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遠期合約的合理價格
50×25000=1250000 合約當前價格1250000×6%=75000 合約資金產生的利息20000×3%=600 紅利利息收益期貨理論價格:F(t,T)=S(t)+S(t)*(r-d)*(T-t)/365=S(t){1+(r-d)*(T-t)/365} r為年利息率; d為年指數股息率1250000+75000-20000-600=1304400
答案是錯的!!!1304400為正確答案
⑵ 當前股價為20元,無風險年利率為10%,簽訂一份9個月的不支付紅利的股票遠期合約,求遠期合約的理論價格
20(1+10%×9/12)=21.5(元)
話說股票的價格波動性太大了,持有成本里應考慮股票上漲的風險,無風險利率作為補償實在不夠啊,這樣的假設太不合理。比如,這只股票只要在九個月內漲到25元,賣家估計就很難履行這份坑爹的遠期合約。
⑶ 遠期價格與期貨價格<急>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當利率變化無法預測時,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不相等。至於兩者誰高則取決於標的資產價格與利率的相關性。當標的資產與利率呈正相關時,期貨價格高於遠期價格。這是因為當標的資產價格上升時,期貨價格通常也會隨之升高,期貨合約的多頭將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獲利,並可按高於平均利率的利率將所獲利潤進行再投資。而當標的資產價格下跌時,期貨合約的多頭將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虧損,而他可按低於平均利潤的利率從市場上融資以補充保證金。相比之下,遠期合約的多頭將不會因利率的變動而受到上述影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期貨多頭比遠期多頭更具吸引力,期貨價格自然就大於遠期價格。相反,當標的資產價格與利率呈負相關性時,遠期價格就會高於期貨價格。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的差異還取決於合約有效期的長短。當有效期只有幾個月時,兩者的差距通常都很小。此外,稅收、交易費用、保證金的處理方式、違約風險、流動性等方面的因素或者差異都會導致遠期價格和期貨價格的背離。
⑷ 遠期合約價值計算的一道題
問題一:
遠期多頭方在2個月後才能以10.201拿到1股,相當於10.201/(1+12%)^2/12=10.010,而現在持有股票人在一個月後能得紅利0.505,相當於0.505/(1+12%)^1/12=0.500,因此除權後的股票價格等於9.500,遠期價格為9.500-10.010=-0.510。
問題二:
就用9.500*(1+12%)^2/12=9.681。但我覺得這個數是不準確的,應該要用公司的收益率,用無風險收益率低估了。
以上是我的理解,一塊討論吧 :)
⑸ 請問已知紅利率證券的期貨合約的遠期理論價格公式是怎麼來的
無套利原則。
就是說如果是公平價格的話,那麼你的期貨合約的收益率應該和市場無風險利率是一樣的。
否則就會有套利者出現,改變這個價格直到收益率等於市場無風險收益率再無套利的機會。
基本公式是連續復利的那個公式。exp代表的是連續復利。T-t是你持有這資產的時間。
假如標的資產提供年利率q的連續紅利收益率,就是說你在持有合約期間會得到一定的報酬,為了保證你在這個合約上的全部收益率等於無風險收益率。所以要用r-q。
⑹ 遠期合約的價格因素
原則上,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盡管在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與在商品市場中的交易有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例如,如果遠期的石油價格很高,在即期市場上買進一油輪的石油並打算在將來賣掉的行動似乎是一項很有吸引力的投資。
一般來說,商品市場對供求波動更為敏感。例如,收成會受到氣候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商品消費會受到技術進步、生產加工過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響。事實上,許多商品市場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直接進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與投機交易的機會。
然而,在商品市場中也存在著基礎金屬、石油和電力的遠期合約,在船運市場中用到了遠期貨運協議(FFAs)。
⑺ 遠期合約的價格
不知道你說的是遠期的價值還是執行價格
比如一個遠期 讓你可以用100元一噸的價格買入100噸銅
那麼無論多久 這個執行價格 100元買一噸銅是不變的
但是遠期的價值會變,在遠期剛簽訂的時候,價值為0,隨著銅價的波動,這個價值是會波動的
⑻ 遠期合約中的遠期價格和交割價格分別是指什麼呢
遠期合約中的遠期價格和交割價格分別是指:
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雙方簽訂協議約定在未來以某一事先安排的價格交換某些東西。遠期合約中的遠期價格是指使遠期合約簽訂時價值為零的交割價格。
遠期合約中的交割價格:
就是遠期合約中的價格稱為交割價格,在合約訂立時,交割價格的確定恰好使得遠期合約對於多空雙方的價值均為零。
⑼ 遠期合約中交割價格大於遠期價格的套利
其實本質就是賤買貴賣,期貨價格比現貨價格低,那就買期貨賣現貨,套內利一定要是無風險的容,一賣一買,你在當下就鎖定了無風險收益。而如果只是買入期貨等到期交割的話,雖然你預期未來價格上升,但這是有風險的,就不是純粹的無風險套利活動。
以你所舉的例子而言,按照期貨定價理論,預期價格其實就是現貨價格的無風險利率計算的到期終值,所以預期價格大於交割價格的話,你當下賣出現貨並把所得收入賺取無風險收益,再買入期貨到期交割,那麼最終你的實物資產不變並且得到了一筆無風險收益。這就是無風險套利。
如果你只是買入期貨,現貨價格是會波動的,預期價格並不代表到期時的實際價格,有可能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