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匯110感覺是做假的,是不是呢
你看現在上面那麼多廣告就知道是不是真的羅,所說的很多其實沒有那麼真實。
⑵ 給錢給朋友炒外匯 他說賠了 我要求看賬戶 他又說要注資才解鎖 是這樣嗎
如果是剛賠掉的,還可以登錄賬戶查詢的,時間久了就會鎖倉,然後只有重新注資才能解鎖,登錄平台就可以查明細了,不過前提是你朋友做的不是黑平台!
⑶ 出口的貨物本來可以退稅,但是因為遇到不良貨代敲詐扣押報關單,.因為對方敲詐太多,想放棄退稅。
關單被貨代扣押,就當丟失好了,出口經營單位完全可向簽發海關申請補發關單,沒啥費用。
「其餘進項票和出口票都還沒有開」不是貨代敲詐,別的原因吧。
依法及時補齊單證,可以走正道申請退稅啊,何必尋覓曲線避稅。
⑷ 本案是構成詐騙罪還是構成敲詐勒索罪 誠請各位法律高手賜教!
很顯然是敲詐勒索罪啊
⑸ 什麼案件可以報經偵
立案標準是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標准。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標准往往由偵查機關制定,如2001年5月9日國家林業局、公安部制定的《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從刑事訴訟程序的過程來看,立案標準的意義在於啟動刑事程序。
(一)盜竊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二)搶劫案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三)詐騙案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四)敲詐勒索案
以恐嚇、威脅的方法,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五)侵佔案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或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還的,立為刑事案件。
(六)搶奪案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元以上的。
(七)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
(八)偽造、販運貨幣案
偽造貨幣總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幣量50張以上,販運偽造的貨幣總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幣量在100張以上的。
(九)非法買賣外匯案
1、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
2、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十)騙購外匯案
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十一)擾亂社會秩序案
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影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正常進行的;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鬧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
⑹ 他人使用我的銀行收了一筆外匯,我應該如何對待此事
實話實說,這個事情估計很麻煩。
1:為什麼要用你的名字收款,如果內錢來路正常,容何必用你的名字呢,要知道,這種款項,你一旦接受,銀行就必須在外匯管理局的系統上備案,出了問題,你跑都跑不了。
2:錢的來路難道公司告訴你合法,你就相信,你也太容易相信別人了吧。要知道,出了問題,你是收款人的。相關的部門肯定先找你,到時候你能不能說清楚都是兩可,就算你說的清楚,相關的部門能很爽快的放你?!
3:你可以找銀行,因為規定辦卡必須本人持身份證方可辦理,很顯然,如你所說,銀行違規了。
4:建議,你可以先找公安機關備案,一來安全又個保證,二來可以咨詢下相關的事物。
⑺ 賭博被敲詐了,報案後要處罰嗎
朋友啊,我以10年的賭經驗告訴你們,賭絕對是一件敗家的事情。10年來,我做過回期貨,搞過股票、搞答過外匯、搞過二元期權,撲克什麼的都不說了,各種賭下來,辛辛苦苦掙的工資輸了一半,現在還負債累累!我還要告訴你們,賭不只是耗損金錢,更是損害心智的頭號殺手。沉迷於賭的人,多半喪失理智,感情用事。這樣只能任人宰割無限虧損。而即使你做到了理智,長期下來也是虧損,因為莊家的贏面大!哥再給你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段時間我按照佛教的施食儀軌給鬼道眾生施食,結果晚上就夢見有一個村子的人在房屋前打鬥地主(撲克的一種賭方式)。我當時就覺悟了!這個村子的人其實就是來吃我施的食物那些鬼道眾生,他們之所以示現為賭的樣子,其實就是為了感謝我的食物,來提醒我:賭只是將固有數量的金錢推來推去,並沒有對人類做出任何貢獻!我們種地,一顆種子能收百顆、千顆的種子,這是因為植物接受了太陽的能量。而賭呢?勸君早日抽身,尋一個正當職業。
⑻ 涉及多少金額公安局才給立案
(一)盜竊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二)搶劫案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三)詐騙案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四)敲詐勒索案
以恐嚇、威脅的方法,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五)侵佔案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或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還的,立為刑事案件。
(六)搶奪案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元以上的。
(七)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
(八)偽造、販運貨幣案
偽造貨幣總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幣量50張以上,販運偽造的貨幣總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幣量在100張以上的。
(九)非法買賣外匯案
1、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
2、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十)騙購外匯案
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⑼ 我在網上被詐騙1000元整。什麼證據都有可以立案嗎
涉案金額達不到3000元不能立案,但是你應該報警,如果他只騙了你一個人的錢就沒辦法立專案,如果還有人被屬騙總金額超過3000元就可以立案了。我想不管立不立案只要你報了警警方都應該會採取措施的,肯定比不報警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規定,涉案金額不達到3000元不屬於數額較大,無法立案。
(9)外匯敲詐擴展閱讀: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⑽ 在淘寶上被騙800元,派出所會立案不呢
不會立案。
立案標準是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標准。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標准往往由偵查機關制定,如2001年5月9日國家林業局、公安部制定的《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從刑事訴訟程序的過程來看,立案標準的意義在於啟動刑事程序。
(一)盜竊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二)搶劫案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三)詐騙案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四)敲詐勒索案
以恐嚇、威脅的方法,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五)侵佔案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或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還的,立為刑事案件。
(六)搶奪案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元以上的。
(七)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
(八)偽造、販運貨幣案
偽造貨幣總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幣量50張以上,販運偽造的貨幣總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幣量在100張以上的。
(九)非法買賣外匯案
1、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
2、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十)騙購外匯案
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十一)擾亂社會秩序案
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影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正常進行的;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鬧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
(十二)強迫婦女賣淫案
以暴力、脅迫、恐嚇等手段強迫婦女賣淫的。
(十三)引誘、容留婦女賣淫案
以牟利為目的,引誘、容留婦女賣淫的。
(十四)利用迷信騙財害人案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騙取他人錢財、物品(折款)二百元以上的,或猥褻婦女致人傷殘的。
(十五)走私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案
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象帶等音像製品;向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利用淫穢物品傳播犯罪方法的;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
(十六)賭博案
以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的,或一次財博賭資在一千元以上的。
上述各項中所說的「以上」,都連本數在內。
(十七)偽造貨幣、有價證券犯罪案件
1、偽造國家貨幣和國家財政金額債券犯罪案件;
2、偽造其他有價證券和票據總面值在三百元(含本數在內,下同)以上的;
3、販賣、運輸、窩藏偽造的國家貨幣、國家財政金融債券的;
4、明知是偽造的國家貨幣、國家財政金融債券而使用、存儲、夾寄,數額在三百元或十張以上的。
5、故意使用、販賣、窩藏偽造的其他有價證券和票據,非法獲利五百元以上的;
6、教唆他人偽造、販賣、運輸、窩藏、使用、存儲、夾寄偽造的國家貨幣或有價證券和票據的;
7、走私偽造的國家貨幣的;
8、窩藏或出具偽證,包庇偽造國家貨幣或國家財政金融債券犯罪分子的;包庇販運或大量投放假幣犯罪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