑供求。由於在商品貨幣經濟條件下,財產有相當一部分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因此對這些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就必然伴隨著貨幣資金的融通。表面上看信託業的這一功能與信貸相似,但實則有質的區別:在融資對象上信託既融資又融物;在信用關繫上信託體現了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多邊關系;在融資形式上實現了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託成為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的結合點。因此,信託融資比信貸融資有顯著優勢。
(三)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協調經濟關系功能是指信託業處理和協調交易主體間經濟關系和為之提供信任與咨詢事務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權的轉移問題,所以有別於前二種功能形式。在現代經濟生活中固有的信息不完備和交易主體內存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使得交易費用越發昂貴。因此,為降低交易費用,弱化交易對方的機會主義行為,交易主體通常都要了解與之經營有關的經濟信息,如經濟政策、技術可行性、交易對方資信、經營能力、付款能力、經營作風、市場價格、利率、匯率以至生活習俗等。信託機構通過其業務活動而充當「擔保人」、「見證人」、「咨詢人」、「中介人」,為交易主體提供經濟信息和經濟保障。
(四)社會投資職能。是指信託業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功能。信託業務的開拓和延伸,必然伴隨著投資行為的出現,也只有信託機構享有投資權和具有適當的投資方式的條件下,其財產管理功能的發揮才具有了可靠的基礎,因此,信託機構開辦投資業務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信託機構的普遍做法。信託業的社會投資職能,可以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在我國,自1979年信託機構恢復以來,信託投資業務一直是其最重要的一項業務,這一點,從我國大多數信託機構都命名為「信託投資公司」可見一斑。因此,社會投資功能可以定位為中國信託業的輔助功能之一,但一定要按照信託原理的要求來對這一功能加以運用和發揮。
(五)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是指信託業可以為欲捐款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的功能。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熱心於學術、科研、教育、慈善、宗教等公益事業,紛紛捐款或者設立基金會,但他們一般對捐助或募集的資金缺乏管理經驗,並且又希望所熱心支持的公益事業能持續下去,於是就有了與信託機構合作辦理公益事業的願望。信託業對公益事業的資金進行運用時,一般採取穩妥而且風險較小的投資方法,如選取政府債券作為投資對象。信託機構開展與公益事業有關的業務時,一般收費較低,有的甚至可不收費,提供無償服務。
綜上分析,所得的結論是:由於信託制度是一種財產轉移和管理制度,信託業的本質是財產管理機構,所以中國信託業的職能定位應當是:以財產管理功能為主,以融通資金功能次之,而以協調經濟關系功能、社會投資功能和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功能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