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你好,我是學財務管理的,我想考銀行從業資格證,請問我該選哪個專業
小編整理了初級、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相關考試內容,如下:
你可以參考參考~
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報名參加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
在校大學生也可以報考銀行初級資格考試,但需准確填寫所在院校,以備核查。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免考: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3)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申請人在報名時直接選擇該免考條件,系統將自動核查,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中級銀行從業資格報名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銀行業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二)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雙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碩士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博士學歷(或學位);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免試條件:符合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相應專業類別的考試,考試合格後可取得銀行業中級資格證書。
(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
(二)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暫行規定》的要求,通過考試取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累計從事相關工作滿10年;
註:《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特指2013年之前(含)考試合格並取得原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2014年之後頒發的初級《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不在免考范疇之內。
報名時間
2017上半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預計3月初至4月上旬。
根據《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銀行業職業資格考試日期原則上為每年的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
考試科目
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設《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礎》)、《銀行業專業實務》。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相應的專業類別。
銀行業中級資格考試設《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可任意選考),考生在報名時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相應的專業類別。
考試成績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次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1個專業類別的考試並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職業資格證書。對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其他專業類別考試並合格,其專業類別可在職業資格證書中簽注。
考試題型
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
銀行業中級資格考試包含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填空題。
一、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總共考兩門,一門必考,一門通過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必考):《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通過公共基礎科目考試及證書審核的銀行從業人員將獲得公共基礎證書。
2.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選考):《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和《個人貸款》
你可選擇其中一科或多科報考,專業科目考試及審核通過後的銀行業從業人員將獲得相應單科專業資格證書。
二、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科目難易程度
考試五個試科目的難度都沒有很高,因為都是機試,都是選擇題單選多選判斷題,沒有主觀問答題。
難易級別:個人理財和風險管理可以任選一科,關於難易順序:一般銀行從業考試考的最多的就是公共基礎(公共基礎是必考科目)和個人理財,這兩門難度相對較低。其他的如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公司信貸難易程度稍高。
三、2016銀行從業考試大綱-(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個人理財)
●2016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初級)●
通過本科目考試,考查應考人員運用銀行業的基礎知識、銀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准則和職業操守分析判斷問題、處理基本業務的能力。
第一部分 經濟金融基礎
一、經濟基礎
(一)熟悉宏觀經濟發展的目標、經濟周期的主要特徵、經濟結構的構成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二)了解我國行業分類的方法、行業分析基本內容;
(三)掌握區域發展分析的內容及分析重點。
二、金融基礎
(一)掌握貨幣的本質、貨幣供給與需求的影響因素、通貨膨脹及通貨緊縮的基本內容;
(二)熟悉貨幣政策的內容、目標、原理及傳導機制;
(三) 了解並掌握利息及利率的內容、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
(四)掌握外匯及匯率的基本內容、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
三、金融市場
(一)了解金融市場的內容、特點和分類;
(二)掌握金融工具的特點及種類;
(三)了解並熟悉央行、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及自律組織的分類和職能;
(四)掌握金融機構的基本業務、職能、經營特點。
四、銀行體系
(一)了解銀行的起源與發展;
(二)熟悉我國銀行的分類與職能。
第二部分 銀行業務
一、負債業務
(一)掌握並運用存款業務的種類、特點及操作規則;
(二)掌握並運用非存款業務的種類、特點及操作規則。
二、資產業務
(一)掌握並運用貸款業務的種類、具體品種、特徵、流程、管理要求;
(二)熟悉並掌握表外資產業務種類、內容及特徵。
三、中間業務
(一)掌握中間業務的種類、內容及特徵;
(二)掌握並運用支付結算業務、代收代付業務、代理業務、資產託管業務、代保管業務、咨詢顧問業務、銀行卡業務等的業務規則和管理要求。
四、理財業務
(一)掌握理財業務的內容、理財產品分類及特點;
(二)掌握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要求。
第三部分 銀行管理
一、銀行管理基礎
(一)掌握商業銀行組織架構與管理機制;
(二)熟悉西方及我國商業銀行的的組織架構、特點、模式及發展趨勢;
(三)掌握並熟練運用銀行管理基本指標的含義及計算方法。
二、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
(一)熟悉並掌握銀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內容;
(二)掌握銀行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措施及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
(三)了解並掌握合規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
(一)熟悉資產負債管理對象;
(二)熟悉並掌握資產負債管理主要內容及策略。
四、資本管理
(一)掌握資本的種類及作用;
(二)熟悉資本管理的國際監管標准,掌握我國的監管要求。
五、風險管理
(一)掌握風險的內涵及分類;
(二)掌握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主要流程;
(三)掌握並運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的分類及管控手段。
第四部分 銀行從業法律基礎
一、銀行基本法律法規
(一)熟悉人民銀行法定職責、法定貨幣的單位及禁止性規定;
(二)熟悉銀監法適用范圍、銀監會機構設置及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具體內容;
(三)掌握並運用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經營原則、商業銀行組織機構、商業銀行存貸款業務等業務規則;
(四)了解洗錢的含義、過程、方式、反洗錢的監管機構及職責,熟悉商業銀行反洗錢義務。
二、民事法律制度
(一)了解並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了解並掌握物權的基本原則和特徵、擔保的種類及相應的法律規則;
(三)掌握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以及合同違約責任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掌握婚姻法、繼承法中與銀行業務相關的法律制度。
三、商事法律制度
(一)掌握公司分類、公司設立、公司組織機構和公司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熟悉並掌握信託的特徵、信託財產的性質、信託的變更與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三)熟悉並掌握票據的特徵和功能、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以及票據喪失補救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刑事法律制度
(一)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構成以及刑罰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掌握金融犯罪的種類以及相應的構成要件。
第五部分 銀行監管與自律
一、銀行監管體制
(一)了解銀行監管起源與演變;
(二)掌握我國銀行監管的框架、結構和特點。
二、銀行自律與市場約束
(一)了解我國銀行自律組織的宗旨、目標;
(二)掌握職業操守的宗旨和適用范圍;
(三)掌握從業准則及職業操守的內容與相關規定。
●2016銀行從業考試大綱-個人理財●
通過本科目考試,測查應考人員對個人理財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測查對理財投資市場、理財產品、理財業務管理等專業知識技能的運用;測查應考人員對個人理財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客戶的分類與需求分析,理財計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本科目知識技能,合法、合規地做好個人理財業務。
考試內容
一、個人理財概述
(一)熟悉個人理財業務的相關主體;
(二)了解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分類;
(三)了解國外和國內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與狀況;
(四)了解理財師的隊伍狀況和職業特徵;
(五)掌握理財師的執業資格要求;
(六)掌握合格理財師的標准及理財師的社會責任。
二、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
(一)熟悉中國的法律體系;
(二)熟悉《民法通則》、《合同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三)掌握《物權法》、《婚姻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四)熟悉《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五)熟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及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理財投資市場概述
(一)掌握金融市場的特點、功能及分類;
(二)掌握貨幣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三)掌握債券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四)掌握股票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五)掌握金融衍生品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六)掌握外匯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七)掌握保險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八)熟悉另類投資品市場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四、理財產品概述
(一)熟悉銀行理財產品的要素類型、分類及特點;
(二)掌握基金的分類及特點;
(三)掌握保險產品的分類及特點;
(四)掌握國債的分類及特點;
(五)掌握信託產品的分類及特點;
(六)熟悉貴金屬產品的分類及特點;
(七)了解券商資產管理計劃;
(八)熟悉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基金子公司產品和合夥制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的相關內容。
五、客戶分類與需求分析
(一)熟悉理財師了解客戶的重要性及主要內容;
(二)熟悉不同的客戶分類方法;
(三)掌握生命周期理論及其與客戶需求的關系;
(四)掌握理財師了解客戶的方法。
六、理財規劃計算工具與方法
(一)熟悉貨幣時間價值及其影響因素;
(二)掌握貨幣時間價值的基本參數、現值與終值、72法則和有效利率的計算方法及運用;
(三)掌握規則現金流與不規則現金流的計算方法及運用;
(四)掌握復利與年金系數表的計算方法及運用;
(五)了解財務計算器和Excel在理財規劃中的使用;
(六)了解不同理財工具的特點及比較;
(七)熟悉貨幣時間價值在理財規劃中的使用。
七、理財師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一)掌握理財師工作流程的基本步驟;
(二)掌握接觸客戶、獲得客戶信任的要點;
(三)了解理財師應該告知客戶的相關信息;
(四)理解在了解客戶信息時的心態和技巧要點;
(五)理解確定客戶目標的相關內容、原則以及步驟要點;
(六)掌握在為客戶制定理財規劃書時的內容,以及提交理財規劃書時的要點;
(七)理解理財規劃書執行過程中的原則及其注意事項;
(八)掌握客戶檔案管理的相關要點;
(九)理解後續跟蹤服務的必要性和相關要點;
(十)理解實施方案和評估服務的要點;
(十一)理解不定期評估和方案調整中的要點;
(十二)了解從跟蹤服務到綜合規劃螺旋式上升的路徑。
八、理財師金融服務技巧
(一)了解理財師的商務禮儀與溝通技巧;
(二)熟悉工作計劃與時間管理的方法及重要性;
(三)了解電話溝通的技巧;
(四)了解金融產品服務推薦流程與話術。
九、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熟悉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
(二)相關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三)相關部門規章及解釋: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Ⅱ 法學哪些科目與財務管理聯系較密切
現在的基本認識是:目前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沒有一個獨立的經濟法律體系,有關經濟類的,財經類的法律,一般的糾紛,適用於民法;法人主體之間,適用於合同法;其他的像你提到的稅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等從大類講都屬於和經濟相關的法律。
回到你的問題,和財務管理聯系比較密切的,如果真的嚴格講,沒有。
像規范會計活動的會計法,更多是規范人的行為,而不是財務管理。
像規范上市公司行為的,大部分都由證監會的各項規定、通知、通告、監管措施替代了,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
像規范銀行行為的,大部分由人民銀行的職責替代了,雖然有銀行法,但那個是框架性的,沒有太密切的聯系。
如果真的像做研究,財政改革、稅務改革、國債制度、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等等方面都是很好的課題,不過就是太大了。
如果針對某一具體的方面,比如美國可以因為安然事件推出一整套針對上市公司的薩班斯法案,但是國內可能針對這方面就沒有,也可以作為研究方向。
總之,國內目前的法律環境下是:法律層面只是框架,具體細則容易過時
目前國內環境,我們的金融市場發展水平、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債券市場、貴金屬市場、各種衍生品市場都是基本只有監管,沒有法律,和國外都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市場發展也極為快速,對這些具體市場層面的研究,個人認為是比較有深度可挖的,不像別的比如稅務、銀行、財政等宏觀政策方面,已經被框架框住,沒有什麼可以挖深的內容了,除非是進行改革……
Ⅲ 理財與投資的區別
投資是指作為抄經濟行為主體的法人或自然人經過投資決策,通過投入一定的資金和資源以獲取未來投資收益的經濟行為。按照不同的標准,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也可分為實業投資和金融投資。總的來說,投資是資本的形成過程和動態化。
理財是指資金的籌措和使用,是一種財務管理技巧,同時又是使投資收益達到最大化所採取的方法和手段,是一種生財之道。根據理財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國家理財、企業理財、家庭(個人)理財。國家理財是宏觀理財,指財政運作方法和預算管理技巧;企業理財是中觀理財,指企業投資融資技術和財務管理技巧;家庭(個人)理財是微觀理財,指家庭(個人)的財產管理技巧和投資融資技術
Ⅳ 體育館財務管理制度
你可以一步到位,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從會計准則-指南規定的162個科目中選擇使用。請參見:
1001 現 金
1002 銀行存款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011 存放同業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1021 結算備付金
1031 存出保證金
1051 拆出資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121 應收票據
1122 應收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1131 應收股利
1132 應收利息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
1231 其他應收款
1241 壞賬准備
1251 貼現資產
1301 貸款
1302 貸款損失准備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1401 材料采購
1402 在途物資
1403 原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406 庫存商品
1407 發出商品
1409 商品進銷差價
1411 委託加工物資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1431 周轉材料
1441 貴金屬
1442 抵債資產
1451 損余物資
1461 存貨跌價准備
1501 待攤費用
1511 獨立賬戶資產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資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524 長期股權投資
1525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1526 投資性房地產
1531 長期應收款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1551 存出資本保證金
1601 固定資產
1602 累計折舊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1604 在建工程
1605 工程物資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1611 融資租賃資產
1612 未擔保余值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1631 油氣資產
1632 累計折耗
1701 無形資產
1702 累計攤銷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1711 商譽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2001 短期借款
2002 存入保證金
2003 拆入資金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2011 同業存放
2012 吸收存款
2021 貼現負債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2201 應付票據
2202 應付賬款
2205 預收賬款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2221 應交稅費
2231 應付利息
2232 應付股利
2241 其他應付款
2251 應付保戶紅利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2401 預提費用
2411 預計負債
2501 遞延收益
2601 長期借款
2602 應付債券
27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27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2711 保戶儲金
2721 獨立賬戶負債
2801 長期應付款
28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2811 專項應付款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3002 外匯買賣
3101 衍生工具
3201 套期工具
3202 被套期項目
4001 實收資本
4002 資本公積
4101 盈餘公積
一般風險准備
4103 本年利潤
4104 利潤分配
4201 庫存股
5001 生產成本
5101 製造費用
5201 勞務成本
5301 研發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5402 工程結算
5403 機械作業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6011 利息收入
6021 手續費收入
6031 保費收入
6032 分保費收入
6041 租賃收入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6061 匯兌損益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111 投資收益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6301 營業外收入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6411 利息支出
6412 手續費支出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6511 賠付支出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6531 退保金
6541 分出保費
6542 分保費用
6601 銷售費用
6602 管理費用
6603 財務費用
6611 勘探費用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6711 營業外支出
6801 所得稅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Ⅳ 百利好金業(香港)多少年了
百利好集團成立於一九八三年,初期主要從事香港地產業務,包括房地產發展、投資及管理。集團亦於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市場掛牌上市。
Ⅵ 貴金屬業務管理規定屬於制度的第幾層
企業財務來管理體制是明確企自業各財務層級財務許可權、責任和利益的制度,其核心問題是如何配置財務管理許可權(通俗講財務體制即是對本企業人、財、物、供、產、銷等方面事物作出相關規定,即由誰說了算,由誰來管理、由誰來分配利益等決定權、管理權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一般模式:
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集中統一管理,各所屬單位沒有財務決策管理權。
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決策權管理權完全下放到各所屬單位。
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實質為集權下的分權,重大問題決策處理歸總部,日常經營活動歸各自所屬單位自行決策管理。
Ⅶ 青島宙斯貴金屬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青島宙斯貴金屬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04月26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批發:貴金屬、有色金屬,經濟信息咨詢,投資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財務稅務咨詢,財務管理咨詢,企業形象策劃,企業營銷策劃等。
法定代表人:劉賢東
成立時間:2013-04-26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7021223006335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18號1號樓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