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省的社保怎麼轉往外省
1、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2、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3、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決定離開一個城市時,務必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並妥善保存參保繳費憑證;當到另一個城市就業時,請及時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② 浙江省社保轉杭州市社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公積金和社保沒有關系,公積金是由住房保障部管理,而社保是由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部門,這是兩個部門,隸屬關系都不一樣,所以要分兩步走。杭州市社保你需要先停掉,然後到省社保開戶,繳費,等繳費滿一個月後把市社保的基金轉移到省社保,這樣做資金歸集,統一到一個賬戶。公積金轉不轉要看你單位是不是也繳費在省級公積金,一般單位好像還是開在市公積金賬戶的,具體你需要咨詢你們單位人事才能知道。
③ 浙江社保費用是多少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④ 浙江省跨市社保怎麼轉入新單位
工作跨市調動,如果是同一個單位的話,醫保和社保是不用轉移的,單位會幫你轉的。
若是重新到另一個城市找的新工作,你就要到原單位去辦理社保交接,再到社保局去列印社保繳費憑證,把社保憑證交給你新單位,讓他到社保局去交接就可以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浙江省社保跟杭州市社保的區別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公積金和社保沒有關系,公積金是由住房保障部管理,而社保是由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部門,這是兩個部門,隸屬關系都不一樣,所以要分兩步走。杭州市社保你需要先停掉,然後到省社保開戶,繳費,等繳費滿一個月後把市社保的基金轉移到省社保,這樣做資金歸集,統一到一個賬戶。公積金轉不轉要看你單位是不是也繳費在省級公積金,一般單位好像還是開在市公積金賬戶的,具體你需要咨詢你們單位人事才能知道。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⑥ 浙江省買的社保怎樣傳入成都市
職工社保關系需要跨省轉移的,具體辦法請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頒布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更多內容:http://www.gov.cn/zwgk/2009-12/29/content_1499072.htm
⑦ 浙江省內不同地級市如何社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目前浙江省已經開通全省社保卡查詢業務,您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查詢:點擊進入>>>
1、直接點擊下面的各地級市查詢;
2、可攜帶身份證及社保卡號上區社保局辦公大廳社保窗口查詢;
3、撥打浙江省社保咨詢熱線:12333查詢。
參考資料
⑧ 浙江省麗水龍泉市社保基金轉移2020年1月16號打入杭州市上城社保帳號需要多少時間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