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中國銀行的網上銀行可以進行外匯的轉賬嗎對方收到後會是外匯還是直接被換成了人民幣
如辦理個人境內外匯匯款業務,您可通過中行「個人網上銀行-轉賬匯款/手機銀版行-轉賬」功能辦理本人中行內權關聯賬戶之間的外幣轉賬。如轉賬到本人的非關聯賬戶或近親屬賬戶,請攜帶相關證件通過中行網點辦理。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B. 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結算是用黃金結算嗎
外匯結算方式
一、匯款
匯款的種類
匯款可以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三種。
(1)信匯 信匯是匯出銀行應匯款人的申請,用航空信函將信匯委託寄匯入銀行,授權匯入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2)電匯 電匯是匯出銀行應匯款人的申請,用拍發電報或電傳給匯入銀行,授權匯入 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3)票匯 票匯是匯出銀行應匯款人的申請, 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為解 付銀行的銀行即期匯票,收款人持匯票到解付銀行取得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
二、托收
在托收結算方式中,一般有四個當事人:
(1)委託人,指開出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付款人收取款項的客戶,通常為 出口商或勞務供應商。
(2)托收銀行,指接受委託入委託,轉托國外銀行代為收取款項的銀行,一般為出口商或勞務供應商所在地的銀行。
(3)代收銀行,指接受委託銀行委託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銀行,通常是進口商或勞務接受商所在地的銀行。
(4)付款人,指向代收銀行支付款項的客戶,一般為進口商或勞務接受商。托收的種類 托收是外匯結算,特別是國際貿易結算中採用得較多的一種結算方式。
三、信用證結算
信用證的內容主要包括:
(1)開證銀行的名稱,包括其全稱以及地址、電報掛號、電傳號碼等,以 便聯系。
(2)信用證的種類。如「不可撤銷信用證」或「可撤銷信用證」,「即期 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等。
(3)信用證金額和貨幣,信用證金額是開證銀行付款責任的最高限額,一 般應用大小寫記載。
(4)信用證的號碼和日期。信用證上的日期為開證銀行出具信用證的日期。(5)開證申請人,包括其全稱和詳細地址。
(6)受益人,包括其全稱和地址。
(7)匯票和單據。如規定受益人憑匯票收款,則應規定應開立什麼匯票, 如即期匯票還是遠期匯票, 匯票的金額和付款銀行等。
(9)對運輸的要求,包括裝運期限、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以及是否 可分批裝運和中途轉運等。
(10)信用證的有效期(指銀行承擔付款的期限,如出口商交單時間超過該 期限, 銀行有權解除自己的付款責任) 和到期地點 (是在什麼國家和地區到期) 。
(11)保證條款,指開證銀行對受益人和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條款。
(12)其他特殊條件,由開證銀行根據每一筆業務的具體情況作出不同的規 定。
C. 外匯期權的基本分類
(1)按期權持有者的交易目的,分為:買入期權,也稱為看漲期權;賣出期權,也稱為看跌期權。
(2)按產生期權合約的原生金融產品,分為:現匯期權,即以外匯現貨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外匯期貨期權,即以貨幣期貨合約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
(3)按期權持有者可行使交割權利的時間,分為:歐式期權,指期權的持有者只能在期權到期日當天紐約時間上午9時30分前,決定執行或不執行期權合約;美式期權,指期權持有者可以在期權到期日以前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紐約時間上午9時30分前,選擇執行或不執行期權合約。因此美式期權較歐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個人外匯期權業務實際是對一種權利的買賣,權利的買方有權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某種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保值獲利的靈活工具和機會。具體分為「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兩種。 「賣出期權」則是客戶在存入一筆定期存款的同時根據自己的判斷向銀行賣出一個外匯期權,客戶除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稅)外還可得到一筆期權費。期權到期時,如果匯率變動對銀行不利,則銀行不行使期權,客戶有可能獲得高於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如果匯率變動對銀行有利,則銀行行使期權,將客戶的定期存款本金按協定匯率折成相對應的掛鉤貨幣。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匯率避險又添新工具。日前,國家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辦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推出人民幣對外匯看跌和看漲兩類風險逆轉期權組合業務,這是國內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取得的新進展。
外匯期權產品進一步豐富
2011年4月1日,國內便正式推出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規定客戶只能從銀行買入期權,不得賣出期權。在此基礎上,為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的避險保值需求,《通知》推出的期權組合業務,通過對期權的買賣組合,賦予了客戶在買入基礎上賣出期權的權利,有利於降低客戶單純賣出期權的風險。
在人民幣匯率彈性日益彰顯的大背景下,市場人士普遍認為,該工具的推出不僅能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產品線,增加企業對避險工具的需求,而且也有助於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改革。
從宏觀角度看,當前國際市場動盪,匯率波動頻繁且幅度加大,國內進出口企業存在巨大的外匯風險。對於銀行來說,在代理客戶進行操作的同時,自身也存在相應的風險管理需求,如其在海外以歐元、美元形式存在的金融資產。光大分析師專欄所長葉燕武表示,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外匯期權組合產品有其客觀的市場需要。
外匯期貨市場也應並行發展
在國內外匯期權不斷推進的同時,外匯期貨卻仍未起步。銀行間市場經過多年發展,已經比較成熟,銀行擔任做市商也符合期權的規則。但從市場長遠發展來看,場內外匯期貨市場和場外外匯期權市場應並行發展。從國外市場來看,場外市場交易主體是一些規模和頭寸比較大的機構。而場內市場價格波動連續,適合各類投資者和參與者,能為更多機構提供避險場所。而且,在我國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場內交易的保證金制度和結算制度能有效消除信用風險,為外匯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從國際市場來看,自1972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推出第一張外匯期貨合約以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外匯期貨交易多年保持著旺盛的發展勢頭。世界外匯期貨交易品種主要有美元、歐元、英鎊、日元、加元等。
而國內期貨市場還沒有利率期貨和外匯期貨。利率作為一國信貸狀況的基本反映,對匯率波動起著決定性作用。在股指期貨成功推出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國內下一步需要大力發展國債期貨期權。業內專家表示,人民幣不僅要成為結算手段,還要成為儲備手段,人民幣走向世界的過程中也一定需要外匯期貨。
從匯率形成機制上看,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通過結售匯制結合銀行間市場定價,有利於中國人民銀行監控人民幣匯率。但是,其作為銀行間市場,不能為一般進出口企業提供匯率避險工具。此外,它還承擔著確定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職能,也不宜引入一般企業進入市場交易。
在保持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作為銀行間市場的同時,建設外匯期貨市場,一方面可以將一般企業的套保與投機需求與銀行間調劑外匯差額的需求分離開來,另一方面可以保證中國人民銀行匯率政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有關業內專家建議,外匯期貨市場的建設,宏觀上要有利於對外貿易中使用人民幣結算,推動人民幣成為亞洲中心貨幣,微觀上要為國內外貿企業提供規避匯率風險的工具。
D. 人民幣的匯率問題!
「匯買「是外匯買進,外匯的買進賣出是以銀行的角度來說的,如你要賣外匯,那應該看匯買的價格,即銀行買進你手裡的外匯。
買進價和賣出價是有差別的,買價總是低於賣價的,所以中間價就是買價與賣價的平均價格。
外匯又可以分為現匯和現鈔,現鈔顧名思義就是實實在在的鈔票了,而現匯則不是。現鈔的買入價是總低於現匯買入價的,因為現鈔處理起來要比現匯麻煩。
基準價是人民銀行公布的一種中間價,其他商業銀行可在基準價基礎上,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范圍制定自己的買入、賣出價
E.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F. 中國銀行外幣匯款有什麼規定或者限制
境內個人、境外個人實行年度總額管理(目前為每年每人等值5萬美元),個人年度總額內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佔用額度的個人結匯業務;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外,客戶還可提供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佔用額度的個人結匯業務 。
需要注意:
1、個人可委託直系親屬代為辦理年度總額內的結匯,需提供雙方身份證件、授權書、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其他情況代辦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件、授權書、規定的證明材料。
2、年度總額不得跨公歷年度使用,對於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額度不得轉入下一年度使用。
3、個別小幣種兌換、在線預約等產品與服務僅在部分分行辦理,具體請以各地中國銀行營業網點提供信息為准。
(6)人民銀行外匯分筆匯出擴展閱讀:
跨境匯款的方式
1、現金
對一次可攜帶的外幣金額,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超過限額的,則必須辦理《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並在出境時主動向海關出示。
《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可在銀行辦理,每份《許可證》收取約10元人民幣手續費。攜帶現金可立即用於支付,成本低,但這種方式既不方便也不安全,現鈔一旦丟失或被盜,無法得到補償。因此,出國留學時除攜帶必要的少量現金外,大額外幣最好通過匯款等其他方式。
2、電匯
電匯的幣種多、安全、速度快、匯通全球,可直接匯達收款人賬戶,但是費用相對較高,比較適合已知曉收款人名稱、賬號及收款銀行信息,並對匯款到賬時間和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客戶。
電匯的費用分兩部分,一部分與電匯金額有關,即1‰的手續費,另一部分與匯款的金額無關,而與筆數有關,即每匯一筆就要收取一次電訊費。
不同的銀行收費標准差距較大,客戶在選擇匯款銀行時可做好比較。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匯款存在中間行扣費,且無法預知匯款過程中的扣費金額,可能導致匯出的留學學費或保證金不能足額到賬,影響辦理簽證或進行注冊。
因此,需要盡可能多匯一些。由於匯款手續費一般都有最高限額,所以每次匯的金額越多越劃算,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一次多匯一些,不要分的次數太多,否則需要多支付不少手續費用。
3、外幣匯票
對於初次赴境外的,沒有境外賬戶並且所攜帶外幣資金數額較大的,可以使用外幣匯票。銀行已開辦的外幣儲蓄幣種都可簽發個人外幣匯票,外幣匯票攜帶及支付方便、安全、手續費低廉,可掛失和退票。
但這一方式有個明顯的缺點,就是資金到賬速度較慢,因為匯票在境外取款時需辦理托收、且托收到賬時間均需遵守境外受理行規定。因此,時間充裕的人可以選擇這種方式。
4、旅行支票
在歐美國家,旅行支票像現金一樣被廣泛使用,可用於購物、用餐及交保費等等。旅行支票兼有現金和匯票的特點,使用起來靈活方便。
旅行支票也有一些缺點:如果不在免費兌換點兌換,可能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在國內銀行購買的時候,要交一定的手續費,一般為票面金額的1%,且上不封頂。另外,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國家或地區可能不接受旅行支票直接消費,因此在選擇使用時要先咨詢清楚。
5、信用卡
國內各大銀行都推出了國際信用卡,或兼具人民幣和特定的外幣賬戶,或者是專門的單外幣賬戶,都可以在國外使用,有的銀行還專門推出了留學生信用卡,基本上能夠提供主要留學國家和地區的豐富幣種選擇。
因此,如需攜帶較多外幣資金,可以考慮將其中一部分外幣存入信用卡。不過信用卡的申請一般都需要一段時間,應提前申請。
G. 如何換外匯
若已持招行儲蓄卡,通過招行辦理境內個人購匯,單筆或當年累計等值小於等於專2萬美元,可屬嘗試通過手機銀行辦理,登錄手機銀行,選擇「首頁→全部→跨境金融→外匯購匯→購匯委託」,等值2萬美元以上的外幣,建議前往櫃台確認是否能辦理,購匯沒有手續費。
溫馨提示:
1.有效開戶證件為身份證(不包括臨時身份證)方可通過手機銀行辦理。
2.每人每年結售匯額度為等值5萬(含)美元。
若兌換的外幣要支取出來,建議購匯時選擇現鈔,另外您在購匯之前先需要和網點確認是否支持該幣種取款;若兌換的外幣要轉賬,建議購匯時選擇現匯。
H. 人民銀行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要做哪些工作
外匯管理一般主要由外匯管理局履職。
由於經常項目不像資本項目監管的那麼嚴格回,不需要筆筆審批,答現在多數是通過銀行、海關、外管局的網路聯網監測管理。
比如出口的商品,其海關的數據和銀行外匯收入應該是能夠匹配的,這樣才能在外管局進行核銷,如果你在銀行的收匯是貿易項下的,但海關沒有記錄,外管局就會要求你說明,如果有問題,可能會罰款,嚴重的會取消外貿經營資格。
經常項目下一般分為貿易項下河非貿易項下兩種,現在非貿易項下的管理比貿易項下的嚴格,各種非貿易的收匯和付匯都要提供證明資料,並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超過了,就需要到外管局審批。
I. 銀行如何區分某一筆外匯匯款匯入是用於資本項目還是普通匯款
現在人民幣還沒有實現可自由兌換,不屬於國際流通貨幣,境外一般沒有什麼人民幣帳戶,無法向境內匯人民幣(香港除外),從境內也不能夠向境外匯人民幣.
從美國往境內匯款美元,如果是匯往個人帳戶,以用途列明為准,如果用途為經常項目,可以直接進入個人外匯帳戶(不論金額大小),但若進入人民幣帳戶,金額在5萬元以下(一人一年),憑身份證件辦理結匯入帳,金額大於5萬美元,憑身份證件和合法來源證明材料辦理.
從美國往境內匯美元,如果是匯往公司帳戶,用途作為參考,如果是貨款,必須提供報關單或核銷聯,經過外匯管理局聯網核查系統確認,可以入帳;如果是服務貿易項下,提供相關協議\合同,經銀行審核後入帳.
如果是資本項目,必須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憑核准件辦理.
匯入匯款
是指代理行接受其客戶委託,將款項匯入,指示將該筆款項解付給收款人的業務。對收妥匯款的解付堅持"隨到隨解"的原則,電匯最遲不超過二個工作日完成,信匯最遲不超過五個工作日完成。
1、注意事項
●出口收匯款項的結匯需要辦理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依據「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辦理」。
●在匯款未解付的情況下,如款項在戶名和賬號出現問題須加修改時,應持書面聯系函通知銀行更正。
2、辦理步驟
●客戶將匯款路徑提供給境外匯款人參照辦理;詳情請致電0731-84305571。
●電匯和信匯: 收到匯入頭寸,經審核無誤後,根據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當天解付入賬,收款人(客戶)可在次日收到回單;
●待款項收妥後,有外幣賬戶的原幣劃入;沒有的,按當日牌價結匯入客戶帳。
J. 外匯匯款與跨境匯出匯款的區別
外匯匯款是指銀行應匯款人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將匯款人的資金,通過其國外聯行或代理行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業務.
按照匯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外匯匯款可分為電匯、信匯、票匯三種,其中信匯方式在實際業務中較少使用;按資金流向又可分為匯出匯款和匯入匯款。
匯款業務的主要當事人有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匯入行。其業務流程是:由匯款人向匯出行提交「匯出匯款申請書」,匯出行按申請書的指示,使用某種方式(如SWIlVr、電傳、匯票)通知匯入行,匯入行解付匯款給收款人。電匯匯款和票匯匯款具體流程有所不同。電匯匯款流程是:匯款人填寫匯出匯款申請書,交款付費給匯出行;匯出行通過加押電傳或SWIFT方式,將款項匯到匯入行;匯入行解付匯款給收款人。票匯匯款流程是:匯款人填寫「匯出匯款申請書」,交款付費給匯出行;銀行開立銀行匯票交匯款人;匯款人將銀行匯票交收款人;收款人將銀行匯票提交給解付銀行(匯入行)匯入行解付匯款給收款人。
跨境匯出匯款的方式包括電匯匯出、票匯匯出、「速匯金」匯出等,您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恰當的匯出方式。
跨境匯出匯款,以工行為例。
方式之一:電匯匯出
☆ 業務簡述
若您需要向境外機構或個人支付外幣資金,並知道收款人開戶銀行、賬號等相關信息,即可選擇電匯匯款。中國工商銀行作為國際swift清算組織成員,利用先進的外匯匯款及資金清算系統、強大的境內外服務網路和代理行資源,為您提供多幣種的、快捷的跨境匯出匯款服務。
☆ 特色優勢
1. 多幣種、多地區:我行可為您提供9個幣種的、以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的銀行作為收款行的跨境匯款服務。
2. 快捷、實惠:利用先進的清算系統和龐大的境外代理行資源,我行跨境匯款業務助您的資金快速匯至境外收款人,同時費用低廉、實惠。
3. 安全、方便:我行可為您提供跨境匯出匯款及其查詢、退匯、掛失等多項服務,保障您的資金安全。
4. 若您的匯款是匯往香港等有我行境外分支機構的國家和地區,您還可以通過辦理「速匯款」業務,實現匯款資金的快速達到。「速匯款」業務是基於我行外匯資金清算系統和通過提供給代理行網路支持,實現對全球客戶的快速匯款服務,您的跨境匯款速度可接近實時完成。
☆ 服務渠道
1. 您可通過我行指定網點的櫃台辦理所有跨境匯出匯款及其查詢、退匯、掛失等業務。
2. 您可通過我行網上銀行,足不出戶就可以進行跨境匯出匯款和查詢業務。(該項服務按地區開通,欲了解您所在地區詳細情況,請發送簡訊至95588或撥打當地95588客戶服務熱線咨詢。)
☆ 操作指南
1. 辦理時,您需在我行指定網點用英文大寫字母清晰、完整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填寫內容包括申請日期、匯款幣種、金額、收款人開戶銀行名稱及地址、收款銀行國別及城市、收款人姓名及地址、收款人賬號、匯款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2.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1)外匯儲蓄賬戶內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憑證辦理;
(2)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常項目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
(3)辦理跨境匯出匯款超過一定金額時需提供的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憑證是指:
A. 因自費出國學習而需超額辦理境外匯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2)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
3)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或在讀證明;
4)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B. 因境外就醫而需超額辦理境外匯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2)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
3)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
4)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C. 因境內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需超額匯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2)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含費用說明);
D. 因境內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而需辦理超額匯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2)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E. 因境內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而需辦理超額匯款的,需提供:
1)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2)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3.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下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辦理
(1)外匯儲蓄賬戶內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2)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
4. 辦理匯款的查詢、修改、止付
(1)如您的匯出款項長時間沒有到賬,可以到原匯款網點查詢,並須提供匯出款憑證客戶回執聯。
(2)如您在外匯款項匯出後、且到賬前,需要修改匯款信息或辦理止付,需提供匯款憑證的客戶回執聯到原網點辦理。如果匯出匯款已經解付,我行將不能為您辦理該項業務。
5. 網上銀行辦理方式
(1)使用網上銀行跨境匯款,您首先要注冊「金融@家」個人網上銀行,並到營業網點開通網上銀行對外轉賬許可權。
(2)網上銀行跨境匯款步驟如下:
6. 「速匯款」業務辦理方式
您辦理「速匯款」業務時,應向我行經辦機構提交「業務委託書」,填寫匯款幣種及金額、收款人名稱等信息(如為指定收款賬號的「速匯款」業務,還需填寫收款人開戶行、賬號等要素),並在附加信息欄填寫聯系電話,在業務類型其他欄註明「速匯款」字樣。沒有指定收款人賬號的「速匯款」業務,您必須在系統中自設款項支取密碼,並自行告知收款人;指定收款人賬號的速匯款,匯款人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設置款項支取密碼。
☆ 溫馨提示
1. 服務時間為每個工作日9:00-17:00,我行實時發送付款信息。
2. 付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備注等文字信息,請以英文字母形式輸入,不支持漢字輸入。
3. 如果您所要匯出的外幣資金為「外幣現鈔賬戶」資金,您需要支付鈔變匯手續費,即:系統將自動按當日「現鈔與現匯價差」折算成人民幣,從您的付費賬戶中收繳。您的匯款卡號和付費卡號可以是同一賬戶,也可以是不同的賬戶。
☆ 常見問題
1. 跨境電匯匯出匯款與票匯匯出匯款的區別是什麼?(票匯服務簡介參見「方式二:票匯匯出匯款」)
答:電匯是由銀行通過外匯匯款及資金清算系統直接將款項匯至指定收款人賬戶,通常速度較快,但匯款人需要額外支付電訊費;票匯是由銀行提供匯款人外幣匯票,由匯款人郵寄給收款人或者直接攜帶出境後辦理托收,通常費用相對低廉;且只要票據在有效期之內,票據款項可隨持票人意願隨時進行支付或托收。但票據款項解付時間受郵寄、攜帶、托收等時間的影響而不易確定,通常款項解付時間比匯款解付時間長。
2. 電匯匯款到賬速度與什麼有關?通常何時到賬?
答:匯款的到賬速度與匯款幣種、收款銀行及清算銀行工作日及時差、以及收款人信息是否准確等諸多因素相關。具體為:跨境匯出匯款一般都需通過貨幣發行國的清算系統進行,如美元匯款通過美國的清算系統,日元匯款通過日本的清算系統等等。由於跨境匯款涉及到境外清算系統、境外銀行及國內匯款銀行等多方工作日和工作時間的限制及時差的影響,所以不同幣種、不同時間的匯款「從銀行匯出到最終收款人收到款項的時間」並不絕對固定,如果一筆匯款的收款人所在國家與匯款款項幣種發行國不一致時,即該筆匯款涉及多個國家,則匯款速度更會有較大的差異。此外,如果收款人信息(賬號、戶名、開戶行)不準確,也會影響款項到賬速度。
通常,在匯款行、收款行、清算行均為正常工作日,收款人信息正確,匯款的收款人所在國家與匯款款項幣種發行國一致時,我行電匯匯出匯款款項當日或次日(均指工作日)到賬。「速匯款」業務跨境資金接近實時到賬。
3. 電匯匯款一周後對方仍沒有收到款項應怎麼辦?
答:匯出款項未能及時到賬,有可能是由於匯款日為收款銀行非工作日、或收款銀行或收款人賬號等信息不準確導致。具體原因,您可持《境外匯款申請書》客戶回執聯到原匯款網點辦理查詢手續,但查詢需要支付一定費用。
4. 為什麼收款人收到的款項比我實際匯出的金額小?
答:如果收款行與我行互開往來賬戶,款項一般可全額匯達對方行。但是,在收款行與我行無賬戶關系的情況下,款項必須通過另一家或幾家銀行作轉匯行將匯款款項轉至收款行。每家轉匯行在做轉匯業務時,都會從匯款額中扣收一筆轉匯費。因此,收款人所收電匯款金額就有可能少於原匯出金額。
方式之二:票匯匯出
☆ 業務簡述
如果您需要向境外個人或者機構支付外幣款項,可在我行開立外幣匯票,之後將票據攜帶出境提款或支付給境外個人及機構,或者將票據直接寄往境外個人或者機構,作為款項的支付。所謂「外幣匯票」是銀行根據您要求簽發的,以外匯標明面額的,由客戶持有、攜帶,並到境外辦理外匯支付或取款的銀行票據。
☆ 特色優勢
1. 多幣種、多地區:我行可為您提供多達9個幣種的外幣票據,該票據在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的銀行均可通過票據托收的方式解付款項。
2. 價格低廉:票據的開立和托收兌付的費用低廉實惠。
3. 安全方便:您在我行開立外幣匯票後,我們還可為您提供相關票據的退票、掛失、止付等服務,保障您的資金安全。
☆ 服務渠道
我行指定營業網點,辦理前請咨詢當地95588客戶服務熱線。
☆ 操作指南
1. 辦理外匯匯票時,您需在我行指定網點用英文大寫字母清晰、完整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填寫內容包括申請日期、匯款幣種、金額、收款人名稱及所在國家和城市、匯款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要素。辦理完票匯手續,我們將匯票交給您,您可郵寄或自行攜帶出境。
2.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1)外匯儲蓄賬戶內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憑證辦理;
(2)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常項目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
3.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下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辦理:
(1)外匯儲蓄賬戶內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2)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
4. 境外使用匯票兌付
您在境外使用我行開出的外幣匯票時,將匯票交至境外任意銀行辦理委託收款即可。外幣匯票在境外解付時一般需要收取極少的托收費用,該費用因國家和銀行的不同而不同。
5. 匯票的退票、掛失和止付
(1)如您所開出的票據未能如期使用,需要辦理退票,您需提供退票申請書、匯票正本、原《境外匯款申請書》回執在原受理網點辦理;我行接受您的退票申請後,將為您辦理票匯款項的追索,待款項從境外退回後,我們將電話通知您取款,或直接存入您退票申請時在受理網點預留的工行賬戶內。
(2)如您的票據不慎丟失,需辦理掛失,您需提供掛失申請書及原《境外匯款申請書》回執到原受理網點辦理;若《境外匯款申請書》回執與匯票均已丟失,您需憑匯票匯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到原受理網點辦理。我行接受您的掛失申請後,將為您辦理票匯款項的追索,待款項從境外退回後,我們將電話通知您取款,或直接存入您退票申請時在受理網點預留的工行賬戶內。我行接受您的退票或掛失申請後,將通過境外代理銀行為您辦理票匯款項的追索。由於退票、掛失所產生的國外銀行費用、以及非美元票據退款為美元所形成的匯兌損益將由您承擔,並在票款中扣收。
☆ 常見問題
1. 票據是否有有效期?
答:我行出具的外匯匯票正常情況下有效期為半年,但各個國家票據法有所差異,因此如您是將匯票攜帶出境後進行支付或托收,您在到達境外目的地後應持票據到當地銀行咨詢當地票據期限是否有特殊規定,並在符合當地票據有效期的要求下在有效期內委託境外銀行辦理委託收款、或支付當地機構或個人。
2. 票據在境外辦理委託收款後款項實際收回所需時間為多長?
答:在境外銀行辦理委託收款、到最終款項收回解付的所需時間取決於所在國銀行間的清算時間,一般3-5個工作日即可完成。我行出具的美元匯票在美國本土次日即可實現款項的收回解付。
方式之三:「速匯金」匯出
☆ 業務簡述
速匯金業務是我行與世界著名匯款服務公司--Money Gram公司共同合作,代理該公司為個人客戶提供的一種無需收款人提供銀行賬號,即可實現快捷簡單、安全可靠的國際匯款服務。如果您需要盡快將外幣資金支付境外個人、但不知該收款人開戶信息,或您本人近期將前往境外、但在境外沒有開立賬戶,或您近期所前往的境外目的地不唯一,又不便攜帶大量外幣現金時,我行可為您提供速匯金匯出匯款服務,幫助您實現境外外幣資金的結算和使用。
☆ 特色優勢
1. 解付機構廣泛:Money Gram公司已在全球19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總數超過200,000個代理網點。我行作為該公司的代理機構之一,將逐步開立和增擴該項業務的代理網點。
2. 匯款速度快:藉助我行外幣資金清算系統及國際速匯金公司的全球網路和電子技術,速匯金匯款在10分鍾左右即可到達對方手中。對於急需用款的客戶而言,速匯金是極佳的匯款方式。
3. 收費確定:速匯金的費用僅在匯出時按匯款金額相應檔次收取,匯出後無中間行扣費,收款人將全額收到匯款人匯出的款項,從而確保匯出款的足額解付。
4. 手續簡單:
對於匯款人:無需選擇復雜的匯款路徑,無需知道收款人開戶的銀行及其賬號,只需提供收款人姓名等簡單信息,在款項匯出後立即將該筆匯款的業務參考號告訴收款人即可。
對於收款人:無需擁有銀行賬戶,無需事先確定具體取款網點,憑其身份證件、匯款業務參考號即可在任意一家速匯金代理網點辦理解付手續。
5. 安全可靠:收款人在取款時憑有效身份證件、業務參考號辦理解付。解付核對多重信息,為您的匯款資金安全提供保障。此外,與匯款相關的所有信息資料的儲存和處理全部電子化,通過速匯金系統進行傳輸控制,系統安全性高。
☆ 服務渠道
速匯金匯款可在我行指定網點辦理,辦理前請咨詢當地95588客戶服務熱線。
☆ 操作指南
1. 辦理速匯金匯出匯款時,您需持外幣現金或我行存款憑證、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港/澳/台回鄉證等)到我行指定網點辦理。
2. 辦理時需填寫速匯金的匯款表格,主要內容包括:匯款人姓名、住所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職業、匯款金額大小寫、取款人姓名、國家和城市等。
3. 按速匯金收費標准交納匯款費用,如持外幣現鈔或從外幣現鈔賬戶匯款,還需交納鈔變匯手續費。
☆ 溫馨提示
1. 速匯金匯出匯款單筆限額為10000美元(不含),每人每日累計匯出匯款不得超過20000美元(不含)。
2. 速匯金匯款的收款人必須為個人,不可為機構。
3. 中國地區速匯金匯出匯款幣種暫只是美元。
4. 由於速匯金匯出匯款屬於「跨境匯出匯款」的一種,因此,該業務的辦理除需要符合速匯金系統和業務處理要求外,依然需要遵循國家外匯管理局、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有關的政策管理規定。
5. 請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匯款方式,速匯金匯款與我行普通電匯匯款。
☆ 責任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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