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平台類企業最常用的五種融資方式
政府平台類企業常用的五種融資方式包括債務融資、企業債券、專項債融資、過橋貸款和租賃融資。債務融資中,銀行信貸作為間接貸款,分為政策性貸款、一般貸款和專項貸款。企業債券則是企業向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出售債券籌集資金,要求企業具備一定資質。專項債融資是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發行的債券,由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過橋貸款是一種短期資金融通,主要解決短期問題和資金缺口。租賃融資,即融資租賃,是一種非債務性融資,通過租賃設備或資產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在股權融資方面,企業通過出售股份獲得資金。股權融資相較於債權融資的優勢在於資本優勢和戰略投資者優勢,但同時也存在控制權稀釋、管理危機和利益沖突等缺陷。股權融資方式包括增資擴股、發行股份、配股和債轉股等。
項目融資是為特定工程項目提供借貸資金的一種形式,通過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為抵押。項目融資根據有無追索權可分為無追索權和有限追索權兩種,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通常涉及第三方擔保。項目融資模式包括直接項目融資、間接項目融資、產品支付、BOT融資、TOT融資、PPP融資、PFI融資和ABS融資等。
ABS融資模式允許企業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持在國際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具有降低籌資成本、分散投資風險、避免原始權益人資產限制等優勢。項目融資的特點包括有限追索權、復雜的信用擔保結構、需要完備的現金流保證、融資成本高、實現資產負債表外融資等。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企業可以利用超短期融資債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長期限含權票據和資產支持票據等六種方式。超短期融資債券因備案制、靈活機動、融資周期短等特點,是市場上使用效率最高的融資方式。資產支持票據以非公開為主,不受40%紅線限制,發行規模受限於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規模。
㈡ 政府平台類企業最常用的五種融資方式
政府平台類企業常用的五種融資方式包括債務融資、租賃融資、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債務融資主要有銀行信貸、企業債券和專項債融資。銀行信貸要求企業滿足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現金流量、經營能力和經營效益等條件,但貸款審核嚴格,資金監管較嚴,存在風險。企業債券需滿足特定條件,如凈資產、債券余額、業務合規性、盈利能力等,發行過程復雜,需較長時間。專項債融資則是為有收益的公益項目提供資金,安全性較高。
租賃融資分為傳統融資租賃和售後回租,允許企業以設備租賃的方式進行融資,降低資金佔用成本和利率風險,不佔用貸款信用額度,適合生產性企業。
股權融資是通過出售公司股份獲得資金,優點是資本優勢和戰略投資者優勢,但可能稀釋公司控制權和股東權益,產生管理危機。
項目融資以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為抵押,分為無追索權和有限追索權兩種,通過項目運營收益承擔債務,風險控制通過項目實體外的第三方擔保。模式包括直接項目融資、間接項目融資、產品支付、BOT、TOT、PPP、PFI和ABS融資,各有特點如有限追索、信用擔保結構復雜、現金流保證、融資成本、資產負債表外融資等。
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包括超短期融資債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和集合票據。超短期融資債券由於備案制、靈活機動、融資周期短而高效。中期票據期限在1-10年之間,成本低於10年期以上企業債券。定向工具在注冊後向特定投資人發行,快速便捷,融資規模不受40%限制。短期融資券期限1年以內,適用於循環貸款。長期限含權票據無固定期限,可用於項目投資,資產支持票據通過真實銷售資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則以項目經營性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
綜上,政府平台類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和市場需求,合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平衡風險與收益,以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