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匯和售匯分別是什麼意思
1,結匯指企業或個人按照匯率將買進外匯和賣出外匯進行結清的行為。
進出口專業公司,根據進口業務需要,以本國的貨幣按照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向外匯專業銀行購買外幣匯往國外,或將出口所得外幣,按照牌價售與外匯銀行而摺合成本國貨幣,在對外貿易中,均稱為結匯。
2,售匯指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賣給外匯使用者,並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人民幣匯率收取等值人民幣的行為。
拓展資料:
國內單位取得以下的外匯收入的必須結匯,不能保留外匯。
1.出口或者先支後收轉口貨物及其他交易行為收入的外匯。其中用跟單信用證/保函和跟單托收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外匯可以憑有效商業單據結匯,用匯款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外匯持出口收匯核銷單結匯;
2.境外貸款項下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
3.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匯;
4.交通運輸(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郵電(不包括國際匯兌款)、廣告、咨詢、展覽、寄售、維修等行業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收入的外匯;
5.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外匯規費、罰沒款等;
6.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的外匯,但上述無形資產屬於個人所有的,可不結匯;
7.境外投資企業匯回的外匯利潤、對外經援項下收回的外匯和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
8.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外匯保證金等;
9.出租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收入的外匯;
10.保險機構受理外匯保險所得外匯收入;
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凈收入;
12.國外捐贈、資助及援助收入的外匯;
13.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應當結匯的外匯。
14.外商投資企業經常項目下外匯收入可在外匯局核定的最高金額以內保留外匯,超出部分應當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通過外匯調劑中心賣出。
㈡ 空港在經濟發展中有哪些作用並作簡要地說明。
空港依託機場優勢以及機場對周邊地區產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影響,在機場周邊形成與航空運輸相關的空港配套現代服務業等產業集群,促使資本、技術、人力等生產要素在機場周邊集聚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由於空港匯聚的往往是社會經濟資源中的高端資源,同時具有技術先導性、市場速達性、全球易達性等特點,使得空港經濟的巨大集聚輻射作用得以充分體現, 極大地帶動了周邊區域的快速發展,從而成為區域經濟新的增長極
孟菲斯和蘇比克灣,這兩個都與FedEx有關。孟菲斯是FedEx的總部,全球轉運中心,美國西北航空的第三大轉運中心,同時也是美國公路運輸的樞紐,是美國主要製造業的中心,如紡織、取暖設備、鋼琴、汽車零部件等。在上個世紀70年代之前,這里還是非常冷清,1973年,FedEx轉入之後,這里的面貌很快得到改善。蘇比克灣就更加明顯。1991年,美軍的租借期結束,因與菲律賓政府的價格無法溝通,故而被美軍放棄。當時的菲律賓政府,為了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憑借美軍完成的大量公共基礎設施,宣布在此實行自由貿易區政策。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與豐富的旅遊資源,很快吸引來了大量的台灣IT製造商在此投資設廠,如宏基等。1995年,FedEx租用原有美軍留下的機場,設立亞太地區轉運中心,又進一步吸引了大量產業在蘇比克灣聚集,實現了5年地區經濟產值翻3倍的獨特發展速度。
阿姆斯特丹的史基浦機場。它是歐洲的第三大貨運機場、第四大客運機場,是法荷航空、漢莎航空的基地。基於其便利的交通運輸環境,政府為了更多的吸引外來投資者,將政府與吸引外來投資的相關職能部門搬到了機場,實現了一站式辦公服務。目前,阿姆斯特丹機場已是540多家跨國公司的總部、市場和銷售中心。涉及的產業包括IT、航空航天、汽車、醫葯、電子、金融、時尚等。同時,機場也積極投入非航空產業的發展,擁有一個世界貿易中心、18洞的高爾夫球場、免稅購物中心與美術博物館等。
同樣,還有新加坡機場,是公認的購物者的天堂。當然,還有類似如迪拜機場,由於地區經濟的相當發達,政府在政策與經濟上的支持,幾乎沒有外匯管制,進口關稅僅為4%,促使了其空港產業區的快速發展,整個迪拜也成功地完成了產業結構的調整,服務產業在GDP中的比例高達74%。
㈢ 能不能不預約到銀行直接取外幣
你好朋友
結匯概念 指外匯收款人將外匯賣給銀行,銀行按照外幣的匯率支付給等值的人民幣。凡未有規定或未經核准可以保留現匯的經常項目項下的外匯收入必須辦理結匯;凡未規定或核准結匯的資本項目項下的外匯收入不得辦理結匯。
境內機構必須對其外匯收入區分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銀行按照外匯收入不同性質按規定分別辦理結匯或入帳手續。凡無法證明屬於經常項目的外匯收入,均應按照資本項目外匯結匯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
結匯要求 國內單位取得以下的外匯收入的必須結匯,不能保留外匯。 1。出口或者先支後收轉口貨物及其他交易行為收入的外匯。其中用跟單信用證/保函和跟單托收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外匯可以憑有效商業單據結匯,用匯款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外匯持出口收匯核銷單結匯。
2。境外貸款項下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 3。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匯。 4。交通運輸(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郵電(不包括國際匯兌款)、廣告、咨詢、展覽、寄售、維修等行業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收入的外匯。
5。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外匯規費、罰沒款等。 6。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的外匯,但上述無形資產屬於個人所有的,可不結匯。
7。境外投資企業匯回的外匯利潤、對外經援項下收回的外匯和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 8。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外匯保證金等。 9。出租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收入的外匯。
10。保險機構受理外匯保險所得外匯收入。 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凈收入。 12。國外捐贈、資助及援助收入的外匯。 13。
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應當結匯的外匯。 14。外商投資企業經常項目下外匯收入可在外匯局核定的最高金額以內保留外匯,超出部分應當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通過外匯調劑中心賣出。 三。
經常性項目結匯 1。對於境內機構等值5萬美元(含5萬美元)以下的貿易出口外匯收入,銀行可以先予以辦理結匯或入帳,並在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註明相應的核銷單編號。 2。
對於境內機構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貿易出口外匯收入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結匯或入帳,並在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上註明相應的核銷單編號。 (1)以跟單信用證、保函或跟單托收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收匯,銀行憑上述結算方式規定的有效商業單據和出口單位提供的與出口業務相應的出口收匯核銷單編號辦理結匯或入帳。
(2)對於等到值5萬美元以上經外匯局確定為"結匯信得過企業"以匯款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收匯,銀行可先結匯或入帳,事後憑收匯單位提供的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正本核對。 銀行須自結匯或入帳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知收匯單位到銀行辦理有關核對手續。
收匯單位須持收匯憑證及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正本自結匯或入帳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銀行辦理有關核對手續。 (3)對於等值5萬美元以上非"結匯信得過企業"以匯款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收匯,憑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正本辦理結匯或入帳。
(4)出口項下預收貨款結匯或入帳,銀行憑經外匯局備案並蓋有"予收貨款章"的正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合同辦理。 3。境內機構非貿易及單方面轉移等其它經常項目下等值2萬美元(含2萬美元)以下的外匯收入,銀行可以先予以辦理結匯或入收。
4。對於境內機構等值2萬美元以上的非貿易及單方面轉移等其它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金額在等值2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含5萬美元)以下的,銀行憑收匯單位提供的正本合同(協議)、發票等其它憑證辦理結匯或入帳;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收匯單位應持合同(協議)、發票等其它憑證向外匯局申請,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銀行憑外匯局的核准件為收匯單位辦理結匯或入帳手續。
5。對於先結匯或入帳、事後核對的匯入匯款,銀行辦理結匯或入帳後,不得出具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但應在結匯或入帳時逐筆登記,收匯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相應結匯憑證及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正本並逐筆核實後,出具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6。對於等值5萬美元以上非"結匯信得過企業"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如收匯單位不能向銀行或外匯局提供相應憑證,銀行不得辦理結匯,須原幣劃入銀行暫收專戶。 對於等值5萬美元以上"結匯信得過企業"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如收匯單位事後不能按規定期限向銀行提供相應憑證並辦理有關核對手續的,銀行應按當日匯率沖回原幣劃入銀行暫收專戶。
7。代理出口項下出口收匯,如委託方為有權保留外匯的境內機構,收款行收匯後可以憑代理方提供的正本委託代理協議,出口合同及委託方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或《外匯帳戶使用證》辦理原幣劃轉,並在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上註明出口收匯核銷單編號。
8。如委託方為不得保留外匯的境內機構,未經外匯局批准其出口收匯不得原幣劃轉,收款行按本辦法結匯後將人民幣劃至委託方。 出口信用保險和其它出口貨物保險所得的理賠款等,銀行可憑出口收匯核銷單結匯或入帳,並出具有核銷單編號的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四。結匯信得過企業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外匯局可以確定為結匯信得過企業:1。有外經貿部批準的進出口經營權,且在當地工商管理局注冊的獨立法人;2。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近兩年沒有發生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行為;3。
主要業務主管人員經過當地外匯局培訓考核,熟悉國家外匯管理政策;4。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省級分局制訂的其它條件。 五。出口收匯核銷 1。境內出口單位向境外出口貨物,均應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2。出口收匯核銷工作中實行出口收匯核銷員(以下簡稱核銷員)制度,出口單位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應當由本單位的核銷員負責辦理,核銷員制度的具體規定由各地外匯局自行制定。
3。出口單位應當到外匯局申領核銷單,核銷單只准本單位使用,不得借用、冒用、轉讓和買賣。 4。出口單位初次申領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登記:(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2)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6)出口合同復印件。
5。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有效。出口應當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未用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並且繼續按照規定完成已出口業務的核銷手續。 6。對於預計收款日期超過報關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遠期收匯,出口單位應當在報關前憑遠期出口合同、核銷單向外匯局備案,並應當在核銷單的"收匯方式"欄註明遠期天數,凡未向外匯局備案的,一律視作即期出口收匯。
7。出口單位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附商業發票及報關單,向外匯局送交核銷單存根。對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以自寄單據方式出口的還需提供相應的批准件。 8。對出口單位的外匯收入,銀行在確認其為直接從境外收入的出口貨款後,辦理結匯或者進入該單位的外匯結算帳戶的入帳手續,並出具加?quot;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
9。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應當與銀行留存聯、收款人記帳聯同時套寫並具備下列要素:(1)經辦銀行的名稱;(2)結匯或者收帳日期;(3)收款單位名稱、帳號;(4)收匯金額及幣種;(5)各類扣費明細及金額、幣種;(6)凈結匯或者入帳金額及幣種;(7)核銷單編號;(8)"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字樣;(9)銀行業務公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章。
對多次出口,一次收匯的,銀行應當要求出口單位提供該筆收匯對應的所有核銷單編號,在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時,應當將這些核銷單編號全部填上。 10。對於下列外匯收入的結匯或者入帳,銀行不得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1)不屬於出口收匯以及暫時無法確定為出口收匯的;(2)不是直接從境外收入的;(3)進入除外匯結算帳戶之外的其他各類外匯帳戶的;(4)已進入各類外匯帳戶(含外匯結算帳戶)後,再從該帳戶中結匯或者劃出的;(5)從境內其它單位或者從同一單位其它外匯帳戶劃轉來的。
11。外匯局為出口單位辦理完核銷手續後,應當在核銷單的出口退稅專用聯上簽注凈收匯額、幣種、日期,並加蓋"已核銷章"後,將出口退稅專用聯退出口單位。
望採納祝你好運
㈣ 南寧除了銀行外,哪裡還可以兌換外幣
兌換外幣的時間正常為周一到周五早九點到晚五點.兌換外幣,一般選擇中國銀行.到了中國銀行,跟大堂經理或者櫃台專員說下要兌換美元,然後她們就會讓你掛個號,並提供表格讓你填寫,按照要求填寫,提供你的本人身份證和美元金額即可兌換人民幣。
有時候在銀行門口會有一些人在兌換外幣,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㈤ 天津市空港保稅區的外匯管理局
天津有兩個外匯局,天津分局和塘沽中心支局,不知天津市空港保稅區的外匯管理局是指哪個,打電話問問吧:天津分局022-23209227,塘沽中心支局022-25763887
㈥ 國家外匯管理局 塘沽中心支局 電話
66239176/開發區管委會附近
㈦ 什麼是空港保稅區啊
保稅區亦稱保稅倉庫區。這是一國海關設置的或經海關批准注冊、受海關監督和管理的可以較長時間存儲商品的區域。保稅區能便利轉口貿易,增加有關費用的收入。
外國商品存入保稅區,不必繳納進口關稅,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納存儲費和少量費用,但如果要進入關境則需交納關稅。各國的保稅區都有不同的時間規定,逾期貨物未辦理有關手續,海關有權對其拍賣,拍賣後扣除有關費用後,餘款退回貨主。
(7)空港外匯擴展閱讀:
保稅區內企業享有自由從事國際貿易的權利,貨物進出保稅區,免予進出口關稅,並實施簡便的海關管理手續。
特性
1、實施封閉式管理,即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
2、實施若干「境內關外」理念,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
3、實施若干海關、外經貿、外匯管理等的特殊管理,有關部門對保稅區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和便捷的管理。
4、實施與港口共生共長的發展戰略。中國保稅區大多地處臨港地區,中國15個保稅區都位於港口地區,或在港區附近,或在港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