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幾家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接受哪幾家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中國銀行不良資產。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部分。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中國工商銀行部分。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中國農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1)中國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擴展閱讀:
四家AMC自成立以來主要進行了三次大的不良資產接收。
中國四家AMC(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東方,長城)自成立以來主要進行了三次大的不良資產接收。
第一次是1999年,國家將四大商業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近1.4萬億元不良資產剝離至四家AMC,採取的是賬面價值收購方式。
第二次是2004年5月22日,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進行了第二次不良資產剝離。這次剝離的特點是部分資產不按賬面價值轉移,而是由財政部給出一個適宜的價格比例。
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2787億元可疑類貸款整體打包出售,信達公司在一級市場中標;中國銀行1424億元、建設銀行569億元以及交通銀行)640億元的損失類貸款委託東方公司和信達公司處置。
第三次是2005年進行了第三次不良資產剝離。工商銀行4500億元可疑類貸款分作35個資產包,按逐包報價原則出售,華融公司中標226億元,信達公司中標580億元,長城公司中標2569億元,東方公司中標1212億元;
工商銀行2460億元損失類貸款委託華融公司處置。截至2005年第3季度,四家AMC已經累計處置第一次剝離的不良資產7366.6億元,處置進度已完成58.71%。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不良資產剝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產管理公司
㈡ 不良貸款怎麼剝離
剝離不良資產堪稱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外科手術」,具有見效快、短期療效好的特點。然而,它只是把不良資產從商業銀行的賬面上移除,並不能真正減少新不良貸款的產生。
國有商業銀行的降低不良貸款率主要利用三種方法:
剝離不良資產
早在1999年,我國政府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剝離1.4萬億不良資產。但是,在處置不良資產的同時,新的不良貸款又不斷產生。
於是,2003年,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分別與世界著名投資銀行高盛、摩根士坦利合作進行第二次不良貸款剝離。接著,為配合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改制上市,2004年,政府又幫助兩家銀行剝離了2700億不良資產。
高利差
自1996年以來,政府實行高貸款利率、低存款利率的高利差政策,人民銀行連續8次調低存款利率。高利差政策增加了商業銀行的利潤,以消化不良貸款。
但是高利差政策有三個弊端:
① 消化不良貸款速度太慢;
② 犧牲存款者利益;
③ 容易誘發商業銀行的投機行為,為追求利潤,過度擴大信貸規模。
擴大信貸規模
商業銀行擴大信貸規模既可以利用高利差政策獲取利潤,還可以增加不良貸款率的分母,起到稀釋不良貸款的作用。但在事實上,目前確實導致了信貸規模的過度擴張。
㈢ 關於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
這是我最近的作業哦
銀監會1月公告顯示,2004年,主要商業銀行(指4家國有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7176億元,比年初減少394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3.2%,比年初下降4.6個百分點。這是不良貸款繼2002年、2003年後的連續第三年「雙下降」。
但是,如果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剝離的因素不包括在內的話,那麼情況就不是這樣了。2004年6月份,通過剝離和核銷手段,中行、建行和交行對不良貸款集中處置不良貸款合計為4364億元,超過了2004年不良貸款減少的3946億元。如果考慮到這個因素,2004年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實際水平將不是「雙下降」,而是結束了過去兩年不良貸款余額持續下降的趨勢,不良貸款余額反而增加了418億元。
也就是說,盡管從中國銀監會公布的數據來看,國內銀行不良貸款狀況是有所好轉,但其中「技術性」成分不少。如果加上有些商業銀行可能通過貸款重組、借新還舊等形式,將不良貸款顯現的時間延後,以此來滿足監管部分之要求,那麼國內銀行的不良貸款是增是減更是令人質疑了。正如一些海外的研究機構所預測的那樣,2005年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將有顯著增加跡象。
以准備上市的建行為例,雖然目前建行的不良貸款率僅為3.91%,但在1999年向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出售了2500億元不良貸款之後,建行在2002年底的不良貸款率曾高達16.97%.2003年重組開始後,經過國家注資,以賬面價值50%的價格出售1289億元不良貸款,以及核銷569億元不良貸款之後才達到目前一個「干凈」的水平。
降低不良資產三大辦法:專人催收 沖銷 出售企業國有股
銀行自身成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催收。仍留在銀行的不良資產,一類是已無收回可能的呆賬,一類是1996年《商業銀行法》生效、商業銀行自主權擴大後發生的應收未收的貸款及其利息。這後一部分不良資產發生時間不長,情況明朗,收回的可能性較大,應由債權銀行成立專門機構、調集專人催收。對主動想辦法歸還拖欠貸款的企業,銀行應積極給予其所需的新的貸款支持,以鼓勵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風氣。
加大對不良資產的沖銷力度。對已無收回可能的不良資產,只能用各種辦法沖銷。
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在實行股份制改革,公開發行股票後,可考慮出售部分國家股權,用所得資金沖銷不良資產,償還銀行貸款。
㈣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運用以下哪些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手段】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置不良資產。
AMC的資產處置損失要由財政兜底並由國家承擔。
AMC可以通過幾種渠道籌措資金資本金由財政部核撥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發行金融債券。
AMC運營中可以減免稅費主要包括AMC免交在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和承接、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
二、國有商業銀行對未剝離的不良資產的處理。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自主性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採取催收追討、訴訟等手段依法收貸。商業銀行建立資產保全部門指定專人對不良貸款組織催收。
利用呆賬准備金核銷一部分呆賬貸款本息。按照有關規定原來愈期兩年的貸款可掛賬停息此後相繼改為1年、6個月、3個月。
創造性地通過債務重組、剝離、轉化等手段減輕資產風險。商業銀行可以將一部分不良資產剝離給內部的專門機構進行專業化處置商業銀行試行對企業進行資產置換即企業以股權或實物資產置換銀行債權銀行對置換資產進行經營管理。
㈤ 中國信達可以處置銀行的不良貸款嗎
一般情況來看比較難 因為徵信是人民銀行系統里的 公司和銀行都沒辦法更改 ,有些公司打著可以更改的旗號 實際是騙人的 建議多加小心啊
㈥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推行信貸資產質量分類
1998年4月中旬,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宣布,將在全國開展金融資產清理,並在此基礎上按國際通行辦法對信貸資產逐漸推行五級分類和考核辦法。很久以來,我國銀行的貸款質量籠統地劃分為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這種劃分,不能及進、准確反映企業生產經營變化對貸款風險的影響,新推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辦法,按實際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種,除能及時、准確地反映金融企業的真實資產外,最大的好處還在於商業銀行可主動防範貸款風險。
2、財政適量注入資金
1998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財政部決定發行2700億元特種國債,所籌集的資本金補撥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可以說,這次發行的2700億元特種國債補撥商業銀行資本金後,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達到《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協議」規定8%的要求,同時也使他們爭取到了改革機制、完善管理的時間。
3、建立呆賬准備與核銷制度
從今年開始在全國正式實行的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可以更准確地反映資產質量,而根據銀行資產的等級分類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帳准備金:正常資產0.5%,關注資產5%,次級資產20%,可疑資產50%,損失資產100%。1993年我國《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實行以來,呆帳准備核銷制度遠遠不能滿足核銷呆帳的要求,所以放寬核銷條件,給予銀行呆帳核銷的主動權,特別是對事實呆帳認定責任後及時進行核銷。
、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繞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限制,先後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並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一逾兩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許的資金來源渠道,可以發行由財政部擔保的資產管理公司債券籌集資金,也可以通過向國內外商業借款和向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還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橫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等領域,體現了國家在金融證券等領域實行嚴格分業管理的今天,賦予資產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專業優勢」,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實現不良資產的處置變現目標。
㈦ 中國各銀行上半年已處置不良貸款8千億元嗎
2018年8月11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數據顯示,通過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大資金投放力度,保障實體經濟有效融資需求,近期貸款投放明顯加快。初步統計,7月份新增人民幣貸款1.4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多增6237億元。
㈧ 中國的銀行出現嚴重的不良資產是因為什麼
中國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
與多數國家銀行不良資產系泡沫經濟崩潰產物不同,中國銀行業不良資產的形成表現出獨特性。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國家融資體制下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的企業所有權安排。
首先,以國家為唯一中介的融資體制導致了銀行不良資產的產生。很長一段時期,國有企業主要通過國有獨資銀行獲得所需資金,"撥改貸"的實施導致國有企業普遍缺乏自有資金,高負債經營的企業拖累銀行貸款質量,國有銀行根據國家指令發放的貸款也產生大量不良資產,國有企業經營問題進一步加重國有銀行的負擔。
其次,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革滯後。自改革開放以來,銀行體制與其他方面的體制尤其是企業體制的改革不同步、不配套,銀行不得不承擔「後改之憂」,這同樣是形成和累積大量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在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股份制改革實行多年之後,直到近年才提出「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商業銀行等要成為現代金融企業。」事實上,國有銀行最初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時被稱為「專業銀行」,後來改稱為「國有商業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雖然名稱幾經變化,但實際上有關部門從未將其當作真正的商業銀行、金融企業,而一直將其視為行政機關。對此,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直言:「商業銀行與政府部門類似,而不像個商業機構」。正是因為銀行改革的滯後,使銀行在中國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改革中,一方面為國有企業承擔了相當大的財政負擔和改革成本,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另一方面又因自身的體制、管理、人員素質等因素導致不良揃產的產生。
因此,銀行不良資產的生成歷史,註定不良資產的處置必須與國有企業改革以及國有銀行自身的改革聯系在一起。不解決國有企業問題,困擾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無法真正解決;不對國有銀行進行改革,不良資產必然繼續生成、增加。從這層意義上說,不良資產處置也可說是為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的改革提供了一個契機,通過消除法律障礙、制訂優惠政策,以吸引私人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接收銀行和資產公司轉讓的債權、股權,有助於促進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與此同時,加快處置銀行不良資產,使符合條件的國有獨資銀行上市,也有利於實現銀行投資主體多元化,使銀行內部治理結構真正得以建立,從而根治不良資產生成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