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基金,"穿"還是「不穿」,其實不是個問題
在基金投資於被投企業時,是否需要穿透計算人數,被有些中介誇大為天大的事情,甚至變成了交易的deal killer。記得我剛做律師的時候,有個前輩跟我說過,法律其實不是一個交易最重要的事情,他做了十幾年律師,就有一個項目因為土地的問題沒有交易成功,十幾年來唯一一例,法律要做的事情永遠都是控制風險不是阻礙交易。我已無力吐槽某項目上碰到的中介機構,他們用不專業直接殺死了交易,我只想就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做個澄清。
一、基金的有限合夥人中包含上市公司不構成公司上市障礙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不穿透是行業慣例,目前過會的全部公司股東中含有上市公司的都不做穿透處理,這類上市公司叫IPO的影子股,上市公司不穿透也是包括監管部門和中介機構採用的統一核查標准。
我們隨機抽取8月發行的新股,達威股份股東有東阿阿膠,蘇州恆久股東有蘇州高新,江陰銀行股東有海瀾之家和法爾勝,貴陽銀行股東有貴州茅台、中天城投、海特高新、中國中車。
因此,上市公司不穿透是行業共識,基金中的有限合夥人是上市公司的也不需要穿透,更不會構成公司上市障礙。
二、基金整體穿透人數超過200人不構成公司上市障礙
截至目前,證監會未以任何渠道任何書面方式的表明擬上市公司在IPO時就其已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股東進行徹底穿透,目前證監會的指導意見只是在對於上市公司進行非公開發行時要求對理財計劃、信託計劃進行穿透,且這種穿透也非徹底穿透而是穿透到自然人、國資委及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問題上對於定增的審核口徑是嚴於IPO的。
針對IPO時,股東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是否需要穿透,證監會保代培訓曾經有過說明,以有限合夥企業形式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可以作為擬上市公司的股東,計為1人,但明顯為了規避200人要求的除外——根據《合夥企業法》、《合夥企業合夥協議》以及合夥企業運作實質判斷。理由是私募基金備案時已就投資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資者及是否符合人數規定進行了初步判斷。
根據我們的項目經驗及對證監局、券商及律師的咨詢,目前IPO還是遵循上述判斷標准。在基金的有限合夥人存在穿透合並計算超過200人時,需要判斷上述主體是為規避人數要求設定的還是歷史形成的,我們理解只要合法設立的公司作為LP,其人數穿透超過200人,而基金不為投資某一項目而設立,就不應穿透計算。
我們查詢了近期過會的案例歐普照明及步長制葯,其股東中均有大量的股權投資機構,全部穿透均超過200人,均已順利過會,證監會2016年3月9日公告,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請獲通過。根據歐普照明的工商登記信息,其共有17個股東,其中7個自然人股東,8個有限合夥企業股東,2個公司股東。經過穿透核查,其股東人數明顯超過200人。證監會網站7月13日公布的發審會公告,山東步長制葯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獲得批准通過。根據步長制葯工商登記信息,其共有49個股東,其中17個有限合夥企業股東,13個境外股東。經過穿透核查,其股東人數也明顯超過200人。
三、結語
因此從理論和實際案例來看,沒有一個明文的規定私募基金要進行穿透,案例也支持私募基金可以不做終極的穿透,私募基金本身視為一人不做終極穿透,應為應有之義。
對於那些怒刷存在感的所謂提示潛在風險的中介機構,我只想說,我雖然書讀得不多,但你也不要騙我。
❷ 關於挑選信託,投資組合如何分散風險
今年以來,資管市場頗不平靜
從年初的頭部網路借貸平台,到260多家私募的跑路,再到信託產品的接連違約,上半年可謂是轟轟隆隆,雷聲不斷;
當下一個時期屬於經濟增速的換擋期,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步入深水區;加上復雜的外部經濟環境和《資管新規》的大限,金融業風險在近半年的時間得到了集中的釋放和爆發,不光是私募和網路借貸,甚至連信託公司發行的主動管理產品和券商的資管計劃,紛紛出現暴雷和違約,讓人猝不及防。
現實中表現為引入第三方公司,進行一個資金差額補助和擔保,考察擔保措施要著力考察擔保人公司的實力,這個和之前考察交易對手實際是一個性質,這里便不再贅述。
寫在最後信託風險持續,且行且珍惜。
本文在簡要介紹了當前信託業風險現狀,然後梳理了信託投資存在哪些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的諸多方面。同時針對這次的風險,列出了投資者重點關注的幾個方面。
交易對手的實力,第一還款來源和用途,抵押質押情況,交易結構以及擔保措施等。這五個方面,能夠幫助投資者構建一個基本的觀察信託的一個維度和視角。當然本文只是一個引子,每一個風險點和每一個判斷標准之後,都是一篇文章,連起來就是一本教科書式了,這里只是做一個概括和說明,
❸ 貴州中天城投集團公司的運營狀況
前10大股東抄除了前兩個外,其餘都是基金公司持有的流通股
金世旗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貴陽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中國銀行-易方達深證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中國農業銀行-華夏復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中國工商銀行-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睿富二號
中國建設銀行-華夏盛世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戶信用 交易擔保證券賬戶
中國農業銀行-大成創新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❹ 五礦信託靠譜嗎
記得四年前跟一個朋友聊天,說到五礦,對方表示:還有名字這么奇怪的信託公司?
他可是理財師啊……可見五礦之低調。
但僅僅過了三年,情形就大有不同。就在5月底,五礦信託控股股東五礦資本(600390)公布了80億元的優先股發行計劃,准備對子公司五礦信託增資55億。
同時,三大股東五礦資本、青海國資、西寧城投會進行同比例增資,這意味著三股東共同增資可達70.5億。如果增資全部進入注冊資本的話,五礦信託注冊資本將達到130.5億,位列行業第三。
五礦從低調神秘的央企選手到劍指前三的野心畢露,「擴張」是繞不開的主題。
增資不斷,五礦系「現金牛」
五礦信託自2010年10月完成重組以來,注冊資本共進行了4輪上調,從最早的 3.28億增加到目前的60億。前幾輪主要由央企股東五礦資本進行。
五礦資本的頻繁增資,原因估計還是在於信託這個牌照創收和盈利能力確實很強。
從年報來看,雖然信託業務收入只佔到總收入的22.35%,但是57.7%的毛利潤,使得信託創造了母公司一半以上的凈利潤。看錶:
舉個例子,五礦資本發1塊錢給五礦信託,能收回來1.6元;發給證券公司,能拿回來1.1元;最慘的是期貨,幾乎不賺錢。
這一點,跟之前寫過的愛建信託頗為類似,都是上市公司的利潤扛把子選手。
2019年五礦信託凈利潤21.05億,歸屬五礦資本部分利潤為16.42億。而2019年五礦資本合並報表中歸母凈利潤為27.35億億,相當於五礦信託創造了母公司60%的凈利潤。
說是「現金牛,不為過吧。
四年六倍,五礦信託的快速擴張之路
我整理了2013年以來五礦信託管理的信託資產以及主動管理規模的數據。
如果忽略掉通道類,單純從管理規模上來看,2016年之前,五礦的主動管理規模在1000億上下浮動。從2017年就開啟「扶搖直上」,從2016年末的969.33億到2019年末6500.22億,佔比上升到近四分之三
2019年末,五礦信託以8849.76億規模,位列行業第四,僅次於中信、建信和華潤信託。
而在幾年之前,五礦排名還在20名之後的中位水平,重點就在2016年。
2016年是個重要的轉折點,就在次年,五礦信託母公司——五礦資本借殼*ST金瑞上市了。作為上市公司旗下最主要的資產之一,上市後更開闊的資源和更緊迫的業績壓力,可能都促成了五礦規模上的迅速增長。
此外,從報表裡看,五礦信託主動管理規模中,變化最大的是「融資類」:從 2016年的 729.6億,到2019年5009.13億,增長近6倍。光2019年當年,融資類就比前一年增加了3000多億。
擴張好不好?
對於幾年內快速登頂的信託公司,市場比較傾向於謹慎地看待它的擴張行為。原因也好理解,步子邁大了,路還能不能走好?
說白了就是:
你的管理能力跟不跟得上?
項目團隊有沒有搭建好?
市面上有沒有這么多好資源被你拿到?
你又會不會為了迅速擴大規模而降低風控准入呢?
以史為鑒,曾經的幾匹「黑馬」,前幾年的新華,近些年的中江和安信;最後都各自出了幺蛾子和爛攤子。
五礦信託針對個人投資者的業務目前沒有公開違約信息;從年報披露中,其實可以看到訴訟信息,大部分是地產類和工商管理類。其實管理規模大了,涉訴倒也算正常,至少從年報裡面的「壞賬准備」(5億)和「資產減值」上來看,佔比還是很小的,目前算比較「穩」。
最後,一個迷思:盡管信託牌照是公認地尊貴,盈利能力也強;但似乎上了市的信託公司,正股股價表現都不太好……希望央企背景的五礦,能跳出這個「上市怪圈」吧。
❺ 深圳融資擔保牌照怎麼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本文根據騰博國際實際辦理經驗撰寫,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要在深圳申請版設立融資性權擔保機構,需要明確以下幾個要素:設立地點,實收資本多少,高管人員,經營的場所,以及業務的管理體系。由於融資性擔保公司是屬於地方性的,所以我們很好理解為什麼各地省市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發起設立的整體條件,審核要求有差異。一般來講,一線城市的發起設立的條件是比較高的,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各地最低的注冊資本要求。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條件和資料:
1、注冊資本最低實收1億元人民幣。
2、出資股東需滿足:(企業法人)存續滿三年,近兩年連續盈利,經三年累計利潤達1000萬元以上,資產負債率低於70%,凈資產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自然人)有3年以上從事經濟工作的經歷,沒有犯罪記錄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個人擁有的資產總額不低於其出資額2倍,其中銀行存款等流動資產不低於其出資額,且具有合法來源。
3、股東出資比例限制:主發起人是一個企業法人時,持股比例不低於30%,由兩個企業法人主發起時,各持股比例不低於20%。另外,一般發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於1%,出資額需要不低於500萬人民幣。
❻ 產業投資基金是如何參與到ppp項目中的具體作用是什麼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公共部門和社會資本合作,以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共同提供公共產品。盡管目前PPP模式仍處於試點推廣階段,但是,總體上看,PPP模式取代地方融資平台,已經是大勢所趨,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地方政府負有償還債務余額約為10.89萬億,其中融資平台債務佔比約為40%,加上或有負債,地方性債務余額將達到18萬億。在地方債務高企、發債受限的情況下,PPP模式成為未來新型城鎮化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模式之一。
為進一步規范PPP項目發展和運營,發改委發布《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財政部公布《關於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時發布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通知》中明確指出了政府作為監督者和利潤調節者的角色,既要合理宅股社會資本的回報率,同時也要兼顧政府財政負擔和公共項目的社會公益性。《辦法》出台也將進一步規范PPP的運作與管理。
這一模式的出現進為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服務創造了條件。隨著地方融資平台的受限,商業銀行信貸將瞄準PPP市場,為其提供融資服務。同時擁有金控集團北京的中信、平安等銀行還將搭建PPP金融服務平台,發揮自身集團優勢。
一、PPP的內涵與外延
1、概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司合作模式,20世紀80年代起源於英國,主要用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模式特點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政府賦予私人部門特許經營權,私人部門通過獨立運營和收益權獲取利潤,之後政府回收項目。這種模式的主要初衷是為了解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當中的融資難和運營效率差的問題,同時也拓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活躍社會資本。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高企,很難繼續滿足民眾不斷增長的對公共基礎設施的需求。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合作參與建設基礎設施將是未來城鎮化建設、城市基礎設施提供的主要方式,這也對於緩解地方政府債務壓力有較大作用。
2、分類
PPP分廣義和狹義。狹義的PPP是指政府與私人部門組成特殊目的機構(SPV),雙方共同參與公共基礎項目設計、建設和運營。廣義的PPP分為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三類。外包類下,私人部門主要負責項目的工程建設,較少舍棄後期的運營和管理,整個過程以政府為主導,私人部門積極性較低,承擔的風險較低,主要收益來自政府付費;特許經營類下,政府賦予私人部門一定期限的特許經營權,由私人部門負責整個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管理,政府起到監督和利潤分配的角色,私人部門收益來自項目運營收費和政府補償,特許經營權到期後,項目移交給政府,該模式下,政府和私人部門共擔風險,私人部門積極性更高,典型的模式為BOT模式;私有化類是指私人部門在政府監督下,進行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營,項目最終歸私人部門所有,雙方的合作也是長期的,該項目下,私人部門承擔較大風險。
此外,還可以根據項目收入來源的角度,將PPP項目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項目,經營性項目一般採取使用者付費的方式盈利,非經營性項目由政府向私人部門出資,以保證私人部門收益,介於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的被稱為准經營性項目,其特點是私人部門通過使用者付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獲取收益。
3、PPP模式的主要優點和缺點
PPP模式下,政府負責監督,私人部門負責全程的設計、建設和運營。主要優點有:首先,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的合作,有利於發揮私人部門的管理優勢,提升公共基礎設施的運營效率,對於政府而言,則有利於減輕政府在基建投資中的債務壓力;其次,政府與私人部門共同參與,共擔風險,政府通過利息貼現、補償等機制保證私人部門的收益,提高私人部門參與的積極性,促進投資主體的多樣化;最後,宏觀經濟環境表明,房地產投資增幅下滑至12.5%,基建投資增速上升,「一路一帶」、環保產業、新型城鎮化建設等帶來大量的基建投資機會,基建投資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在政府債務高企的情況先,社會資本的參與將有效減輕地方政府壓力,同時也將拓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有利於活躍民間資本,有利於實現公私雙贏。
由於PPP模式本身的特點,也具有一定的缺陷,主要有:首先,如何處理利潤分配,社會資本以利潤為目標,而公共基礎設施以公益性為目標,二者具有一定的矛盾性,而政府在其中充當的正式利潤分配者的角色,促進社會資本的參與必須為社會資本提供良好的回報。這也是PPP模式能夠維系的重要前提,國內成功的PPP案例是「北京地鐵四號線」,失敗的案例是「鳥巢」,後者之所以失敗,原因在於「鳥巢」承擔了較多的社會公益責任,後續的商業運營受到諸多限制;其次,政府信用風險,地方政府信用與社會資本的收益密切相關,地方政府違約或無法兌換收益承諾,將對私人部門造成較大損失。
二、PPP主要模式分析廣義
PPP模式主要有BOT、BT、BOO、 BOOT、ROT、BTO、DBFO、TOT、DB等。
BOT模式最標準的PPP模式,項目過程權責明晰,政府的責任主要是監督,為保證私人部門項目收益,政府會想其提供一定的投資補助、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BT模式是建築行業經常使用的模式,由於政府承諾負擔項目期間的融資利息支出,因此私人部門和銀行參與的積極性很高;BOO模式最大的特點是項目最終歸私人部門所有,政府負有長期的監督責任,與之區別的是BOOT,後者擁有一定期限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並不是長期的。受到不同項目的需要以及不同模式的特點的影響,BOT是經營性項目的最佳選擇,經營性項目可以保證私人部門獲取可預期的收益,非經營性項目適合採用BT模式,比如醫院、學校的大樓,以及道路、橋梁。
不同的PPP模式有所區別:BOO模式私有化程度最高,私人部門風險最高,其次是DBFO,BOOT、BOT。風險分配的另一端是收益分配,政府在PPP運作過程中不僅充當監管者,也充當著利潤分配者的角色,既要保證項目回報率對社會資本具有吸引力,又要考慮公眾公益性的需要,避免與民爭利。
三、商業銀行如何參與PPP
當前新型城鎮化PPP項目如火如荼, PPP項目將成為商業銀行的貸款投向。與傳統貸款人角色不同,商業銀行在PPP項目中將擔當綜合化的融資服務咨詢機構,一方面,銀行為PPP項目提供良好的金融資源,包括貸款、投行、保險、信託等,另一方面,銀行業將積極參與到項目的設計、開發等顧問服務,為項目開發提供咨詢。
1、中信集團聯動參與PPP——投貸模式
投貸模式是指商業銀行通過發放貸款和運用投行資金的形式滿足PPP項目融資需求,發放貸款使得商業銀行成為PPP項目的債權人,投行資金的介入使得商業銀行可成為PPP項目的股東,商業銀行既獲得利息收入,也可以獲得股息收入,這有助於調節銀行收入結構。同時貸款和投行資金聯動可以降低銀行大規模貸款帶來的風險,投行資金的參與也為銀行更好參與PPP項目的運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機。
集團化模式
中信銀行與一般商業銀行相比,擁有控股金融集團背景,中信集團聯合中信銀行、中信證券、信託、地產、咨詢、基金等子公司,召開「中信PPP」模式合作論壇,組建中信PPP聯合體,形成了由中信集團牽頭,各成員公司聯系人負責的模式,實現日常事務、項目信息的共享。具體運作過程中,中信銀行提供項目融資、銀團貸款、並購貸款、股權投資、對接險資、理財融資,票據、債券等產品。為應對PPP項目運作需求,中信銀行形成了「總分支」的三級聯動體系、前中後台部門之間協同配合的機制,專門針對PPP項目成立了領導工作小組。
從全球來看,在公共基礎設施投資者當中,保險公司、資管公司和公共養老金充當主要角色,非銀金融機構發揮更大作用,參與深度更高。大型基建投資項目能夠帶來相對穩定的現金流、較高收益率,最重要的是能夠實現風險對沖,長期低風險可以對沖其他投資項目。在銀行業大資管時代來臨、金融自由化前景可期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非銀業務更多地參與PPP。擁有多元化優勢的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等將擁有更多機會。
首先,信貸和資金服務是中信銀行第一要務,利用表內和表外資產為PPP項目提供融資;其次,中信銀行擔任PPP項目顧問,發揮集團優勢,協同集團下屬公司信託、咨詢、基金等為PPP項目提供設計和融資方案;最後,發揮金融機構優勢,充當PPP項目組織和撮合方,在PPP項目中,商業銀行從傳統的信貸服務機構轉變為綜合性的服務商。
2、商業銀行貸款業務
2008年以來,地方政府通過地方融資平台舉債刺激經濟發展,使得地方政府債務高企,中央政府多次調研政府債務情況,並明確未來將集中清理地方債務,優先集中力量償還到期債務。而另一方面,我國新型城鎮化剛剛起步,預計未來六年將釋放42萬億資金需求,在地方政府融資受限和償還能力受質疑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將失去一大貸款投向。PPP的發展在滿足新型城鎮化所需基礎設施的同時,也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新的貸款投向,PPP將成為城投債的替代和延伸。
以北京地鐵4號線為例,介紹商業銀行PPP貸款業務。
(1)北京地鐵4號線分為A和B兩個部分,A部分為土建工程部分,投資額為107億元,B部分為機電項目,包括地鐵車輛、售票系統等,投資額為46億元。B項目由特許經營公司——北京市京港地鐵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運營,背景是京港地鐵有限公司由港鐵股份、首創股份和京投公司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港鐵股份和首創股份分別佔比49%,京投佔比為2%。
(2)項目規劃時間分為建設期和特許經營期,2004-2009年為建設期,2009-2034年為特許經營期,30年特許經營期結束後,北京地鐵4號線將歸政府所有。
(3)京港地鐵有限公司收入來源包括車費和廣告收入,同時京港地鐵需要租用A項目的資產,政府承諾如果地鐵人流量達不到當初目標,政府將降低A項目的租金,彌補京港地鐵收入;反之,如果人流量超出預計,政府將提高租金,防止「爭利於民」和超額利潤。
(4)融資模式:京港地鐵注冊資本15億元,剩餘資金來自銀行無追索權貸款,期限為25年,利率為5.76%,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為5%,一般商業貸款為6.12%。
京港地鐵4號線是成功PPP項目的典型。社會資本和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務,既保證了項目的公益性,也照顧了社會資本的利潤。商業銀行在SPV組建過程中提供了無追索權或者有限追索權貸款,期限長,利率低。由於整個項目有良好的人流量保證,利潤穩定,銀行貸款的安全性也比較高。在具體信貸模式上可以採取項目融資、銀團貸款、並購貸款等。
3、銀行理財借道支持PPP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顯示,監管層有意鼓勵銀行理財資金服務實體經濟,雖然明確限制商業銀行層層嵌套通道,但是商業銀行通過信託等通道參與項目投資仍然是可行的。銀行理財產品參與PPP項目主要是通過與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由銀行募集資金,信託公司負責投資PPP項目。銀行理財資金進入PPP項目主要通過項目公司增資擴股或者收購投資人股權,並作為機構投資人股東,獲得固定回報,並不承擔項目風險,只是名義上的股東。退出時有股權轉讓和直接減資兩種方式,股權轉讓是指項目公司支付股權受讓金,直接減資是由銀行支付給信託公司資金,然後返還給銀行理財賬戶,程序相對復雜。
風險控制是主要考慮的因素,由於銀行理財資金或者信託作為機構投資人股東參與PPP項目,雖然是名義上的股東,但是仍然面臨竹入政府信用、項目失敗等特殊風險,因此銀行和信託在執行前,需要既做好盡職調查,規避項目法律風險和經營風險,又要確保項目擔保的可靠性,在最壞的事情發生的情況下,減少損失。
資管計劃也可以參與到PPP項目中,途徑之一是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理財直接融資工具是指由商業銀行設立、直接以單一企業的債權類融資項目為投資方向、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託管、在銀行間市場公開交易、在指定渠道進行公開信息披露的標准化投資載體。目前購買人主要是商業銀行資管計劃。具有標准化、可流通性、充分信息披露、程序簡單等優勢。此舉有利於打破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剛性兌付、服務實體經濟。
4、資產證券化
PPP資產證券化是指以項目未來收益權或特許經營權為保證的一種融資方式,因此資產證券化主要適合經營性項目和准經營性項目。由於PPP項目具有以下特點,因此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安全的融資方式。首先,由於PPP項目多是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面向全體公民,受眾面比較廣,而且需求彈性小,價格穩定,因此PPP項目可以帶來穩定的現金流。
其次,現金流可以預測,PPP項目通過收費方式收回前期投資,在項目開始前可以對項目進行充分盡職調查,而且公共項目由於使用價格穩定,所以其現金流可以很好地被預測。
最後,項目安全性高,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良好的資產,而且風險在政府和私人部門之間被合理分配。
銀行參與PPP項目的資產證券化,一是可以通過信託等通道,用表外資金購買PPP資產證券化產品,PPP具有較好的安全性、長期性等特點,可以調節銀行理財產品或資管計劃的風險和久期;二是銀行非銀業務部門可以參與PPP資產證券化的設計產品和承銷。
5、其他融資方式
(1)股權融資
由銀行撮合組成產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者由機構和個人組成,然後參與PPP項目公司股權。
(2)保理融資保理融資是指保理商買入基於貿易和服務形成的應收賬款的業務,服務內容包括催收、管理、擔保和融資等。保理融資用於PPP項目時,整個過程為,PPP項目公司將其在貿易和服務中形成的應收賬款出售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擁有債權,並負責催收,此時PPP項目公司通過保理業務融資;另外一種是PPP項目公司的交易對手方在與PPP項目公司貿易和服務中,形成應收賬款,貿易商將債券轉讓給銀行,由銀行向PPP項目公司催收賬款。
(3)融資租賃
PPP項目公司與租賃商簽訂合同,由後者負責采購設備,然後租給PPP項目公司,此時租賃商擁有PPP項目公司一項債權,租賃商將其轉讓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負責向PPP項目公司收取租金。
四、總結
PPP方興未艾,它將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模式之一,未來幾年將釋放數萬億的資金需求,PPP項目也已經成為繼地方融資平台之後商業銀行的又一大貸款投向,有利於銀行同時發揮「商行+投行」優勢。利好銀行信貸業務、理財資管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
商業銀行參與PPP項目主要通過銀行貸款業務和非銀業務,PPP貸款業務包括以商業銀行信貸為核心的一系列貸款服務,包括並購貸款、銀團貸款、項目融資等。
PPP項目貸款具有穩定的回報率和安全性,由於PPP項目多位公共基礎設施,所以其主要風險被社會資本、公共部門和商業銀行合理分擔,因此PPP項目貸款風險較低。非銀類業務參與PPP項目主要包括理財資管業務、投行咨詢等,理財資金借道信託、券商等通道投投資PPP項目的股權或者債券,或參與PPP項目的資產證券化。
相比較一般商業銀行而言,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擁有金融控股集團背景的商業銀行更具競爭力,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充足的信貸資源,具有豐富的項目運作經驗,擁有成熟的風險評估和調查體系;中信銀行、平安銀行等具有強大的金控集團背景,擁有專業的服務團隊,豐富的項目運作經驗和資源,在集團聯動下,成立PPP項目聯合體,充分發揮協作效應,可以為PPP項目搭建一體化金融平台,成為PPP項目的牽頭人。
在銀行參與PPP過程中,有兩個方面需要注意:第一,是項目收益與期限,在以前地方融資平台下,債務多擁有隱性政府擔保,但是在PPP模式下,項目公司債權具有期限較長、利率偏低的特點,並且沒有政府隱性擔保,這主要取決於PPP項目的公共屬性,較長的特許經營期和穩定的利潤使得PPP模式很難帶來較高的回報,這也是部分信託資金一直存在的顧慮;第二,是項目風險,PPP模式有望取代地方融資平台,但是未來政府很難繼續為PPP承諾隱性擔保,因此商業銀行參與PPP需要做好事前盡職調查,選擇優質項目和優質企業合作。
❼ 請問信託產品有風險嗎
一、購買信託產品的風險:
① 市場風險:
1、政策風險: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監管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可能導致市場波動,從而影響信託計劃收益,甚至造成信託計劃財產損失。
2、行業風險: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以及行業發展狀況對收益水平產生影響。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並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從而導致信託計劃收益水平可能會受到利率變化和貨幣市場供求狀況的影響。
4、購買力風險:信託計劃的目的是信託計劃的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則投資於信託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到信託計劃的保值增值。
5、公司經營風險:如果信託計劃所投資的公司經營不善,使得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會信託計劃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託計劃財產損失。
② 保管人操作風險: 但若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保管人不能遵守信託文件約定對信託計劃實施管理,則可能對信託計劃產生不利影響。
③信託公司操作風險:信託公司因違背資金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④ 委託人投資於信託計劃的風險:
1、委託人資金流動性風險:大多數信託計劃,委託人需持有信託份額直至計劃結束,因此委託人在資金流動性方面會受一定影響。
2、信託利益不確定的風險:信託利益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證券市場價格波動、投資操作水平、國家政策變化等,信託計劃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虧損的可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託人不對信託計劃的受益人承諾信託利益或做出某種保底示。
3、信託計劃財產變現的風險:由於本信託計劃終止,受託人必須變現信託計劃財產所投資之全部品種,由此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⑤ 其他風險:
1、戰爭、自然災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預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2、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等超出受託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二、信託產品風險控制措施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一般情況下,融資方的抵押、質押物的估值會高於投資人的投資額和預期收益,以保障投資人的本金及收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順序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順序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余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7)城投信託股東擴展閱讀: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❽ 雲南城投在雲南是怎樣一個企業
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省城投公司)的組建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當時雲南省召開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工作會,會上提出要組建八大投融資平台,改革雲南省的投融資方式。由於雲南城市化進程的滯後已經成為制約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障礙,同時,全省1個特大城市、4個中等城市、12個小城市和462個建制鎮(不含縣市區政府所在地的118個城關鎮)的不合理城鎮發展格局,也促使省委、省政府認識到雲南省需要成立一個省級城市建設領域的投融資平台。鑒於固定資產投資已經成為促進雲南省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因素,大型投資公司的「主力引擎」作用日漸重要,省委省政府決定組建省級城市建設領域的投資公司,以進一步推動雲南城市化進程。
省城投公司正式成立於2005年4月,是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的現代大型國有企業,是省人民政府授權的城建投資項目出資人代表及實施機構。 2009年2月,正式納入省國資委監管。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昆明遇到了難題。之前被市場寄予厚望的滇池環湖東路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在歷經三年的等待之後,首批土地終於在今年6月底進入「招拍掛」出讓環節,結果卻遭遇大比例流拍。這非但使其「百億盈利」化為幻影,此前投入的62億元成本能否順利收回都成懸念。
更嚴峻的是地方政策在變化。去年7月,昆明市政府開始強力控制土地一級開發,將全市范圍內的土地一級開發整理項目交由市屬投資公司全面負責。這讓省級開發平台雲南城投陷入尷尬。同時,根據新政策,昆明市劃定的土地一級開發整理項目統一按照總投資額的16%給予回報,這與三年前雲南城投和昆明市政府簽訂的土地出讓凈收益五五分成的分配比例相去甚遠,是導致雲南城投目前困境的核心矛盾所在。
「資金滾動不起來,現金流壓力很大。」9月6日,一位雲南城投內部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囿於資金瓶頸,雲南城投對滇池環湖東路土地一級的開發陷入停頓,「已經不再進行土地的拆遷、整理和收儲」。
土地流拍致使一級開發投資難以回收,數筆銀行貸款臨近還款期限,信託、公司債融資計劃均告失敗,雲南城投的資金鏈遭受重壓。據2011年半年報顯示,雲南城投總負債高達96億元,其中流動負債佔51.4億元。
❾ 私募操盤
我曾經是一個經營建材的老闆,原來有一個美滿的家,於2007年迷上股票,在沒理智的情況下胡亂購買,短短的時間內,幾十萬是家產就不見了,十幾年的心血就這樣沒有了,前
些日子在網上聽聞關於上海東方財富證券投資有限公司VIP會員的服務報道,剛開始特不相信!後來抱著最後一博的心態加入了他們的高級會員,割了自己選擇的股票,跟這買進,
沒想到沒幾個月的工夫就把之前虧的都贏回來,還賺了幾萬!最近股票市場這么不穩定,我決定把該公司推薦給股民!讓更多虧損的股民在股市里能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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