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產品與資產證券化的區別
信託產品與資產證券化不是一回事
資產證券化在採用特定目的信託時,會成為一款信託產品。
但絕大多數信託產品與資產證券化沒有關系。
㈡ 銀行和信託公司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
根據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所謂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在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設立特定目的信託,將信貸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收益憑證,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性融資活動。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資產轉換成為可流通資本市場證券的過程。
形式、種類很多,其中抵押貸款證券是證券化的最普遍形式。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
從廣義上來講,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以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帳款、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而開行所講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個狹義的概念,即針對企業貸款的證券化。
信託公司作為特殊目的信託(SPT)開始參與到信貸資產證券化這一業務中來,主要承擔受託人和發行人的職責。
㈢ 為什麼金融機構在開展資產證券化時要通過信託公司謝謝!
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通過設立特定目的信託,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轉讓信貸資產回,由受託機答構負責管理信託財產,以信託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流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方案的核心也強調:基於特定目的信託的基本原理,設計交易結構,達到在法律上實現風險隔離的目標。信貸資產證券化可疏導商業銀行風險,解決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的功能錯位,分散、轉移和對沖銀行過度集中的風險,緩解、防範和化解銀行可能面臨的流動性壓力。此外,資產證券化能夠增加資產負債管理手段,緩解可能面臨的流動性壓力。通過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功能,及時獲取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
㈣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主承銷為什麼都是券商
券商可以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受託的,但現在幾乎沒有券商這么做。回
作為可以開展信貸資答產證券化業務的兩類金融機構,信託和券商將是信貸資產證券化擴容的最直接受益的中介機構。
對於信託來說,制度優勢比較明顯。通常說的資產證券化包括三個基本環節,即資產重組、風險隔離、出售資產支持證券。其中,風險隔離機制主要通過對發起人進行隔離管控,擔保破產風險,從而對出資人的資產償付加以保障。
但從目前的制度體系來看,信託提供的解決方案具有風險隔離的作用;而從已發行的券商資產證券化項目實踐看,投資者與券商之間多是委託代理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如果證券公司破產,那麼計劃資產將面臨被列為破產財產的風險。
中信建投分析師魏濤認為,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前提,《信託法》明確規定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與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使得信託公司作為特殊目的機構具有先天的制度優勢。
㈤ 信貸資產證券化 什麼時候賬務處理
信貸資產證券化 ,在交易的時候做賬務處理
一、發起人的會計處理
1、對於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發起人的資產轉讓,如果被界定為銷售,應進行表外處理,此時證券化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同時證券化收入確認為收入,交易成本計入當期損益;如果被界定為融資擔保則應進行表內處理,證券化資產仍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發起人獲得的資金被當作負債處理,交易成本作為融資成本資本化。
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收入交易成本 終止確認,移出資產負債表確認為收入,計入當期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繼續確認,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為負債,不計入損益作為融資成本資本化
資產證券化的處理,一般要通過特設目的機構SPE進行。我國現在進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採用的大多是信託模式,即由受託機構負責管理特定目的信託財產並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這是由我國現行的法律規范所決定的。為了保證投資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定目的信託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載體,是一個以資產證券化為惟一目的的獨立載體。主要表現在,特定目的信託是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單獨記賬、單獨核算、單獨編制財務報告。受託機構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信貸資產是信託財產,其財產獨立於發起機構、受託機構、貸款服務機構、資金保管機構、證券登記機構及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的固有財產。此外,受託機構、貸款服務機構、資金保管機構及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因特定目的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信託財產。特定目的信託的會計要素包括信託資產、信託負債、信託權益、信託項目收入、信託項目費用、信託項目利潤。信託項目利潤應按信託合同的約定分配給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機構。信託終止,受託機構應當對特定目的信託作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
2、剩餘收益投資的會計處理
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為達到信用增級,資產支持證券通常設計為高級/次級結構,即發行風險和收益水平不同的兩類證券,而次級證券通常由發起人認購。所謂剩餘收益,就是指次級證券的持有人獲得的超過優先順序證券持有人的收益,它具有權益和負債兩種性質。一方面剩餘收益是最低級的證券,包含可能發生的損失並具有普通股等權益工具的形式和特點;另一方面剩餘收益又產生周期性現金分配且有償付利率和償付期限的限制,具有債務工具的特點。剩餘收益一般視為發起人在SPE的投資並記入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中。
剩餘收益通常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即有效收益法和權益法。根據有效收益法,發起人以購買價將剩餘收益作為投資記入資產負債表,一段時間後,該筆投資將以預定的內部收益率(IRR)結算利息,但並無實質的現金流入。權益法與有效收益法相類似,只是每一個會計期間的投資增量不是所有的剩餘權益,而是發起人按照比例分享的發行人的收益。
3、服務費的會計處理
貸款服務是服務人(通常由發起人兼任)提供的包括收回債務償還款、預付款、收回代理存款和支付代理資金、處置擔保資產在內的多種服務。服務費用被看作是資產購買者(SPE)對服務人支付的傭金,以保證借款人能按合同持續歸還貸款。該費率通常由服務人規定,可能會過多地補償服務人;也可能會過低,造成服務人的虧損。
二、資產購買者(SPE)的會計處理是:
1.所購得的貸款服務權利是一種無形資產,購得這項資產的成本即服務費用必須資本化且按比例攤銷,超過期限後再估計這項業務的凈收入,資本化的數額不應大於預期服務收益現值,不應超過預期服務成本現值的數額。
2.若受預付款影響,必須調整攤銷的資本化數額且只調整未來的攤銷數額。
3.購買者(SPE)若再將貸款銷售給投資者但仍保留服務權利,則應減少其服務權利的資本化數額,減少的數額就是銷售給最終投資者的價格超過貸款購買日市值的數額。
對於資產出售者(發起人),FASB(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規定,若出售者把貸款連同服務權力一起銷售,則該貸款服務權力資本化的金額應在整個期間內被分期償付,記入凈服務收入。並且,當規定的服務費與正常的服務費有很大差距時,為了使以後各期的凈服務收入確定下來,要調整銷售價格並以此確認以後各年度正常的服務費。具體而言,如果規定的服務費用高於正常的服務費用,出售者應按超額服務費提高售價,反之應降低售價。「超額服務費」應作為一項資產來記錄;若以低於貸款面值的價格銷售貸款時,在貸款流通在外期間可享受一部分的利息收入。
㈥ 券商可不可以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受託機構
券商可以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受託的,但現在幾乎沒有券商這么做。
作為可以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兩類金融機構,信託和券商將是信貸資產證券化擴容的最直接受益的中介機構。
對於信託來說,制度優勢比較明顯。通常說的資產證券化包括三個基本環節,即資產重組、風險隔離、出售資產支持證券。其中,風險隔離機制主要通過對發起人進行隔離管控,擔保破產風險,從而對出資人的資產償付加以保障。
但從目前的制度體系來看,信託提供的解決方案具有風險隔離的作用;而從已發行的券商資產證券化項目實踐看,投資者與券商之間多是委託代理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如果證券公司破產,那麼計劃資產將面臨被列為破產財產的風險。
中信建投分析師魏濤認為,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前提,《信託法》明確規定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與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使得信託公司作為特殊目的機構具有先天的制度優勢。
㈦ 如何開展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
一是通過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展開和銀行新的通道業務合作模式。
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可以創新信託公司與銀行的合作模式。在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項目中,項目可以由銀行發起主導,對於合作銀行來說,有利於風險從銀行體系脫離出來,幫助銀行實現非標轉標。另外,商業銀行在放出貸款的同時,將貸款進行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資金利用率。信託公司也可以主導項目發行,利用銀行閑置短期資金過橋。在此類業務合作過程中,還可以觀察銀行轉型發展中的其他需求,展開其他合作。
● 二是拓展和保險、基金子公司等機構合作模式。
保險資金的特徵是期限長、成本較低,同時安全性要求較高,在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項目的產品發行端可以考慮合作。券商、基金子公司作為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發行人則起到重要作用,信託公司可以與基金子公司、券商合作發行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產品。
● 三是開展消費信貸的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
中騰信主導的「消費信貸」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項目底層資產為消費信用貸款,同時近期還有「京東白條」等以消費類資產為托底資產的ABS產品,為信託公司業務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消費信貸極度小額分散,屬於優質資產,中騰信這款「消費信貸」項目在深交所發行不到一周就完成了募集。信託公司可以以此思路展開消費金融業務。
●四是通過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設計,促進PPP等中長期融資項目的開展。
信託公司對PPP項目一直態度積極,但落地項目不多,其中一個制約因素就是信託資金的期限。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可以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滿足企業的較長期限融資需求,為信託產品提供了流動性支持。對於其他有較長期限融資需求的項目,也可以以此思路開展合作。
● 五是利用自營資金開展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提高資金流動性並賺取利差。
在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中,信託公司可以用自營資金提供過橋,形成的信託受益權又可以證券化,循環操作,提高自營資金的流動性並賺取利差。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信託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資金或者可以掌控的資金,實現業務的滾動擴張。
㈧ 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與信託產品在風險上有什麼不同嗎
1、我不來知道你是個人投資者,還自是機構投資者?
2、如果是個人投資者的話,這個問題就會比較奇怪,因為目前國內信託公司所發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都是賣給機構的,比如銀行、保險…,沒聽說過自然人買此類產品的情況。
3、如果是機構投資者,這個問題問的又如此不專業,所以也很奇怪。
4、如果是現階段的國內【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其安全性都是很高的。具體什麼原因,簡單來說:a. 銀監會審批,盡管現在備案制了,但是都是一樣的;b. 國內資產證券化屬於初級階段,各家銀行作為資產提供方都會選取優質的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且有安全性較高的信用結構安排;c. 資產提供方在資產證券化發行後,依然要履行貸款的管理責任,並且要按比例認購。
㈨ 信託的問題。比如A公司向甲銀行貸款。甲銀行把貸款賣給了信託公司,信託把貸款資產證券化了問題如下
目前在實際中還不存在這類項目,在創新大會之後;這是未來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