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登記備案
因為你是第一次自營出口,所以外匯局要求你出口合同,是擔心備案後只回收外匯不真正出口。
現在外匯答管制的相當嚴格,因為人民幣一在漲高,各國外幣湧入中國市場謀取利潤。為了控制熱錢的速度,中國一直都是外匯管制。因為這個擔心,所以要你合同,看你實實在在的做外貿,那就沒事了。既然他要,你就趕緊簽個合同給他唄。
關於外匯局的人說「中資私營企業」有出口合同,「中資股份制企業」不用,就是看你公司的類型了啊。你公司的類型,是國企還是私企?如果上市發行股票就是股份制企業。你公司應該沒有上市,那麼如果不是國企,你公司類型就是「中資私營企業」。
⑵ 我們公司已經做了外匯局備案,備案了要進外匯管理局服務平台進行什麼操作
登陸網站後,」常用下載「那邊有一個手冊,下載閱讀會告訴如何操作。回
1、要做進口的預答付貨款,那麼只要帶合同或發票填寫境外付款申請書到銀行先去做進口預付款,然後過一兩天再在這個系統的「預付貨款報告新增」先選擇時間按查詢,然後就能看到之前付過的這款預付款的內容了,按新增完成操作。
2、這個步驟就是先去銀行付匯,銀行會通過這個系統的銀行版將預付款報告給外管,外管接到銀行的報告後會在這個系統的企業版上能夠查詢到,企業再在系統上面報告給外管。相當於外管同時監管銀行和企業的操作是否規范。
3、預收貨款報告也是一樣,收到外匯後,看些款是否為預收款,如是預收款,要主動報告給銀行說此款為預收款,銀行會通過系統銀行版報告給外管,在企業版的系統裡面查詢到此款後再報告給外管一次。
4、預付、收款,延期付、收款,在30天之內報告給管。
⑶ 去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外商來投資企業辦理外源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
2、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⑷ 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專。
2、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屬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⑸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⑹ 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成都外管局外匯備案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申請書》(外匯管理局領取);
2、《核銷員備案登記表》(外匯管理局領取)附核銷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各一張;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兩張且加蓋公章);
4、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即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兩張且加蓋公章);
6、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正本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出口外匯核銷單備案流程
一、開戶
出口單位初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登記: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6、出口合同復印件。
外匯局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二、領單
出口單位在開展出口業務前、憑單位介紹信、出口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鑒卡)來外匯局領取核銷單。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領核銷單時,應當當場在每張核銷單的「出口單位」欄內填寫單位名稱或者加蓋單位名稱章。核銷單正式使用前加蓋單位公章。
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報關有效。出口單位應當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
出口單位填寫的核銷單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有關內容一致。
三、報關
出口單位持在有效期內、加蓋出口單位公章的核銷單和相關單據辦理報關手續。
四、送交存根
出口單位辦理報關後,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憑核銷單及海關出具的貼有防偽標簽、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外貿發票到外匯局辦理送交存根手續。
五、核銷
出口單位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30天內憑核銷單、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⑺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現在深圳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謝謝!
深圳外匯管理局備案在大劇院地鐵站下,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帶好原件。公章和法人私章。到時候需要你填寫表格的表格問工作人員要,他們有教你填寫表格的流程圖。
⑻ 深圳辦理 外匯管理局登記備案手續 、以及辦事的地點、最好有電話咨詢更好,知道的請幫忙啊,謝謝!
25859736深圳的外匯局電話
⑼ 在深圳注冊的公司如何開外幣帳戶到外匯局備案需要哪些材料還要到哪裡填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嗎
外匯帳戶開戶流程:
一、外匯帳戶類別
根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匯收入操作規程》,目前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審批的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共包括兩類:
1、外匯結算帳戶;
2、外匯專用帳戶。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匯局申請在中資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匯。
外匯專用帳戶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匯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內開立的外匯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
二、外匯帳戶審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
(9)深圳市外匯備案擴展閱讀:
《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境內機構應當在境外外匯賬戶使用期限到期後30個工作日內,將境外外匯賬戶的銀行銷戶通知書報外匯局備案,余額調回境內,並提供賬戶清單。
需要延期使用的,應當在到期前30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外匯局批准後,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五條
境內機構應當保存其境外外匯賬戶完整的會計資料。境內機構應當在每季度初1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供開戶銀行上季度對賬單復印件;每年1月30日前向外匯局提供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境內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外匯局責令改正,撤銷境外外匯賬戶,通報批評,並處以5萬元人民幣以上3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開立或者延期使用境外外匯賬戶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的規定,擅自以他人名義開立境外外匯賬戶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二、十三條的規定,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匯賬戶的,擅自改變境外外匯賬戶開戶行、收支范圍、最高金額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五、十、十三、十四、十五條的規定,提供虛假文件和資料的;
(五)違反本規定第十、十四、十五條的規定,未向外匯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⑽ 請問要去外管局備案,流程是什麼
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七條: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後,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一)書面申請並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
(二)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
(三)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准文件或證書;
(五)如果發生前期費用匯出的,提供相關說明文件及匯出憑證;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八條:境內機構應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手續。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後為其辦理。
3、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九條:境內機構應在如下情況發生之日起60天內,持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或者備案文件及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或備案手續:
(一)境內機構將其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以及其所投資境外企業減資、轉股、清算等所得資本項下外匯收入留存境外,用於設立、並購或參股未登記的境外企業的,應就上述直接投資活動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二)已登記境外企業發生名稱、經營期限、合資合作夥伴及合資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變更,或發生增資、減資、股權轉讓或置換、合並或分立等情況,境內機構應就上述變更情況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手續;
(三)已登記境外企業發生長期股權或債權投資、對外擔保等不涉及資本變動的重大事項的,境內機構應就上述重大事項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備案手續。
(10)深圳市外匯備案擴展閱讀:
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十四條:境內機構向境外匯出的前期費用,一般不得超過境內機構已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申請的境外直接投資總額(以下簡稱境外直接投資總額)的15%(含),並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
(一)書面申請(包括境外直接投資總額、各方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所需前期費用金額、用途和資金來源說明等);
(二)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境內機構參與投標、並購或合資合作項目的相關文件(包括中外方簽署的意向書、備忘錄或框架協議等);?
(四)境內機構已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報送的書面申請;
(五)境內機構出具的前期費用使用書面承諾函;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