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炒股詐騙怎麼判刑
主要看詐騙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證詐騙,就觸犯了信用證詐騙罪,如果和證券公司有利害關系,那就就觸犯金融詐騙罪和觸犯<證券交易法>,因為證券公司屬於三大金融機構之一,(銀行,證券,保險)這兩項特殊的詐騙罪,都比普通詐騙罪(即刑法266條的普通詐騙罪)量刑要高一點,60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普通詐騙罪法定最低刑應該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無期徒刑(普通詐騙罪無死刑),也就是根據情節和認罪態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無期徒刑之間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詐騙,最高刑罰至死刑。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你說的股票詐騙我不知道具體的案情,所以無法給你准確的量刑標准。
下面是詐騙罪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運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l52條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
㈡ 做股票業務員會判刑嗎
如果你是明知道騙人,而且數額比較大的情況下。機會很大的!
㈢ 你好請問在嗎 我朋友在一家推薦股票的公司上班。昨天公司人都被抓了 我朋友會怎麼樣。要坐牢嗎。如何解決
證券法是禁止各類公司推薦股票的。
㈣ 問:男朋友在股票網路銷售公司上班,今天被抓進去了,要不要坐牢怎麼辦他只是業務員,到現在我也
我也是遇到這種情況,現在你男票什麼情況,出來了嗎
㈤ 非法炒股票騙錢捉到了會坐牢嗎
抓到員工,員工沒問題。員工可以咬死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只負責操作。至於老闆,錢到手了就趕緊跑路吧,搞的錢太多了估計得蹲十幾年。記得留點錢打點打點。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O(∩_∩)O
㈥ 我朋友在理財公司做財務,自己也買了股份,從公司離職有一年多了,後來公司出事,現在被抓了,會判刑嗎
離職後,甚至離職幾年後,原來就職的公司賬務出現問題,你肯定也跑不了。所以你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重點之一:
變更稅務
企業上了稅收黑名單,會計人員都會被連累。一旦上了國稅系統的黑名單,會計去稅局辦稅時就會被拒絕,還會影響下家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萬一該企業涉嫌偷稅漏稅,原來經手的財務人員都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你的整個職業前途。因此離職時,千萬要記得去稅局變更財務負責人的信息。
財會人員在辦理離職時,要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會人員,到稅務局辦理財務人員變更登記。變更財務人員需要提供公司公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新會計人員身份證、從業資格證。
工作交接重點之二:所有的交接單必須簽字確認
財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並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後,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必要時,找個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個稅審,老闆不願意出錢做審計的話,自己出錢做一份,沒多少錢,但是未雨綢繆,審計沒問題,將來公司財務要是出了差錯,你就能撇清干係了。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財會人員交接工作內容
1、會計資料交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後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余額交接:所有賬本的科目余額應與總賬的科目余額持平,並清楚地記錄下科目余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等。
4、交接現金,並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記賬憑證(註明起止日期);抵扣聯扣稅憑證(註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註明起止日期);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並人手一份。
㈦ 在一個公司做的股票是讓客戶來接盤會不會坐牢
這個不可一概而論!
如果你們有合同!並且給客戶造成巨大損失!客戶追究報警打官司!
這雖有過失之嫌!!還要根據損失多少而定!
㈧ 我有個朋友開股票分成公司被抓了會坐牢嗎
坐牢概率不大,但是屬於違法的,應該會罰款。為什麼要做股票分成公司呢?實在想不明白,有錢直接注冊資產管理公司,做私募不好嗎?光明正大的炒股。
㈨ 判刑期間可不可以炒股嗎
你這么問,是監外執行嗎?如果是監外執行,只要你不做危害社會的事,炒股是可以專的,因為炒股又不用需要出屬遠門或是在公眾場合干什麼,只是在家裡,有台電腦,連上網就可以做的事。應該沒問題的,你可以在匯報時問一下。
㈩ 股票分成構成詐騙罪嗎,會不會判刑
個人股票分成,如果沒有其他欺詐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並且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因本法已於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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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的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