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集合競價掛單的成交價格,求教~!!!
如果開盤價是9.52,9.58的買單以9.52成交,9.58的賣單不會成交。
如果開盤價是9.65,9.58的買單不會成交,9.58的賣單以9.65成交。
直接漲停的股票,如果封漲停賣單成交,買單不一定成交,只有時間相對靠前的買單成交。
❷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是什麼
你好,集合競抄價成交價的確定原則: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開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盤中、收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❸ 集合競價最終的成交價是多少
你是買入還是賣出?如果是9.61買入那就按9.55成交。不會虧。如果你掛9.61賣出那就不成交。
❹ 集合競價只有一個價格成交了嗎
是的,集合競價只有一個價格成交。
在一段時間內採取集合競價方式,以滿足最大化成交量的價格為集合競價的最後成交價。因為集合競價時間內,每時每刻都有掛單,為滿足定價條件,所以價格不斷變化,知道集合競價結束,才會出現最終價格。
❺ 集合競價所有的交易按同一成交價成交是什麼意思
集合競價交易是指在9:15-9:20之間,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專價格自由地進行買屬賣申請,並不即時成交,而是在9:25撮合出一個成交價格來完成交易。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集合競價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❻ 集合競價如何成交
1、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2、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3、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4、行情揭示
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6)集合競價成交價格擴展閱讀
港股集合競價的開市前時段可細分為四個小時段,第一時段由上午9時00分至上午9時15分,為輸入買賣盤時段;第二階段是由上午9時15分至上午9時20分的對盤前時段,期間交易系統只接受競價盤,而且已輸入系統的買賣盤不得修改或取消。
第三階段是由上午9時20分至上午9時28分的對盤時段,每一隻證券的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會在此段時段內釐定,買賣盤會以其類別、價格及時間等優先次序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順序對盤;第四階段是由上午9時28分至上午9時30分(早市持續交易時段開始)期間的暫停時段。
❼ 集合競價賣出股票成交價是多少
這個是不會成交的,由於你的委託賣出價格明顯高於開盤價格,故此是不會成交的。相關集合競價的成交規則是,你的賣出委託價格低於開盤價格時就會以開盤價格來成交,若等於開盤價格時則有可能成交或不成交,主要是看你的委託時間的先後順序來成交的。你的情況是高於開盤價格,故此是不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