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分鍾看懂什麼是家族信託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家族信託在美國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了,在中國香港也十分流行。在中國大陸家族信託還屬於新鮮事物,但隨著年齡的增長那些大陸的頂級富豪也由原來的創富階段過渡到了現在的守富階段,加上近年來中國一直在研究遺產稅的實施,我相信家族信託很快就會步入大眾的視線。家族信託主要以資產的隔離保護和傳承為主要目的,在美國它基本算是富豪家族的標配了。家族信託有避稅、財富傳承,財產隔離和穩定企業的功能。
避稅。主要是遺產稅。委託人可以通過信託將財富轉移給受益人。在法律上納入了信託的財產不屬於委託人所有,所以也就自然不在遺產的范疇,遺產稅也不必繳納。
財富傳承。老話說富貴傳家,不過三代。在國外,那些頂級富豪通過家族信託可以保證家族資產傳承百年。著名的開創了標准石油公司的洛克菲勒就是運用了家族信託使自己龐大的家族資產從1934年延續至今。
財產隔離。資產一旦委託給信託機構後,信託財產和其他財產之間就會築起一道隔離牆,使委託人在面對公司破產,離婚等情況的時候免於被清算和拆分。
穩定企業發展。因為信託有隔離的功能,明智的企業家會將自己企業的股權裝入信託資產中,防止因離婚等其他變故而造成股權的分離,上市公司還會造成股票價格動盪危及公司利益。
2. 股權也可納入家族信託嗎
當然可以,而且家族信託的優勢就在這里。不僅能夠裝入現金,更能夠裝入股權、財產權等等資產。
3. 什麼是家族信託
家族復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制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產以實現財富長期規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4. 家族信託基金到底有多大用
所謂的家族信託基金,就是把家族企業的資產設立信託基金進行專業的管理和版運用,避免財產權被分割或侵奪,協助家族財富長期傳承和延續。5. 家族信託適合什麼人群購買
家族信託適合什麼人群購買?
《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預計,在未來的5~10年,我國家族企業將迎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家族傳承潮,超過300萬家私營企業將在未來3~8年面對接班人的問題,預計傳承的財富價值為4~7萬億元。越是處於「金字塔」頂端的人,財富保護和傳承越發重要。
常用財富傳承工具的對比
第一種是遺囑
這是最簡單的財富傳承方式,由遺囑人生前對自己的財產分配作出說明,身後按照其意願執行,但是這種方法的局限性也較為明顯。首先就是無法規避遺產稅問題。目前,遺產稅徵收法案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深圳也已經試點徵收。遺產稅將成為遺囑繼承的最大掣肘。其次,遺囑繼承還存在執行力不強、事後容易引起糾紛、監護人道德風險等問題,而且遺囑的公開也會使得財富凈值等隱私問題暴露。
第二種是贈與
即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贈與,而受贈人無償接受的行為。法律規定一定的免徵贈與額,贈與方式也較為容易執行。但是免徵額度一般較低,超過部分需要繳納贈予稅,通常還與遺產稅同時課征,涉及房產問題時,還需繳納契稅、印花稅等稅費。
第三種是商業保險
經過多年的發展,商業保險模式日趨成熟,通過保險投保人可以完整地把財富傳遞給受益人。此外,保單財產獨立,可以有效地隔離投保人的債務追償,保障受益人的收益。但是,實現金融資產的轉移遠遠達不到財富傳承的要求。此外,保單流動性差、難以變現等問題也不得不考慮。
家族信託獨具優勢
家族信託是一種以家庭財富的傳承、管理和保護為目的的信託,其委託人一般是個人,受益人一般是家族成員。其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家族信託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比擬的理財優勢。
信託行業是目前我國金融理財機構中唯一一個可以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產業市場進行組合投資的特許金融機構。隨著高凈值人群財富管理的需求逐漸多樣化,信託業「個性化定製」客戶資產組合,全球配置客戶資產的措施,對於高凈值人群實現財產保值和增值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二,財富傳承方式靈活。
家族信託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要求靈活設置各種條款,如設立期限、資產配置方式、突發情況時財產的處置等。但這些條款也並非一成不變,可根據事先約定,在信託存續期內進行調整。此外,通常家族信託的設立期限都較長,甚至還有無限期信託的存在,理論上,設立一個家族信託,受益可以涵蓋好幾代人。
第三,實現財產安全隔離。
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家族信託一旦設立,受益人就成為這些委託資產的合法擁有者。因此,委託人在進行破產清算時,其設立的信託資產不會包含在內,委託人的債務也不會轉移給信託資產的受益人,法院對於信託資產也無強制追償的效力。此外,由於家族信託指定受益人和受益范圍,因此婚姻關系的破裂也不會影響財富的完整傳承。
第四,有利於節稅避稅。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富豪們可以將資產轉移到信託中,由第三方進行經營管理,一方面實現了財富所有權的轉移;另一方面,由於是去世前的財富轉讓,並不納入遺產稅的徵收范圍。因此,通過設立足夠長時間的家族信託,財富可以一直傳承但卻不用繳納任何遺產稅。在國內推出遺產稅的呼聲越來越高的背景下,家族信託的優勢也將凸顯。實物資產的轉移也可以通過信託的方式進行,對於上述提到的交易契稅等問題也有較好的規避效果。
第五,有利於家族企業的傳承。
股權代表著對企業的控制。對於家族企業的控制人來說,他們希望股權能集中在家族成員之中,不希望因為婚姻關系造成股權的稀釋和旁落。家族信託能夠保持股權結構的穩定與傳承。企業可以將股權裝入信託計劃中,並對股權的實際控制人和其他控制人的權利作出明確的說明,以達到優選控股股東和保證設立人絕對控股權的目的。
第六,有利於激勵和約束後代的行為。
委託人可以在信託條款中明確規定受益人獲取收益的條件,附加對後代的約束條款,比如考上大學或找到好工作的情況下可以多分配收益。如果一事無成,揮霍度日,那麼可以支配的錢就會少一點。通過這些具體條款的約束,可以有效避免「敗家子」,從而實現對繼承人的教育,使得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雙重傳遞
6. 海外家族信託的信託財產可以放什麼
可以放很多你合法擁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基金等金融資產,現金,房產,股權,土地等等。最重要的是能夠界定權力歸屬的資產。
7. 家族信託基金是什麼,有什麼缺點和優點
所謂的家來族信託基金,就是把家自族企業的資產設立信託基金進行專業的管理和運用,避免財產被分割或侵奪,協助家族財富長期傳承和延續。8. 什麼是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的法律問題
「家族信託」在中國還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就字面意思上看,」家族信託」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涵:第一,它是一種以家族內部人為受益人的信託;第二,它是有一定規模的信託,一般適用在家族企業上。
我國在信託發展的現階段當然沒有《家族信託法》,規范家族信託關系的主要還是《信託法》。《信託法》15條關於「委託人死亡後,信託存續,信託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的規定,對家族信託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是家族信託承擔財富傳承功能的基礎。有了《信託法》特別是其15條,理論上在中國可以設定家族信託,信託合同中可以約定家人照料和保護信託的條款(如果受託人同意,並有可能執行的話)。
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實質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為家族信託的時限很長(會超出自然人終生范圍),受託人如果是自然人執行信託事務可能有困難,並且自然人的財產管理能力也比較有限,所以,家族信託最有可能的受託人是信託公司。所以,有關信託公司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也是重要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7條第2款規定,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任何經營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信託公司」字樣。第2條第2款又規定,本辦法所稱信託業務,是指信託公司以營業和收取報酬為目的,以受託人身份承諾信託和處理信託事務的經營行為。因為沒有自然人或非信託公司從事受託行為的司法解釋,民事信託的范圍受到了「以信託為業」這個模糊邊界的擠壓。再加之家族信託本身的原因,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在很長時間內都將主要是信託公司。
家族信託的信託財產也受到限制。最主要的限制是不動產信託。因為《信託法》10條規定,信託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託登記;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信託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的,該信託不產生效力。加之,相關配套登記制度沒有健全,所以在我國目前不動產信託的登記是很困難的。類似的,其他需要登記的財產信託也會遇到這個問題。
家族信託受到限制還來自於稅制安排。
雖然,《信託法》2條規定,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但是,關於信託財產的歸屬,史尚寬先生說,受託人受財產權之移轉處分,該財產權歸屬於受託人。因為受託人之管理處分財產,非管理處分他人之財產,乃自己管理處分屬於自己之財產。但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非為自己利益而管理處分自己之財產,乃系依一定目的為他人利益而管理處分該財產。[18]還說,不動產所有權之信託,委託人不能不將該不動產之所有權移轉於委託人。[19]雖然,江平先生接受了「委託給」這種讓步的立法方案,但也對日本和韓國信託法中「信託財產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觀念,一直深信不疑。[20]
如果我國稅法不對信託做出特殊安排,所有權轉移的信託可能會帶來很多稅務上的問題o比如,房產的轉移要繳納印花稅、契稅,還可能要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並且,這種繳納是雙向的,即信託設立時,委託人向受託人轉移要繳納一次,信託終止時,受託人按約定向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人轉移時還要繳納一次。在信託受益繳稅的問題上,公司作為受益人時,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認為,「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人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若企業認購的信託產品屬於金融商品的范圍,對外轉讓信託產品時,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而對於個人來說,國稅函[2005]424號指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精神,個人取得信託產品收益,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雖然,當前並沒有信託公司執行代收代繳的義務,但並不否認以後有按受益繳納的可能性。而信託受益在信託計劃的執行中,都已經依法納稅。這就又涉及雙重征稅的問題。
9. 國內的理財產品是否可以裝進家族信託里
可以的。因為國內的理財產品現在都是有收益憑證的。屬於你的金融資產。既然是你的資產。收益權是你。當然可以把它裝到你的家族信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