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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外匯行為准則

發布時間:2021-07-28 01:27:06

①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辦法

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北京外匯管理部對中資外匯指定銀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批復》(匯復[2001]362號)精神,使北京地區的試點工作能夠順利、規范地進行,依據相關外匯管理法規,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北京外匯管理部")批准進行試點的各在京中資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中資試點銀行")。
第三條國內外匯貸款是指已辦理登記的各金融機構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第四條授權的業務范圍,一是經批準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為債務人辦理定期登記(原已採用定期登記的銀行仍可繼續執行),取消債務人到北京外匯管理部辦理逐筆登記;二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自行開立或注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帳戶;三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償還到期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包括借新還舊。
第二章各中資試點銀行資格的確定
符合下列條件並提交下列材料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向北京外匯管理部提出進行試點工作的申請。
第五條近兩年來在歷次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合格檢查中未出現重大違規行為,且制定了完善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能以規范的文本格式准確、及時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
第七條各中資試點銀行的有關外匯從業人員,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培訓考核。
第八條本細則發布後,各中資銀行憑以下材料向北
京外匯管理部申請:
(一)正式申請;
(二)相關業務內控制度;
(三)按規范的文本格式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的書面承諾;
(四)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辦理登記
第九條國家對國內外匯貸款實行全面登記管理制度。各中資試點銀行實行定期登記。
第十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於每月5個工作日前向我管理部報送上月發生的"自營外匯貸款簽約情況表"和"自營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
第十一條已辦理定期登記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如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條款發生修改、變動,應於次月定期報送上述報表時,及時向北京外匯管理部進行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有擔保的國內外匯貸款在履約後應注銷外匯貸款定期登記。
第四章開立、注銷帳戶
第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可自行開立或注銷本銀行項下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貸款資金必須進入該專戶。還貸專戶須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批准。
第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1997年10月7日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第三章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監督貸款專戶及還貸專戶的收支。
第十五條每筆登記的貸款合同對應一個貸款專戶;經常項目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本項目支出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核准。
第十六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定期(每月5個工作日前)將上月開立或注銷的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情況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
第五章償還貸款
第十七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照借貸合同中約定的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時,各在京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銀行")在進行合規性和真實性審核後,可為企業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第十八條債務人購匯還款、異地還款和逾期還款的,以及試點范圍以外的還款,仍由債務人直接向北京外匯管理部申請,經北京外匯管理部逐筆核准後到各銀行辦理。
第十九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各銀行審核的材料主要有:
(一)企業申請;
(二)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正本或副本(含借新還舊、外匯展期合同);
(三)債權人發出的還本付息通知書;
(四)入帳憑證。
第二十條各銀行應依據貸款合同中有關內容條款及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1996年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審核此筆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二十一條各銀行應核對還本付息通知書中的本息償還金額、時間和方式是否與貸款合同中的內容一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根據需要,北京外匯管理部將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中資試點銀行有關國內外匯貸款業務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
第二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本細則及其他相關外匯管理法規辦理上述業務。對未按規定辦理上述業務的,北京外匯管理部可暫停其試點工作。
第二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月(月初5個工作日前)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國內外匯貸款授權執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② 個人收外匯年度限額是怎麼算的

在中國個人結匯的年度限額是5萬美元,超過5萬美元之後,當年就不能結匯。
對個人版結權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③ 急·國際經濟法··

國際經濟法
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
概念和范圍 關於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和范圍,國際上和國內都學說不一,總的來說,可歸納為廣泛和狹窄的兩種概念和范圍。
廣義國際經濟法 泛指調整國際經濟交往的法律。其范圍包括一切關於超越國界並涉及任何經濟利益的交易和交往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不論進行交往和交易的主體是國家、國際組織或機構、國營金融機構(如國家的中央銀行),還是個人、法人或跨國公司。它也不區分國際法和國內法、公法和私法。主張這種概念的法學家一般認為,國際經濟法是國際社會中經濟關系和經濟組織的國際法規范和國內法規范的總稱,他們打破了法律各部門之間的界限,強調法律各部門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滲透。這派國際經濟法學者特別著重從各種有關法規的綜合的角度,研究實際的法律問題,對實際法律工作者來說,較切合實用。
按照廣泛的概念,國際經濟法的內容甚廣,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關於外國人經濟地位的國內立法和國際法。②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私法方面,包括貨物買賣、運輸、契約的法律,保險法,公司法和海商法。③關於國際貿易的國內法規,如關稅法規、內地稅法規、進出口管製法規、外匯管製法規以及關於質量和包裝標准等方面的法規等。④關於外國人投資的國內立法和國際法,包括外國人投資的組織和清理、投資的待遇、保護和保證(見國際投資法),國有化和徵收,解決投資爭端的方法和適用的法律,等等。⑤關於國際貿易制度、國際貨幣和金融制度和國際機構投資制度的國際法和國際經濟機構法,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區域性國際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的法律,國際商品協定等。這部分法律都是通過國際條約的形式制定的,構成國家之間的條約義務,屬國際公法的范圍,不直接涉及或約束個人。⑥關於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法律,如歐洲經濟共同體,經濟互助委員會,安第斯條約組織的法律。⑦國際稅法,包括課稅管轄權范圍,關於解決雙重課稅的法律(見國際稅法) 。
狹義國際經濟法 是國際公法的一個特殊部門。凡國際貿易、經濟交易中涉及的私法問題(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等)和國內法問題(如關於進出口管理的國內立法等)都不屬於國際經濟法的范疇。這派學者比較注意國際經濟法的理論體系的研究。根據狹窄的概念,國際經濟法的范圍和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關於一國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在其國境外經濟領域的法律地位。②關於私人國外投資的法律制度。③國際機構投資的法律制度,主要涉及世界銀行和各區域開發銀行的組織機構法和關於其資金來源和經營的法律。④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國際貿易,金融和貨幣關系的國際法原則和規則。關於國際貨幣制度的法律涉及的問題包括: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條款》建立的關於國際貨幣體制的行為規則以及其實施和改革,區域性貨幣制度等。國際貿易法律制度包括《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體現的各項原則(如非歧視原則、多邊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普遍和逐步降低關稅、禁止數量定額制、關於防止出口貿易中限制競爭的原則、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制度涉及的原則,關於保障措施和免除執行某項原則的制度等),國際商品(初級產品)協定、生產國協會、綜合商品方案問題 、調整不同發展水平國家(即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貿易關系的非對等性質的優惠原則、關於禁止商業上限制競爭的做法的國際行為准則、消除或減少非關稅貿易障礙等。⑤國際經濟組織和機構法,包括組織結構、決策程序和職能范圍等方面的問題。⑥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的法律制度。⑦國際稅法,等等。
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經濟秩序 國際經濟法是與國際經濟秩序緊密相關的,實際上兩者難以分割,前者是為後者服務的。國際經濟秩序至少包含兩個意義,即①國際經濟關系領域中各國共同協議的價值觀念體系,也就是作為指導國際經濟關系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觀念體系。②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結構,又稱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秩序。從這個角度看,國際經濟法可以說是國際經濟秩序的法律方面,也就是作為指導國際經濟秩序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觀念在法律上的體現。
從整個世界范圍看,當今國際經濟關系中占支配地位的經濟秩序仍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建立起來的經濟秩序。其核心內容就是「布雷頓森林協定」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條款》(見國際貨幣法)、《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條款》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所建立的體制。這一國際經濟秩序以及為其服務的國際經濟法雖曾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經濟和國際貿易的增長起過作用,但它阻礙著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致使南、北的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因此,發展中國家正為建立較公平合理的新國際經濟秩序而斗爭。新國際經濟秩序的基本觀點和內容體現於1974年第六屆特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以及同年第二十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1975年第七屆特別聯大通過的關於《發展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決議以及1980年聯大關於《聯合國第三個發展十年國際發展戰略》的決議,等等。
新國際經濟秩序的概念是指在當今的世界經濟環境中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和社會進步(見國際發展法),對反映舊國際經濟秩序的現行國際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和改變。按照1976年科倫坡第五屆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的宣言,新國際經濟秩序的基本目標是在國際經濟關系中建立基於正義、合作和尊重人類尊嚴的平衡。新國際經濟秩序涉及的具體問題主要有:關於國際援助方面的問題,關於國際貿易方面的問題,關於國際貨幣金融方面的問題,關於工業、技術轉讓和商業做法方面的問題等。

④ 外匯交易的規則有哪些

外匯交易中,投資者常常犯得一個錯誤就是以自己生活中的思維方式進專行判斷。然而,外匯屬市場有其自身的規則,只有遵守這些基本的規則,才不至於早早出局。那麼,外匯交易中需要遵循哪些規則?
規則1:永遠輕倉
重倉必死。不是說重倉一次就死,而是說,經常重倉一定死。原因很簡單,作期貨久了,必然遇到某些極端情況,一次極端行情或突發事件,重倉交易都就可能損失一半以上本金,甚至爆倉。夜路走多了,早晚會遇到鬼。日內在嚴格控制止損的情況下,偶爾重倉,也許可以接受,但隔夜重倉,絕對是自殺的行為。
規則2:嚴格止損
下單時,就必須確立好止損的點位,到了止損的位置,必須無條件止損。大的虧損,或者是重倉引起的,或者是不果斷止損引起的。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下了單,感覺很有把握,但是,下單後開始虧損了,然後越虧越多,到了止損點位,感覺虧錢太多了,不願意接受,於是放棄止損。更多技術咨詢愛死磕,結果虧損越來越大,由小虧變成大虧。

⑤ 外匯,知道多少才能入市

外匯市場歷史

外匯交易市場,也稱為"Forex"或"FX"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場,平均每天超過1兆美元的資金在當中周轉--相當於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總和的30倍。

"外匯交易"是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外一種貨幣。外匯是以貨幣對形式交易,例如歐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USD/JPY)。

外匯交易主要有2個原因。大約每日的交易周轉的5%是由於公司和政府部門在國外買入或銷售他們的產品和服務,或者必須將他們在國外賺取的利潤轉換成本國貨幣。而另外95%的交易是為了賺取盈利或者投機。

對於以贏利為目的的投資者來說,最好的交易機會總是交易那些最通常交易的(並且因此是流動量最大的)貨幣,叫做「主要貨幣」。今天,大約每日交易的85%是這些主要貨幣,它包括美元,日元,歐元,英磅,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和澳大利亞元。

外匯交易市場是一個24小時全球交易市場,市場交易每天從悉尼開始,並且隨著地球的轉動,全球每個金融中心的營業日將依次開始,首先是東京,然後倫敦,和紐約。不象其他的金融市場一樣,外匯交易投資者可以對無論是白天或者晚上發生的經濟,社會和政治事件而導致的外匯波動而隨時反應。

外匯交易市場是一個超櫃台(OTC)或「銀行內部」交易市場,因為事實上外匯交易是交易雙方通過電話或者一個電子交易網路而達成的,外匯交易不象股票和期貨交易市場那樣,不是集中在某一個交易所里進行的。

了解外匯交易報價

要理解一個外匯交易的報價似乎令人困惑,然而,如果你記住兩件事後,你會覺得它非常簡單。1)第一首先列示的貨幣是基礎貨幣。2)其二,基礎貨幣的價值總是以1為單位。美元是外匯交易市場中的中心點,並且通常被認為是作為報價的基本貨幣。在主要貨幣中。這包括美元/日元,美元/瑞士法郎及美元/加幣。對於這些貨幣及其它,報價表示為每一單位美元兌換多少貨幣對中報價中的第二貨幣。例如:美元/日元報價120.01意味著1美元等於120.01日元。

當美元時個基準單位,並且一個貨幣組合報價上升,意味著美元升值,而另一貨幣貶值。如果以上提到的美元/日元報價上升到123.01,那麼美元走強,因為他現在比以前能買更多日元。對比規則例外的3個貨幣是英鎊,澳元及歐元。在這情況下,您可能看到的報價如英鎊/美元1.4366,意味著1英鎊等於1.4366美元。在這3種貨幣對裡面,美元不是一個基礎價格,一個上升的報價意味著一個跌價中的美元。就是要花更多美元才能兌換一英鎊或澳元。換句話,假如一種貨幣報價上升,那基準貨幣會升值,一個更低的報價意味著基礎貨幣在貶值。

貨幣對中不包括美元的稱為交叉貨幣組合,但是其准則也是一樣。例如歐元/日元報價為127.95。意思是1歐元等於127.95日元。在外匯交易中,您會看到一個兩邊的報價,由買價與賣價組成,買價是在此價格上您擬賣掉基礎貨幣(同時買進相反貨幣)。賣價是這個價格,在此價格上您可以買進基準貨幣時賣掉相反貨幣。

外匯對證券

假如您有興趣網上交易外匯,您會發現外匯交易市場比起證券市場有很多優勢。

24-HourTrading:外匯交易是一個24小時市場,提供了一個主要優勢勝於證券交易。無論從晚上6點或早上6點,無論在全世界任一地方,總有買賣者在活躍地交易外匯。交易者們總能迅速對新出現的新聞,同時盈虧不受數小時後的盈利報告或分析師建議、影響。

數小時後的美國證券交易會帶來了許多限制,ECN's(電子通訊網路),通常稱為配對系統,其存在是為了只要有可能,就把買家和賣家一起帶來,然而,沒有擔保任何一筆交易會被執行,也沒有擔保是在一公平價格。非常普遍的是,交易者們為收到一個更細密的點差必須一直等待第二天開市。

較多的透明度:隨著一天50倍大於紐約股票交易量的外匯交易。在外匯交易市場總有經紀/莊家願意買賣外匯,這種市場的透明度,特別是那些主要外幣,會確定市價的穩定。交易者總會新開或結清一個頭寸在一個公開的市場價格。

由於更低的交易量,在股票市場的投資者更脆弱地變動透明度風險,這種風險在因任何更大宗交易時會導致更大范圍價格差異或變動。

100:1的杠桿率:100:1的杠桿通常更有效地來源在線交匯交易,他們超過由證券交易商提供的通常2:1的保證金比例。在100:1,交易者為了$100,000的頭寸,顯示$1000保證金,或表示為1%。

盡管它肯定不是對任何人都適合,這種有效源於在線外匯交易公司提供的實用性的杠桿,是一種強有力的賺錢工具,當然不是象許多人誤解,它僅僅是負上風險負擔。杠桿在交匯交易市場是必要的,這是因為每日主要貨幣的平均價格變動少於1%,然而一隻股票可能輕易容易在任何給定日價格變動10%。在已付保證金的交易中,最有效管理風險的方式是努力地學會遵合一種規律化的交易風格,那就是經常地利用止損和限制格位定單。在系統操作中小心地控制您的感覺。

更低交易成本
從傭金及交易費角度看,外匯交易是更低成本的。Forex.com不收取任何傭金及手續費;但同時仍給交易者提供所有相關市場信息及交易工具的便利。相反,股票交易的傭金是每單上網折扣經紀交易收取$7.95~$29.95之間不等。而通過完全服務的經紀來交易的,則每單收取$100或更多的傭金。

更重要的一點是要考慮一下,買/賣價格差異的密度,不管交易量大小,外匯交易通常是5個點或更小;(1個點是0.0001美分)。通常,價差寬度在外匯交易里是少於股票交易的1/10。股票交易有可能包含一個0.125(1/8)大的點差。

潛在盈利同時存在上升或下跌的市場:在每一外匯交易的持倉頭寸里,投資者是看漲某一外匯及看跌另一外匯,一個看跌頭寸時指在這個頭寸里,交易者賣掉一種外匯當預測它會貶值時。這樣意味著潛在盈利會潛在一個上升與下跌一樣的市場。

能夠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賣外匯時另一種明顯優勢勝於證券交易,在美國證券市場,按照ZeroUptick規則阻止投資者賣空一個股票,除非之前的交易之價格很快等於或低於看跌價位。

外匯對期貨

全球外匯交易市場是世界上最大,最活躍的金融交易市場。外匯市場的日交易量超達$1萬億美元.該種交易也是最主要的金融交易。外匯交易所帶來的利益比貨幣期貨交易相對較多.它們兩者之間的不同處:發展歷史,客戶,與現代外匯交易市場的關聯。從更具體的方面而言,兩者的交易費用,保證金,流動性,操作的簡易性以及供應商所提供的科技與學術性支持都有所區別。以下為它們的不同之處:

多交易量=更好的流動性。貨幣期貨日成交量僅為外匯市場的1%。無所比擬的流動性是外匯交易相對貨幣期貨交易所有的眾多好處之一。任一外匯交易專業人士都能告訴你早在70年代的現代外匯交易市場中現金就是至上。現在,事實上每一位擁有不同風險管理投資的個人交易者都能在外匯交易市場中有最好的投資機會。

外匯市場較期貨市場提供更小的買/賣價點差。就上述USD/CHF的例子來看,期貨的交易價為.5894-.5897,市場價為1.6958-1.6966。期貨的點差為8點,而市場價格為5個點差。

與期貨交易相比,外匯交易提供更高的杠桿率與更低的保證金。在進行期貨交易時,交易者有一不同的日間交易保證金與隔夜交易保證金。這些保證金收取還由不同的交易數額決定。而外匯交易則為客戶提供統一保證金,無論是日間或隔夜交易。

外匯市運用淺易及全球性使用的詞彙與報價。貨幣期貨的報價與市場報價剛好是相反的。例如,USD/CHF市場價為1.7100/1.7105,而相應的期貨報價為.5894/.5897,這種報價方式只限於期貨交易。

貨幣期貨價格包括了外匯遠期交易,以下因素必須考慮:不同貨幣之間的時間,利率與利率差。外匯市場則不需有上述調整,計算運用或對期貨合同的利率作考慮。

外匯交易為免傭金交易。貨幣期貨交易必須收取傭金,交易及清算費用。這些收費直接減少了交易者的交易利益。

更與外匯交易不同的是,貨幣期貨只是在近10年中經歷了巨大改變的金融市場中的極其小的一部分。

貨幣期貨合同(簡稱IMM合同或國際貨幣市場期貨)1972年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產生。這些合同為市場專業人士所設置,在當時,它們的交易量達整個貨幣交易市場的99%。只有少量份額的貨幣期貨為一些個人投資者做投機所用,該市場主要還是由經過專業培訓的行家操縱。

貨幣期貨只是一為投機者或規避風險者所進行的一種小型附帶性活動,而不是全球貨幣交易的主要活動。越來越少此類套匯窗口打開。即使不時出現,它們也會被專業的交易員關閉。這些改變很大程度上的減少了貨幣期貨交易專業人士數量,也因而減少了外匯交易與期貨交易上的套匯機會。直到今天,金融市場上的交易行為也就此更為規范。現今的市場操作更注重於貨幣期貨交易者的盈利與虧損,使其成為指引個人投資者在外匯市場中走出迷宮之途徑。

了解保證金的含意

在保證金里頭的交易外匯讓您增加購買力,這是簡單的例子:如果您有美元2,000現金在一個保證金帳戶,並允許100:1的杠桿率,您可以買到高到價值200,000美元的外匯,因為您僅需在您的帳戶顯示購買價格的1%作為擔保,換句話說,您擁有購買$200,000的購買能力。

保證金的益處

隨更多的購買力,您可以用更少的現金開銷,來增加您的所有投資回報.可以肯定的是,在保證金上交易會擴大您的盈利和虧損。

⑥ 我國外匯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個 人 外 匯 政 策 有 關 規 定
一、基本概念
1、 境內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居民個人」)系指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人、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居留滿一年(按申請人護照上登記的本次入境日期計算)以上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同胞。
2、 非居民個人系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
3、現匯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區或者境外(以下簡稱「境外」) 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匯票據轉存款帳戶;
4、現鈔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存款帳戶;
二、基本原則
1、居民個人不得以自身名義為機構辦理外匯收付。
2、禁止境內居民個人將其外幣現鈔存儲變為現匯存儲。
三、境內外匯劃轉
1、 境內居民個人本人境內同一性質外匯帳戶(含外幣現鈔帳戶)之間的資金可劃轉;
2、 境內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境內之間同一性質外匯帳戶資金可劃轉;
3、境內劃轉時所需證明文件:
(1)劃轉申請人與收款人同在一個戶口簿的,應當出示戶口簿;
(2) 劃轉申請人與收款人不在同一個戶口簿的,劃款申請人應當向銀行提交公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人與收款 人確為直系親屬的公證文書。
4、 除以上情況外,境內居民個人外匯帳戶不得用於辦理境內帳戶間的劃轉及結算。

附註:1、外匯管理政策中所稱直系親屬關系是指劃款申請人與收款人雙方為配偶、父(母)、子(女)關系;
3、 銀行辦理境內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外匯帳戶的資金劃轉,只能是在同一性質的賬戶之間進行,即居民和居民之間、鈔戶對鈔戶、匯戶對匯戶,不得辦理不同性質外匯帳戶之間的資金劃轉

四、外匯收入管理
(一)現匯賬戶管理
1、居民個人將外匯收入存入外匯帳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次性存入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 提供真實身份證明;
2、居民個人外匯收入解付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按以下規定辦理:
(1)對於十一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一次性解付(匯入外匯且未入帳)外幣現鈔 辦理方法
兌換人民幣金額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十一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為:
⑴ 專利、版權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專利或版權證書、轉讓或者使用協議以及境外完稅證明;
⑵ 稿費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已發表作品、境外完稅證明;
⑶ 咨詢費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咨詢協議以及境外完稅證明;
⑷ 保險金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報單、索賠書、理賠證明;
⑸ 利潤、紅利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投資協議或者股權證明、利潤分配決議或者紅利支付書、境外完稅證明;
⑹ 利息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債券或者債券登記證或者存款利息清單、境外完稅證明;
⑺ 年金、退休金: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在境外工作證明、境外完稅證明;
⑻ 雇員報酬: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僱傭協議、境外完稅證明;
⑼ 遺產繼承外匯: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公證書、境外完稅證明;
⑽ 贍家款: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說明書;
⑾ 捐贈外匯: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捐贈協議; ]
(2)對於以上所列項目之外的經常項目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3、對於資本項目外匯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20萬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匯局審批後憑核准件辦理
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 國家外匯局審批後憑核准件辦理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申辦核准件須提供的相關證明:
對於境外直接投資調回的本金收入,須提供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境外直接投資回收的有關證明材料、境外完稅證明;
對於境外間接投資調回的本金收入,須提供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境外間接投資批准文件、出售境外各種有價證券收據的有關證明材料、境外完稅證明;]
4、居民個人從現匯帳戶中提取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的規定參照居民個人外匯收入解付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規定辦理。
(二)現鈔賬戶
1、居民個人從現鈔帳戶提取外幣現鈔,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次性提鈔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 須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後辦理
4、 居民個人從現鈔帳戶兌付人民幣,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次性提鈔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五、外匯支出管理
(一)現匯賬戶
1、居民個人現匯帳戶存款匯出境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經常項目支出:銀行審核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的相關證明材料後予以辦理
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為:
(1)自費出國留學或中小學生出國學習: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2)境外就醫: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5)居民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註:境內居民個人將源於境外匯入的外匯存款原路復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1、居民個人將由境外匯入的、未經劃轉或提取現鈔、結匯等支取的境內現匯存款,可以匯給原匯入人,但匯出金額不得超過原匯入金額及存款利息之和。
2、居民個人在辦理境內現匯帳戶匯出手續時,須提供外匯存款匯出申請、原外匯匯入證明、身份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銀行在審核材料無誤後,為其辦理匯出手續。〕
(2)資本項目支出:
一次性匯出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匯局審核後憑核准件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 國家外匯局審核後憑外匯局核准件辦理
[須提供的相關證明:
⑴對於境外直接投資: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居民個人真實身份證明、投資協議證明;
⑵對於境外間接投資: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境外間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居民個人真實證明、投資協議證明;]
(二)現鈔賬戶
1、居民個人現鈔戶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經常項目支出:
一次性匯出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含) 銀行審核相關證明材料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20萬美元以下的 當地外匯局審核規定證明材料後,憑外匯局核准件,銀行辦理
等值20萬美元(含)以上的 當地外匯局報國家外匯局審核後,憑當地外匯局核准件,
銀行辦理
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為:
(1)自費出國留學或中小學生出國學習: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2)境外就醫: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5)居民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2)資本項目支出:
比照現匯帳戶規定辦理。
六、境內居民因私購匯業務
1、因私購匯主體范圍:
主體范圍為「境內居民個人」(即中國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持中國護照的中國自然人);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留的外國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
2、銀行為居民個人辦理售匯業務的程序
(1)審核居民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果超過限額,還需審查外匯局審批件;

⑦ 外匯交易有正規平台嗎

FXCM福匯——全球最大的外匯交易零售商,在美國是上市公司
Forex嘉盛——在美國也是上市公司。
IFX/FXsol——老平台,良好口碑。
如何辯別外匯交易平台穩定性
一個交易系統的穩定性,就是它是否具有穩定的生存能力和穩定的獲利能力。一個交易系統的穩定性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該外匯交易商的交易系統可以生存於各種市場,如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等。
2、該外匯交易商的交易系統可以生存於各國市場。
3、該外匯交易商的交易系統可以生存於各種品種。
4、該外匯交易商的該交易系統可以生存於各個歷史時期。
5、該外匯交易商的交易系統可以捕獲所有的原始波動。
一個交易系統的穩定性的度量指標有:凈利潤、勝率、總虧損、 強制平倉盈虧、強制平倉筆數、總交易次數、平均每筆凈收益、 盈利交易次數 、虧損交易次數、單筆最大盈利額、單筆最大虧損額、虧損交易平均每筆虧損額、盈利交易平均每筆盈利額、 盈利交易平均持有時間、最大浮動虧損、每次交易平均收益率、虧損交易平均持有時間、平均年交易次數等。

⑧ 外匯有哪些標准符號

主要貨幣符號:
貨幣名稱 貨幣簡稱 貨幣名稱 貨幣簡稱
人民幣 CNY
美元 USD
日元 JPY
歐元 EUR
英鎊 GBP
德國馬克 DEM
瑞士法郎 CHF
法國法郎 FRF
加拿大元 CAD
澳大利亞元 AUD
港幣 HKD
奧地利先令 ATS
芬蘭馬克 FIM
比利時法郎 BEF
愛爾蘭鎊 IEP
義大利里拉 ITL
盧森堡法郎 LUF
荷蘭盾 NLG
葡萄牙埃斯庫多 PTE
西班牙比塞塔 ESP
印尼盾 IDR
馬來西亞林吉特 MYR
紐西蘭元 NZD
菲律賓比索 PHP
俄羅斯盧布 SUR
新加坡元 SGD
韓國元 KRW
泰銖 THB

黃金外匯操盤有哪些要注意的

注意事項:1.每次入市買賣,損失不應超過買賣資金的十分之一.
2.永遠投下版止蝕位.
3.永不權過理買賣.
4.永不讓所持倉盤轉盈為虧.
5.不逆市而為.
6.有懷疑,即平倉.離場.
7.只在活躍的市場買賣.
8.永不限價出入市.要在市場中買賣.
9.如無適當理由.勿將所持倉盤平.可設止賺位.保障所得利潤.
10.在市場連戰皆勝後.可將部分利潤提取以備急時之需.
操盤手泛指金融證券期貨市場中受計劃指定買賣品種的人。
由於動輒就要操縱上億元的資金,一直以來,外界總有一種誤解:成功的操盤手都是那些擁有高學位的名牌大學高材生,交易者必須絞盡腦汁才能獲利。其實,操盤絕不是學術研究。
跟一般人想像的不同,操盤手每天的生活既不緊張也不神秘,更多的是需要細心,然後剩下的就是枯燥了,因為操作時整天都要盯著走勢圖。當然壓力也很大,因為委託方不僅要求達到每個項目的利潤最大化,還要求做到每個階段利潤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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