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虛假出資。我國《公司法》並沒有限定股東必須以自有資金出資,只要股東按公司章程回足額出資,無答論股東資金是自有資金還是貸款或是其他合法來源,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貨款資金並非虛假出資。但是因為貸款是股東個人所為,所以應當由股東償還,而不應由公司代為償還,否則會侵害公司其他股東和拽勸人的利益,也會被認為是抽逃出資的行為。
相關法條——法律界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 銀行貸款投資p2p違法嗎
說到真實的貸款用途,許多人不以為意,一些人的內心戲是這樣的:你管我貸款炒內股還是炒房,反容正我按時還貸不就行了嗎?嘿!還真不是,在真正的貸款審查中,貸款用途的規定相當嚴格,並不是你想幹嘛就幹嘛的,在填寫貸款用途時,要秉持誠實守信的原則,真實填寫交易背景和貸款用途,提交虛假材料可能會被冠以「騙取貸款罪」論處。
3. 貸款用於工地投資合法嗎
只要你投資的工地手續齊全就合法。不單單是投資,貸款是以你付出利息代價而取得該款項的支配權,只要不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無論是投資還是消費,你可以任意支配該款項(專項貸款除外)。
4. 用貸款的錢投資犯法嗎
一般來說,公司可以用銀行貸款來的錢進行對外投資,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回定,這是不違法的,到答時候還款就是了。 對外直接投資,簡稱OFDI。是指中國國內投資者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在國外及港澳台地區設立、購買國(境)外企業,並以控制該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的經濟活動。一般認為,對外直接投資是一國投資者為取得國外企業經營管理上的有效控制權而輸出資本,設備,技術和管理技能等無形資產的經濟行為
5. 從銀行貸的款怎樣才能轉變成合法投資
你好,首先銀行貸款不能做房產,股票等投資項目,違規銀行有權收回貸款。如果想貸款賺錢,企業貸款可以做企業經營或者個體做生意。這樣可以賺錢。
6. 個人投資公司放貸款合法嗎
現在非法的不正規的小額貸款公司,網路貸款公司比較多,國家有關部門也在大力整治辦貸款業務需經有關部門批准,取得貸款營業執照後才能放貸款。
7. 投資公司放貸合法嗎
貸款說不還嗎
8. 小貸公司的股權融資合法嗎
小貸公司的股權融資合法。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總股本同時增加。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
股權融資在企業投資與經營方面具有以下優勢:
⑴股權融資需要建立較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經理組成,相互之間形成多重風險約束和權利制衡機制。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⑵在現代金融理論中,證券市場又稱公開市場,它指的是在比較廣泛的制度化的交易場所,對標准化的金融產品進行買賣活動,是在一定的市場准入、信息披露、公平競價交易、市場監督制度下規范進行的。與之相對應的貸款市場,又稱協議市場,亦即在這個市場上,貸款者與借入者的融資活動通過直接協議。在金融交易中,人們更重視的是信息的公開性與可得性。所以證券市場在信息公開性和資金價格的競爭性兩方面來講優於貸款市場。
⑶如果借貸者在企業股權結構中佔有較大份額,那麼他運用企業借款從事高風險投資和產生道德風險的可能性就將大為減小。因為如果這樣做,借款者自己也會蒙受巨大損失,所以借款者的資產凈值越大,借款者按照貸款者的希望和意願行事的動力就越大,銀行債務拖欠和損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風險缺陷
當企業在利用股權融資對外籌集資金時,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就可能產生進行各種非生產性的消費,採取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股東的投資政策等道德風險行為,導致經營者和股東的利益沖突。Jensen & Mecking(1976)認為當融資活動被視為契約安排時,對於股權契約,由於存在委託(股東)――代理(經理人)關系,代理人的目標函數並不總是和委託人相一致,而產生代理成本。
代理人利用委託人的授權為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損害和侵佔委託人的利益時,就會產生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對於解決經營者的這種道德風險,轉換融資方式,企業投資所需的部分資金通過負債的方式來籌集被認為是比較有效的方法。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主要源於管理者持股比例過低,只要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能有效地抑制其道德風險。因此,在管理者的持股比率不變的情況下,在企業的融資結構中,增加負債的利用額,使管理者的持股比率相對上升,就能有效地防止經營者的道德風險,緩解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
另一方面,由於負債的利息採用固定支付的方式,負債的利用有利於削減企業的閑余現金收益流量。在Jensen & Mecking的分析框架中,債務是通過提高經理的股權比例來降低股權的代理成本的。因此,對管理者幾乎或根本不擁有股權的大型現代公司解釋力不足。Grossman & Hart(1982)彌補了這個缺陷,在他們的研究中假定經營層在企業中持股比例為零或接近於零,這時債務可視為一種擔保機制,從而降低代理成本。當企業利用負債融資時,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經營狀況惡化、債權人有權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這時,企業經營管理者將承擔因企業破產而帶來的企業控制權的喪失。因此債務融資可以被當作一種緩和股東和經理沖突的激勵機制。
9. 有人說給我包裝入股公司股東,然後以公司名義錢貸款,這個可信么
可以的,包裝身份很正常。看其他環節有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