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進出口銀行的各國情況
中國進出口銀行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府全資擁有的國家政策性銀行,其國際信用評級與國家主權評級一致。目前在國內設有9家營業性分支機構和5個代表處,在境外設有東南非代表處和巴黎代表處;與 140 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
中國進出口銀行是我國外經貿支持體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對外承包工程及各類境外投資的政策性融資主渠道、外國政府貸款的主要轉貸行和中國政府援外優惠貸款的承貸行,為促進我國開放型經濟的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中國進出口銀行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外經貿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為擴大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推動有比較優勢的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資,促進對外關系發展和國際經貿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主要業務范圍
1、辦理出口信貸(包括出口賣方信貸和出口買方信貸);
2、辦理對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資類貸款 ;
3、辦理中國政府對外優惠貸款 ;
4、提供對外擔保 ;
5、轉貸外國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 ;
6、辦理本行貸款項下的國際國內結算業務和企業存款業務 ;
7、在境內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籌集資金 ;
8、辦理國際銀行間的貸款,組織或參加國際、國內銀團貸款;
9、從事人民幣同業拆借和債券回購 ;
10、從事自營外匯資金交易和經批準的代客外匯資金交易 ;
11、辦理與本行業務相關的資信調查、咨詢、評估和見證業務;
12、經批准或受委託的其他業務 。 美國進出口銀行 創設於1934年,1945年改組為國有銀行。其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須經總統任命並經參議院批准。該行主要宗旨是為促進美國商品出口,承擔私人出口商和金融機構不願意或無力承擔的風險,通過優惠的出口信貸條件,增強美國出口商品的競爭力。主要辦理放款業務及提供擔保和信貸保險。同時,美國進出口銀行也是美國政府對外援助的一個執行機構。該行資本額為10億美元,由聯邦政府撥付。每年經營所獲利潤,除一小部分上繳財政部外,大部分充抵該行准備金。該行資金來源主要由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構成。借入資金的渠道是直接從財政部借款,從聯邦籌資銀行借入中、長期資金,以及發行債券從市場籌集。
美國進出口銀行主要業務有:①對買方提供貸款。基本方式是對外國買主提供直接貸款,但必須購買美國商品,並用美元還本付息。原則上,貸款條件比私人商業銀行優惠,期限較長。②對國外的金融合作機構提供中期美元貸款,再由這些機構對購買美國商品的買主貸款。③對賣方提供信貸支持。基本方式是對出口商從商業銀行取得的中期貸款提供擔保,收取一定擔保費。④貼現放款。進出口銀行對經營出口信貸的商業銀行提供票據貼現便利。⑤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計劃等提供資金,對美國的工程承包商在國外使用的美國大型設備,給予政治風險的擔保等。 日本輸出入銀行 於1951年 4月創建,當時因只辦理出口信貸,稱日本輸出銀行。1952年除經辦創設時經營的出口信貸以外,增加了進口信貸和債務擔保業務,由此改名為日本輸出入銀行。宗旨是為促進日本與外國的經濟交流,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所進行的金融活動提供信貸支持和擔保,同時根據政府的政策開展金融活動。1953年開始辦理海外投資信貸和海外事業信貸業務。1989年由於法律的修改,開始對日本的海外投資事業直接出資。
日本輸出入銀行資本額為9673億日元(合61億美元),資金來源包括:①政府產業投資特別會計部門出資;②政府資金運用部、簡易保險和郵政年金部門等提供貸款;③通過金融市場發行由政府擔保的外匯債券。
具體業務活動為:①出口信貸;②進口信貸;③海外投資信貸和海外事業;④經濟合作貸款;⑤擔保。
㈡ 出口信貸的貸款期限一般為( )
C.5-8年 D.8-12年 還款的期限對富國為5年,中等發達國家為8.5年,相對貧窮的為10年。
㈢ 哪裡可以查中信銀行外匯存貸款增長情況
業務范圍主要抄包括: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貼現業務;匯兌、旅行支票、信用卡業務;代理收付和財產保管業務;經濟擔保和信用見證業務;經濟咨詢業務;外匯存款、匯款、放款、擔保業務;在境內外發行或代理發行外幣有價證券;貿易、非貿易結算;外幣票據的承兌和貼現、買賣或代理買賣及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出口信貸。
㈣ 國際收支網上申報 外匯交易編碼
對公收入
0101 一般貿易 001
0104 補償貿易
0105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
0106 進料加工貿易
0107 寄售代銷貿易
0108 邊境小額貿易
0111 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物
0112 租賃貿易
0114 出料加工貿易——指中國居民企業提供原材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商標、技術、設備等,非居民按合同規定進行加工,成品交給中方企業,外方收取加工費及部分由國外提供的原材料、輔料費用。註:本項只記錄中方企業原材料、輔料等的出口。
0116 其它——統計無法歸入上述各類正常貿易方式的其他正常貿易內容,要求在交易附言一欄描述該交易的具體內容。樣品款的處理:樣品款不分是否報關,均歸入正常貿易的其他(0116)。
0201 預收貨款——國外進口商在貨物所有權並未變更之前付給中國國內的出口商。註:1、本項實行優先原則,無論何種方式的貿易,如系預收貨款,應優先進入本項。2、大型機械製造過程中所收的進度款計入本項。
0202 第三國之間的轉口貿易——本交易方式包括兩種情況:1、非居民在中國從中國居民那裡購買貨物,在中國境內原封不動或稍為加工,再出售給第三國的交易方式;2、中國居民在另一國從非居民那裡購買貨物,在該國境內原封不動或稍為加工,再出售給第三國的交易方式。註:本項下只記錄中國居民以此種交易方式將貨物出售給非居民而收到的貨款。
0203 遠洋漁業銷售
0204 遠洋石油銷售
0205 向非居民提供電、煤氣、水等
0206 在港口為非居民運輸工具提供的貨物
0207 為非居民飛機、船舶等交通工具修理提供的貨物
0208 商品退貨——進口已支付後由於各種原因外國出口商又將貨款退回給原國內進口商,並應在申報單上註明屬退款及原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的申報號碼。
0209 其它——不屬於上述各項的其他特殊貿易內容。註:貿易項下索賠的處理:1、由於商品質量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標准而支付的賠償費可被認作是商品的部分退款,計入商品退貨(0208)項下;2、由於商品質量不好導致使用方額外經濟損失而支付的賠償計入國外支付的賠償(3200項下)。
客運收入
1111 海運
1112 空運
1113 陸運
1114 其它 出口貨運收入
1122 海運
1123 空運
1124 陸運
1125 其它——同我國進口貨物運輸有關的傭金、代理費等。 進口貨運收入
1126 海運
1127 空運
1128 陸運
1129 其它
1130 港口服務
1210 非保險企業境外投保賠償收入
1222 人壽險
1223 進出口貨運險
1224 其它保險
1225 再保險收入(不含投資支出)
1226 其它保險收入
1310 因公旅遊——非居民受企業委託、為商業目的或開會等進行的旅遊;外國政府人員(但非長駐中國)、國際組織官員及隨從為公務進行的旅遊。
1320 因私旅遊——並不具有商業目的和因公任務的旅遊如度假、探親、朝覲等。
1400 金融服務中介費、手續費等——中國居民為非居民提供金融中介及輔助服務。包括中介服務費用(信用證承兌、信貸額度、金融租賃及與外匯交易有關的服務費用);與有價證券交易(如期權、期貨、資產管理)有關的傭金亦包括在內。
1500 通訊、郵電——中國居民為非居民提供的國際通訊服務。包括通過電話、電傳、電報、電纜、廣播衛星、電子郵件、傳真等完成的聲像和其他信息的傳遞;商業網路服務、電話會議和輔助活動;郵政郵遞服務(信件、報紙等發文、郵箱出租)。
1600建築安裝服務、勞務承包——中國居民企業在國外完成的建築項目和安裝項目。註:1、中國居民企業在當地購買的建築安裝材料計入對公支出表的其他服務(1960)。2、因為對外承包工程而出口的貨物計入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物(0111)。
1710 簽證認證費
1720 外國使團經費
1730 其它——外國各級政府及國際組織在華的常駐機構工作人員個人所發生的開支等
1800 專利使用費和特許費——中國居民將其擁有的專利、版權的使用權出租給非居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專利、版稅以及商標、製作方法的經銷權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交易;另外包括通過許可證方式轉讓原版手稿的使用權。上述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也計入本項。
1910 計算機和信息服務——中國居民為非居民提供與計算機及新聞有關的服務。包括資料庫開發、儲存、數據處理、編程、計算機維修、硬體咨詢、軟體開發;新聞代理服務,包括向新聞媒介提供新聞、照片、有關資料報道,以及直接且非批量定購的報紙和期刊。
1920 咨詢費——中國居民為非居民提供咨詢服務。包括法律咨詢費、律師費、會計、審計和稅務咨詢費,以及提供咨詢、指導或幫助企業運行的管理咨詢費、市場調研費、顧問費、新產品的研究、應用開發費、認證費、建築設計費、模具設計費、工程籌劃、制圖費、產品試驗、驗證費、技術服務及資料費、人事咨詢費、商標注冊費。
1930 教育、醫療、保健
1940 廣告、宣傳——中國居民為非居民提供廣告、宣傳服務。包括廣告的設計、創作、推銷,媒介版面推銷,貿易交易會提供的展覽服務。
1950 電影音像
1960 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業服務收入。如在中國國內中國居民為非居民提供的各種勞務服務、未計入前述服務項目的傭金(如中標服務費)、未備機組人員運輸工具的租金收入計入其他服務的其他(1960)。註:1、代墊款的計入。代墊款應按照其初始用處的性質計入相應項下。如代墊的出口貨款計入一般貿易(0101)項下,代墊的差旅費計入因公旅遊(1301)項下。2、非居民建築企業對中國當地供給的支出計入本項下。
1970 駐華機構辦公經費——駐華機構指國外在中國設立的並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機構,如辦事處、事務所。這些機構的所有開支計入本項(包括開設時的啟動資金)。註:母公司與代表處之間的資金往來的處理:1、母公司通過代表處轉付的款項,如貨款、稅款,應按照其用途的性質計入相應項下;2、國外母公司支付給國內代表處的傭金計入本項;3、國外母公司支付給駐國內產品售後維修站的維持費用亦計入本項。
3100 捐贈及無償援助
3200 對國外支付的賠償
4111 投資資本金
4112 外國母公司附屬或關聯企業對國內外商投資企業貸款
4113 外國母公司附屬或關聯企業與國內外商投資企業之間的其它資金往來
4121 清算——我國境外直接投資企業終止而撤回的投資資本金;包括國外直接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應收款和應付款)的清算。
4122 對國內母公司或附屬關聯企業貸款的收回
4123 與國內母公司的資金往來
4124 在國外投資企業的利潤匯回
4211 股票
4212 債券
4221 本金收入
4222 股息收入
4223 利息收入
4311 外國政府貸款
4312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4313 國外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貸款
4314 買方信貸——發放出口信貸的銀行向我國進口部門或銀行提供的,用於購買出口國設備的信貸。
4315 向國外出口商及個人借款——國內進口商為進口而向國外出口商及個人借款
4317 國際金融租賃
4318 補償貿易下債務
4319 其它——借入的其他形式的債務。
4321 本金收回
4322 利息收回
4331 本金收回
4332 利息收回
4340 延期收款的收回
4351 本金收入
4352 租金收入
4360 其它——上述各項未包括的其他資本,如流通中的紙幣和硬幣。
5100 土地批租、租賃
5200 建築物租金
5300建築物出售——建築物所有權的轉讓。註:購房的定金計入建築物出售:購房及租房的中介服務費計入服務項下的其他(1960);購房的契稅費計入無償轉讓項下的捐贈及無償援助(3100)。 非貿易(含資本)對外付匯
0202 運輸工具在國外港口消費的貨物,如燃料、水、給養、儲備等
0203 飛機、船舶等交通工具在國外修理所支付的貨款
0204 商品退貨——出口已收匯後,由於種種原因國外進口商又退回給原國內出口商的貨物的價值,國內出口商將與退回貨物對應的款項退回給國外進口商。應在申報單上註明屬於退款及原申報單的申報號碼。
0205 其它——不屬於上述各項的其他特殊貿易內容。註:貿易項下索賠的處理:1、由於商品質量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標准而支付的賠償費可被認作是商品的部分退貨,計入商品退貨(0204)項下;2、由於商品質量不好導致使用方額外經濟損失而支付的賠償(如由於進口化學品質量低劣,導致進口方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爆炸事件)計入國外支付的賠償(3200項下)。 客運支出
1111 海運
1112 空運
1113 陸運
1114 其它——同客運有關的傭金和代理費等。 出口貨運支出
1121 海運
1122 空運
1123 陸運
1124 其它——傭金、代理費等。 進口貨運支出
1125 海運
1126 空運
1127 陸運
1128 其它——傭金、代理費等。
1130 港口服務
1210 非保險企業境外投保支出
1222 人壽險
1223 進出口貨運險
1224 其它險
1225 再保險支出(不含投資支出)
1226 其它保險支出
1310 因公旅遊
1320 因私旅遊
1400 金融服務中介費、手續費等
1500 通訊、郵電
1600 建築安裝服務、勞務承包
1700 官方往來、政府交往
1800 專利使用費和特許費——非居民將其擁有的專利、版權的使用權轉讓給中國居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專利、版稅以及商標、製作方法的經銷權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交易;另外包括通過許可證方式轉讓原版手稿的使用權。上述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也計入本項。
1910 計算機和信息服務——非居民為中國居民提供與計算機及新聞有關的服務。包括資料庫開發、儲存、數據處理、編程、計算機維修、硬體咨詢、軟體開發;新聞代理服務,包括向新聞媒介提供新聞、照片、有關資料報道,以及直接且非批量定購的報紙和期刊
1920 咨詢費——非居民為中國居民提供咨詢服務。包括法律咨詢費、律師費、會計、審計和稅務咨詢費,以及提供咨詢、指導或幫助企業運行的管理咨詢費、市場調研費、顧問費、新產品的研究、應用開發費、認證費、建築設計費、模具設計費、工程籌劃、制圖費、產品試驗、驗證費、技術服務及資料費、人事咨詢費、商標注冊費。
1930 教育、醫療、保健
1940 廣告、宣傳——非居民為中國居民提供廣告、宣傳服務。包括廣告的設計、創作、推銷,媒介版面推銷,貿易交易會提供的展覽服務。
1950 電影音像
1960 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業服務費用。如中國企業駐外代表處的經費。註:1、代墊款的計入。代墊款應按照其初始用處的性質計入相應項下。如代墊的出口貨款計入一般貿易(0101)項下,代墊的差旅費計入因公旅遊(1310)項下。2、中國居民企業在當地購買的建築材料計入本項下。
1970 傭金、回扣
2100 支付外籍員工報酬——支付給受雇於中國企業、政府的外籍員工的報酬;包括支付給受雇於中國駐外大使館、領事館的非居民的報酬。
3100 捐贈及無償援助
3200 對國外支付的賠償
國外來華直接投資
4111 投資資本金撤回清算中止等
4112 外國母公司附屬或關聯企業對國內外商投資企業貨款的收回——非居民直接投資者或其附屬、關聯企業收回對其在中國直接投資企業的確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4113 利潤匯出
4114 外國母公司附屬或關聯企業與國內外商投資企業之間的其它資金往來——中國國內直接投資企業和其非居民母公司及附屬、關聯企業除投資資本金和貸款以外的資金往來。
我國在外直接投資
4121 投資資本金匯出
4122 對國內母公司或附屬關聯企業貨款的收回
4123 與國內母公司的資金往來
證券投資及收益
4211 股票股息支出
4213 債券還本
4214 債券利息支出
4220 對境外證券投資 其他資本
4311 外國政府貸款本金
4312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本金
4313 國外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貸款本金
4314 買方信貸本金
4315 向國外出口商及個人借款本金
4316 延期付款本金
4317 國際金融租賃本金
4318 補償貿易下償還債務本金
4319 其它本金
4320 存放國外存款
4330 對國外貸款
4340 對國外投資
4350 其它
4411 外國政府貸款利息
4412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利息
4413 國外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貸款利息
4414 買方信貸利息
4415 向國外出口商及個人借款利息
4416 延期付款利息
4417 國際金融租賃利息
4418 補償貿易下償還債務利息
4419其它利息 進口付匯
0101 一般貿易
0102 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
0103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捐贈物資
0104 補償貿易
0105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不能對外付匯。
0106 進料加工裝配貿易
0107 寄售代銷貿易
0108 邊境小額貿易
0109 來料加工裝配進口的設備——來料加工項下外商提供的設備(包括設備的附件)。
0111 租賃貿易
0112 免稅外匯商品
0113 出料加工貿易——指由中國居民企業提供原材料、附料和包裝物料、商標、技術、設備等,非居民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進行加工,成品交給中方企業,外方收取加工費用及部分由國外提供的原、輔料費用。註:本項只記錄中方企業進口非居民生產的成品。
0114 易貨貿易
0115 外商投資企業進口供加工內銷產品的料、件——由外商獨資企業進口用以生產內銷品的原料和零件。
0116 其它——統計無法歸入上述各類正常貿易方式的其他正常貿易內容,要求在交易附言一欄描述該交易的具體內容。樣品款不分是否報關,均歸入正常貿易的確其他(0116)。
0201 預付貨款 對私收入
1100 專利、版權、稿費——中國居民將個人的專利、版權出租;無形資產的轉讓計入4000
1200 咨詢費——中國居民個人為非居民提供法律、會計、管理等咨詢服務而取得的收入。
1300 保險金——中國居民個人從非居民保險公司獲得的賠償收入。
1400 其它——中國居民個人為非居民提供前述服務以外的服務而取得的收入。個人貿易收入計入本項。
2100 利潤、股利
2200 利息
2300 年金、退休金
2400 雇員報酬(我國在外工作一年以下人員的收入)——在外工作一年以下的中國居民個人從非居民國取得的收入。
3100 僑匯——華僑、港澳同胞匯入的匯款。
3200 工人匯款(我國在外一年以上人員的匯入款)——在外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國工人將其在國外取得的收入匯回中國國內。
3300 遺產
3400 捐贈——中國居民個人接受國外無償提供的捐贈、禮贈。
3500 其它
4000各類資本撤回 對私支出
1100 旅遊、出國(度假、探親、朝覲、就醫、保健等)
1200 教育(留學、考試、培訓、研修等)
1300 郵電通訊(電話、電傳、傳真、郵政等)
1400 咨詢(接收法律、會計、計算機信息等咨詢)——中國居民個人因法律、會計、計算機信息等問題向非居民咨詢而支付的費用。
1500 書刊雜志(訂閱國外書刊、報紙、雜志等)
1600 其它——中國居民個人因消費非居民提供的前述服務以外的服務而支付的費用。個人貿易支出計入本項。
2100 移居國外(赴國外移民匯出及攜出款項)——中國居民個人向外國移民而匯出及攜出款項。
2200 贍家款——我國居民向國外匯出用於供養親屬的費用;在我國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國專家、職工等的匯出款。
2300 其它無償性支付
3100 直接投資
3200 其它投資
㈤ 中小企業申請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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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國家批准有權經營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各類企業以及有外貿業務經營權的企業,經營狀況良好,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效益良好、合同訂立嚴謹規范的,均有資格申請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
貸款申請條件
1.出口合同金額在30萬美元以上;
2.出口商品在中國製造部分符合我國出口原產地規則等有關規定;
3.進口商以現匯支付定金的比例,原則上在船舶貿易合同中不低於合同總價的20%,在成套設備貿易合同中不低於合同總價的15%;
4.承包工程項目在中國采購的成套設備、施工設備、技術服務和機電產 品施工材料部分佔合同總額的15%以上;
5.借款企業經營管理正常,財務信用狀況良好,有獨立的資產處置權, 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
6.出口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企業的經營范圍,獲得有關部門審查批准並已簽訂出口合同;
7.出口項目經濟效益好,換匯成本合理,各項配套條件落實;
8.進口商已取得進口許可,其資信可靠,並能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接受的國外銀行付款保證或其他付款保證;
9.必要時按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出口信用保險;
1 0.提供經中國進出口銀行認可的還款擔保;
1 1.申請外匯貸款的企業必須確有償還外匯貸款的外匯來源及防範匯
率風險的措施。
㈥ 我公司是進口貨物,但不出口!進出匯率不同,進口匯率比付款時的匯率高,匯兌損益怎麼處理呢 謝謝!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在實施外匯管制的國家,對進出口貿易所發生的外匯收入的管理制度,是外匯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中包括出口貿易外匯管制、 進口貿易外匯管制、 徵收進口外匯稅,限制對外支付使用的外幣,要求進口商獲得一定數額的出口信貸,提高或降低開出信用證押金、採用進口配額制, 以及採用進口存款制。 當企業在實施外匯管制的國家經營業務又或投資時,匯率波動是一種近乎不可控制的因素。理由很簡單,無論是到該國家購買產品或服務,又或到該國進行投資,企業必須首先購買其貿易對手的國家的貨幣,舉例來說,出口商會以產品或服務換回本國貨幣或美元。如貿易對手是沒有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那麼交易雙方可以通過外匯市場兌換各自所需的貨幣。現時外匯市場是一個全球性的電子網路,美國、英國和日本處理了全球一半以上的交易量,而餘下的由香港、新加坡、瑞士、德國、法國和澳洲處理。在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里,進出口必須經指定的機構或要先取得許可證,而外匯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或按比例留成。由於脫離市場機制,貨幣流通不足,企業根本無法利用境外的外匯市場即時兌換貨幣,減輕匯率波動的影響。
政治導向的匯率風險:
在實施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一般採用固定的官方匯率。表面上看來,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的匯率相對穩定。事實並非如此,這些國家在國內往往面對龐大的通脹壓力﹔在國際層面上,這些國家又經常被其他沒有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指責操控匯率、貿易不平衡,甚至冠以傾銷或輸出通脹等罪名。為了舒緩這些來自國內外的經濟和政治壓力,傾向於採用各種行政手段,突然改變匯率,甚至改變匯率機制。企業在實施外匯管制的國家經營業務又或投資時,面對政治導向的匯率風險是遠高於貿易雙方均來自沒有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
匯率風險
如果匯率是一國貨幣相對於另一國貨幣的價格, 那麼匯率風險便是一國貨幣相對於另一國貨幣的匯率波動。在評估匯率風險時,我們必須把即期匯率(Spot Exchange Rate)和遠期匯率(Forward Exchange Rate)作出區分。遠期匯率往往因某些原因與即期匯率有所差距,從而產生匯率風險。Shapiro(1999) 認為外匯風險有兩類,即會計風險和經濟風險。朱軍生(2000) 把外匯風險分成三類,即交易風險、經營風險和換算風險。Brian Coyle(2000) 亦大致相同,他把外匯風險分成交易、經濟和換算風險三類。事實上,我們認為這三類的風險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交易風險是現時或即將發生風險,是會即時影響公司財政狀況的風險,經營風險是未來的風險,而換算風險是賬面風險。對於實施外匯管制的地區,一些企業即使明白外匯對自身構成一定程度的風險,但往往因為在當地缺乏外匯金融衍生產品的供應而不能作出相應的避險措施。就中石油(股份編號HK. 0857)在2006年3月21日所發出的年報中 ,人民幣的匯率可對該公司的賬面、應收款和應付款造成不確定性,但公司並未利用金融衍生產品作出任何避險的措施。
換算風險
在交易、經濟和換算風險三類中,多數學者較關注交易風險,經濟風險較次,往往忽略會計或換算風險,朱軍生(2000)認為除在財政成果分配和核算上有影響,並不真正形成損益,財務管理一般不再對其進一步進行風險避讓管理。朱葉(2003)則認為會計風險不如經濟風險和交易風險那麼重要。我們認為換算風險是不能忽視的,由於匯兌盈虧不會在集團損益表中反映,而資產負債表又會以即期匯率(即年結日匯率)來結算,前者未能反映匯兌盈虧對營業額的影響,而後者不但有違歷史成本的會計原則,亦會扭曲資產收益率。Selling及Sorter(1983) 指出,如果國外分公司規模占總公司的比重較大,不但能對財務分析結果造成影響,甚至扭曲對未來現金流。
交易風險
交易風險涉及具體的對外交易,多見於賒帳的交易中。以應收款和應付賬為例,匯率的波動可能為企業帶來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即使公司的商業活動不涉及跨國的交易,公司亦會受到匯率的影響。最簡單的一個例子便是本地企業的產品與進口產品之間的競爭,假若本地貨幣升值,那麼同一種但由外地進口的貨物價格便相對地便宜了,這導致了本地產品的競爭力下降。因此,妥善的匯率風險的管理對企業利潤起到一定程度的保障。較常見的匯率風險管理方法包括應用貨幣衍生品離岸交易,例如不交收遠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簡稱「NDF」) 、非割收期權(Non-Deliverable Option,簡稱「NDO」) 、非交割貨幣互換(Non Deliverable Swap簡稱「NDS」) 、非交割匯率互換(Non-Deliverable Share Swap,簡稱「NDO」)、結構性票據(Structured Note)、 隱含期權存款(Embed Option in Bank Saving) 等。由於每家公司所面對的匯率風險都是不同的,管理層必需在應用貨幣衍生工具時,先找出匯率對其商業活動的影響,例如貨物的進出口、跨國之間的資產買賣、人力資源及營運上的支出等,以便就不同情況選擇適當的避險措施。
離岸的遠期合約較常見於貨幣不能自由兌換的國家的企業交易中,其中較常見的有NDF,因為該國貨幣不能自由兌換,在合約到期時,不會以實貨交收,而是以現差額交收。NDF容許投資者對沖某一種貨幣,從而把該風險轉移到另一投資者身上。但有一點是要特別指出的,NDF只會把風險亦即公司預期的偏差減低,但不會為公司帶來額外的收入。NDP之所以為一般受外匯管制之國家的公司提供對沖機制,減低了以不同貨幣交易的不確定性,協助管理層更准確地預算公司未來現金流的情況。由於NDF的匯率通常是由買賣者或市場對該貨幣的需求而定下來。因此,無法使用特定的公式計算NDF的匯率,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作為匯率風險管理的目的。
經濟風險
最後一種是經濟風險,亦稱為經營風險,是最重要的匯率風險。經濟風險是指由於沒有預期到的匯率變化引致企業價值出現的變化。經濟風險不如換算風險和交易風險那麼容易確定,經濟風險受預期現金流規模的影響,存在一定的主觀成份,例如人民幣對美元升值,這是可預期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價值,但問題是人民幣對美元升值較預期為多或少,便會影響到企業價值,很明顯這是涉及到主觀意見。
總結
市場有各種各樣的衍生工具來管理不同性質匯率風險,問題是企業必需就其本身情況作出最適當的匯率風險管理政策。例如企業對風險的嫌惡程度 ,假如企業的利潤率較高,對匯率風險的承受能力相對會較高,對匯率風險的嫌惡程度或敏感度自然會較低,以至匯率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亦相對較低。對於一些受外匯管制的國家中的企業,由於國家對外匯的干預,公司的匯率問題在一定程度受該國對干預外匯政策的保護,比如說外匯匯率的浮動比其他自由市場少,這亦會減低企業管理層對貨幣風險的敏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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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外匯管理主要有哪些內容
(1)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實行比較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對於出口收匯一專般都規定出口商必須將屬其所得外匯結售給國家指定的銀行,也就是說出口商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出口價款、結算所使用的貨幣、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在收到出口貨款後又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並按官方匯率按管理規定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給外匯指定銀行。此外許多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實行出口退稅、出口信貸等措施,而對一些國內急需的、供應不足的或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技術及戰略物資則要限制出口,通常實行出口許可證制度。
㈧ 外匯里貿易信貸業務是什麼
貿易信貸業務、貿易融資業務、轉口貿易收支業務、輔導區業務(加工貿易輔導區,也有叫保稅區)
首先弄清楚價格概念。這里簡單回答下,就是適用范圍不同。
-貿易信貸業務: 適用於一般貿易。
-轉口貿易收支業務: 適用於轉口貿易
-輔導區業務:適用於加工貿易
以上三種,只要懂得了貿易的種類就很好理解了。
-貿易融資業務: 適用於適用於信用證等業務。不管什麼貿易,只要涉及到信用證就用到這種。
這一種的話,必須了解信用證的定義等,作為特殊的收支方式去理解吧。
-貿易信貸
貿易信貸是指發生在中國大陸居民與境外(含港、澳、台地區)非居民之間,由貨物和服務交易的賣方和買方之間直接提供信貸而產生對外負債,即由於商品的資金支付時間與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時間不同而形成的債務。具體包括供應商(如境外出口商)為商品交易和服務直接提供信貸,以及購買者(如境外進口商)為商品和服務以及進行中(或准備承擔)的工作預先付款。它不同於銀行提供的票據融資和進出口信貸(計入其它投資的貸款項下),而是表現為進出口商之間直接提供的信貸,包括預收款、預付款、延付款和延收款等四種形式。由於服務貿易規模小,且服務貿易的商品流和資金流一般是同步的,所以我國國家收支統計上貿易信貸項一般是指貨物貿易的信貸。
-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trade financing),是銀行的業務之一。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境外貿易融資業務,是指在辦理進口開證業務時,利用國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資額度和融資條件,延長信用證項下付款期限的融資方式。
-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
-加工貿易是一國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進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國的生產能力和技術,加工成成品後再出口,從而獲得以外匯體現的附加價值。加工貿易是以加工為特徵的再出口業務,其方式多種多樣。
外匯里的貿易信貸業務、貿易融資業務、轉口貿易收支業務、輔導區業務
這四個概念,相差還是蠻大的,很好理解和區別的。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幫助你更好的理解。
以上由廣東汕頭市資深外貿人佘宋光2012年11月21日作答,僅供參考~~
㈨ 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信貸擔保的區別
出口信用保險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險是以鼓勵本國出口企業擴大出口貿易,開拓海外市場為出發點,為出口商和銀行承擔由於進口國政治風險(包括戰爭、外匯管制、進口管制和頒布延期付款等)和進口商商業風險(包括破產、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匯和出口信貸等業務上遭受的收匯損失的政策性險種,它是為出口合同項下企業享有的權益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國家財政支持的保險機構具體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內容是保障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對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一、出口信用保險的歷史與現狀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最早出現在1919年的英國,當時為鼓勵本國商人向澳大利亞出口,英國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政府機構「出口信用擔保署」,為出口商提供商品債權保險和融資擔保。現代意義上的出口信用保險實際上包括保險與擔保,其對出口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第一,對出口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轉移貿易、外匯、結算中的風險,使出口商從合同簽訂,直到最後結算收匯各個環節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為出口商提供貿易融資或項目融資服務。這一功能通過買方信貸擔保、項目融資擔保和固定利率融資以及保函保險等手段實現;第三,為出口商參與巨型出口或國際經濟合作項目提供了機會。這樣的項目涉及跨國采購,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關國家通常在一家保險機構牽頭的基礎上,合作承保各自國家的出門或信貸部門:第四,國際化與一體化的發展有助於減少摩擦,保證各國出口商的平等競爭。
以英、法、德等國為代表的OECD國家於1998年4月1日達成最新的出口信貸與信用保險「君子協定」,它要求各成員國的信貸條件不得高於「君子協定」,否則必須事先通報其他各國,防止出現損害有關成員國利益的不平等競爭。正是這種公平與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險得到WTO規則的認可。根據WTO有關補貼與反補貼的協議,出口信用保險屬於補貼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險在國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獨到的。相應地,在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成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下,各國政府已經紛紛改變過去對出口所採取的補貼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國際社會所接受和廣泛採取的間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險正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據國際信用與投資保險人協會(簡稱「伯爾尼協會」)統計,全球國際貿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最高時達到14%。有些國家如日本、法國、韓國的這一比例已高達39%、21%和13%。英、法、德等國的經驗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擴大本國資本貨物出口、大宗貨物出口和海外投資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顯。上述三國向發展中國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這使它們的企業能夠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實力和高度保障進出新興市場。
二、出口信用保險對外貿出口的促進作用
1.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企業防範和控制國際貿易風險,提高風險管理水平。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過程是一個風險防範和控制的過程。作為風險的承擔者,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處理及評估。在多年的業務實踐中,出口信用機構逐漸形成自己的信息網路,並積累了大量的不同國家的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國別資料以及各國買家的資信材料。
出口商在辦理信用險的過程中,出口信用機構往往根據具體項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承保前,保險機構要對貿易雙方進行詳細的資信調查,充分了解債權、債務雙方的支付能力,為評估出口業務的風險程度提供充足的證據。承保後,保險機構還能及時跟蹤債務方的經營狀況,一旦出現支付風險或者信用風險,保險機構能夠及時向出口企業提出建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保險業務完成後,保險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建立較完備的客戶檔案,為企業總結經驗提供資料,全面提高出口企業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險不僅為擴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機構,更主要的是增強了出口創匯的信心和勇氣。
2.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企業採取靈活的貿易結算方式,擴大出口。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公認比較安全的信用證結算方式,由於手續繁雜、審查嚴格和成本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出口的進一步擴大。為簡化手續、減少資金佔用、節約通訊費用,買賣雙方越來越多地採用非信用證付款結算方式,如D/P、D/A、O/A等,據統計,目前歐美企業之間信用證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評估國外買方的信用風險除涉及買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還要考慮買方國家的政治、法律、經濟等方面的風險,所以,越來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難以把握出口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有些出口企業也因此而喪失了不少貿易機會,甚至還丟掉了許多老客戶。
目前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最為看重的結算方式還是傳統的信用證,一般公司內部對D/P、D/A、0/A等其他結算方式比較謹慎,有相當嚴格的許可權規定,這樣在以買方市場為主導,大多數客戶都有賒銷方面要求的新的國際貿易大環境下,顯然處於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則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正由於出口信用險承擔了買方國家的政治風險及買方的商業信用風險,出口商才免除了因買方倒閉、拒收貨物、拒付貨款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出口收匯也有了一定的保證,從而減少了逾期賬款甚至壞賬的產生。在出口信用險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結識新客戶,開拓新市場,擴大業務量,促進出口貿易的迅速發展。
3.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企業獲得融資便利,提高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出口企業長期以來的老大難問題——資金緊張,融資困難,是制約其加快發展的「瓶頸」。在全國范圍內,外貿企業的自有資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規模有限,加之國際貿易合同資金佔用時間較長,僅僅依靠定金或自有資金通常難以滿足資金需求,因此為了開展和擴大業務,外貿企業大量資金需要銀行貸款。而銀行雖然熟悉評估國內貿易債務價值,但是對國外債務的安全價值通常頗感茫然,從而使得出口商就國外應收款項進行融資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險卻可以在貿易融資方面為銀行信貸決策提供一些幫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業收匯安全的同時也就間接地保障了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2)通過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融資銀行對出口信貸項目的選擇,根據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障程度,銀行在考慮貸款金額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決定;(3)銀行可與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互通對國外買家及市場的風險信息,節約風險調查費用開支,加速決策,提高銀行的競爭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出口企業應收賬款的安全有了保證,還貸能力增強,資產情況得以改善,企業通過轉讓出口信用保險收匯保障權益向銀行融資,銀行沒有了後顧之優,應收款項融資變得相對便利得多,從而提高了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
4.出口信用保險能夠通過賬務追償減少和挽回外貿企業出口貿易中的直接損失。隨著我國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的發展,國際貿易欠款亦隨之大量增加。出口企業為擴大出口規模和市場佔有率,紛紛採用商業信用結算方式出口貨物。但由於缺乏信用風險管理經驗,企業的逾期應收賬款大量增加。據統計,我國出口企業的平均壞賬率達5%以上,遠遠高於西方企業平均0.25%~0.5%的水平。當欠款出現後,出口企業又常常苦於不了解當地法律制度、慣例和程序,再加上語言方面的障礙,無法有效地進行境外追討。信用保險區別於一般商業性財產保險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賠款的可追償性。在出口信用保險十幾年的經營過程中,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已經積累了寶貴的賬款追償經驗和豐富的信息資源,初步培養了一支專業追賬隊伍,並與世界上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追收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能夠通過賬務追償為出口企業減少和挽回貿易中的直接損失。
5.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政府靈活實施外貿和產業政策,改善出口貿易結構,推進市場多元化戰略。從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重點即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看,1991年以後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從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這一時期正是我國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險制度的關鍵時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出口增速急劇下降,但機電產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險功不可沒。此外,我國外貿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近年來能夠有實質性進展,應該說出口信用保險發揮了重要作用。保險機構能夠根據各國的政治經濟狀況,對其信用風險程度進行專業化的評估,同時,通過與伯爾尼協會和其他國家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進行信息交流,對世界各國市場的風險和信用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從而通過咨詢等方式,幫助企業有針對性地開拓新市場、開發新產品,推動了外貿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的發展。
6.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企業「走出去」,開展海外投資。貫徹「走出去」戰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對於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國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義。由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開辦的海外投資保險就是政府鼓勵本國企業進行境外投資的強有力的政策工具,為世界各國廣泛採用,能夠極大地促進本國境外投資的發展。與一般商業保險不同,海外投資保險不以贏利為目的,有著鮮明的政策性特徵,其作用主要在於通過承保徵收、戰爭、匯兌限制和政府違約等政治風險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幫助企業轉嫁風險、促進融資、開拓市場和加強風險管理。
海外投資保險包括股權保險和貸款保險兩類產品。股權保險承保投資者的投資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貸款保險則對貸款人的貸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海外投資保險是一種政府提供的保證保險,其實質是一種對海外投資者的「國家保證」,不僅由國家特設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執行,國家充當經濟後盾,而且針對的更是源於國家權力的經營風險,而這種風險通常是商業保險不給予承保的。
三、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發展與展望
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始於198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接受政府的委託正式開辦機電產品出口的信用保險業務,並在隨後的幾年裡將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在全國迅速推廣開來,受保市場達7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我國的外貿出口開辟了提高競爭力的新途徑。1994年中國進出口銀行正式成立,並開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險在內的各項業務,從而形成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2家共同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合並以上兩家機構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成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為我國唯一的專業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成立是我國政府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全新經濟環境下,參照國際慣例,深化金融保險與外貿體制改革,加大對出口貿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中國的出口信用保險經過10餘年來的發展,已積累了從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到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從保單條款及單證制定到業務人員的上崗培訓;從國家風險、買家風險評價研究到承保諸環節如信息調查、限額審批、賠款處理和欠款追討等方面的實際經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長,市場覆蓋面不斷擴大,滲透率指標大幅度提高。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出口金額就超過21億美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4億元,出口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共獲得銀行融資7.1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60億元。從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連國際」支付3328萬元巨額賠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為遭受封關損失的農產品出口企業的及時雨,再到最近為中化和成達兩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資印尼巨港電站項目提供1億美元的海外投資保險和融資擔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在支持出口貿易的發展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我國各級政府十分重視出口信用保險對促進外貿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財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險扶持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許多省、市、自治區也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相關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財政廳也聯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險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均可獲按應繳並實際交納保險金額的50%的專項資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下,經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各類外經貿企業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險對提高我國外經貿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防範結算風險的作用將日趨明顯。
我國出口信用保險事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發展規模和水平與國家的要求和我國出口貿易的需要尚有相當大的距離,承保規模小是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落後最主要的表現。目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出口約占當年國家一般貿易出口總額的2.7%,遠低於伯爾尼協會成員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單獨的法規、規章規范政策性出口信用體系;繼續加大出口信用保險的宣傳力度和市場營銷意識;建立科學的風險分析指標體系;改革費率機制,加快費率形成的市場化進程;不斷拓展承保領域;加強對出口信用保險運營的科學管理等等,都是發展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所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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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出口信貸流程圖的具體步驟是什麼,最好有圖,(包括買方信貸和供貨商信貸)3Q.
確認樣品;
訂立合同;
開具信用證結算貨款;
生產大貨;
是否有必要商檢,若是必檢商品就要安排商檢;
提前報關和訂艙,出運貨物;
按信用證條款製作銀行議付單據;
到期收款;
報關單從海關退回;連同銀行收匯平針到外匯管理局核銷。