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債轉股特色功能
債轉股,顧名思義即是將債權轉化為股權,是一種債務重組,也是處置不良資產的常用方式之一。債轉股的實施一般起到兩個作用:一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二是幫助企業去杠桿,減輕經營壓力。更多股市熱點關注雲掌財經。
『貳』 化債轉股措施降低企業杠桿率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分析人士普遍認為,從宏觀上看,實施債轉股,切實降低企業杠桿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能增強我國經濟中長期發展韌勁和後勁,為股市穩健運行提供有利的宏觀經濟基本面支撐。
從微觀上看,高負債行業上市公司擁有良好股權流通性和更大價值提升空間,是債轉股重要潛在對象,債轉股有利於減輕這些行業企業負債壓力,帶來業績增長預期,提升股票估值水平;同時,債轉股也有助於上市銀行降低不良貸款率,改善信貸資產質量,增強其股票投資價值。
『叄』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 資產重組。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對一些具有重組價值的大中型國有企業的不良貸款進行處置時,往往首先對這些企業的資產(包括債務) 進行重組,目的是為處置不良貸款構建一良好的財務基礎和經營基礎。對銀行來講,用這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方式的最明顯優點是:銀行
可以獲得提高債權價值回收率的選擇權,從而減少不良貸款的損失;同時,企業經營得到改善,而政府花錢不多。這些優點,可以用波蘭75 %以上的企業不良貸款以資產重組方式處置的成功經驗和國內銀行相關的成功案例證明。然而,這種處置不良貸款的方式需要:第一,銀行擁有高素質、經驗豐富的資產重組人才。而現實是,目前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嚴重缺乏這類人才。第二,相關的法律保障。例如,允許商業銀行持有企業股權。但是,由於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分業經營」管理體制,現行的《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能投資持股,所以,商業銀行在以處置不良貸款為目的的資產重組過程中,只能以「顧問」的方式介入,而不能以「股東」的方式介入。這樣,如果企業在重組過程中發生違約或「機會主義」行為時,銀行就處於不利的地位。第三,銀行承擔資產重組失敗、從而導致貸款損失的風險。因為銀行並不能事前對資產重組後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做出完全的評估。總之,資產重組方式雖然為國有銀行控制不良貸款損失提供了新的選擇空間,但這種方式有著很高的時間成本和制度成本。
2. 債權轉股權。銀行使用債權轉股權的方式處置不良貸款的具體形式有兩種:銀行直接持股和通過其他機構如資產管理公司持股。由於受現行《商業銀行法》的約束,我國銀行一般都是通過其他機構來實現債權向股權的轉化。對銀行而言,假設企業的還款能力弱主要是由於資本結構不合理,而企業仍有還款的潛力,債轉股可能會減少銀行不良貸款的損失,甚至可以將不良貸款轉化為正常貸款。但是,銀行如何判斷和證實借款企業是否滿足債轉股的條件,如何解決控股不控權問題,如何保證企業在緩解債務負擔後能夠實現正常經營,如何解決商業銀行的股權退出的渠道,等等,是事先難以完全確定的,或是在現行制度環境下不能確定的。這意味著,債轉股雖然能使銀行得到間接控制企業的權利,但是信息成本較高,處置不良貸款的時間成本高。
3. 不良貸款出售。不良貸款出售是指銀行通過市場把不良貸款直接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出售的具體方式包括招投標、協議、競價和拍賣等。這種方式的好處是銀行能夠一次性剝離不良貸款,在較短的時間內直接收回現金流量。而且,這種方式的透明度高,交易雙方的成本收益
分攤結構相對清晰,信息成本相對較低。但是,不良貸款出售需要一個過程,需要發達的機構投資者市場和公開准確的信息披露,而這些往往是經濟轉軌國家(包括我國) 所缺乏的。採用這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時,國有銀行還必須解決的另一個關鍵性難題,就是如何找到一個交易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價格。國內外的經驗表明,由於市場投資者和銀行對不良貸款的定價通常會存在較大的分歧,因此,銀行往往對要出售的不良貸款打一個很大的價格折扣,才能使市場投資者接受。此外,我國商業銀行在拍賣抵債資產時,還要上繳20 %的所得稅和大約5 %的拍賣費。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現金回收速度快,交易透明度高,但要承擔較高的價值損失和交易成本。
4. 證券化。指將不可交易的間接信用工具轉化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這里是指將不良貸款證券化。基本做法是:銀行先將不良貸款集中,然後重新分割組合,再將其轉賣給市場投資者,從而使此項(或此組) 不良貸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消失。對商業銀行來講,不良貸款證券化的好處是可以引入新的資金來處置不良貸款,也可以加快處置不良貸款的速度。但是,國際經驗表明,能夠成功實施證券化處理並在二級市場出售的不良貸款,主要是有房地產抵押的不良貸款,因為這種不良貸款的價值相對完好,現金流也相對清晰穩定。我國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中大部分是信用貸款,而且相當部分的貸款合約要素不全,有房地產抵押的不良貸款所佔比例很小。這種貸款的結構和類型很難滿足證券化過程中市場投資者對風險控制的要求,因此,很難對這類不良貸款進行證券化處理。
5. 合資經營( Partnership)。簡單講,合資經營就是由不良貸款的交易雙方共同出資設立一個「合作公司」或「合夥公司」來處置不良貸款。「合作公司」日常經營由投資方全面負責,按股份分享不良貸款處置收益。在我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率先於2002 年宣布與美國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公司分別設立了兩家專門處置不良貸款的合作公司。我國商業銀行為了規避現行《商業銀行法》的約束,採用了一種變通的方式,即用合作協議的方式與投資者共同經營不良貸款。這種交易結構實際上是交易雙方節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一種制度性反應。因為,在不良貸款交易中,交易雙方的信息往往不對稱,銀行難以確切地知道所有的潛在收購者和他們的出價,收購者也難以證實銀行是否充分地披露了不良貸款的真實信息。此外,交易雙方對
不良貸款價值的未來變動所擁有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用合夥公司這種合約安排替代不良貸款出售合約,可以節約處置不良貸款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因為在企業內部,信息可以被更現成地交換,雙方也更願意合作。我國商業銀行選擇這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是,採取這種方式可以馬上得到一個折價收益(即將不良貸款折價賣給投資者),然後通過將有剩餘價值的不良貸款折股參與合作協議(或合資公司) ,又可以得到股權收益,從而提高了處置不良貸款的整體效益。這種方式的優越性可以從韓國處置不良貸款的成功經驗得到印證。相對前述幾種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合資經營這種交易結構能夠較好地兼顧國有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貸款時面臨著的時間約束和價值約束之間的矛盾。但是,這種交易結構有著較高的簽約成本和制度供應成本。
『肆』 債轉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債轉股是指投資者把購買的債券,按照轉股的價格,轉換成相對應的股票數量。債轉股是好還是壞需要根據各主體(銀行、企業以及投資者個人)的情況不同,進行綜合的考慮。
債轉股是企業的一種籌資行為,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比公司發行的普通債券利率要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籌資成本,同時也緩解了它的債務壓力,讓公司有更多的錢去發展主營業務,這有可能會促使股價拉升,是一種利好。
對於銀行來說,債轉股可以減少不良貸款率,是一種不錯的風險控制方式。但對於個人來說,則需要根據轉股價格進行考慮。如果按照轉股價格轉換成股票之後,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於持有債券的面值時,這意味著,投資者在轉股之後虧損了;反之,在轉股之後,股票市值大於債券面值,則意味著投資者在轉股之後盈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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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怎麼理解債轉股
將債權轉化為股權,是一種債務重組,也是處置不良資產的常用方式之一。債轉股使得企業的債務減少,注冊資本增加,原債權人不再對企業享有債權,而是成為企業的股東。
在經濟下行期,債轉股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二是幫助企業去杠桿,減輕經營壓力。
我國債轉股歷史始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1999 年,為處理國有銀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貸款,我國政府相繼成立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下文簡稱AMC)分別對口建行、中行、農行和工行四大國有銀行,將四大行1.4 萬億壞賬剝離。財政部作為唯一股東向四大AMC各注資100 億元,並擔保四大AMC 向央行再貸款融資5700 億元,四大AMC 再向四大國有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共發行8200 億金融債券,以此作為全部資金按照面值購買四大行的不良資產。
債轉股的實施也成功防範了銀行不良資產率過高可能引發的金融危機,避免了國有大型企業因負債沉重大面積倒閉的局面,對維持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陸』 債轉股好事壞事
反對銀行債轉股的意見大致有這些
1、突破了《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對於銀行來說,債轉股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可以把目前越來越難看的不良貸款率降低,使銀行短期的盈利數字好看一些。但這種粉飾報表,但完全不改變資產實質狀況的玩法,與掩耳盜鈴又有何異?
3、如果由於不夠謹慎的債轉股導致銀行體系的危機,那無疑就是觸到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4、顛覆了正常經濟的「優勝劣汰」規則,而是逆向淘汰,「獎懶罰勤」:企業找銀行借款,經營不善,還不了了,你通知他:你一分錢也不必還了,我把貸款轉成股權。經營的好的企業,必須按時歸還信貸本金與利息。還晚了,別怪我強制手段,甚至上法庭。
但也有為債轉股叫好的學者跟基金經理。
『柒』 債轉股是好還是不好
何為債轉股?
債轉股,即將銀行持有的企業債權資產轉為對企業的股權投資。在經濟下行期,債轉股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二是幫助企業去杠桿,減輕經營壓力。
通俗點說,就是別人炒股炒成了股東,可銀行借錢竟然借成了股東。這樣,銀行賬面上的「質量不好的貸款」減少了,企業也不用為還本付息而發愁了。
通過債權轉股權,商業銀行可力爭恢復貸款對象的盈利能力,改善其財務健康狀況,盡可能保全銀行的資產;而負債企業在財務壓力緩解後,經營有望改善。不過,債轉股並非萬能葯。產業整合、企業生死,本有其必然性。該當破產退出的企業,不能靠債轉股打「強心針」,銀行壞賬也不可能全靠債轉股點石成金。若濫用債轉股,只能延遲風險暴露,不良貸款變為不良股權最終仍將是損失。
債轉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反對銀行債轉股的意見大致有這些
1、突破了《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對於銀行來說,債轉股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可以把目前越來越難看的不良貸款率降低,使銀行短期的盈利數字好看一些。但這種粉飾報表,但完全不改變資產實質狀況的玩法,與掩耳盜鈴又有何異?
3、如果由於不夠謹慎的債轉股導致銀行體系的危機,那無疑就是觸到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4、顛覆了正常經濟的「優勝劣汰」規則,而是逆向淘汰,「獎懶罰勤」:企業找銀行借款,經營不善,還不了了,你通知他:你一分錢也不必還了,我把貸款轉成股權。經營的好的企業,必須按時歸還信貸本金與利息。還晚了,別怪我強制手段,甚至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