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外匯管理局隸屬哪個部門
國家外匯管理局隸屬於中國人民銀行(PBOC),長期以來一直保守地管理著中國迅速膨脹的外匯儲備。
國家外匯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18號華融大廈 郵編:100037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外匯管理,是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貨幣金融管理當局或其他國家機關,對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制措施。
根據中國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
(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1996年2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1996年底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後,對該《條例》進行了修訂。近年來,對建國以來的各項外匯管理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訂,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有效」的外匯管理法規體系。
中國的外匯管理堅持改革開放,堅持人民幣完全可兌換的長遠目標。不斷改進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手段,完善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措施,圍繞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和人民幣匯率穩定,加強銀行外匯收支監管,打擊外匯非法交易活動,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最終實現包括資本項目可兌換在內的人民幣完全可兌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Ⅱ 國際匯兌與外匯的區別
國際匯兌與外匯的區別: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國際匯兌是用以清償國際間債務的金融活動。
外匯是國際匯兌(Foreign Exchange)的簡稱,外匯的概念有動態和靜態之分。動態的外匯是指一國貨幣兌換為另一國貨幣,以清償國際間債務的金融活動。靜態的外匯又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各國外匯管製法令所稱的外匯就是廣義的外匯。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Ⅲ 外匯管理局工作怎樣它的公務員難考嗎
各種企業涉及外貿的一個監管機構,
各地區的外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回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答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很好的單位 肯定也很難考。祝你成功!
Ⅳ 中國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中國外匯管理局:
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內設9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36個分局(其中2個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
中國外匯管理局的基本職能是:
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Ⅳ 哪個國際的外匯監管最好
不要管是哪個監管的國家,只要知道是內盤還是外盤就可以了。其它的都是一個性質
Ⅵ 外匯局有哪些主要職責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科技司8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管理》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Ⅶ 什麼叫外匯管理局,主要做什麼
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回局的答主要職責是
:(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級別比人行低半級.
主要是負責外匯出入境管理.
Ⅷ 國際金融專業可以進國家外匯局嗎
我就經常專業可以吸引國家外匯局這樣很高的文憑才能進這個單位。
Ⅸ 外匯屬於人民還是屬於外匯局
你可以參考這個: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宏觀調控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的業務的命令和規章;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依法從事有關的金融業務活動;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由外匯管理局的第九個職能和人行的最後一個職能可知: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Ⅹ 國家外匯局待遇值得去嗎
業內聽說還是不錯的。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專目管理司屬、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設有34個分局、2個外匯管理部。即在省、自治區、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
直轄市設立分局;在北京、重慶設立外匯管理部;在深圳市、大連市、青島市、廈門市、寧波市設立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在有一定外匯業務量、符合條件的部分地區(市)、縣(市)分別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分支機構與當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分支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