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房,貸款批不下來,購房者要付違約金嗎
貸款批不下來導致購房者無法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屬於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
買房貸款批不下來首付款可以退,但需繳納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
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
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
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
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1)銀行按揭貸款沒下來取消算違約嗎擴展閱讀
違約金額度:
根據合同法,違約金額度可以設置為具體數額,也可以設置為計算違約金(損失賠償額)的方法,但是不管採用那種方法,都應該根據違約情況來確定,而不宜採用獅子大開口。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過分高於損失的標準是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故為增強違約金條款的威懾力,可以根據違約情況,適當增加違約金的金額。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者有法律所規定。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違約金具有補償的性質,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者過分高於違約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增加或者適當減少。
2. 我買房要貸款可是銀行款沒下來付款日期到了算違約嗎
通常情況下算違約,具體情況要看你們購房合同的具體約定。
3. 半年後按揭還沒下來,現在銀行說要退,辦不下來按揭怎麼辦,合同簽了,他們算不算違約
銀行有責任,但銀行可以推到宏觀調控政策上,你恐怕沒辦法追究銀行。
你和開發商都沒有責任。依照法律規定,由於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既然房子漲了好多,如果房價比利息漲的多,建議你繼續辦理按揭合同。
4. 二手房交房時間過了,銀行貸款還沒下來算違約嗎
銀行貸款屬於不可抗原因(買受人不具備貸款資格、資料不全除外),交易雙方可以協商推遲過戶時間。
5. 我在中國銀行貸款了,批下來了,但款還沒到,我取消或終止這貸款可以嗎要違約金嗎
在中國銀行貸款審批下來了,貸款還沒有進賬,現在取消或終止這筆貸款是要收取違約金的,貸款都審批下來了就先拿著用吧。
6. 請問我貸款沒有辦下來算違約嗎
這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貸款未辦理成功,如果是因為您單方面的原因,那麼屬內於您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容任。具體違約責任需要根據您所簽署合同及補充協議當中的約定而定。相應的貸款失敗有幾種選項,選擇其他銀行辦理或者補齊全款。但因擔心銀行政策會有變化,所以建議盡快進行辦理。
7. 買房合同已經簽了,但是貸款沒辦下來,現在退房算不算
實際上,根據造成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不同,其違約責任劃分,定金退還與否的結果也會不同,從以下幾個原因分析:
賣方原因
1、開發商原因
提示:這個時候屬於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退還定金、首付款。
2、賣房人原因
提示:這種情況是由於賣房人隱瞞共有人真實信息造成的違約,購房人可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購房人原因
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徵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松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
提示:提供虛假材料、徵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
非買賣雙方的原因
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定金。
總結:關於貸款不能辦理下來,購房人最好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明確相關條款,出現問題可以以合同為依據進行申辯,如果貸款審批沒有通過,買賣雙方和協商如何支付尾款,協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確定相應違約責任。
8. 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都簽了,貸款沒下來算違約嗎
具體的要看你們合同中是如何約定的,交款日期又是多久,盡量和房地產商協商看看如何解決,咨詢銀行申請進度,是否能夠順利批款。
以下資料可以作個參考:
在貸款買房這一模式中存在著兩層法律關系,一是買賣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關系,二是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買賣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對銀行沒有約束力,而買方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對賣方沒有約束力。因此,如果是由於貸款沒有辦下來導致買方不能按時足額支付購房款的,買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不能用其與銀行之間的合同來抗辯其與賣方之間的合同,如果確實是由於銀行的過錯導致未按時放款的,那麼買方可以另外向銀行追究違約責任,但這並不影響買方需要向賣方承擔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