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比較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期權合約、貨幣互換這四種套期保值方法在交易風險管理中的利弊。
首先解釋下你說的四個概念:
遠期外匯合約()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外匯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和未來交割外匯的時間,到了規定的交割日期雙方再按合同規定辦理貨幣收付的外匯交易。
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的法律契約。該合約規定交易雙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和傭金,並按照交易幣種、數量、交割月份與地點等買賣一定數量的外匯。在實踐中,交易雙方很少進行實際貨幣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約對沖掉。
外匯期權(foreignexchange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貨幣互換(又稱貨幣掉期)是指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計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調換,同時也進行不同利息額的貨幣調換。簡單來說,利率互換是相同貨幣債務間的調換,而貨幣互換則是不同貨幣債務間的調換。貨幣互換雙方互換的是貨幣,它們之間各自的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改變。初次互換的匯率以協定的即期匯率計算。貨幣互換的目的在於降低籌資成本及防止匯率變動風險造成的損失。貨幣互換的條件與利率互換一樣,包括存在品質加碼差異與相反的籌資意願,此外,還包括對匯率風險的防範。
這四類外匯工具起到的作用類似,但適用的對象不一樣而已,而不是因為各自的利弊而又選擇的區別。遠期外匯合約和貨幣互換適合國際政府,銀行,企業之間的規避匯率波動對利益的影響,而外匯期貨和期權則是投資機構使用的工具,當然現在都會結合使用,無論哪一種方式,最終的結果只能有一方有利。如果還不明白再追問
❷ 期權組合策略同遠期和單一的期權策略相比,有何優點有何缺點
1)外匯期貨
利:抄1.一般來說無需初始投資費用,只需繳納保證金;
2.在相同標的資產的情況下,可以達成很好的套保效果;
3.鎖定未來價格風險。
弊:1.許多情況下不能找到規模、期限或者標的物匹配的合約;
2.一般情況下都會存在一定的基差風險。
2)外匯期權
利:1.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達到高於市場基準的收益率(比如拋補期權策略);
2.潛在的收益是無限的。
弊:1.在價格發展趨勢不利時會損失期權費;
2.有時候市場上不存在需要的歐式期權而不得不買入昂貴的美式期權。
以上的優缺點僅為部分,希望對樓主有所幫助。
❸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各有哪些優缺點
遠期外匯業務是現在鎖定未來時間交割金額和匯率的交易。優點便捷、交易內金額相對靈活、鎖定成本或容收益,缺點不具備流動性、承擔交易對手不履約的風險、喪失未來匯率上升或下降可能帶來的收益(當然也可能是損失)。
外匯期貨業務是在期貨交易所參與買賣外匯期貨產品的交易。優點流動性好、市場信息透明、無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能基本鎖定成本或收益,缺點交易產品制式化,可能會不能完全適應自身的需求,喪失未來匯率上升或下降可能帶來的收益(當然也可能是損失)。
外匯期權業務是期權買方通過現在支付一定的期權費取得在未來時間以規定的金額和匯率交割的權力,而非義務。優點便捷、交易金額相對靈活、鎖定成本或收益、保持著未來匯率上升或下降可能帶來收益的可能性,缺點不具備流動性、承擔交易對手不履約的風險、期初需要支付成本而該成本在到期時未必能彌補。
現在交易所中有沒有外匯期貨期權還真不確定,如果有的話主要就是提升流動性和降低交易對手違約風險。
❹ 比較利用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及外匯期權交易進行套期保值的利弊
什麼套期保值都是騙人的 你見過 比爾格羅茨 索羅斯 巴菲特 這些世界級的大師在版宣揚 套期保值權這套東西的嗎 量化模型的東西始終都是一個電腦而已 投資也好投資也好 不要忘記最重要的一點 這個市場是誰發明的 說到底 股票 期貨 外匯 證券資本市場 就是人的游戲。
❺ 遠期外匯合約和外匯期權的差異
這個問題的解答主要是要弄懂遠期合約和期權的關系:期權屬於標准化的遠期合約,期權是到專期時以敲屬定價格買或者賣標的資產,而遠期合約是在約定時間,以敲定價格必須買或者賣某種標的資產。期權賦予的是一種權利;而遠期合約是必須要進行的交易。
❻ 遠期外匯業務、外匯期貨業務和外匯期權業務的優缺點各有哪些
遠期外匯業務是現在鎖定未來時間交割金額和匯率的交易。優點便捷、交易版金額相對靈權活、鎖定成本或收益,缺點不具備流動性、承擔交易對手不履約的風險、喪失未來匯率上升或下降可能帶來的收益(當然也可能是損失)。
外匯期貨業務是在期貨交易所參與買賣外匯期貨產品的交易。優點流動性好、市場信息透明、無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能基本鎖定成本或收益,缺點交易產品制式化,可能會不能完全適應自身的需求,喪失未來匯率上升或下降可能帶來的收益(當然也可能是損失)。
外匯期權業務是期權買方通過現在支付一定的期權費取得在未來時間以規定的金額和匯率交割的權力,而非義務。優點便捷、交易金額相對靈活、鎖定成本或收益、保持著未來匯率上升或下降可能帶來收益的可能性,缺點不具備流動性、承擔交易對手不履約的風險、期初需要支付成本而該成本在到期時未必能彌補。
現在交易所中有沒有外匯期貨期權還真不確定,如果有的話主要就是提升流動性和降低交易對手違約風險。
❼ 外匯期權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專進行交割的外匯屬交割方式,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交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價格交付某種特定標准數量的外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競價達成在將來規定的日期、地點、價格,買進或賣出規定數量外匯的合約交易。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都是載明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約定的價格付款和交割某種特定標准數量外幣的交易。但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不同。與遠期外匯交易不同,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易者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❽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是什麼
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外匯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外匯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外匯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外匯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外匯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❾ 如何買賣外匯期權大揭秘
期權也是一種金融工具,它給予買方在期權到期日以某一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一資產的權力,而非義務。如果某一交易者賣出期權,那麼他或她將不得不在期權到期日買入或賣出某一資產。
和期貨一樣,期權也是場內交易,比如說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國際證券交易所或費城證券交易所。不過,外匯期權交易的缺點在於,對於一些期權來說,市場交易時間有限,且流動性也不及期貨或現貨市場。 想了解揭秘更多行情可以手機下載圖表家APP,希望可以幫到你。
❿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各有哪些優缺點
外匯市場中的外匯遠期、外匯期貨、外匯期權和外匯掉期等金融工具,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各有優缺點。就對沖方式、交易成本和結算等一系列綜合因素來看,外匯期權具有相對優勢。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外匯遠期是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交易的是非標准化合約,場外外匯遠期是一對一的關系。而外匯期權是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一定標准數量金融資產的標准化合約,是場內衍生品工具,具備杠桿交易、雙向交易和T+0等特點。
外匯期權近年來成交量不斷攀升,市場活躍度不斷提高,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據芝商所提供的數據,2015年前三季度芝商所旗下外匯期權電子執行量達到97%的歷史高位,同比增長7%。2015年3月,外匯期權日均交易量達20112份合約,刷新歷史最高紀錄。
對比外匯期權、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可以發現,外匯期權不僅與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同樣具有避免匯率風險、固定成本的作用,而且克服了外匯遠期與外匯期貨交易的局限,因而頗得國際金融市場的青睞。
對比外匯遠期,外匯期權具有以下幾個優勢:一是外匯期權投資者如在期權到期前對持有期權進行平倉,所得收益或虧損將即時結算並入兌現;而外匯遠期買賣的每筆交易都有明確的資金清算交割日,並且根據遠期交易的規則,即使客戶進行了對沖交易,投資所獲得的盈利也要在交割日以後才能真正兌現,並且如果交易虧損,虧損金額將會從對沖交易日起凍結,到交割日才真正扣除。
二是個人外匯期權業務採取「差額清算」模式自動為客戶提供到期清算,投資者無需提供交易本金,但個人外匯遠期業務的每筆交易都要求投資者提供本金進行全額清算,增大了投資者的資金成本。
對比外匯期權和外匯期貨,可以發現,外匯期權也具有相對優勢:一是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只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但是沒有一定買入或賣出的義務;而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二是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以交納交易保證金的形式投資期貨合約。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期權費,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期權費,但要交納保證金。
三是理論上,外匯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四是外匯期權對沖風險的方式更加多樣化,既可以通過單一期權合約對沖外匯市場不確定性風險,也可以通過多個期權、期權和期貨、期權和遠期等合約構建投資組合對沖潛在的風險。
五是外匯期權不僅可以從多空方向上對沖潛在的風險或者捕捉投資機會,還可以看漲或看跌未來的標的資產價格的波動率,從而在沒法確定外匯方向的時候通過判斷未來波動率增大還是縮小來對沖風險或獲得收益。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外匯期權的價格具有體現市場隱含波動性的性質,在英國脫歐這樣的撼動金融市場的事件中,對預示風險及全面地管理相關貨幣風險更為有效。芝商所旗下的Quikstrike提供了波動性期限結構工具供投資者參考使用。
摘自博客《期權青雲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