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匯牌價與外匯匯率有什麼區別
外匯牌價是指銀行外匯兌換掛牌價,各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回場中間價以及國際外匯市答場行情,制定的人民幣和各種外幣之間的買賣價格。外匯匯率是兩種貨幣的相對比價,也就是用一種貨幣單位兌換另一種貨幣單位的比率,這種比率行情是不斷變化的;外匯牌價不等於外匯匯率,外匯牌價是以外匯匯率為基準,根據市場供需制定的兌換掛牌價,外匯牌價和外匯匯率一樣不停變化的。
2. 外匯匯率上升是指什麼,是人民幣升值還是外匯升值,到底是哪個啊
外匯匯率上升代表抄前一種貨幣升值,後一種貨幣貶值,人民幣是升值還是貶值,主要取決於匯率上升說的是外匯還是人民幣,如果說是外匯,那人民幣自然就是貶值,如果說的人民幣,那人民幣相對外匯就是升值。
例如,一件價值100元人民幣的商品,如果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為8.25,則這件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就是12.12美元。如果美元匯率漲到8.50,也就是說美元升值,人民幣貶值,則該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就是11.76美元。
(2)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擴展閱讀: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條件下,外匯完全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上的一種特殊商品的匯率則成為買賣這種特殊商品的價格。國與國之間由於清償債權債務關系而發生的外匯收付活動。形成了外匯供求數額的變化。這種變化是影響匯率上下浮動的主要因素之一。
例如,在英國的倫敦外匯市場上,當美元外匯求過於供時,則以英鎊所表示的美元匯率就會上升,即美元上浮。當美元供過於求時,則以英鎊所表示的美元匯率就會下跌。即美元匯率下浮。
3. 外匯市場和股票市場有什麼聯系
你好,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有一定的聯系,但這種聯系不是靜態的。當一個或一些經濟數據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經濟狀況良好時,由於良好的經濟支持,股票市場將上升,該國貨幣的匯率也將上升。這時,兩個方向是同一個方向。然而,如果央行加息,可能會抑制中國經濟過快發展,這將對股市產生負面影響。然而,由於該國貨幣利率的優勢在外匯市場上更加明顯,而且該國貨幣匯率正在上升,兩者再次出現反向波動。
當匯率上升,即人民幣貶值,可能會增加中國的出口。出口順差的增加將導致人民幣供應量的增加。如果流入股市的流動性增加,中國股市可能會上漲。與此同時,如果人們預期人民幣會升值,而中國央行加息以控制流動性的增加,這可能會導致國際熱錢流入。如果熱錢流入股市(而不是房地產等其他領域),股市上漲的可能性就會增加。相反,匯率下降,會導致人民幣升值,可以抑制中國的出口,出口下降可能導致市場預期中國經濟發展放緩,也可能給股市帶來下降得壓力。
簡而言之,匯市場和股票市場之間的聯系非常密切,當投資者對外匯進行基本面分析時,不可避免地要分析貨幣交易國的股票市場,股票市場作為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其他經濟現象的影響,也會對其他經濟現象產生一定的影響。
當匯率上升,即人民幣貶值,可能會增加中國的出口。出口順差的增加將導致人民幣供應量的增加。如果流入股市的流動性增加,中國股市可能會上漲。與此同時,如果人們預期人民幣會升值,而中國央行加息以控制流動性的增加,這可能會導致國際熱錢流入。如果熱錢流入股市(而不是房地產等其他領域),股市上漲的可能性就會增加。相反,匯率下降,會導致人民幣升值,可以抑制中國的出口,出口下降可能導致市場預期中國經濟發展放緩,也可能給股市帶來下降得壓力。
4. 外匯牌價和外匯匯率有什麼區別
外匯來牌價,即外匯指定銀行外匯兌換源掛牌價,是各銀行(指總行,分支行與總行外匯牌價相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中間價以及國際外匯市場行情,制定的各種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買賣價格。這種外匯牌價實時變動,即使同一天牌價也有所不同。
在我國,外匯牌價採取以人民幣直接標價方法,即以一定數量的外幣摺合多少人民幣掛牌公布。每一種外幣都公布4種牌價,即現匯買入價、現匯賣出價、現鈔買入價、現鈔賣出價。
賣出價是銀行將外幣賣給客戶的牌價,也就是客戶到銀行購匯時的牌價;
而買入價則是銀行向客戶買入外匯或外幣時的牌價,它分為現鈔買入價和現匯買入價兩種。
現匯買入價是銀行買入現匯時的牌價,而現鈔買入價則是銀行買入外幣現鈔時的牌價。
貨幣外匯匯率,是以另一國貨幣來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其高低最終由外匯市場決定。外匯買賣一般均集中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它們買賣外匯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利潤,方法是賤買貴賣,賺取買賣差價,其買進外匯時所依據的匯率為買入匯率,也稱買入價;賣出外匯時所依據的匯率叫賣出匯率,也稱賣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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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外匯市場的成交價和外匯牌價的區別與關系
外匯市場的成交價來:
成交自價(strike price),是經由買賣雙方充分參與,在一定的撮合原則下,由市場供需決定的公平、合理的價格。
外匯牌價:
外匯牌價(exchange quotation),即外匯指定銀行外匯兌換掛牌價,是各銀行(指總行,分支行與總行外匯牌價相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中間價以及國際外匯市場行情,制定的各種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買賣價格。這種外匯牌價實時變動,即使同一天牌價也有所不同。
6. 外匯市場與貨幣市場的區別
1.從本質上看 外匯市場是進行外匯買賣的場所或交易網路;而貨幣市場是指限期一年版或一年以下權的短期資金借貸市場,是國際資金市場的組成部分。 2.兩個市場的業務組成不同 外匯市場由即期交易市場、遠期交易市場和調整交易市場組成。而貨幣市場是由銀行短期信貸市場、短期證券市場和貼現市場三部分組成。 3.從貨幣使用種類上看 外匯市場上,一筆外匯交易,必然涉及到兩種貨幣;而貨幣市場上一般一筆貸款業務只涉及一種貨幣,借貸雙方使用同一種貨幣。 4.從市場功能看 外匯市場的功能是實現貨幣種類的兌換,並防止匯率變動的風險;而貨幣市場的功能只是融通短期資金的餘缺。 5.從銀行獲取利潤的途徑看 外匯市場上,銀行經營外匯業務的利潤來源於買賣外匯的匯率差異,賣出價大於買入價部分就是銀行的經營利潤;而貨幣市場上,銀行進行短期資金存貸業務的利潤,來源於存貸利率的差異,貸款利率高於存款利率的部分,就是銀行的經營利潤。
7. 什麼是外匯匯率市場
外匯市場,指從事外匯買賣的交易場所,或者是各種不同貨幣相互之間進行交換的場所。
我某外貿公司代理國內某客戶從比利時進口設備一台,計價貨幣為比利時法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方提出延期交貨,我方用戶表示默認,未做書面合同修改文件。後因比利時法郎升值,我進出口公司不得不比訂約時多支出了31萬美元。
【案情】
1993年10月,我某進出口公司代理客戶進口比利時紡織機械設備一台,合同約定:總價為99,248,540.00比利時法郎;價格條件為FOB 安物衛普;支付方式為100%信用證;最遲裝運期為1994年4月25日。
1994年元月,我方開出100%合同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1994年5月5日。 (開證日匯率美元對比利時法郎為1:36)。
1994年3月初,賣方提出延期交貨請求,我方用戶口頭同意賣方請求,延期31天交貨。我進出口公司對此默認,但未作書面合同修改文件。
3月底,我進出口公司根據用戶要求對信用證作了相應修改:最遲裝運期改為5月26日,信用證有效期展至1994年6月21日。
時至4月下旬,比利時法郎匯率發生波動,4月25日為1:35(USD/BFR),隨後一路上揚。
5月21日貨物裝運,5月26日賣方交單議付,同日匯率漲為1:32(USD/BFR)。在此期間,我進出口公司多次建議用戶作套期保值,並與銀行聯系做好了相應准備。但用戶卻一直抱僥幸心理,期望比利時法郎能夠下跌。故未接受進出口公司的建議。
賣方交單後,經我方審核無誤,單證嚴格相符,無拒付理由,於是我進出口公司於6月3日通知銀行承付並告用戶准備接貨,用戶卻通知銀行止付。因該筆貨款是開證行貸款,開證時作為押金劃入用戶的外匯押金帳戶。故我進出口公司承付不能兌現。
後議付行及賣方不斷向我方催付。7月中旬,賣方派員與我方洽談。經反復協商我方不得不同意承付了信用證金額,支出美金310餘萬元。同時我進出口公司根據合同向賣方提出延遲交貨罰金要求BFRl,984,970.00(按每7天罰金0.5%合同額計),約合62,000. 00美元(匯率為1:32)。最終賣方僅同意提供價值3萬美元的零配件作為補償。此合同我方直接經濟損失約31萬美元,我銀行及進出口公司的信譽也受到嚴重損害。
【分析】
本案是匯率波動的風險造成貨物買賣損失的典型案例,但在風險出現時,本來有可能避免或減少的損失又由於代理關系及資金來源的特殊性使得我方延誤了時機。縱觀項目運作全過程,我方有如下失誤:
第一, 計價支付貨幣選用不當。在國際貨物買賣中,計價及支付貨幣選擇是非常重要的。計價貨幣通常與支付貨幣為同一種貨幣,這些貨幣可以是出口國貨幣或進口國貨幣,也可以是第三國的貨幣,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在當前國際金融市場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情況下,買賣雙方都將承擔一定的匯率變化風險。因此,作為交易的雙方當事人,在選擇使用何種貨幣時,就不得不考慮貨幣匯價的風險。首先,應考慮所選用的貨幣是不是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其次,對可自由兌換的貨幣要考慮其穩定性。特別是在遠期交貨的大宗貨物買賣中,選用匯率穩定的貨幣作為支付貨幣,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洽商的基本原則,也是買賣雙方都易於接受的條件。除非我們能夠預測某種貨幣在交貨期會發生貶值,為獲取匯率變化的利益而選用某種貨幣。即通常所說的「進口選軟幣,出口選硬幣」,但這只是單方面的期望,而且應建立在對所選貨幣匯率變化趨勢的充分研究之上。但實際上交易的對方也會作出相應考慮。因此我們說,當以貨物買賣為目的的合同金額較大時,選用匯率穩定的貨幣支付是比較現實的。在本案中,合同金額近300萬美元,交貨期為簽約後6個月。我方在未對匯率做任何研究的情況下,接受以比利時法郎為支付貨幣的交易條件,這就給合同留下了匯率風險損失的隱患。因為比利時法郎在國際金融市場上不屬於幣值穩定的貨幣。
第二,輕率接受延期交貨條件,使風險成為現實。當交貨前賣方提出延遲交貨請求時,我方仍未意識到合同的潛在風險,無條件地接受了賣方的要求,雖未做書面的合同修改但卻按賣方提出的條件修改了信用證。這時若意識到匯率風險,則完全應以匯率風險由賣方承擔作為接受延遲交貨的條件,實際情況證明:正是這無條件地接受延期交貨使得我方的匯率風險變成現實。
第三,對風險沒有採取相應的保值措施,造成重大損失。在國際貨物買賣中,為防止匯率變動而帶來的損失,可以採用遠期外匯買賣等外匯保值措施。在本案中,4月下旬比利時法郎上漲時我方進出口公司為避免或減少損失,建議採取套期保值的做法是十分正確的,但用戶卻心存僥幸,拒絕採取防範措施。結果損失發生且無法挽救時又無理拒付,造成我方經濟、信譽雙重損失。由此可見,對遠期交貨的進出口業務增強匯率波動風險意識,慎重選擇支付貨幣,採用金融上的操作手法防範和減少損失是至關重要的。
8. 外匯牌價和匯率有什麼區別
外匯抄牌價和外匯匯率的襲基本意思是一樣的,都是指即時匯率,但是外匯牌價是國內銀行低國內客戶提供的外匯參照標准,外匯匯率是以其他國家的貨幣表示本國貨幣價格,價格是由外匯市場決定的,同時,在外匯中影響匯率的因素也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