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外幣匯出匯款的費用承擔方式
境外匯款有境外賬戶代理行及匯款路徑選擇問題.
如境外收款人的開戶銀行沒有與中行的境外賬戶行在同一銀行,那麼中行的境外賬戶代理行要選擇一家與收款人開戶銀行有賬戶代理關系的銀行,將款項轉過去,那通過這個中轉行時也就是代理行,要收取一些轉匯行手續費。
而且可能匯兩筆同樣收款人、同樣銀行名稱的轉匯手續費不一樣,因為在選擇代理行時也就是路徑選擇時,可能有多種可能,例如同樣的兩筆匯款,是由兩個不同的經辦人員做的,那就有可能轉匯行的選擇不一樣,手續費的收取也就不一樣。
要看您在匯款時選擇的收費方式,是匯款人付費還是收款人付費,若是選擇的收款人付費,那末就直接從匯款金額里扣除,是代理中轉行扣的。
(1)差旅費付外匯擴展閱讀:
匯出匯款操作流程
1. 匯款人填寫《匯出匯款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上簽字或蓋章。
2. 匯款人在申請書上明確匯款的方式(電匯、票匯或信匯)。
3. 匯款人向銀行提供進出口合同、發票。
4.如果是貨到付款,要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證明聯)或明細清單供銀行核驗,如果是預付貨款,要在網上服務平台登記。如果是非貿易的超過5萬元要提供稅務證明。
典型案例
A公司欲向美國S公司支付貿易項下預付款50萬美元,向銀行提出以電匯方式辦理匯出匯款的申請。銀行根據國家外管政策審核進出口合同等證明文件。審核無誤後,A公司填寫匯出匯款申請書,註明收款人名稱、地址、開戶行及賬號等內容。銀行按外管政策辦理售匯手續後,為其選擇合理匯款路徑,辦理匯出匯款。
2. 支付境外差旅費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嗎
分兩種情況對待。
一、如果是境內員工出差到境外所發生的差旅費支付,則可以根據下述規定進行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122號)第四條規定,境內機構或個人對外支付下列項目,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一)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
(二)境內機構在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墊付的工程款;
(三)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
(四)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
(五)境內運輸企業在境外從事運輸業務發生的修理、油料、港雜等各項費用;
(六)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如果貴企業所支付的是境外企業人員的差旅費,則對於該筆差旅費的支付實際上應為對外支付勞務費的組成部分。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64號)第一條規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3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萬美元)下列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資本項目外匯資金,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部分資本項目對外支付稅務證明》(以下簡稱《稅務證明》,見附件):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等收益和經常轉移項目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收益。
則應代扣代繳營業稅。
3. 請問購匯、付匯如何做賬
購匯,
借:銀行存款-歐元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
付匯,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歐元
1、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
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展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
月份終了,企業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調節表",調節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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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匯基本要求
1、申請必須採用公函形式,並加蓋單位公章。申請要求文字簡潔,內容完整,主要事項交代明確,與所提供的單據相符。
2、每次來外匯局審核時,必須帶合同(協議)原件及其它有關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情況特殊不能提供合同(協議)原件的,應以公函形式作出情況說明;我局審核後只留存復印件,原件在企業取審核件時退還企業。
3、由於各外匯指定銀行向企業發送的「到帳通知」不完全一樣,銀行到帳通知應蓋有所在銀行的印章。
4、同一合同項下需多次報批的項目,第一次來我局審核時需填具我局印製的備案表,以便留存存檔。
5、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進行審核。
自動購匯
參與出境游時人們在使用完國際卡後,信用卡還款還牽涉到購匯程序。自動購匯是最常用的理財工具,還款對於外幣賬戶產生的消費賬款。
只需在到期還款日前,將足夠金額的人民幣(人民幣欠款+外幣欠款)存入信用卡賬戶,每次存入的人民幣將自動優先用於償還本期對賬單應繳外幣欠款,超出部分用於償還人民幣賬戶欠款。
如已開通自動還款,在到期還款日,銀行將外幣賬戶欠款自動折算成人民幣和人民幣賬戶欠款,從理財卡或存摺的人民幣賬戶自動轉賬還款。
如果沒有足夠的余額償還人民幣及外幣賬戶的欠款,自動還款將不成功,其他購匯方式還有網銀購匯還款、電話購匯還款和櫃台購匯還款。
購匯還款
持卡人持有的信用卡或其他類型的銀行卡有境外使用功能(即支持外幣的卡),在境外消費(主要是透支消費),持卡人回國後可以用人民幣償還欠款。人民幣換外幣,就叫"購匯",購匯同時也是還款,所以叫購匯還款。
4. 付外匯給外國公司,怎麼做比較方便
國內這樣匯款的話,比較麻煩。
樓上2位都沒把問題搞明白。
如果是小額的話,又是對國外的公戶,國內匯的話,感覺只有從外貿公司走方便點。
其他方法的話,香港離岸帳號是個好方法
5. 請問員工出差境外,用了外幣,回來報銷現金。應如何做分錄。
按實際報銷的金額入賬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840
貸:現金840
6. 一筆代墊差旅費的外匯收入怎麼申報
看你的本位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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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銀行人員出國外幣差旅費算自身結售匯嗎
只要是自己身份證登記結匯,就算本人結售匯,你可以直接給財務,讓財務報就不算你。
8. 代墊支付境外母公司人員來華的差旅費如何處理
問:我公司每年需要代墊支付境外母公司人員來華的差旅費等費用(境外母公司人員未向我公司提供任何服務),賬務處理是按照母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相關票據(如票據發票抬頭全部開具的是我公司,這有什麼具體的影響?),先計入管理費用,支付現金給母公司工作人員,然後收到母公司的匯款後,做反向分錄。這樣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另外我們收到境外母公司支付的外匯時,是否需要納稅、繳納什麼稅?《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包括在內。前款所稱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因此,母公司人員來華發生的差旅費用,發票抬頭為貴公司。將認定為貴公司發生的費用。而貴公司收到母公司的匯款,屬於貴公司為母公司來華人員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應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賬務處理上,從母公司取得收入應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支付的相應費用計入其他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
9. 對外付匯需要繳納哪些稅金
根據付佣的性質確定企業是否需代扣代繳稅種、稅率,若您公司支內付給境外公司的容傭金、檢測費、市場開拓費、差旅費等是勞務,由於收取方提供的勞務發生在境外,無須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您公司支付給境外公司的上述費用不須代扣代繳所得稅。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另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64號)的規定,境內機構或個人對外支付下列項目,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1)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
(2)境內機構在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墊付的工程款;
(3)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
(4)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
(5)境內運輸企業在境外從事運輸業務發生的修理、油料、港雜等各項費用;
(6)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
(7)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