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股場外期權相比場外配資怎麼樣
個股期權,很多都是騙局,承諾收益,高額利誘,老師講課指導等,一定要收集好所有的聊天記錄,法律維權,追回資金!
Ⅱ 做個股場外期權的有哪些,哪個比較靠譜
做這方面的有不少公司
Ⅲ 場外期權合規嗎資金是三方嗎
若通過招行操作,目前有外匯實盤買賣,期權買賣供您選擇,期權風險會比較大,您投資期權損失最大時,會虧蝕為購買期權合約支付的全部期權費。
個人外匯實盤的交易起點金額為:日元1000元,港幣78元,美元等其他幣種均為10元(原幣種)。單筆賣出委託金額上限為日元4000萬元,港幣400萬元,美元等其它幣種均為50萬元。委託在成交折算時,除日元保留整數位外,其餘幣種均保留兩位小數。【人民幣無法操作此業務】開通登錄手機銀行,選擇「我的→全部→跨境金融→外匯買賣→功能管理」,根據系統提示完成操作。實盤會有點差,需要進行查詢後判斷。
招行個人外匯期權合約買賣每筆交易委託的起點份數為1份,單筆委託最多可買入10000美元。若您需要進一步了解外匯期權相關業務,可撥打95555咨詢。個人外匯期權交易,銀行不收取手續費,每份合約會包含0.12美金的點差。
Ⅳ 個股期權是不是騙人的
閃牛分析:什麼是期權?什麼是個股期權?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
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個股期權合約是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買方以支付一定數量的期權費(也稱權利金)為代價而擁有了這種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賣方則在收取了一定數量的期權費後,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並履行成交時的允諾。比如小A給了我5塊錢,我同意在未來的某一日把我手裡的股票按照10塊錢賣給她。假如股票漲到13塊,小A就賺了。因為股票價格上升,有人也會想要小A手裡的權利,可能會出價格6塊的權利金;如果股票下跌到7塊,那麼小A就可以選擇不買入股票,只損失5塊錢的權利金。個人期權的好處是,到了約定的時間,小A可以自由買入股票,而我就只能無條件接受小A的選擇。對於小A來說,這比直接購買股票的風險要小,退一萬步講,假如股票下跌,小A只是損失權利金。
為什麼有這么多人認為個人期權是騙人的?
正是因為個股期權在風險上比直接購買股票的風險小,因此有很多人願意去進行個股期權的交易,但是因為自己對個股期權沒有正確的認識、不了解期權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導致自己虧損了。於是就產生了個人期權是騙人的這一概念。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人騙了,剛進入股票市場,本來打算安心的選只股票來進行投資。自己本來也是懵的,這時候被被人拉入群里,向你講解了個人期權的知識,打著萬一買著黃金股就可以一夜暴富的旗號,說最近某隻股票要大漲,讓你去進行期權操作,你也去了,最後發現股票下跌,自己白白損失了權利金。
二元期權也有同樣的騙局,他們先自己混跡在QQ群、論壇社區及網路貼吧等地方,「王婆賣瓜,自賣自誇」,自己提問自己答,當然主要目的是為了推廣自家平台,誇得「天上有地上無」,實際上卻是黑心詐騙平台。還有就是打著「低投資高回報」的旗號,誘騙客戶投資,事實上卻連正規的交易網站都沒有,要麼就是搞傳銷,先洗腦,一步一步讓你掉坑,可怕!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平台本身可能是真的,但引進的交易軟體有問題,使得平台報價和市場真實報價相差很大,導致投資者頻頻失手。
盡管個人期權在某種情況下是能夠讓自己獲得很大收益,但是這也是要建立在你個人對這只股票發展前景的看法,而不是聽信別人的。
雖然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自律管理的通知》,加強了對場外期權業務的管理,但是一些違規的互聯網平台仍然存在,投資者僅提供身份證號和銀行賬戶即可完成注冊。然而這些平台沒有相應的金融業務資質,內控合規機制不健全,權利金要求過高,缺乏資金第三方存管機制,存在明顯風險隱患。同時,這些平台經常使用一些誤導性宣傳術語,導致投資者對個股期權的認識片面化,投資者通過這些平台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若平台存在欺詐行為或者發生「跑路」等風險事件,自身權益難以保障。
所以,對投資者而言,一定要加深對個股期權的認識、選擇正規的平台進行交易,提高警惕,不要受人蠱惑。不要相信什麼穩贏的話,哪有那麼多百分百,同時選擇符合要求的交易商,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失。
Ⅳ 個股場外期權騙局
散戶目前是不能直接參與場外個股期權的,可以走一個專業投資者的通道。這個需要自己去協商,期權屬於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目前不對散戶開放
Ⅵ 場外期權是騙人的嗎為什麼那麼多股民選擇場外個股期權
不正規的場外期權,都是些騙人的
Ⅶ 場外期權個股 被坑十幾萬怎麼維權
個股場外期權普通投資者是無法參與的,機構投資者參與門檻都很高,而且期權開戶實在正規的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現在網路上很多不正規的平台打著個股期權的幌子欺騙投資者,很多都是騙局,不靠譜,虧損是必然的,甚至出不了金,老師講課指導,承諾收益,高額利誘等,虧損了,看主頁維權追回資金。請您注意識別,保障自己的資金安全!望採納!
Ⅷ 場外期權是騙人嗎
市場期待已久的場外期權管理辦法已於2018年5月11日晚間下發券商,與之配套的自律規則將在近期出爐。早在2018年4月10日,4月16日證監會窗口指導意見,叫停券商場外期權私募通道一個月後,備受關注的場外期權新規出爐。證監會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監管的通知》,對場外期權交易商進行分類監管,大幅提高了參與該項業務的門檻。
《通知》指出,證監會對券商參與場外期權交易實施分類管理,提高交易對手方門檻,明確券商在開展場外期權業務的合規要求等。根據公司資本實力、分類結果、全面風險管理水平、專業人員及技術系統情況,將券商分為一級交易商和二級交易商。一級交易商須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A級以上,二級交易商須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以上,而那些評級只有B類或以下評級的券商將不具備交易商條件。監管規則落地,意味著場外期權規范化進程開啟。
交易對手:
此外,此次下發的管理規則明確券商場外期權業務交易對手方應當是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專業機構投資者,並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證券公司的場外期權業務交易對手方應當是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專業機構投資者,並滿足以下條件:
(一)法人參與的,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金融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具有3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相關投資經驗。
(二)資產管理機構代表產品參與的,最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資產規模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具備2年以上金融產品管理經驗。
(三)產品參與的,應當為合規設立的非結構化產品,規模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並符合以下條件:
1、穿透後的委託人中,單一投資者在產品中權益超過20%的,應當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專業投資者的基本標准,且最近一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具有3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相關投資經驗;
2、購買場外期權支付的期權費以及繳納的初始保證金合計不超過產品規模的30%。
Ⅸ 「期旺財經」合作的做場外期權的投資機構靠譜嗎
這個平台就只是個中介機構,現在已經被相關部門給請去調查,大家還是多關心關心公眾號客服的進展把,爭取能夠早點恢復,退還我們的血汗錢,我們也不希望平台真的出問題,只希望平台能夠盡量配合調查後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