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場所不同
2、合約限制不同
3、主要的投資者不同
4、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
㈡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有什麼區別在哪裡開戶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外匯現貨一般是通過銀行間或者是做市商進行交易,所以中間往往有買賣點差,這是銀行和做市商在當中收取的成本;而外匯期貨是通過交易所交易,如美國CME交易所,交易著世界上最大量的外匯期貨合約買賣,屬於撮合成交,成交方式類似股票,所以沒有買賣點差。
2、合約限制不同:外匯現貨,一般來說合約價值在10萬美元為一標准手,正規的交易也是以手為單位進行,合約沒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長時間持有,但是要付銀行間的利息;外匯期貨,交易合約基準為IMM結算體制下的標准合約。一般說來3,6,9,12的月份合約為年主力合約,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約,交易的期限正常為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二為最後交割日,如果之前沒有平倉,必須辦理交割手續進行交割。外匯期貨持倉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
3、主要的投資者不同:不可否認,外匯現貨的交易量也很龐大,但是更多的是銀行間和做市商之間及投機者間的交易;而外匯期貨則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是套期保值的需要為主要部分,這發生更多在對外貿易的行業和公司之間,而個人的投機者,只是占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當中5%的份額左右。從這點上來看,外匯期貨市場的投資性質比外匯現貨市場要重得多。
4、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無可否認,外匯期貨在各個國家裡都締屬於期貨行業,受到各個國家監管當局的嚴格監管,交易的安全性高;而外匯現貨交易,監管的法律和法規尚未完善,目前也沒有哪個國家有很完善的監管機制對其監管,一般是事發後採用外匯期貨的監管條例進行兼顧監管而已。可靠性方面,外匯期貨有專門的交易所來組織交易,所以比較可靠;而外匯現貨,是各國之間銀行間的默契和自發行為,一旦有政治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影響,報價難免受到影響,這也是可以憂慮的原因
㈢ 外匯屬於期貨嗎
答:一、外匯不屬於期貨
外匯不屬於期貨,外匯和期貨屬於兩個市場的,但是兩個市場相互之間有關聯的。
二、外匯不屬於期貨的原因
因為商品期貨的價格走高主要是由於供需以及貨幣升值或者貶值等影響的,如果貨幣升值那麼對於商品而言就是利空的,因為不需要使用原來那麼多錢就可以買到原來等量同質的商品,如果貨幣貶值對於商品期貨而言,就需要花費比原來更多的錢才能夠買到跟原來一樣的。
三、期貨的內涵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
四、外匯的內涵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五、外匯的具體內容
外匯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㈣ 外匯和現貨市場有什麼區別
1 交易場所不同:外匯現貨一般是通過銀行間或者是做市商進行交易,所以中間往往有買賣點差,這是銀行和做市商在當中收取的成本;
而外匯期貨是通過交易所交易,如美國CME交易所,交易著世界上醉大量的外匯期貨合約買賣,屬於撮合成交,成交方式類似股票,所以沒有買賣點差。
2 合約限制不同:外匯現貨,一般來說合約價值在10萬美圓為一標准手,正規的交易也是以手為單位進行,合約沒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長時間持有,但是要付銀行間的利息;
外匯期貨,交易合約基準為IMM結算體制下的標准合約。一般說來3,6,9,12的月份合約為年主力合約,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約,交易的期限正常為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二為醉後交割日,
如果之前沒有平倉,必須辦理交割手續進行交割。外匯期貨持倉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現貨與外匯\"
3 主要的投資者不同:不可否認,外匯現貨的交易量也很龐大,但是更多的是銀行間和做市商之間及投機者間的交易;而外匯期貨則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是套期保值的需要為主要部分,
這發生更多在對外貿易的行業和公司之間,而個人的投機者,只是占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當中5%的份額左右。從這點上來看,外匯期貨市場的投資性質比外匯現貨市場要重得多。
4 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無可否認,外匯期貨在各個國家裡都締屬於期貨行業,受到各個國家監管當局的嚴格監管,交易的安全性高;而外匯現貨交易,監管的法律和法規尚未完善,
目前也沒有哪個國家有很完善的監管機制對其監管,一般是事發後採用外匯期貨的監管條例進行兼顧監管而已。可靠性方面,外匯期貨有專門的交易所來組織交易,所以比較可靠;
而外匯現貨,是各國之間銀行間的默契和自發行為,一旦有政治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影響,報價難免受到影響,這也是可以憂慮的原因。
㈤ 外匯期貨與外匯現貨的不同之處是什麼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實際上又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品種
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1.外匯期貨內有固定場所,而容現貨交易沒有固定場所
2.外匯期貨與現貨報價方式不同;
3.期貨是掛單報價方式,現貨則是銀行掛牌或經紀商報價。
4.外匯期貨有交割期限制,現貨沒有。
㈥ 現貨外匯和期貨外匯是同一個概念嗎
當然不是。
㈦ 期貨和外匯的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在外匯市場中每天交易額為4萬億美元,這使它成為世界上最大且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日成交量是微不足道的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由於其自身的相對有限的流動性,所以不能和 外匯市場做比較。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休
星期天下午5點,悉尼市場開市。晚上七點鍾東京市場開市,接下來是倫敦在美國東部時間3:00鍾開市。最後,紐約在美國東部時間8點開市並在美國東部時間4點閉式。就在紐約市場閉式前,悉尼市場又重新開市了,這是一個24小時無間斷的市場!
3、手續費
就在電子通訊經紀人在過去的這些年裡越來越盛行和越來越普及的時候, 經紀人直接的競爭日益激烈,以至於你在期貨市場中可以得到最好的報價和相對低廉的交易費用。
4、價格確定性
在進行外匯交易時,正常的市場條件允許下,你可以快速執行相關指令,以及相對確定的價格。與此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是極其不穩定的,並且也不能執行即時的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7)外匯包括期貨和現貨擴展閱讀:
期貨的交易特徵
1、雙向性
期貨交易與股市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期貨可以雙向交易,期貨可以買多也可賣空。
2、費用低
對期貨交易國家不徵收印花稅等稅費,唯一費用就是交易手續費。
3、杠桿作用
杠桿原理是期貨投資魅力所在。期貨市場里交易無需支付全部資金,國內期貨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證金即可獲得未來交易的權利。
4、機會翻番
期貨是「T+0」的交易,使您的資金應用達到極致,您在把握趨勢後,可以隨時交易,隨時平倉。(方便的進出可以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5、大於負市場
期貨是零和市場,期貨市場本身並不創造利潤。在某一時段里,不考慮資金的進出和提取交易費用,期貨市場總資金量是不變的,市場參與者的盈利來自另一個交易者的虧損。
㈧ 外匯現貨和外匯期貨有哪些區別謝謝啦!
上樓的朋友說的比較直接,我還想補充的是,現貨交易幣期貨交易更加簡單,現貨在操作上更加方便容易把握,更加靈活,投資可以再問 QQ可以追問
㈨ 一般所說的炒外匯是指外貨期貨還是外貨現貨啊
指外匯現貨合約,屬於現貨的范疇,但是和傳統的現貨還是有區別的,首先這版個不涉及到交割的問權題,也就是說你交易的頭寸不會換取真實的相應的貨幣交割,其次是合約交易,就是保證金交易,不是全額支付交易,而是你向經紀商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全額的交易。也叫做按金交易。完全無實際需求,純粹是投機交易行為的范疇。
㈩ 外匯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外匯市場交易量為每天4萬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大、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天的交易額為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的流動性相對有限,無法與外匯市場相比。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止境
悉尼市場周日下午5點開門。東京市場下午7點開盤,倫敦東部時間凌晨3點開盤。最後,紐約東部時間8:00開放,東部時間4:00關閉。就在紐約市場關閉前,悉尼市場重新開放,一個24小時不間斷的市場!
3、價格確定性
進行外匯交易時,在正常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迅速執行相關指令和相對固定的價格。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極不穩定,不能立即進行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管理部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穩定基金、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債、長期和短期形式使用的債權。國際收支赤字情況下的政府證券。
期貨和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一種真正可交易的商品。期貨不是商品,而是以棉花、大豆、石油等熱門產品和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為基礎的標准化交易合約。因此,標的物可以是商品(如黃金、原油、農產品)或金融工具。
(10)外匯包括期貨和現貨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