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首次將稅務犯罪列為洗錢的上游犯罪是在哪一年
2014年。
我國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制度屬於「舶來品」,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工作自然先在金融領域開展,並且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國涉稅違法犯罪的特徵按發生率看,依次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與騙取出口退稅三類案件。
2012年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新標准明確要求將稅收犯罪定義為洗錢的上游犯罪,把處置稅收犯罪所得列入主管部門調查洗錢的職權范圍內。
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首次把涉稅違法犯罪定義為主要的洗錢上游犯罪之一,這是我國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極大進步。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成為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又一有效利器。
(1)融資偷稅擴展閱讀:
我國在稅務領域制定了一些制度與措施來反涉稅違法犯罪、反洗錢、反恐怖融資。
2018年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根據國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實際情況,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標志稅收領域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成為國家戰略。
為了打擊嚴重稅收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群眾與輿論監督的作用,促進反逃騙稅、反洗錢工作的深入開展,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制度,有利於維護正常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懲戒嚴重涉稅違法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因為日趨嚴重的跨境逃避稅問題,2013年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與歐洲委員會發起的《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此將進一步推動我國利用國際稅收征管協作提高對跨境納稅人的稅收服務和征管水平,有助於營造公平透明的稅收環境。
Ⅱ P2P存在被用來逃稅的可能么
凡事皆有可能,就看成功率高不高。
挑選P2P平台注意事項:
1、鑒別公司實力
不可一味看注冊資本,
平台的注冊資本可以側面的
反映出平台的部分實力,
注冊資本過小沒實力的概率很大。
但是注冊資本過大的不見得一定有實力。
還應關注以下幾點:
1.是否有金融背景或金融基因
P2P一直作為互聯網金融的重要實踐形式,歸其根源還是金融服務,只是服務方式更加快速,便民。運營團隊嚴謹的金融從業背景直接決定著P2P平台風控是否嚴謹。國內藉助傳統金融風控手段運營比較成功的P2P平台。
2.擔保公司實力是否雄厚
這種方式主要是由P2P理財平台跟第三方擔保公司進行合作,由第三方擔保公司來為平台的每一筆交易來進行連帶責任擔保。如借款人出現了逾期不付的問題,那麼第三方擔保公司將會為投資者進行一個全額的本息墊付,很多P2P理財平台都採用這種方式來做安全保障。
2、運營模式既決定平台業務內容及范圍,同時決定平台穩定性
P2P本質隸屬借貸雙方信息服務平台,國內大小平台根據自身特長出現了O2O、P2B等業務借貸模式。P2P是一種個人對個人的借貸模式,個人債務屬於無限責任;P2B是個人對企業,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可能出現倒閉和破產,債務追回就會十分渺茫;O2O屬於P2P時代的創新,直接線上對線下模式,也是相對比較安全的P2P理財模式。基本線上尋找投資人,線下尋找借款人,同時引入第三方擔保或融資性金融機構擔保及實物抵押。
三.風控很重要
首先,要看平台是否有投資擔保公司擔保,而且擔保公司的實力是否足夠強。是否有第三方資金託管。其次,單一項目募集資金總額過大,是否超出了該P2P平台交易總額的5%。即使很多都提供本息全額擔保,也有自己獨特的風險控制機制。要規避大額借貸資金或者資金池操作。
其次,取決於風險管理能力是否足夠強大。風控這塊主要做兩個工作,一個是前期借款標審定的時候對風險進行評估,如風險在控制范圍之外則一票否決。另一個是貸後進行跟蹤,定期對借款人的經營狀況進行了解、上門調查。
另外,線下催收能力也是風險控制能力的體現,這個判斷標准主要是在:
(1)對於抵押物的處理能力;
(2)公檢法社會資源協調能力 ;
(3)對於借款人心理分析、處理能力。
4、平台是否有逾期,逾期壞賬率具體情況
P2P平台是為借款人和投資人提供有效的信息撮合服務,使投資人資金最大化,借款人享受小微金融實惠。撮合借貸雙方過程中,肯定會產生一些小概率事件,這就是投資人和平台最討厭的壞賬和逾期,這種情況肯定存在,就連國內最權威的銀行業都不可避免。
Ⅲ 怎樣利用離岸金融中心逃稅
離岸金融中心在我國跨境資本流動中地位上升,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首先,這一現象使得我國得以利用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巨額金融資本而不至於過度加劇風險。近20年來國際資本流動出現了證券化趨勢,國際資本市場上最大的投資主體是各類投資基金,但投資基金慣常從事的證券投資方式又與我國所偏好的直接投資方式相互沖突。西方投資基金在離岸金融中心設立離岸公司,然後以此為載體開展對華直接投資,就能夠實現最終投資者高流動性偏好與中國外資政策直接投資偏好的統一。其次,這一趨勢有助於我國利用外資方式的創新,如利用投資基金,開展企業並購,進行以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為基礎的資產支持證券融資。然而,離岸金融中心在我國跨境資本流動中地位上升也給我國帶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
(一)為腐敗分子、不良商人提供侵吞國有資產和公眾財產的途徑。多數大型現代企業都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兩權分離」的企業,經營者或者完全沒有企業股權(如完全的國有企業或由外部職業經理管理的私人企業),或者不佔有全部股份(股權多元化企業),因此存在代理風險,掌握經營權的經理人可能侵佔股東資產,掌握控股權的大股東也有可能侵犯其他股東的權益。由於目前中國商業法規不夠健全,這種代理風險相當高,而離岸金融中心恰恰為這種侵佔行為提供了便利的資產轉移渠道。這種資產轉移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資產;二是隱蔽公司股權收購方的真實身份,低成本侵佔公有股權,類似案例已經屢見不鮮。
(二)推動資本外逃規模進一步膨脹,進而對人民幣匯率安排和貨幣政策運作產生重大壓力。中國資本外逃(capital flight)規模極為可觀,而英屬維爾京群島、百慕大、開曼群島等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是中國大陸資本外逃然後迴流的「中轉站」,這在國際財經界屬於公開的秘密。資本外逃是國際游資(hot money,「熱錢」)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來源, 2002年下半年以來,國際游資大規模內流對人民幣匯率施加了沉重的升值壓力,並嚴重干擾人民銀行遏制信貸規模增長失控的貨幣政策。
(三)造成潛在投資爭議。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引起廣泛關注的仰融案件。
(四)便利公司欺詐。目前所知,企業利用離岸金融中心的便利條件進行的欺詐行為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虛增資產。典型案例是義大利帕瑪拉特公司欺詐案,其欺詐行為之所以能夠得逞,主要是利用離岸金融中心信息不透明的特點。二是虛增經營業績。企業虛增經營業績往往是為了上市惡意「圈錢」,但虛增經營業績通常需要支付相應的較高稅收成本,企業如果利用離岸金融中心對離岸公司的免稅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虛增經營業績。這種財務造假行為相當普遍,以至於香港形成了一條龍的財務造假「上市包工隊」。
近年來,內地民營企業紛紛通過在百慕大等地注冊離岸公司的方法曲線海外上市,在赴港上市的內地民營企業中,這類海外注冊公司佔大多數。2001年末以來,多家海外上市內地民營企業相繼遭受財務造假質疑,有些已被證實有商業犯罪行為,而遭到質疑的民營企業全部是海外注冊的離岸公司。
(五)轉嫁金融風險。中國是利用外資大國,截至2003年底,全國已經累計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6.5277萬家,實際利用外資金額5014.71億美元。隨著外資企業在華投資的增長,外資企業的信貸風險問題也日益顯著。
一般而言,為了提高投資收益率,企業傾向於提高負債率,這是因為當企業投資收益率高於利率時,負債能夠提高股東的資本回報率;從事跨國經營的企業為了降低匯率風險,使本幣資產和本幣負債相匹配,更加重視在東道國和國際金融市場融資。但企業不能無限制提高負債率,因為隨著負債率上升,財務風險加大,其融資成本(貸款利率)將上升。因此,對於奉行激進經營策略的企業而言,如果能夠向公眾和金融機構隱瞞其真實負債水平,將有助於其擴大融資規模而不至於推高貸款利率。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擁有信息不透明「優勢」的離岸金融中心無疑是上乘選擇。藉助離岸公司工具,一家集團公司可以在集團整體債務水平很高的情況下,將其控制下的信息披露義務較高的子公司帳面債務水平保持在較低水平,而集團整體的高負債不為人所知。對於中國而言,外資企業藉助離岸公司推行高負債經營,最終發生債務違約而殃及向其在華子公司放款的中國金融機構,這樣的案例已經不上一端,最典型者莫過於印尼金光集團及其下屬亞洲漿紙業股份有限公司(Asia Pulp & Paper,APP)債務危機案。
Ⅳ 融資租賃(直租)如何納稅
一、印花稅:印花稅是就合同繳納的稅種,該交易過程涉及購銷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購銷合同中,雙方按購銷金額的0.03%繳納印花稅。融資租賃合同中,根據出租方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印花稅按0.03%到0.1%不等。
二、所得稅:對承租人而言,固定資產的所得稅可以納入賬面折舊,但由於所得稅會對固定資產初始成本的計量不同,會導致有時間性差異。
三、增值稅:增值稅是融資租賃的難點,目前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已經營改增完畢,需要交納增值稅。
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而融資租賃企業的差額徵收=銷售額*稅率-進項稅額,融資租賃企業的「差額徵收」不是進項稅額,而是「銷項稅額」中銷售額的「減項」。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凡年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以及年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個體經營者,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按小規模納稅人辦理;年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稅款,不得領購專用發票,並繳清結存的專用發票:
(1)有虛開專用發票的違法犯罪行為;
(2)有偷稅、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行為;
(3)年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經營者超過規定期限仍然不能健全會計核算,或者不能夠向國家稅務機關提供准確納稅資料的;
(4)年銷售額達到規定標准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向國家稅務機提供准確納稅資料的;
(5)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
Ⅳ 韓國查獲2416名比特幣偷稅者,比特幣作為虛擬貨幣也要交稅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簡單粗暴的回答你,目前還是不需要的,但是以後怎麼發展或者以後有什麼新的政策就難說了,比特幣現在在國際市場上的影響非常大,這一點毋庸置疑。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最新數據報告顯示,2013年至2015年之間交易報告顯示,那個時候交易比特幣的人數大概全世界不到900人左右,雖然這個數字顯然是不正確的,但是,美國為了規范監管,所以美國國稅局早在2014年的時候,就已經將加密貨幣列為個人的財產屬性,並給某些比特幣交易所發送了規定通知。
一、沒有發行機構我認為現在全世界上無外乎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有錢人,一種是沒有錢的人,另外一種是有比特幣的人,或是沒有比特幣的人,很明顯的化學反應這可能是大部分許多擁有者,或是以後會進入貨幣圈的人的一種財富信念罷了,在短時間內因為貨幣的飛漲,像是神話一樣創造了許多突然致富的財富新聞,很多人現在認為比特幣就是他這一輩子的希望,顯然這些人只是還沒有被割韭菜過。
Ⅵ 幫別人做假賬融資的後果
做假賬被稅務局發現,一般會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 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對會計做假賬有如下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單位領導人、會計人員違反本法第二章關於會計核算的規定,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 單位領導人、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偷稅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的,由財政、審計、稅務機關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處理,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予以受理,或者對違法的收支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或者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單位或者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報告,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單位領導人接到會計人員按照本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提出的書面意見,對違法的收支決定予以辦理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作出處理決定,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行政處分;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單位領導人和其他人員對依照本法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Ⅶ 什麼樣的融資公司是合法的
合法的融資公司應抄該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有國家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2、正規的公司制度;3、具有從業資格認證的工作人員;4、沒有偷稅漏稅行為,有規范的公司財務流程和制度;5、有國家頒發的行業資質證書;6、從事的商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要求等。
Ⅷ 請介紹幾篇債務融資與避稅有關的論文
一、債務融資比例淺論
債務融資比例,即資金總量中債務資金的比例對公司治理產生的影響。
1.提高債務融資比例能夠降低企業自由現金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自由現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如果自由現金流豐富,則公司可以償還債務,回購股票,增加股息支付。當公司產生大量的自由現金流時,經理人從自身價值最大化出,傾向於不分紅或少分紅,將自由現金流留在公司內使用,經理可以自由支配這些資金用於私人利益,或是進行過度投資,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由此產生代理成本。
首先,由於對股東的支付會減少經理控制下的資源,因而減少了經理的權利,甚至在企業必須獲取資金時,又會受到資本市場的監督,因此經理人傾向於不少紅或少分紅;其次,當公司內部留有大量自由現金流時.經理可以將自由現金流用於私人利益,這直接增加了經理的效用;再次,企業經營者有將企業擴張到超過最優規模的動機,因為經營者的權利因他們所控制資源的增加而增大,而且與銷售增加正相關的經營者的報酬也會相應增加,導致企業進行過度投資。然而,股東的利益在於公司價值最大化和投資回報問題,規模大並不代表效益高。因此,如何讓經營者支出現金而不是投資於回報小於資本成本的項目或者浪費在組織的低效率上,這是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原本企業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或發放股利的形式將現金支付給股東,從而能夠降低自由現金流量的代理成本。但是,由於使用未來現金流的控制權留給了經理,經理從自身效應最大化出發,難以保證上述行為的必然實施,也就是說,發放股利或股票回購對經營者的約束是軟性的。與此相反,企業向債權人按期還本付息是由法律和合同規定了的硬約束。企業經營者必須在債務到期時,以一定的現金償還債務本息,否則面臨的將是訴訟與破產。負債融資對經營者的這種威脅,促使經理有效地擔負支付未來現金流的承諾。因此,因負債而導致還本付息所產生的現金流出可以是紅利分配的一個有效替代物,從而更好地降低自由現金流量的代理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 提高債務融資比例能夠優化股權結構
最早對負債融資的股權結構效應做出分析的是Jensen和Meckling(1976),他們研究表明,在經營者對企業的絕對投資額不變的情況下,增大投資中負債融資的比例將提高經營者股權比例,減少股東和經營者之間的目標利益的分歧,從而降低股權代理成本。
如果債權人對公司的約束是硬的,那麼在股權分散,法人或管理層持股比例較小的情況下,增加負債融資,一方面能相對提高公司的股權集中度和管理者持股比例,增加大股東的監督力度和管理者與股東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使債權人特別是大債權人能更好的發揮對大股東,管理層的監督和約束的職能。因此,在相對分散的股權結構中,負債融資一方面增加了管理層的激勵,對約束經營者行為、防止經營者過度投資,降低股權代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公司業績起著積極的治理效應;另一方面,債權人的監督約束了大股東的私利行為,避免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侵害。
而當股權過於集中時,大股東利用手中的控制權通過董事會中的絕對多數來直接控制經營者。此時,經營者為了保住自己的職位,往往會迎合大股東一起來侵佔債權人、其他股東(尤其是小股東)利益。大股東的股權集中優勢越明顯,這種可能性就越大。此時外部融資的困難將會加大。因為當債權人和其他中小股東事先預料到大股東這種利益侵佔行為時,要麼就拒絕融資,要麼就要求提高投資收益。從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如果外部負債融資不能到位,這種負債的監督和約束功能將無從發揮,從而影響公司治理效率。
3 提高債務融資比例可以激勵經營者努力工作
經營者與所有者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即經營者更傾向於不冒風險,因為他們的財富同公司正常運轉相聯系。就公司所有者而言,他們更關注股市的系統性風險對公司股價的影響,因為對於一個分散化投資者來講,這種風散化的投資組合策略已大大降低了行業或單個企業所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相反,經營者卻無法有效地分散化風險。對於他們來說,其擁有財富的大部分都同其所在公司的績效有關。他們的工資收入、股票期權及人力資本的價值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公司的正常運轉。而當公司出現問題時,經營者的財富很難在公司問轉移。從這一點上講,他們所遭遇的風險更像是一個債權人的風險而非股東的風險。增加上市公司的負債資本比率,提高了流動性風險和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提高了經營者不當決策的成本,即債務可作為一種擔保機制。
二、淺論債務融資的類型結構
債務融資類型結構,即不同來源的債務比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商業信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租賃等。不同類型的債務對於約束代理成本各有其特點而多樣化的債務類型結構有助於債務之間的相互配合並實現債務代理成本的降低。
1.銀行信貸
銀行信貸是企業最重要的一項債務資金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也是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對企業進行干涉和對債權資產進行保護。但銀行信貸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樣存在缺陷:流動性低,一旦投入企業則被「套牢」;信貸資產缺乏由充分競爭產生的市場價格,不能及時對企業實際價值的變動做出反應;面臨較大的道德風險,尤其是必須經常面對借款人發生將銀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變投資方向,以及其他轉移、隱匿企業資產的行為。債務人的道德風險由於銀行不能對其債權資產及時准確地做出價值評估而難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企業債券
債券融資在約束債務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銀行信貸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企業債券通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投資者可以隨時予以出售轉讓。這就為債權投資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 可以降低投資的「套牢」效應,也即是降低了投資的專用性。在這種條件下,債權人對權利的保護不再是必須通過積極的參與治理或監督,還可以通過」一走了之」的方式。顯然 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沖突被分散化了(至少從特定債權投資者的角度來說是如此),債權的代理成本相應降低。這與股票的流通能帶來股權資金的相對低成本使用是類似的道理。
其次,債券對債權融資代理成本的約束還通過「信號顯示」得以實現。由於債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其價格能對債券價值的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並且,債券的價格變動還將反映出企業整體債權價值和企業價值的變化。企業債券實際上起到了一個」顯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債權人及時發現債權價值的變動。尤其是在發生不利變動時迅速採取行動來降低損失。顯然。債券的這種作用有利於控制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沖突——在沖突剛開始時就及時發出信號,引起債權人的重視並採取適當行動,從而防止沖突擴大或升級。銀行對貸款的質量評估也可以起到類似作用,但由市場來對企業債務定價,不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准確性和及時性要高得多。債券的這種信號顯示作用是其他債權融資方式所沒有的。當然,與銀行信貸相比,債券融資亦有不足之處,主要表現為債權人比較分散,集體行動的成本較高,而且債券投資者較大眾化,未必是專業機構。這些特點顯然不利於債券投資者約束債權的代理成本。
3.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是期限較短的一類負債,而且一般是與特定的交易行為相聯系,風險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鎖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較低。但是,由於商業信用比較分散,單筆交易的額度一般較小,債權人對企業的影響很弱,大多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即使企業出現濫用商業信用資金的行為,債權人也很難干涉。
4.租賃融資
租賃融資作為一種債務融資方式,最大的特點是不會產生資產替代問題,因為租賃品的選擇必須經過債權人(租賃公司)審查,而且是由債權人實施具體的購買行為,再交付到企業手中。而且,在債務清償之前,債權人始終擁有租賃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對企業可能的資產轉移或隱匿行為都能產生較強的約束。從這個角度來看,租賃融資的代理成本較之其他方式的債權融資顯然要低得多。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發現,各種債權融資方式在克服代理成本方面均具有各自的優勢與不足。因此在債權融資中應實現各種融資方式之間的取長補短 將各種具體的債權資金搭配使用、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而在所有可能的債權融資方式中,銀行借貸與發行債券無疑是兩種最為重要的債權融資方式,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僅具有替代性,更重要的是它們具有相當程度的互補性。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參與公司治理與監督方而具有顯著優勢,而債券則可以及時發出信號為債權人的
三、淺論合理避稅
合法避稅是指在尊重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納稅人採取適當的手段對納稅義務的規避,減少稅務上的支出。合理避稅並不是逃稅漏稅,它是一種正常合法的活動;合理避稅也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還需要市場、商務等各個部門的合作,從合同簽訂、款項收付等各個方面入手。避稅是企業在遵守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以對法律和稅收的詳盡研究為基礎,對現有稅法規定的不同稅率、不同納稅方式的靈活利用,使企業創造的利潤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歸企業。它如同法庭上的辯護律師,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稅是合法的,是企業應有的經濟權利。必須強調一點:合法規避稅收與偷稅、漏稅以及弄虛作假鑽稅法空子有質的區別。
避稅的種類按其特徵和內容分為國內避稅、國際避稅和稅負轉移三種形式。我們將主要為中小企業家們介紹中國國內常用的一些避稅方法。
從實用角度來看,國內的避稅就是指企業通過各種方法、途徑和手段避開國內納稅義務。從更現實的條件出發,企業的老總和財務經理需要解決不同難題。
合理避稅:老總能做什麼
規避稅收,現在早就不是一個只適合於私下交流的話題。現在許多企業老闆都在交流怎樣規避稅收,成功的經驗大家「群起而效仿」。十屆人大剛剛謝幕,稅收政策、稅收監管和稅率水平等問題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
一個企業經營的角度來分析的。假如能是一個管理決策層,從企業的發展戰略角度來看,這樣的操作更適合於您。
換成「洋」企業
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傾斜政策,因此由內資企業向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等經營模式過渡,不失為一種獲取享受更多減稅、免稅或緩稅的好辦法。
注冊到「避稅綠洲」
凡是在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以及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區、保稅區設立的生產、經營、服務型企業和從事高新技術開發的企業,都可享受較大程度的稅收優惠。中小企業在選擇投資地點時,可以有目的地選擇以上特定區域從事投資和生產經營,從而享有更多的稅收優惠(本節內容讀者可參見《推開「離岸綠洲」的門》一文)。
進入特殊行業
比如對服務業的免稅規定: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免繳營業稅。
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繳營業稅。
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繳營業稅。
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業,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繳營業稅。
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繳營業稅。
做「管理費用」的文章
企業可提高壞帳准備的提取比率,壞帳准備金是要進管理費用的,這樣就減少了當年的利潤,就可以少交所得稅。
企業可以盡量縮短折舊年限,這樣折舊金額增加,利潤減少,所得稅少交。另外,採用的折舊方法不同,計提的折舊額相差很大,最終也會影響到所得稅額。
用而不「費」
中小企業私營業主應考慮到如何對經營中所耗水、電、燃料費等進行分攤,家人生活費用、交通費用及各類雜支是否列入產品成本。
當今的企業界,這一項被頻繁運用。他們將自己買房子、車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學的費用都列支在公司經營項目。這樣處理並不為國家政策所允許,雖然此方法在時下的企業界並不鮮見,但我們在此並不提倡。
合理提高職工福利
中小企業私營業主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考慮在不超過計稅工資的范疇內適當提高員工工資,為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建立職工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職工教育基金等統籌基金,進行企業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等等。這些費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時也能夠幫助私營業主調動員工積極性,減少稅負,降低經營風險和福利負擔。企業能以較低的成本支出贏得良好的綜合效益。
做足「銷售結算」的文章
選擇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推遲收入確認的時間。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盡可能延遲收入確認的時間。例如某電器銷售公司,當月賣掉10000台各類空調,總計收入2500萬左右,按17%的銷項稅,要交425多萬的稅款,但該企業馬上將下月進貨稅票提至本月抵扣。由於貨幣的時間價值,延遲納稅會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的效果。
合理避稅:財務總監能做什麼
常用的避稅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轉移定價法、成本計演算法、融資法和租賃法。
用足稅收優惠政策
新稅法的頒布實施將減免稅的權力收歸國務院,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同時,稅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如: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利用「三廢」作為主要原料的企業可在5年內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與其有關的咨詢、服務、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所得稅等等。企業應該加強這方面優惠政策的研究,力爭經過收入調整使企業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稅,壯大企業實力。
同時,現在全國各地經濟開發區如雨後春筍,他們開出的招商引資條件十分誘人,大多均以減免若干年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各種費用等等條件吸引資金、技術和人才。如果您的企業是高新技術產業或受鼓勵產業,如此優惠的條件當然成為企業規避稅收的優先考慮因素之一。
定價轉移
轉移定價法是企業避稅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有關聯的企業雙方為了分攤利潤或轉移利潤而在產品交換和買賣過程中,不是按照市場公平價格,而是根據企業間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產品定價的方法。採用這種定價方法產品的轉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場公平價格,以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轉移定價的避稅原則,一般適用於稅率有差異的相關聯企業。通過轉移定價,使稅率高的企業部分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企業,最終減少兩家企業的納稅總額。
出於不能公開的原因,對我們接觸到的部分企業和公司的規避稅收行為均予匿名。只要企業能尋找到兩個稅率相差更大的地區,在這兩家企業間進行貿易和合作,貿易的額度越大,所能節省的稅收就會越多。
分攤費用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攤入成本。費用分攤就是指企業在保證費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設法從賬目找到平衡,使費用攤入成本時盡可能地最大攤入,從而實現最大限度的避稅。
常用的費用分攤原則一般包括實際費用分攤、平均攤銷和不規則攤銷等。只要仔細分析一下折舊計演算法,我們就可總結出普遍的規律:無論採用哪一種分攤,只要讓費用盡早地攤入成本,使早期攤入成本的費用越大,那麼就越能夠最大限度地達到避稅的目的。至於哪一種分攤方法最能夠幫助企業實現最大限度地避稅目的,需要根據預期費用發生的時間及數額進行計算、分析和比較並最後確定。
通過名義籌資避稅
這一原則就是利用一定的籌資技術,使得企業達到最高的利潤水平和最輕低的稅負水平。一般說來,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主要有三個渠道:1、自我積累:2、借貸(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3、發行股票。自我積累的獎金是企業稅後分配的利潤,而股票發行應該支付的股利也是作為稅後利潤分配的一種方式,二者都不能抵減當期應交納的所得稅,因而達不到避稅的目的。
借貸的利息支出從稅前利潤中扣減,可以沖減利潤而最終避稅。
資產租賃
租賃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在契約或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資產租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經濟行為。從承租人來說,租賃可以避免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的負擔和免遭設備陳舊過時的風險,由於租金從稅前利潤中扣減,可沖減利潤而達到避稅。
Ⅸ 洗錢,恐怖融資,逃稅對我有哪些危害
輕則罰款,重則判刑
非法融資的事情最好不要碰,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一身深陷泥塘就很難再拔出來
Ⅹ 民間借貸無營業執照偷稅怎麼舉報
可以找工商管理部門或當地的銀監會進行舉報。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